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单亲家庭幼儿教育问题.doc
《浅谈单亲家庭幼儿教育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单亲家庭幼儿教育问题.doc(1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浅谈单亲家庭幼儿教育问题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前进,中国传统的家庭婚姻观念受到了挑战,离异家庭日益增多,就是这种挑战的突出表现之一。在幼儿教育的实践中,不难发现一些幼儿是在父母离异后进入幼儿园的。生活在单亲家庭孩子逐渐增多的客观现实,给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幼儿教育工作者提出了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的新课题。正确分析、准确把握单亲家庭幼儿的特点,是幼儿教师进行教育的前提和基础,而选择适合幼儿特点的方法进行教育,是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 一、多一点情感投入,熨平他们的心灵创伤。单亲家庭的孩子正需要父母双亲慈爱的时候,他们的父母离异了,这给幼儿的心灵上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和阴影。对这些特殊家庭的幼儿,教师要在情感上给予更多的投入,要主动接近他们,把浓浓之情化为亲切的话语,传送到幼儿的心上,要认真倾听他们的诉说,在双向交流中实现感情的沟通,在沟通中达到理解,成为这些特殊家庭幼儿的知心朋友。 二、多一点体贴温暖,让他们感受爱的滋养。幼儿感受教师的爱总是具体的。教师给幼儿提一次裤子,擦一次鼻涕,扣一个扣子,把歪戴的帽子扶端正,把散开的鞋带重新系好,在幼儿看来都是一股暖流,一束阳光,一阵春风。对缺少母爱或父爱的孩子来说,教师给予的每一点温暖,每一点体贴,都能唤起他们情感上的升腾,爱抚上的满足。 三、多一点关心呵护,让他们体验安全幸福。父母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圣洁的。一只小鸡卧在母鸡的翅膀下尚且感到安全,幼儿在父母的怀抱中更感到是一种幸福。对父母之爱不完全的幼儿,教师在面向全体幼儿的同时,在课堂教学中,在集体游戏中,在户外活动中,多走近他们,多一次抚摸,多一个暗示,多一个眼神,多一次牵手,让这些孩子感到愉悦,感到幸福,感到关爱,就能使他们在其他众多幼儿面前感到平等和自尊。 四、多一点理解信任,激发他们向上的进取心。对单亲家庭幼儿,教师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因为他们父母离异而另眼看待,在开展各种活动和竞赛中,要做到一视同仁。教师不但这样做,也要引导其他幼儿与这些幼儿做好朋友,处处让他们感到心情舒展,没有压抑感,没有逆反心理情绪。 五、多一点表扬鼓励,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单亲家庭的幼儿,心理上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创伤,教师要结合这些幼儿的个性和情况,因人制宜,因人施教。对他们在学习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要善于观察、分析。要多肯定,多表扬,多鼓励,善于从每一个微小的变化和进步中,发现其闪光点,在肯定、表扬和鼓励中,让这些孩子同其他孩子一起活泼愉快地学习和健康成长。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浅析 犯罪原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与变化的罪因系统。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但"犯罪行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现,这些因素既是个别的,又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交织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因素,就一定会歪曲其性质。" "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发生犯罪,犯罪的产生不仅要具备许多决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个人的人格特征,尤其是不同类型犯罪的巨大差异。"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有效对策。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 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一个18岁的黑帮"老大"--王海,在其自述中谈到:"有一次上课迟到,老师罚我在教室的角落里举砖头,我心里发狠就用砖头一下砸在一张课桌上。老师上来就踢了我一脚,我和他打了起来。就这样,我被学校记大过处分。我认真学习的日子也随之结束了。我和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混在一起,整天寻衅滋事。"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前一段时间,笔者办理的刘×抢劫案,被告人刘×在学校、网吧门口强行向其他学生索要钱财,以满足其上网消费。他感觉这些都是小事,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家庭环境影响,相信"权大于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而违法犯罪,有些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这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称之为"涉黑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讲"哥们义气",跪拜结盟,打打杀杀,危害社会。对此,前文已作了例举。有专家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少年犯团伙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 (五)司法原因 这里主要谈的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犯罪人的改造措施所致犯罪的因素。 1、刑事诉讼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朝着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迈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一些缺漏和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比如,"沉默权"的问题,羁押措施的限制和完善,等等。还有,在执行刑诉法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如"刑讯逼供"、"律师会见难"和"超期羁押"等"老大难"问题。这些都可能使受到不公正对待和遭受枉法追究的人,产生逆反、继而对社会进行抵抗甚至敌视的犯罪心理。对于青少年来说,更容易产生这种心理。由此,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尽量减少对其羁押,显得更为重要。 2、监狱的"交叉感染"。 关于"监狱"的致罪性问题,经过犯罪学家的长期研究和讨论,其结论应该是肯定的。正如法国当代犯罪学家所指出的:"可以肯定的是,在包括法国和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执行监禁刑的可悲现状,验证了监狱具有致罪性的论断。"日本犯罪学家研究后指出:"我国现在的监狱劳动,是用极少量的奖金来约束服刑人的身体……其实际用意不过是避免和防止犯人逃跑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犯罪人得以改善和更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现在,已坐过监狱的人中,仍有三分之二的人又成为再犯者,重新回到监狱。"监狱对青少年犯罪的"交叉感染"作用更是突出,因为他们的抵抗力更弱,模仿力则更强。