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doc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doc(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答辩人:吴某某,女,汉族,19 年2月13日出生。被答辩人:黄某某,男,汉族,19 年11月15日出生。答辩人因被答辩人黄某某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答辩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前感情基础号,婚后感情稳定。1、婚前有深厚稳定的感情基础。双方1998年因工作而相识相知相爱,经过两年的交往,感情深厚且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婚。2、 婚后生活甜美幸福。 双方在2000年6月29日登记结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分别于2001年
2、和2006年生育两小孩。双方共同为了美好生活打拼。婚后双方虽偶有争吵,但生活幸福。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1、双方没有分居。被答辩人称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实属谎言。婚后双方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努力工作。现在答辩人在中山打工,虽双方聚少离多,但双方过年过节都一起,与小孩一起共享天伦,并不存在双方分居的事实。2、 被答辩人起诉离婚应该是误入迷途,被人怂恿唆使所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被答辩人。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不同意 离婚 答辩 吴景春 律师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