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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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及在实务中的应用王生龙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指南”的功能作用 第二部分 关于报告声明、摘要的编写 第三部分 关于报告正文的编写第四部分 关于报告附件第五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的编写第六部分 关于评估明细表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划,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以及对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2007年11月28日,中评协发布、并于2008年7月1日执行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市场变化和执业实践不断完善评估报告的技术规范,是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根据监管部门的不同要求,从其监管角度对评估报告提出更细的要求,作
2、为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子准则”,是更好服务于国有资产评估领域的重要举措,也是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断完善的必要步骤。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权益,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不可能脱离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在资产评估报告最低要求的基础上,为满足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性地对五部分内容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充分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的要求。(二)与各“实体性”准则的关系、实体性准则、甚至其他程序性准是指南的依据。 实体性准则、其他程序性准则主要规范评估操作要求的,如:u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
3、产评估业务行为” u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第一条,“为规范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等行为 ,”报告指南必须以这些准则的要求,提出披露的规范。 2、评估报告指南不讨论如何操作的问题。评估报告规范,是反映如何编写、如何出具评估报告的规范性问题,不反应也不讨论具体的评估操作技术问题。 (三)国资报告指南与评估报告准则的构成衔接 指南提出评估报告由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等构成。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相比,增加了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未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出具评估报告的同时,另行出具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中评协编制出版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讲解中提出“对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所属的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评估说明和明细表,作为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专用材料的一部分”。 实际上,本指南中提出的评估明细表相当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附件内容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的细化。 二、关于评估报告准则与现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规范的关系(一)评估实践中,已经对现规范进行“取舍”使用现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主要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补充规定(财评字【1999】302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局国资办发【1996】23
5、号)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于:u 评估准则的陆续出台原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不适应相关法规准则的变化。评估实践中,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要求内容的变化、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执行、新出台的评估准则,对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进行了相应调整做法已经大量出现。这也是制定指南的必要性所在。 财政部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3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实施后,除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另行制定。在相关指南实施前,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暂参照执行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即予废止。(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重点予以规范的方面:1.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了评估明细表的格式和内容;3. 固化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澄清了部分模糊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体现可操作性;比如:明确了引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结论的方式和要求等;针对实践中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的复杂性,强化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分析等方面内容;作为评估的基础工作,资产清查应当首先由企业进行,然后根据清查的结果申报资产,将所有评估明细表中“调整后账面值”取消;4. 将一些重复的内容进行了合并
7、,调整,以进一步方便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报告,同时方便国资监管部门对评估项目的审核。 第二部分 关于声明和摘要一、关于报告声明(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声明提出的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
8、的原则。第六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规定,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为了使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效地防范评估风险,防止评估报告被滥用,并使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告的内容,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重点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所对应的使用限制条件,如评估目的与评估用
9、途、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等。本指南全面反映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 (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声明的内容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规定,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结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特点,“指南”提出声明的基本内容,并提供了可以参考的声明的通用内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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