对此,应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这是一种广义的犯罪预防的概念。当代犯罪学的概念更侧重于"预防",即把先于犯罪的实施而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视为预防活动,即更注重"防患于未然"。这也是基于"预防"的本意,"预防"在汉语中的基本词义就是"事先防备";在英语中"prevent"也是指"防止"、"妨碍"。这就是从狭义的角度所理解的"预防"的概念:"是指以消除或限制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唯一的或主要目的的各种措施和行为的总称。"其实笔者以为,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以下预防对策: (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 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做好表率。同时,这也是社会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项工作,要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养,不仅要提高这些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3、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一般来讲,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时的"差",并不代表全面、永远的差,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教育,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先进生",成为将来对社会有益的人或者国家的栋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 "为人师表"!教师对学生的模范表率和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响是终生受益的。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学生懂法,教师必须先学法,要想使学生做好人,教师必须先做好人,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这须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3、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采的法制教育活动。笔者作为三门峡市依法治市讲师团的讲师曾被邀请到学校给青少年讲法制课,结合自己所办案例和青少年生活实际进行讲解,反映效果良好。通过这些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一) 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案件居多 二是暴力犯罪倾向越来越严重,一般性犯罪少。 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 三是共同实施犯罪的居多,单独犯罪的少。 四是预谋犯罪逐步增多,突发性犯罪的仍占优势。 五是犯罪种类多样化,触犯罪名重刑化,主体呈现低龄化、低素质趋势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从犯罪原因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包括未成年人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作具体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首先,从心理因素分析,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冷静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从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沾染不良嗜好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我们审理案件来看,60%的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喜欢上网、打游戏、吸烟甚至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导致产生违法行为。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我们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大多数少年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均存在误区。有的父母文化程度低不会管孩子,甚至对孩子失去信心,不愿管;有的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离婚率的增长使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由于缺乏家庭温暖,会在不同程度上促使他们人格和行为的扭曲,他们或者被坏人引诱误入歧途,或者内心对社会不满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并走向犯罪,或者因受继父(母)歧视而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的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法不当,要么对子女娇纵溺爱,要么对子女粗暴生硬,要么对子女自由放任,这些不良的教育方法会使未成年人产生人格缺陷,从而成为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二是父母外出型家庭。随着人口流动比例的增大,尤其是我们当地经济欠发达,不少家庭为了谋生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将子女托付给爷爷奶奶或亲属,使子女的管教工作存在严重的缺陷,使一些未成年人因失去了良好的管教条件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我们统计的数字看,这类未成年犯占到30%左右。同时,还有一些家庭虽然父母没有外出,但由于忙于自己的工作、生意而忽略了子女的教育,也是导致未成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溺爱纵容型家庭。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许多家长对子女溺爱有佳,尤其是爷爷奶奶,对小孩有求必应甚至对于他们的无理要求也予以满足,滋养孩子从小养成好吃懒做、贪图享受、好逸恶劳、以自我为中心,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坏毛病。一旦他们认为家里不能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和过高的物质欲望就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地干坏事,走上犯罪道路。如我院审理的薛某抢劫案,被告人薛某父亲觉得纳闷,平时家里淌水似的满足薛某用钱要求,怎么还会去抢呢,有一次薛某从家中拿4000元,没到四天就用完了。 四是父母素质偏低型家庭。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可塑性强,父母的言行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有的父母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的教育子女,甚至颠倒是非,有的本身就有一些不良恶习,严重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如我院审理的唐某寻衅滋事案,我们找其家长了解情况时,其父竟然说他儿子不就打打仗,用刀砍砍人,这有多大事,还夸唐某有本事在泗阳坐车没人敢要钱,简直让我们哭笑不得,感到悲哀。 (三)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但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缺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为了取得高升学率,以满足社会及家长的期望,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二是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从近两年审理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来看,他们的法律观念非常淡薄,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没有认识到自已的行为是犯罪,如有的人认为打打仗,把钱赔了就没事了。三是个别教师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把差生视作"包袱"冷眼相看,使其对学校产生本能的抵触情绪而辍学在家,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因素。四是学校管理存在问题,尤其对住校学生的课外管理不严,致使少数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与社会的不良青少年接触,而被引诱走上犯罪,从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案发率比较高的职业中学以及个别民办学校。 (四)社会原因。社会影响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不良思想的影响。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金钱带来的诱惑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逐步盛行,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二是低级影视书刊的影响。近几年,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一度泛滥。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往往是"一看、二学、三堕落"。如我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在问及他们为什么要打仗,几人竟易口同声说蛊惑仔片看得太多了。三是网络游戏的诱惑。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因为网络游戏的诱惑力,不少未成年人经不住诱惑,沉迷于网吧、游戏室,尤其是在校学生在那里结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的因为争机子打仗,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统计,我院审理的69起少年犯罪案件中,有40余起与网吧、娱乐场所有关,占总数的60%,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互相配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加强家庭管教功能。 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主要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作为家长一定要作好子女的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子女的成长,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是要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要关心子女,尤其是对于外出务工的家长,尽量不要父母双双外出,如果确实必须,应经常联子女,加强与子女的沟通,在满足子女物质需要的同时,应重视他们的思想和精神需要,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进行管教。 (二)注重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要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同时还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三)净化社会环境。 社会各方面,应齐抓共管,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净化大文化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净化影视报刊文化市场,加大打击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杜绝黄、赌、毒对未成年侵蚀。二是要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该取缔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处罚的要处罚,坚决避免不法网吧、游戏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三是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使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四是加强社会治安,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因,为未成年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同时,笔者还认为,应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使一些外出务工的家长能够早日回家务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但他们的自我保护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在教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同时,外界的保护很重要,而且是主要的。只有将自我保护与外界保护结合起来,才能对未成年人实行有效的保护。 1.自我保护是重要的 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常常扮演犯罪受害者的角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要求未成年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危急关头采取积极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措施,以避免外界的不法侵害,这是非常必要的。 应该承认,未成年人在遇到不法分子的侵袭时,往往处在敌强我弱的境地。当王晓芳看到比自己大许多的男青年,手中还握着一把锋利的尖刀时,心里产生恐惧感是毫不奇怪的。但面对坏人,王晓芳同学急中生智,想到了"110"报警电话。其实,她家中并没有电话,而是用"110"的喊叫声来吓跑陌生人的。王晓芳知道,人们在遇到违法犯罪时,可以向"110"报警求救,警察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的几分钟内就会赶到现场,在危急关头的王晓芳想到了"110"报警电话。当然,上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也知道"110"的厉害,他来不及破门而入,而是保命要紧,最终只能选择逃走之路。这里还必须肯定的是,王晓芳不仅运用智慧吓跑了犯罪嫌疑人,而且还把犯罪嫌疑人脸上的胎记记在心里,给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了重要线索。小小年龄的王晓芳正是依靠自己的胆识和智慧免遭了不法分子的侵害,由此可见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2.外界保护是主要的 我们充分肯定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在防止自己遭受外界侵害中的意义。