关于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六篇】.pdf
《关于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六篇】.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六篇】.pdf(2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关于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六篇】第 1 篇: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维护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及时准确地宣传我校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上海交通大学及所属单位名义,通过校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以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客观、准确、及时的新闻规律。第四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及对内新闻宣传,管理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新闻发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新闻发布(以个人名义发表学术研究观点除外,文责自负)。第二章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新闻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上级领导来校视察、调研、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情况;(二)学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三)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四)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五)学校各方面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六)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七)其它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第六条学校的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含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情况介绍会)、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等形式。(一)新闻发布会(含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情况介绍会):对涉及我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的重大事项,对我校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重大成果,对可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信息和事件,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二)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直接向媒体推介新闻通稿:对于不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含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情况介绍会)的其他需要对外发布的事项,视情况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直接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三)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校内媒体包括校园网、报(刊)、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媒介形式,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管的校内媒体包括上海交大主页、上海交大新闻网、焦点网、上海交大报、思源杂志等。学校要求及各单位希望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管的校内媒体上发布的新闻信息,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审核发布。在其它校内媒体上发布新闻信息,由该媒体主办主管部门负责。第三章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组织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发布会,或邀请记者来校采访,以及直接向媒体推介新闻通稿。学校各相关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第八条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一)凡需要向上级报批的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上级部门审批后举行;(二)学校根据需要,责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信息;(三)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提出组织新闻发布会建议,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四)校内各单位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周向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内各单位需要邀请记者来校采访,应提前一周向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审批。第九条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一)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担任。涉及学校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发布由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发布人;应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要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由申请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发布人;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发布人。(二)新闻发布会的新闻背景资料,由提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或与发布信息直接相关的单位负责准备,报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备案。(三)新闻发布会后,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应及时做好有关新闻报道的收集、反馈和总结工作,并将新闻发布资料归档保存。第十条涉及境外媒体参加的对外新闻发布,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需要学校上级单位审批的,待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校内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信息须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第十一条各部门(院系部处及直属单位)须设新闻宣传干事。各部门报送新闻信息给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管的校内媒体,须先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由新闻宣传干事通过专门途径报送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对新闻稿进行分类、编辑、审核后发布,重要新闻须经主管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方可发布。第十二条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新闻或超越新闻发布范围的;(二)未经授权以学校名义或公职身份发布新闻的;(三)未经核实事件真相,发布虚假新闻的。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新闻发布程序、新闻评价等有关制度。