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情况汇报(通用12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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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情况汇报(通用 12 篇)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情况汇报 1 县委组织部:按照佛坪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佛字201951 号)文件精神,我镇召开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汉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会议主题,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叧収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在发言中聚焦主题、开门见山、开诚布公,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取得了凝聚共识、团结奋进的好氛围好效果,现将此次会议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会议准备情况 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一是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通报精神,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再一次提高了大家的政治理论素养,把大家思想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镇主要负责人亲自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会议的议程、要求、预期目标仔细研究,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做到真写、真感。三是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和要求,镇党委及时对全体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采取无记名反馈方式,确保党员干部能讲实话、敢讲实话,真正提出利于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前发出征求意见建议表 30 份,收回 30 份。会前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确保对照检查集思广益接地气。四是在准备充分条件下与县委巡回指导五组联系,邀请指导组成员参加并指导民主生活会有序开展。二、会议开展情况 经与县委巡回指导五组沟通,我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2019 年 9 月 23 日晚召开。一是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文彬同志领学了相关内容,代表镇党委简要汇报了会前准备情况,并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二是李文彬同志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随后,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思想认识、学习理解、责任落实、推进整改正等方面查摆问题,逐一开展对照检查、自我剖析、相互点评。会议氛围严肃认真放志格,通过直言不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达到了红脸出汗有辣味的效果,又起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作用,达到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预期效果。三、会议情况总结 最后,李文彬同志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会议成效,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将思想统一到习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要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相互批评的意见,即知即行、立即整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存在的问题清零见底。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打好“四大保卫战”,扎实开展“五乱”问题集中整治,切实抓好扬尘治理,加强旅游线路集中整治、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治理、野生动物保护,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并形成长效监管。四是要转变工作作风,狠抓统筹结合。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深刻检视和全面剖析我镇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协调,确保全镇各项工作良好有序发展。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情况汇报 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 年 6 月 3 日至 7 月 5 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汉中市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8 月 12 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2019 年 8 月 12 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在汉中市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会议后,汉中市委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市委书记王建军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主动签收向其本人及向市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主持省委第八巡视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并代表汉中市委作表态发言,反馈会议后立即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作出批示,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以汉字201969 号文件将巡视反馈意见第八巡视组组长苟润祥讲话汉中市委书记王建军表态发言印发各县区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党委(党组)会、全体干部大会上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全面认领问题,精心制定方案。市委全面主动认领问题,市委书记王建军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 6 大类 45 个具体问题逐一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按照 3 个月集中整改、后续整改持续推进的要求,将整改工作划分 3 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推进。同时逐问题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市级包抓领导,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汉中市贯彻落实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坚持共性问题全面认领、个性问题主动认领、其他问题举一反三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为扎实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及相关 4 名市委常委、3 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督查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 3 个小组,为巡视整改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19 年 8 月 23 日,市委召开由市级 4 大班子领导成员、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市委书记王建军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部署会议,积极动员,扎实整改,全市上下形成了整体推进、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良好态势。10 月 10 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前一阶段整改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存在问题,促进全市整改工作持续加压推进。(四)强化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为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市委实行四项制度,保障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 2019 年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打分。二是实行督导检查制度。市委成立县区督查组和部门督查组,按照市委常委包联县区分工,由 11 名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 11 个县区、市委督查办和市秦巴办对 25 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两轮次督查检查,督导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实行核查确认制度。市委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核查检查,核查结果经相关负责人逐一签字确认,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四是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次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通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五)坚持刀刃向内,聚力真抓实改。