因为众多事实已经证明,年龄小、体力弱的未成年人,如果有了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一旦遇到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有时候是可以避免受侵害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未成年人身心的特点和社会经历,决定了他们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 未成年人通过自我保护有效防止了受害,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如何认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外界保护的辩证关系。 我们不否认,在预防犯罪侵害中的最理想选择,当然应当像王晓芳那样,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预防受害。但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成长时期,无论是文化知识还是社会经验都很有限,在很大程度上还不足以识别和抵抗外界的侵害,尤其是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面对侵害者,要未成年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来反抗侵害是不现实的。菊英的受害再次提醒我们,保护未成年人应当以外界保护为主,将外界保护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结合起来,无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都贯穿着这样的指导思想。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外界的保护和培育。现阶段,社会正处于错综复杂的变革时期,未成年人对来自各方面的不法侵害,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限,特别是在遭受外界侵害的那一刻,未成年人在体力上与侵害者存在悬殊的差异,心理上存在一定的恐惧感。要让未成年人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这是非常困难的。尽管未成年人应当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但这种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有个过程。在整个未成年时期,外界的保护不仅是需要的,而且是主要的,对菊英同学这样的女孩子来说,外界保护尤其重要和关键。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对保护未成年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所讲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防范,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基础上的。这里讲的条件最核心的是要做到"三强调",即:强调政府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主体地位,强调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特殊作用,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家庭、学校和社会责任。 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既然外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如此重要和必要,那么,包括家庭、学校在内的全社会究竟应当做哪些工作呢?我们感到,现实生活中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漏洞,这些都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中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大事。像弥补缺陷、堵塞漏洞、优化制度、净化环境、加强管理、打击犯罪等等,都是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题中之义。但我们认为,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要想方设法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家长、老师和社会是否重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的教育,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能不能健康成长的重大问题。王晓芳同学从法制课上了解到,当遇到不法侵害时,每一位公民都可以打"110"报警电话,可以向警察求救。菊英因为缺乏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以及能力而受害,则是与她缺少这方面的教育密切相关的。 家庭、学校和社会在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教育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告诉未成年人必须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 现在是独生子女时代,未成年人长期接受的主要是正面教育,同时也是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保护和应试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并不掌握多少保护自己、防范受害的意识和技能,需要家长、老师和社会有意识地教育和传授。 (2)要告诉未成年人远离受害源。 现实社会存在着许多导致未成年人受害的环境和条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未成年人周围存在着"受害源",主要包括人的"受害源"、场所的"受害源"和行为的"受害源"三类。 (3)要告诉未成年人在遇到困难和侵害时善于获取外界的救助。 当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和危险时,由于自己的智慧不够、经验不多、能力有限,仅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时,寻求外界的帮助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了。未成年人遇到任何矛盾和问题时,应当相信家长、老师和各级组织,应当相信法律。任何时候,我们的党和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是未成年人坚强有力的后盾。 (4)要告诉未成年人如何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策略和技巧。 未成年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应当提倡和鼓励的,但也必须看到,未成年人由于体力上的限制,很难与违法犯罪分子直接进行抗争和搏斗。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不应该不顾环境和条件,一味地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体力上的搏斗,而是主要使用智慧,随机应变,以智取胜。 (5)要告诉未成年人如何对待自己的受害。 未成年人受到外界的侵害常常是难免的,任何未成年人受害后不应当采取私了、消极等待等方式,而应当明智地迅速报案,报案越及时,证据就越能保留得好,就越容易破案。尽快报案有利于快速破案,迅速处罚侵害人,从而尽快使受害人的心理得到补偿,早日抚平创伤,求得社会的公平对待。-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谈 单亲家庭 幼儿教育 问题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仙人****88】。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仙人****88】。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