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 2 篇: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子公司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升集团新闻宣传稿件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稿件内容 1、上级领导对集团的工作部署,出席集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对集团的检查、调研等工作动态。2、集团各领导的公务活动、会议讲话、学习文章以及对投融资工作方面的交流体会。3、集团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简介;各部门日常工作动态、特色活动、获奖信息、成功经验及亮点等。4、集团投融资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理论探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调研性信息;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经验材料等;国内外经济信息摘录。5、展示集团形象、展现职工风采的小说、诗歌、散文、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类原创稿件。二、稿件要求 1、所有稿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文稿需自行整理成文,新闻稿注重信息的时效性、重要性,做到语句通顺,无错别字。根据内容可以附配相应的照片,照片需单独发送。稿件中出现的日期应写明具体发生日期,避免出现“近日、目前”等不确定性文字。2、每份稿件须标明部门、姓名、联系电话。3、工作简报每周 1 期,各部门、各子公司相关人员请在每周四之前将工作简报内容报送党群工作部处。三、稿酬标准及发放 凡被集团和国家、省、地市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一律给予稿酬;被地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稿件除按标准给予相应稿酬外还予以适当奖励。(一)集团内部采用的稿件稿酬标准 1、集团内部采用的稿件是指集团网站、新媒体公众号、简报等采用的稿件。2、新闻稿件按以下标准计算稿酬:200 字以下每篇 10 元;200500 字,每篇 1525 元;5001000 字,每篇 3050 元;1000 字以上,按每千字 4050 元计算。3、制作专题片,按每分钟 50 元计算奖励。4、展示集团形象、展现职工风采的文艺类原创稿件,诗歌每首 1020 元,小说、散文每篇 30 元;围绕集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撰写的诗歌、小说、散文稿酬,按上述标准 1.5 倍计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等,每幅 10 元;集团领导重要讲话整理成文的稿件,每百字 2 元。(二)外部媒体采用的稿件稿酬标准 1、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按所得稿酬十倍计算,并予以2000 元奖金。2、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按所得稿酬五倍计算,并予以1000 元奖金。3、地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按所得稿酬一倍计算,并予以500 元奖金。4、小说、诗歌、散文等展示集团形象、展现职工风采的文艺类原创稿件,每篇稿费的发放标准为相应级别媒体新闻稿件标准的 1.5 倍,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等,每幅 50 元。(三)稿酬统计及发放 稿酬由党群工作部统计、申请,并发放至作者,每季度发放一次。党群工作部做好稿件情况登计,以便核对确认,做到及时发放。四、附则 1、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第 3 篇: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宣传阵地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维护宣传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宣传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院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部门和人员。第二章宣传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第四条学院宣传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和活动;宣传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宣传各部门落实学院党政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情况;充分反映学院各项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社会重要新闻以及可资借鉴的其他经验;报道学院重大活动、师生典型事迹等有利于培养学生、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人和事。第五条宣传管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院内各类媒体,包括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等;管理宣传阵地,包括院内各种文化设施、文化场所、文化活动、文化资料、橱窗、公告栏等;管理新闻发布会,包括突发、敏感事件报道;管理对外宣传工作。第三章宣传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第六条学院宣传管理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统战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各系部协同实施。第七条学院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宣传工作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宣传工作思路;研究审定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对宣传工作进行部署。第八条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宣传统战部,负责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实施,指导舆情引导与监控、院内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建设,依据学院中心工作进行重大新闻的宣传报道和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做好与基层单位宣传工作的联系、沟通。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党总支书记为本部门宣传管理工作负责人,另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负责人主要职责是,拟定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策划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宣传报道活动;负责本部门舆情引导与监控;负责审核本部门撰写的宣传稿件;及时向宣传统战部通报宣传信息。通讯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宣传统战部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或组织撰写本部门宣传稿件;配合做好院内、外媒体对本部门的组稿、采访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宣传任务;做好本部门宣传信息和资料的统计归档等工作。第十条宣传工作是我院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院发展起着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学院将宣传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作为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评先评优的内容。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正常经费,不断提高宣传工作能力,逐步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第四章舆情引导与监控 第十一条舆情引导与监控的组织和领导 由宣传统战部和网络中心共同负责,设专职舆情监督员;各系、各部门应成立舆情监控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舆情引导与监控责任人,并配备网络舆情评论员,负责本部门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工作。第十二条专职舆情监督员及网络舆情评论员职责(一)专职舆情监督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百度贴吧、BBS等院外网络论坛、校园网及各二级部门网站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相关部门网络舆情评论员,督促评论员及时控制和引导,并作好日志记录和备案工作;负责跟踪各部门的舆情引导及控制情况,及时上报学院。