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凝心聚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市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每名常委深入开展秦巴生态保护专题调研。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六专题学习研讨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聚焦各类问题,坚持共性问题认真改,个性问题必须改,重点问题彻底改,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标本兼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 45 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38 个,基本完成整改 4 个,需要较长时间完成且正在按时间节点整改 3 个。二、严格对标对表,高质高效落实整改(一)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中办通报精神有差距方面 1.关于“2018 年市委常委班子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结合*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通报精神不够紧密,抽查 12 篇对照检查材料,仅有 2 篇查找问题部分结合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进行深层次剖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学习的通知,对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及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安排。市委中心组2019 年第 10 次学习会上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集体学习,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均按照要求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了相关学习。二是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六专题学习研讨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原文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三部分“建设美丽中国”重要论述,市委书记王建军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问题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11 个县区均按要求召开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关于“2014 年 5 月至今,市委共召开常委会 201 次,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共 16 次,其中 2014-2017 年每年仅 1 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印发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印发汉中市 2019 年秦巴生态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和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点(2019年度),召开全市秦巴生态保护大会,全面部署秦巴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积极研究秦巴生态保护工作,2019 年,市委常委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8 次;市政府常务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10 次;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4 次。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新发展理念、两山论理解把握还不够深刻,推进绿色发展与污染防治结合不够紧密,项目招引、建设开发中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多,忽略了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完全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突出绿色循环、生态宜居发展定位,充实“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涉及环保工作的内涵要求,在市委全委会、全市秦巴生态保护大会、全市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表彰大会等会议上多次对秦巴生态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生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二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秦岭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秦巴区域企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关。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2019 年对城固县和洋县进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各县区安排 1-2个镇办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审计。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较少,2016、2017 和 2018 年,环保支出分别为 14、10 和 16 亿元,仅占财政支出的 5%、3%和5%”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2019 年全市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0.05 亿元,比 2018 年增加 1.06 亿元,增长 11.8%。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2019 年年初预算中,加大市本级环保专项预算,市级财政在大宗专项预算中编列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9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 19.58亿元(含各县区),增长 41.95%。5.关于“南郑区益丰国际问题在 2011 年就有所暴露,2018年 11 月中办通报后,市委市政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2019 年 5 月下旬在媒体关注和省委重视后,市委、市政府才对益丰国际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就南郑区益丰国际项目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反省。二是依法依规撤销了项目涉及的用地批复、施工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等证照,对项目区内违建别墅全部予以拆除。三是南郑区政府积极开展收回该宗土地再次利用的有关工作。四是省、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项目中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核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按程序、层级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五是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南郑区益丰国际项目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在全市范围内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南郑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益丰国际项目违建问题的通报,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6.关于“巡视初步发现 9 个疑似别墅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视期间巡视组要求核查的所有疑似建别墅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全市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甄别、研判,按照汉中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政策和工作步骤进行了合法性认定。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参与,聚焦“违建”和“位置”两个要害,积极推进管辖区域内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目前,9 个疑似别墅项目已完成核查、甄别工作。(二)贯彻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7.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没有纳入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开展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过程中,措施建议里专门提出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汉中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予以吸纳。结合开展的“十四五”前期研究,将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纳入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相关课题,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纳入。8.