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九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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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九篇】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1 为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1554 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对我乡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总编制数 58 个,在编在岗人员 37 人,其中行政编制 27 个,在岗在编人员 23 人(含县直单位借用 5 人),缺编 4 人;事业编制 31 个,在岗在编人员 14 人(含县直单位借用2 人),缺编 17 人。在岗不在编人员 12 人,其中省聘 1 人,县聘 8 人,乡聘 3 人。全乡共计工作人员 49 人,2014 年以来,我乡共有 3 人调入县直单位,5 人借用(跟班学习)到县直单位。二、选人用人工作主要做法(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加强对 2014 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意见的有关规定。首先,乡党委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印发条例及意见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及意见专题学习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在会上就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及意见内涵的理解,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及意见的内容有了全面的认识,让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二)强化执行,科学民主选人用人。我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及意见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三)严肃纪律,防止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乡里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过程中,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和交流等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任人唯亲,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全乡干部职工的认同和肯定。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谈心谈话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乡班子领导 9 人,谈话对象共 30 人,涉及全乡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本次谈心谈话活动的指导,我乡成立了以黄有福书记为组长、王开宁乡长为副组长的乡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2015 年吊罗山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乡党委书记与乡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与不是乡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的部署,将谈话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质量。(二)明确内容,注重实效。将此次谈心谈话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干部人文关怀、查找干部自身问题及提高干部执行力结合起来,深入讨论交流,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了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与一般干部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三)集中整改,改进工作 1、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3、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4、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认真落实干部各项工作正常,努力解决相关待遇问题。通过这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使全乡干部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干部间的团结,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建设富美和谐吊罗山乡提供了组织保障。四、开展违规治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人员、证件及“裸官”情况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吊罗山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个人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及“裸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和登记工作,全乡 49 名干部职工均无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无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五、存在问题 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一不足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条例及意见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条例,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2 按照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组织部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5 号)要求,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 50 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 50 人,其中正县级干部 1 人,副县级干部 3 人,正科级领导干部 10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5 人。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 2020 年 12 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20 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 1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7 名,副主任科员 4 名,2020 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 3 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2020 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2041 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贯彻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和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2020 年度,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均满意率为 94.49%,从评议结果看,干部职工对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我中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3 根据*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研究分析,现将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人员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 35 名,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8 名。现实有人数 31 人,现实有科级干部 8 人,科员 20 人(其中:正股级干部人数 12 人,副股级干部 4 人)。参公单位 2 个,参公编制 7 名,实有参公人数 3 人。分别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有编制 4 名,实有 2 名,实有副科级干部 1 人;市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共有编制 3 名,实有(副科级干部)1 名。我局实有公务员(含参公)34 人,性别结构:男 18 人,女 16 人;学历结构:本科 24 人,大专 9 人,高中及以下 1 人;年龄结构:55 岁以上 4 人,45 至 55 岁 8 人,35 至 45 岁 7 人,35 岁以下 15 人。二、主要做法(一)突出选人用人,配齐配强队伍。我局通过公务员招考招录优秀年轻干部,为我局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工作热情和活力,2016 年新招录公务员 2 人,2017 年新招录公务员 6 人。此外,根据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委组201357 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加强我局股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2016 年,我局经民主推进、组织考察和党组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我局共提拔 4 名股级干部,其中正股级 1 名,副股级 3 名;2017 年提拔 4 名股级干部,其中正股级 3 名,副股级 1 名。(二)突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为全面提高我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党组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兼顾一般,突出重点,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加强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我局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学习,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人事管理制度,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局班子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主观能动性,集聚了工作合力。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党组和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定期沟通,通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维护民政团队形象、亲民爱民、拼搏奉献上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文明执法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每个干部职工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并向社会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比思想,看谁政治境界高;比学习,看谁工作进步快;比作风,看谁自身要求硬;比奉献,看谁敬业精神强;比效能,看谁履责贡献大”的风气。二是着力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局党组始终注重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时间保证,措施到位,检查及时,督办得力,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积极为干部职工的培训深造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走出去向先进学习,沉下去向基层学,并邀请县纪委、县法制办、县委党校等单位专家上门为干部职工授课和组织本单位股室负责人授课。为每个干部职工配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体会、感想和读书笔记。