(二)网络舆情评论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本部门网站及师生在 qq 群、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的舆情,发现舆情或接到舆情监督员的舆情通报后,及时向本部门舆情引导与监控责任人报告,对舆情进行控制和引导;负责向舆情监督员及时反馈舆情的控制和引导情况。(三)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的网络舆情评论员除负责对本部门网站进行监测外,还应监测院内、外有关学院的大学生 BBS舆情,加强与 BBS 负责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向学院通报舆情并会同相关部门引导与控制。第十三条舆情的引导与控制(一)凡连入校园网的学院各二级网站,如发生舆情,由主办部门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小组负责引导或直接删除所在二级网站内的有害信息。(二)经监测发现在校园网以外的 Web 主页、BBS、博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学院的舆情,及时报告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启动学院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进行处置,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第十四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学院秘密的信息上网。师生员工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四)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六)损害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声誉、形象的言论。第五章院内媒体管理 第十五条内部报刊管理(一)内部报刊,是指学院院报和督导简报。学院院报由宣传统战部负责主办,督导简报由督导处主办。(二)报刊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三)学院院报严格按照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报管理办法(湘生机职党办发20093 号)进行管理。(四)未经审批,任何部门禁止私自刊印发行任何报刊。第十六条校园广播管理(一)校园广播电台是在学院内部安装并进行播音的设备,由宣传统战部主管,院团委具体负责管理。(二)由院团委对校园广播所传播的内容进行审核,严禁传播反动、违法、淫秽等内容;未经允许不得举办以赢利为目的播音活动。(三)在学院内临时或永久安装音响、广播、宣传等设施(供教学使用的除外)必须由主管宣传的院领导审批,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到宣传统战部备案。(四)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广播设备,不得占用教学时间举办播音活动。第十七条网络宣传管理(一)网络宣传管理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牵头,宣传统战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网络宣传以“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闻信息网”为主体。(二)宣传统战部负责校园网主页的管理以及新闻信息的审核及发布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二级网站的建设及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网络中心负责整个网络的技术支持工作。(三)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信息网络国际有关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协议和用户守则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四)校园网信息发布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登载转发境外新闻媒体或互联网站发布的新闻,需要严格注明来源出处。(五)各部门举办的冠以学院或学院各二级单位名称的各类新媒体,如微信、微博、qq 群等,必须到宣传统战部申报备案。(六)各部门申请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按照校园网投稿程序,报宣传统战部审核后发布。在校园网主页上投稿刊登的新闻,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第六章宣传阵地管理 第十八条宣传橱窗管理(一)院内宣传橱窗由学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宣传统战部统一分配、各部门依申请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修建和挪作他用。(二)各使用单位对宣传橱窗内容要严格把关,定期更换。不允许出现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以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三)各使用单位定期对宣传橱窗进行清洗维护,确保宣传橱窗的整洁、美观。第十九条校园宣传品管理(一)校园宣传品是指校园内开展各种活动的宣传品,主要包括横幅、标语、海报、展板、公告、广告、宣传画等。(二)学院辖区内悬挂(张贴)宣传品归口宣传统战部统一管理,院团委协同管理。(三)凡需要在学院内悬挂张贴宣传品的部门,必须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表,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宣传统战部审定,经批准后方可制作并悬挂(张贴)。以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需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要先报院团委审批盖章,再报宣传统战部批准。(四)院外单位在学院开展活动需要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必须持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开展活动的证明,到宣传统战部办理相关手续。(五)宣传品的制作、粘贴应美观、整齐、大方。除全院性大型活动外,其他宣传品悬挂张贴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3 天。宣传品悬挂张贴单位应加强管理和维护,因天气、人为原因被破坏、受损时,应及时修复、更新或拆除。(六)未经宣传统战部审查批准,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等具有商业性质的张贴物。(七)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开展的宣传活动负责,包括宣传标语内容,宣传活动形式,宣传活动完成后场地清理等工作。第二十条在校园内开展的文化活动必须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大型文化活动必须经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和保卫处审查批准,经营性质的文化活动须报经政府文化部门许可,并接受宣传统战部、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的监督、检查。第七章新闻发布会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好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学院建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和新闻发布会制度。第二十二条新闻发言人(一)学院新闻发言人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受学院委托代表学院发布重要新闻。(二)学院新闻发言人的职责: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指导组织实施协调学院的新闻发布活动;代表学院对外发布重大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三)学院新闻发言人助理由宣传统战部负责人担任,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第二十三条新闻发布会(一)学院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包括:涉及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信息,以及适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的学院重要事件和工作。(二)学院新闻发布会的申报与审批:1.宣传统战部根据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可提出组织新闻发布会建议,报学院党委批准。2.学院各部门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周向宣传统战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宣传统战部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审批。