关于“秦岭区域污染防治、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保护利用、天然林保护、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尚未编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级相关部门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基础上,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衔接,着手修订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秦岭区域污染防治、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二是积极推进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用“三生融合”理念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9.关于“县级实施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没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也未经同级人民政府审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县区积极做好县级实施方案修订前的准备工作,待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修订后及时修订本县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10.关于“2011 年以来,南郑区政府先后 5 次通过整改和变性等办法,为益丰国际违规建别墅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问题 5”中相关整改情况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南郑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房地产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类项目建设依法依规。11.关于“违法占用林地,超标准修建通组道路,略阳县村组联网道路建设项目 193 个,建设里程 881 公里,设计路面路基宽度 5.5 米,仅此计算占用土地(林草地)7275 亩。佛坪县一些农村公路,在中省督察中发现占用林地手续没有办理,整改时都以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变通办理了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略阳县对修建通组道路占用林地问题认真进行排查调查,全县 193 个村组联网道路建设项目涉及 17 个镇办 132个重点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已实施道路 188 条,未实施道路 5条。略阳县对违规占用林地修建 4 条道路的违法主体依法进行了处罚,对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补办了用地手续。佛坪县印发了在全县开展变通办理防火通道项目排查的紧急通知,对 1条未批先建和违规办理审批手续问题的违法主体依法进行了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项目建设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排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情况排查检查,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规范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12.关于“巡视巡察联动发现,洋县交通局 2017、2018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雷同,桑溪镇 2016、2017 年保护森林资源执法检查工作总结雷同,发改局 2016、2017 年工作总结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洋县认真开展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坚守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树牢“四个意识”,确保中省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的教育活动。二是洋县纪委监委认真调查有关问题,对洋县交通局、发改局、桑溪镇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要求全县干部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三是拟定印发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切实解决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和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巡视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13.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检查工作泛化,同一个整改问题点多部门多频次检查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印发了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了联合执法的启动、处置程序,实行检查方案备案制度,有效避免了检查工作泛化、同一问题多部门多频次检查的现象。14.关于“6 月 13 日,巡视巡察联动组拨打略阳县12369投诉电话对灵岩寺村向河道倒垃圾问题进行投诉,现场拨打第 5 次时才接通,接通后部门间反复推诿,投诉电话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对反馈的“12369”值班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二是略阳县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开展学习教育,从思想根源上整治“慵、懒、散、慢、虚”问题。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整训、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分局热线值班情况。印发了汉中市生态环境系统“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开展“12369”投诉接听办理业务专项培训,规范了投诉电话值班值守工作流程。四是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电信公司汉中分公司协作安装视频监控,对各县区热线值班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三)市委、市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研究、统筹兼顾不够方面 15.关于“2014 年 5 月至今,汉中市 13 名市委常委共撰写各类调研报告 127 篇,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无专题调研成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秦巴生态保护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每名市委常委围绕分管领域工作开展秦巴生态保护专题调研,形成至少 1 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每年进行一次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交流会。16.关于“2018 年省秦岭办反馈五乱234 个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秦巴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未完成整改的 5 个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纪委监委对 5 个问题进行了核查。17.关于“2019 年汉中市排查时又发现 166 个新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秦巴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新排查的 166 个“五乱”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五乱”问题整治市级牵头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督查检查,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按程序组织验收销号。截至目前,166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64 个,剩余 2 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18.关于“巡视还发现一些新的五乱问题,违法采砂问题特别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规定,全面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印发集中整治汉江河道偷采砂石工作方案,规范村民自建房取砂行为,严肃查处河道防洪工程施工单位借施工之名盗采砂石行为,约谈企业法人代表 3 次,关停汉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采砂场 40 个。二是启动“携手清四乱修复母亲河”主题行动,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多次召开河长制会议,及时交办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累计完成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改 433 个。定期组织开展河道巡查执法,2019 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7000 余人次,现场执法检查约 2000 次。三是市水利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协作工作制度,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巡察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组织开展 2019 年全市非法采砂集中严打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 9 起,违法采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19.