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自查自纠报告【四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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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1】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办事处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经过清理,20 xx 年至今,我单位各项财经活动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通过深入自查,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政所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下属各办公室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二、制定了财务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三、各类票据均由财政所统一到财政局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同时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五、我单位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控的有关规定,加强会计监督,尽量从源头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如会计人员不兼职出纳、财产物资保管员,不记录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支票管理人员不掌管财务印鉴,财务印鉴、单位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内审人员保管等。【篇 2】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XX41 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 20 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 3 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 7 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 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 1000 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 15 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 58.57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 亿元)的 37.79%;新增缴存单位 2165 个、新增职工 59810 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 16 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近 30 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 3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 2 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 4 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 28 个,建议保留 23 个、失效 5 个、修改 0 个、废止 0 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 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 8 项行政处罚权力和 8 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 1-5 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 件,群众来信 50 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 13 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 1 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二、存在问题(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 50 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 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篇 3】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积极组织本校师生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的落实,抓好学生家庭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管理。梳理形成:政策解读、座谈研讨、自查自纠、家校联动的工作思路。具体工作如下:一、及时召开会议解读和部署五项管理工作 我校接到上级文件立即召开全体教师大会,集中学习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使全体教职工都充分准确了解“五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五项管理”工作,优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认识到此工作的长效性和紧迫性,确保“五项管理”落实落地见实效。二、举行关于“五项管理工作的座谈研讨会 对于五项工作具体的开展和存在的问题,我校展开了座谈研讨会,我们从学生和家长以及教师中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说明了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同时强调,五项工作中,许多工作都需要家长的认同和协助,学校必须让家长认识到五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家校联合,将此项工作长期落到实处。三、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座谈会中提出的问题,我校展开了五项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一)作业方面 1、积极向教师和家长宣传有关文件,共同研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方式方法。2、加强互助,减负提质。师生互助抓好学困生辅导和优秀生培养工作,在教学中实行分层教学,即提问分层、作业分层,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所提高。课堂上生生互助,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共同解决疑难问题,助推教学质量的提升。3.控制作业量。学校严格控制作业量,作业符合课程标准要求,难易适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 分钟(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计算)。教师布置作业时确保能在课上完成的不留到课下,能在学校完成的不带回家里。没有手机布置作业的情况,也无打卡、汇报等电子作业 4.作业布置形式要多样,要在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基础上,关注优等生和后进生,分层布置作业,有书面作业,有口头作业,有实践性作业,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5.布置作业必须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减轻学生负担两个原则,精心设计,分量要适中,注意突出训练重点。不允许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杜绝以增加作业量来惩罚学生。6.注重作业反馈。教师要在讲评和纠错环节上下功夫,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7.年级组长是作业量调控的责任人,对作业量不正常的学科及时调整。教务处不定期调查和优秀作业评比展示,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进行监控。8.责任追究。对违规布置质量低、数量大的作业或不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二)图书、教材教辅排查 我校制定了图书排查清理方案,教务处联合图书管理员、班主任、学生,分别就学校各处图书进行了排查和清理,通过填报“图书排查表”的形式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清理。各班教室:有个别班级图书角存在不适宜学生读的漫画书,有个别同学购买一些文具有不适宜小学生阅读的广告词。由各班主任进行细致排查,已将发现的不规范书籍以及文具清理并劝导学生带回家中,由家长管理。利用班会等时机教育学生不购买、不阅读、不携带不规范书籍。图书室:有少部分不规范图书,图书管理员王丹老师已将该图书收起来。(三)手机管理手机管理制度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宣读执行。根据通知要求,本着保护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1、学生不得将手机携带至学校,家长有事可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学生有事可以借用老师的手机与家长联系。2、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辅助学习的,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报备学校政教处,学生用完后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学后带回家。学生在校使用手机期间,须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和使用范围,由任课教师予以指导和监督。3、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问题均由学生本人负责。4、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学校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然后由家长领回。5、学生在家使用手机,家长要履行监管义务,控制时间,监督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四)体育锻炼 我校除了保障学生在校每天体育锻炼时间 1 小时(上午大课间半小时,下午大课间半小时),且一周内,一二年级四节体育课,三至五年级三节体育课,部分学生还参加学校的体育特长锻炼。更重要的是通过家校联动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微信公众平台、美篇等渠道鼓励家长利用节假日积极进行体育锻炼。(五)学生睡眠 1、从作息时间上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 在我校作息时间制定上,文件上规定原则上每天上午上课不早于 8:20,为了和中学错峰上学,我们制定第一节课的上课时间为 8:10。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办学制定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2、作业“减负提质”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学校在作业方面严格检查把关,3-5 年级三科作业量时间必须控制在一小时内。学生的作业负担不重,睡眠质量也自然能提高,通过家长会、美篇、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形成家校合力,保障学生睡眠。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五项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家校联动。1、首先,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我们把五项管理工作内容形成致家长的一封信,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美篇、家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合力,真正为学生健康发展办实事,办好事。2、完善措施,落到实处。将“五项管理制度”编制成册,集中发到班子成员手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逐步完善和健全“五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此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做到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篇 4】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20 xx 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科学指导下,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在工作过程中,紧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并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文明行政、公正公开,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力求使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长足发展,以利于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办好事。现将我中心自查工作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落实,严格行政执法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质量,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作为主要内容,制定了XX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关于法制建设的制度。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系统化、制度化,通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的行为,调动了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二、明确职责范围,抓牢工作重点 20 xx 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广大人民在这一主题,主抓四项工作:一是抓好权限界定和职责分配。对执法依据、范围、内容、权限按岗位分解。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XX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们对已经制定的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制度进一步做了完善;二是抓归集工作。大力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归集力度,扩大归集覆面,把住房公积金这块“蛋糕”做大;三是抓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和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合理的风险防范机构管理体系,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四是抓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各种素质和业务能力。三、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 我中心贯彻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对干部职工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提升行政执法理念。我中心根据XX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执法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的目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能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了对XX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四、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覆盖面还不广、行政执法工作尚未正常展开,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力度;二是公积金的缴纳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重视。三是宣传力度还有所欠缺,有待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众面。五、明年工作重点规划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20 xx 年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进而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切实为百姓谋福利。二是强化执法,密切联系,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实施。加强与银行,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业务及时有效地进行。-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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