(三)学院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1.新闻发布会由宣传统战部统一组织实施,学院各相关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2.新闻发布会的新闻背景资料,由提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部门或与发布信息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准备,经宣传统战部审核后报新闻发言人和主管领导审定。学院内突发性事件和其它重大信息必须报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或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3.新闻通稿和新闻背景资料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印制并推介给新闻媒体。4.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后,宣传统战部应及时作好有关新闻报道的反馈、收集和总结工作,并将新闻发布资料归档保存。(四)学院新闻发布会的要求:1.严格执行宣传纪律,确保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得违反国家和学院有关保密规定;2.规模适当,讲求实效,内外有别;3.各部门、各系部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举办新闻发布会。第八章对外宣传工作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一)学院对外宣传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归口宣传统战部管理。(二)学院各部门和个人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填写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宣传申请表,经党总支审核,学生经院团委审核,报宣传统战部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三)所有对外宣传稿件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数据充分,用词准确,符合对外宣传的要求。第二十五条对外宣传工作的范围与内容(一)学院及部门采编和制作的、向院外流通的非正式出版的有关学院形象的宣传品(如图片、画册、贺年卡、书刊、明信片、校园网新闻等)。(二)学院及各部门接待或协助社会各界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编和制作的有关学院形象的各类新闻作品等。(三)学院及各部门向社会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发布的有关学院形象的展品或陈列品(如图片、图表、实物、通讯、介绍材料等)。(四)以学院名义在各类报刊或电视台、广播电台发表播放的稿件。(五)学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举措、办学经验和典型事例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报道、摄影作品、报告文学、通讯、专访等。第二十六条社会新闻媒体进院采访活动的管理(一)社会新闻媒体到学院进行采访活动,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宣传统战部同意后,方可进院采访,并由宣传统战部统一协调、安排。对院外宣传媒介(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机构等)进行涉及我院事宜的新闻投稿、发稿的单位或个人,均须报经宣传统战部审阅并出具证明。(二)凡约请院外新闻单位的记者采访报道,须事先报宣传统战部,会商确立主题,安排采访等事宜。(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接到境外记者采访要求,应及时报告宣传统战部,经审议同意后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不得擅自向境外记者提供宣传材料、财经资料及其他保密文件材料。第二十七条对外宣传作品的奖励 学院鼓励广大师生员工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对在对外宣传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表在报刊上的稿件必须将刊登原件,被电视台、广播电台采用的稿件必须将用稿通知复印件,已被互联网站采用的稿件必须将登载该稿件的网页打印件交宣传统战部,学生稿件交院团委,由院团委统一交宣传统战部。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原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湘生机职院党办发20092 号)文件同时废止。对外宣传工作奖励标准 一、文字新闻 1.国家级报刊:500 字以下每篇奖励 200 元,5001500 字每篇奖励 400 元;1500-2000 字每篇奖励 600 元;2000 字以上每篇奖励 800 元。2.省级报刊:500 字以下每篇奖励 100 元,5001500 字每篇奖励 200 元;1500-2000 字每篇奖励 300 元;2000 字以上每篇奖励 500 元。3.地级刊物:500 字以下每篇奖励 50 元,5001500 字每篇奖励 100 元;1500-2000 字每篇奖励 200 元;2000 字以上每篇奖励 300 元。二、图片新闻 1.国家级报刊每幅奖励 300 元;2.省级报刊每幅奖励 200 元;3.地级刊物每幅奖励 100 元。三、图像新闻 1.国家级电视台,每条奖励 300 元;2.省级电视台,每条奖励 200 元;3.地级电视台,每条奖励 100 元。四、广播新闻 凡在广播电视台播放的稿件,国家级稿件给予文字稿费两倍奖励;省级、地级稿件给予稿费等额奖励。第 4 篇: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宣传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及广告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纪念品,以及企业制作的宣传牌匾、宣传栏、会标横幅、宣传画册、电视专题片,冲洗照片,发生的宣传稿费、参加产品展示以宣传公司产品等。不包括为安全宣传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的新闻宣传机构的管理费用。第三条宣传部门为宣传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作为年度内宣传费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第二章使用管理与审批程序 第四条使用宣传费时,由各部门、各单位向宣传部门提出使用申请,依次由宣传部门、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董事长批准同意后,进行支付使用。第五条费用的报销按照“谁经办、谁报销”的原则进行,签字审批流程为:经办人部门、单位负责人宣传部门备案宣传部门、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第六条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发生预算外费用的,需履行以下程序:由各部门、各单位向宣传部门提出费用需求申请;宣传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核实同意,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按规定使用;超出使用范围或年度预算,由宣传部门向公司提出请示,按照公司批示落实。第七条宣传部门每年对宣传费的预算和使用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偏差、改进管理、加强控制。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国有企业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国有企业宣传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神地党群201365 号文件同时废止。第 5 篇: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为公司发展打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推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分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两部分。内部宣传载体主要有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栏、员工博客交流等形式;外部宣传载体主要有网络、电视、视频、广播、报纸、宣传册、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大型户外活动等。第三条宣传工作宗旨。弘扬九间棚精神与文化,实施公司品牌规划,展示公司突出成就,包装公司主导产品,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第四条宣传工作的原则与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积极向上。