关于“十二五以来,全市还有 232 万亩宜林荒山和25 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需要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制定绿化规划,将宜林荒山逐步绿化,将 25 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及时分解下达年度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建设等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持续抓好天然林保护,积极开展森林抚育,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市发改、林业部门对各县区生态建设类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挪用生态建设类资金行为进行了纠正。20.关于“林业机构改革后,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在体制机制上还没有实现有效衔接和贯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深入调研,市委编办提出了市县两级林草火灾预警监测防御机构设置意见,经 2019 年市委编委第四次会议研究审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汉编发201936 号”文件明确市级机构设置。二是市应急管理局草拟了与林业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灾害分析研判等日常运行机制和应对突发灾情险情及时应急处置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形成了红黄蓝三级森林火险分布图,制定了四级响应流程,夯实了森林火灾“防”与“灭”的责任。21.关于“全市松材线虫松林疫情面积达 30 万亩,今年春天枯死松树 14.6 万株”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 年,市委常委会两次研究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市政府召开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会议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抓住冬春除治有利时节,认真进行防控。一是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列入秦巴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300 万元,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二是持续加大检疫封锁力度,在省际间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市内县乡道出入口,建立道路临时检疫检查站点49 个,全年共查验车辆 9300 车次,发现违规车辆 830 多辆,劝返200 多辆,办理林业检疫行政案件 259 起。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疫木除治,疫木伐除后全部就地予以焚烧,全年累计除治疫木 59 万株。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业务培训,培训人员 7000 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技术手册 1.3 万余份。22.关于“近两年市县森林公安查获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 只(马麝)、二级保护动物 25 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抓好线索摸排,认真开展专项清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秦巴地区野生动物。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行政审批,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加工和流通领域监管。三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活动中来,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四)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23.关于“2018 年市纪委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 7 起22 人,全部为上级交办”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直查直办力度,2019 年,市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 157 件,党纪政务处分 140 人。24.关于“汉台区纪委 2016 年以来,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案件 196 件,仅有 7 件是自行发现查处的”的问题 整改情况:汉台区委区政府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日常监督,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在区委第六轮巡察中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 15 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13 条。印发了关于排查上报秦岭生态环境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的通知,重点排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理存在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25.关于“2014 年至今派驻市级 14 个主要职能部门纪检组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中问题线索零发现、零立案、零查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要求派驻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就未按规定移送问题线索作出书面说明,并对 2019 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及问题线索发现、查处、立案情况进行书面报告。26.关于“2014 年以来,全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考察内容,但只有 1 人取消副县提正县资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提出对相关干部考察从严把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承担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考察对象就履职情况认真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书面鉴定。此项要求将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严格按要求处理反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信访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核查或转办,督促审计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按规定运用好审计结果。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档案,落实好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工作相关要求。27.关于“涉及环保领域案件党政纪处分多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2018 年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 469 件,处理 711 人,其中县处级仅 12 人,移交司法为零。全市党纪处分第四种形态运用占比 0.7%”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2019 年,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 451 件,处理 564 人,其中县处级干部 8 人、移送司法 1 人。28.关于“汉台区河东店镇花果山村违规占用果园修建农家乐 14 家,被问责的全是村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汉台区纪委监委成立了调查组,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调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对涉及河东店镇河东店村、花果村违法用地 14 户占用果园修建农家乐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查清了违纪事实,理清了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9.关于“谈话反映环保、国土部门大量干部被问责,如市环保系统已问责 32 人,年终考核评不出先进集体和优秀科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印发进一步深化“三个助力、五个专项、三个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巡回廉政宣讲、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活动,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尽可能减少被问责的风险。(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0.关于“巡视组进驻汉中市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 40 个问题,有 4 个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就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省市专项巡视巡察发现未完成整改问题书面向 11 个县区进行了交办。二是市环保督察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指导。三是市环保督察办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4 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中 3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 1 个问题正在整改。31.关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实地核查反馈秦岭的 5个方面问题整改均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及配合省级专项督察的通知,对整改工作和配合省级专项督察进行了安排,持续跟踪整改动态,推动工作落实。