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 1 次,平均每人记载学习笔记 2 万字,与此同时,把业务贯穿学习的始终,形成了人人争当岗位能手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局党组把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作为班子集体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在手上,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在工作上严要求,真正给年轻干部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局党组集体研究了年轻干部培养方向,并建立了年轻干部培养台帐,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对一名年轻干部实行定向培养,激发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在对干部的任用上,局党组坚持“任人唯贤”,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命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三、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程度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 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和推荐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必须经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并征求县直纪工委的意见。计论决定时,邀请县直纪工委参加,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定。三、合理分工调配,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一是合理分工,实行定岗定责。每年年初,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具体、明确的分工;再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情况,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最后,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以文件形式在局里公布实施,进行全员定岗定责。同时,指定领导和专人不定期对每个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事项等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每年年终,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模,干部提拨重用的主要依据。二是定期开展有序轮岗。我局每年对局内股室干部开展轮岗活动,每次轮岗突“三个注重”,就是“注重发挥每位干部的专长,注重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注重每个股室的力量搭配。”通过轮岗,促进了人才合理优化,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培养了复合型人才。四、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一是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制度从谈话对象及分工,谈话内容及重点,谈话方式及要求进行了规范。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定期进行沟通交流,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严格坚持“四必谈”即工作调动必谈、家庭变故必谈、思想波动必谈、发现苗头问题必谈。二是坚持交心谈心,坦诚相待。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班长”与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强化团结意识,班子成员在工作中相互支持,协调配合,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大事开会碰头,小事相互通报,做到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发扬共性,克服个性,不搞内耗,不搞小团体。同时以班子民主生活会为平台,加强交流沟通,增进了班子团结信任,增强了班子凝聚力和向心力。班子成员在与所分管部门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中,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维护民政团队形象、亲民爱民、拼搏奉献上来。四、及时了解干部情况,实行人文关怀。一是局党组成员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情况要全面了解,做到“四清”,即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清、工作情况清、家庭住址清、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清,一是及时了解在职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从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民政大家庭的温暖,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充分尊重退居二线的老同志,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局党组提前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在工作安排上根据老同志的具体状况,给予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充分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三是对退休老干部给予关心。局党组明确老龄股专门负责退休干部工作,定期召开退休干部会议,向退休干部汇报局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还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他们进行慰问,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精神上给予关怀,让他们体贴到大家庭的温暖。我局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存在着对条例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匡正先人用人风气。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4 根据组织部 2011 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近年来,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一、存在问题(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二、原因分析(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三、整改措施(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 性。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5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 9 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 3-5 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 4-5 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几点建议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 3-5 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四)改善委员的工作环境。建立有利于全委会委员充分行使职能的工作氛围。一是保障知情权。对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规定,要即时派发资料给委员们学习了解;及时通报干部队伍和班子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保障话语权。给委员们提供一个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渠道;在会议期间,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自由发表意见,以利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三是言论免责权。即委员在全委会上的言行不受任何追究,个人政治和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给委员们创造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 6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在牢牢把握正确用人导向中营造风清气正、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凝聚上下齐心、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形成锐意进取、奋发作为的生动局面,为更好地发挥“四个作用”,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证。一、主要做法(一)坚持党管干部,在领导和把关上突出从高从严。市委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选人用人上发挥好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强化用人导向。坚持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推动形成“树导向、聚人心”的共识。市委书记多次听取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在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调整干部 x 批*人,实现“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二是规范动议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的意见,结合平时对干部的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初步人选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协商、反复酝酿,形成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经预审和批复同意后,才进入选任工作的下一个环节,坚决做到上级不批复同意,市委不上会研究。三是严格政治审查。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重点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上把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来。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四是实行全程纪实。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工作方案,明确提拔任用的、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的、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均要进行全程纪实。全程纪实涵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干部选任环节。五是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每次市委常委会研究调整干部,都经过充分酝酿。市委常委会上,逐一介绍拟提拔或重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实行票决制。(二)坚持精准科学,在推荐和考察上突出考准考实。市委坚持在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上下功夫,注重把干部考准考实,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水平。一是注重全面调研。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考察识别干部,既看干部在大是大非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又看干部在具体问题上的表现;既看特定时期的表现,又看一贯表现。特别是注意找敢讲真话的知情人深入谈、不限定时间全面谈、联系实际追问谈,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干部。二是注重综合研判。在调研基础上,注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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