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廉士东常务副组长:刘守文副组长:郝军成员:杨晓、杨岩、崔宝龙 第六条企划部是业务办事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各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工作类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发布;2、对公司重要会议、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3、在公司*x 上传公司动态(范本)、新闻及有价值的专业文章等。4、向外宣媒体报送有价值的新闻稿件、专题报道等;5、和外部传媒界保持良好沟通联系,必要时邀请他们帮助指导;6、及时搜寻媒体对九间棚及企业的报道,有选择的上传公司*x。7、负责对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品的设计、审核、把关。第七条部门、子公司、合作社宣传工作职责 1、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2、子公司及合作社,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再推选一名宣传专员,是第二责任人,每位员工都是兼职宣传员。3、第一、二责任人对所在部门或子公司的宣传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4、第一责任人、宣传专员、兼职宣传员要对公司*x 宣传需要的有价值的信息、新闻素材进行写作、收集、筛选、加工、传报、反馈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经验、教训等,及时写出有分析、有见解的专题调研信息。5、文化程度偏低,不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的员工,由各部门、子公司、合作社的第一负责人提报企划部,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x 同意后备案,可不列为兼职宣传员对待。三、任务目标 1、企划部员工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2、宣传专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兼职宣传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3、子公司宣传专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兼职宣传员每人每月不少于稿件。四、工作流程 1、稿件流程(1)网站专业类论文 2、宣传品(宣传册、媒体广告、户外广告等)流程 五、奖惩办法 1、将企划部员工任务目标纳入岗位说明书,作为关键绩效指标(kpi)的重要一项,予以品绩考核;2、宣传专员、兼职宣传员的稿件被选用者,予以现金奖励;任务目标完不成者,予以现金罚款,并通报批评;3、奖惩标准:每选用一篇稿件奖励*元,重量级的奖励*元;每少报送一篇稿件,罚责任人*元;奖罚由公司(九间棚农业科技园公司)负责兑现实施。第 6 篇: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宣传展示项目部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增强凝聚力,推动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宣传报道工作”是指项目部职工在内外的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上发表的反映本企业情况的文字、音像、图片等新闻作品。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项目部领导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常设机构在综合办公室。项目部所属各工区、部门成立由 2-3 人组成的新闻报道小组,组长由专职副书记担任。第四条项目部各工区、部门要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网络和工作机制,培养通讯员、新闻宣传骨干,壮大宣传报道队伍。第三章新闻报道的实施程序 第五条宣传报道是企业形象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无形资产壮大的有效手段,宣传和维护企业形象是各级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各工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年初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各工区、部门。作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奖罚兑现的依据之一。第七条各工区、部门逢有重大活动或地方政府、业主、集团公司、公司以上领导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务必提前上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新闻摄影、采写工作,保证新闻的及时性、准确性。第八条各工区、部门对外发送的新闻稿件,发送前应由项目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审核,并报项目部审核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投稿。第九条各工区、部门应加强宣传报道档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收集台帐,对于已发表的文字、广播电视节目等应及时下载备份,以供随时查阅。第十条各工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面对新闻舆论监督,加强与地方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互动关系,实现双赢。第十一条新闻媒体人员来本单位采访、调研,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予以核实,登记备案。重要的采访、调研活动,由单位主管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亲自接待。第十二条各工区、部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调研),应提前向项目部党委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接待,不得泄露生产经营和商业机密。第四章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宣传报道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公司职工在指定的主流媒体、各类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上刊发的反映项目部良好风貌的文字、照片、影像等作品。奖励依据宣传报道稿件计分标准统计结果计算实施。2、宣传报道网站稿件计分标准(单位:分)媒体级别 800 字以下 800 字以上 单幅照片 备注 一类媒体 8 12 8 二类媒体(股份公司)4 6 4 三类媒体(集团公司)2 3 2 公司网站 1 2 1 3、奖励对象:文章署名作者,联合署名超过 3 人的以署名靠前的第一、第二作者为奖励对象。4、奖励换算:纸媒、广播、电台计分换算为同级标准两倍(头版头条按照三倍计算),同一稿件计分上限为 100 分,一分兑现稿费金额 40 元,综合办公室人员按照每分 30 元兑现。5、级别界定:一类媒体有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新闻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广播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工网、光明网、中青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腾讯网、凤凰网、澎湃新闻、环球网、今日头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国资委网站、国家铁路局网站、中国铁路总项目部网站、党建网、共产党员网等。二类媒体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部委、计划单列市、中国铁建股份项目部等媒体。三类媒体指地市级媒体、集团项目部网站。6、项目部各工区、部门每月写两篇报道(文体不限)每半年将对各工区、部门新闻报道情况进行通报,年底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8、本办法适用于全项目部,各工区、部门不再单独制定激励机制。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 2019 年起执行,解释权归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宣传推广的十种方式宣传工作从哪些方面开展-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六篇 关于 宣传工作 管理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紫***】。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紫***】,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紫***】。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紫***】,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