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化旅游、秦巴办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实地核查反馈秦岭 5 个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涉及我市的 5 大类 8 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对尚未整改完成的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进行整改提高。目前,这 5 个方面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4 个,正在整改 1 个。32.关于“全市各类执法检查排查的 475 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有 6 个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秦巴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未完成问题建立了清单台账,落实了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剩余 1 个问题正在按时间节点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33.关于“汉台、略阳、洋县三县区巡视巡察联动组对 29个中省环保督查反馈已整改问题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整改 5 个,占抽查的 17%”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汉台区对宝巴高速 15 标段项目办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开展了水保治理和生态恢复治理,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略阳县政府委托汉中地质大队分别编制了略阳县梁家湾采石场治理提升方案、略阳县同达矿业有限公司黄家营铁矿矿山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略阳县森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森达采石场提升方案及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了后续恢复治理,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三是洋县制定了槐树关镇北梁村中水十四局高铁施工弃渣场问题整改方案,变更了复垦方案,停止弃渣外运,在既有弃渣场旁补征地 8 亩,就地消化多余弃渣,完成了排水渠、混凝土拦渣坝建设和覆土复绿工作,恢复为耕地。洋县纪委监委对涉及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34.关于“略阳县同达、森达、梁家湾等矿山以种植小麦和油菜来代替修复治理面复绿,目前已经枯死”的问题 整改情况:同达、森达、梁家湾 3 个矿山问题与“问题 33”中整改措施相同。35.关于“巡视巡察联动发现,洋县谢村镇、黄安镇、磨子桥等镇办多个乱采、偷采砂石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洋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治理偷采砂石长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治砂巡查队,分 3 组 24 小时不间断开展巡查整治。每月召开 1 次联席会议,落实镇办属地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偷采现象。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采砂采石情况全面排查,对各镇办违法占地堆放砂石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堆砂场、镇办、村委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加强土地保护的函关于加强集体土地管理的通知,坚决杜绝乱采、偷采砂石等行为。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禁采砂石专项治理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4 件。36.关于“略阳县村级委员会研究同意当事人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突出,其中 2017 年 1 起,2018 年 5 起,2019 年截至 5 月底4 起,有愈演愈烈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略阳县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2018 年以来,对 5 起河道采砂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查处 5 案。对两个村委会河长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了警示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巡河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节假日巡查与夜间巡查力度,实现主要河流全时段全范围覆盖,最大限度遏制河道乱象。37.关于“2018 年底前应完成省委督察指出汉江沿岸 37 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只建成投运 17 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汉江沿岸 37 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是“问题 30”中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未完成整改的 4 个问题之一,整改情况与前述一致。沿江 37 个重点镇 38 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38.关于“2019 年 6 月底前应完成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全市 191 座小水电的生态流量下泄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尚有 48 座未完成生态泄流设施改造,154 座未安装监控设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将小水电生态整治问题整改任务向各县区政府进行交办,市委督查办、市河长办将其列入汉江河长湖长制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实行一旬一督办一通报。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48 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154 座小水电站监控设施安装均已全部完成。二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有序退出,及时向洋县、佛坪县交办退出整改任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全市 3 座小水电退出任务已全部完成。39.关于“2018 年 2 月至今年 5 月,陕西南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假借修建防火通道名义,违法在南郑区黄官镇张湾村开山采石,造成林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群众财产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南郑区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陕西南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生态环境部门和林业部门对张家湾采石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积极开展恢复治理,组织召开了“张家湾矿山植被复绿方案评审会”,清理了采石场废料,对裸露开采平台进行覆土复绿。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六)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方面 40.关于“市县两级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秦巴办)设置不够合理。巡视谈话集中反映,秦巴办设在林业部门不利于工作开展,汉台、南郑、略阳、城固、西乡、宁强、镇巴等县区秦巴办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 2019 年 10 月 25 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市、县两级秦巴生态保护机构下设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汉编发201936 号”文件明确市级机构设置。各县区按照市委编办的统一要求,优化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41.关于“市县两级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生态环保一盘棋的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秦巴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2019年召开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 4 次、征求意见会 5 次,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二是结合汉中实际全面推行“山长制”,印发汉中市全面推行山长制实施方案,夯实各级各部门秦巴生态保护职责。将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设定考核分值,严格考核评价。三是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运用,及时发现、核查、处置有关问题。四是整合各方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先后组织开展了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秦巴生态保护“回头看”、“青山”专项检查等多次联合督查检查,实现联防联控。42.关于“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督察整改落实及考核机制还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印发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将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负面清单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秦巴生态保护工作落实落细-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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