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七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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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七篇 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据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定边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边县 23 个部门、387 项划转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办理,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上线12.54 万件,办结率为 99.61%,群众满意度达 100%;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定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进驻单位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所有进驻部门均已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定边县全面推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驻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好相关业务。(二)强化政策支撑,*企业发展难题。一是简化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定边县将企业开办环节数由 2017 年底的 7 个缩减到 4 个,将企业开办的时间由 23 个工作日缩减到 1个工作日,将企业申请材料件数由 25 件缩减至 5 件。二是强化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累计降低人工成本 4459 万元、生产要素成本 920 万元、物流成本 1267 万元,融资成本由过去的每笔 2800 元降至现在的融资零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难度。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获贷渠道,着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定边县各类商业银行共向小微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近 2 亿元。(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定边县成立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拖延、推诿等影响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 6 起,并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二是围绕定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开展专项督查,倒逼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 38 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对深化授权、授权、授权、服务改革和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质疑审查和管理的分离实践,对如何促进实施的研究不够。第二,存在体外循环的问题。部分部门审批繁琐,存在多处理、两头审批的情况;部分部门授权不足,中心窗口成为注册室;部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就业人员多、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第三,存在商业环境差的问题。一些企业报告说,有些单位不按合同和承诺履行职责,仍然存在新官员忽视旧账户的问题。有些部门办理手续繁琐、随机、拖等压力等问题仍存在不同程度,门好看,事情难做。同时,强制购买、强制销售、强制销售、强制购买工作风等破坏商业环境、恶意欺诈。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衙门的坏习惯,如政治不为、权力设障、推诿制约、敷衍塞责等,仍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尚未完全打破,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政策阻碍、拖延等行为尚未根除。三、对策和建议 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2 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支持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19 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分类管理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建成投产前在生态环境部门网上备案即可,无需审批,也无需验收。分级审批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审批,县级审批权限由市政府决定。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不符县域规划、高耗能、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类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简化管理、联网审批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2019 年县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XX 个。(二)不断深化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全面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的盖章、证明环节、不将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全年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均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50%,即报告书项目 30 天以内完成审批,报告表项目 15 天内完成审批。(三)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四)打造绿色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监管方式;制定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建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预警机制,确保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长期稳定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五)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优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导。(六)精准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企业帮扶,组建环保帮扶工作组,针对企业在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帮扶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解决环保问题。今年以来,共指导 XX 家民营企业开展环评政策解读,先后 X 次在民营企业较多的盐化、玻璃、石材、砖瓦窑等产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让企业进一步明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自觉遵守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清洁生产,排放达标。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企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企业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等环节加大指导力度,为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3 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解读如下: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的总体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二、若干措施起草过程 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各区政府认真对照国家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梳理我市工作任务,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主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更多务实有效的改革措施。若干措施先后征求了市级有关单位、各区政府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正文包括 6 部分,共 36 个方面,是我市对照国家要求推出的相关改革创新措施。(一)深入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主要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深入实施“多规合一”“联合测绘”改革等 4 个方面内容。(二)持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主要包括: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优化企业获得电力服务、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等 7 个方面内容。(三)进一步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主要包括:持续深化进出口通关改革、优化进出口通关服务、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 4 个方面内容。(四)积极打造促进就业创业招商引资良好环境。主要包括: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好人才引育“组合拳”、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发展、优化应用场景等供给服务等 6 个方面内容。(五)不断拓展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主要包括: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行企业申报环节直接减免征收、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网办质量、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企业破产办理等 12 个方面内容。(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培训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抓好惠企政策兑现等 3 个方面内容。四、若干措施的特点(一)落实国家文件要求。逐条对照国家文件的六个方面 20项内容,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共列出 94 条具体工作任务。(二)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出更多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三)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四)主动对标先进。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力争迎头赶上,打造我市营商环境新高地。(五)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频事项,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全过程,进一步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六)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创新创业活力、宜居宜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4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新华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 18 个部门的 121 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 18 项、取消审批事项 9 项、合并审批事项 2 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 128 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 3 个部门 9 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 8 月 6 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 6336 件,办结6326 件,办结率 99.9%。(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 1 个工作日,18 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 项、“网上办”30 项、“就近办”25 项、“一次办”72 项,我局共纳入 48 项行政审批事项。(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沧州”、“河北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 149 项子项,全部上线河北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河北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 106 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19 年 6 月 1 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本年度新增企业 870 户、个体工商户 1543 户,合计新增 2413 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0841 户。(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 23 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 2 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 13 封,锦旗 32 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 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根据沧新征函字【*】15 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28 号)要求,于*年 8 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年 9 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 10 月 31 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 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 420 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 8 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 A 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0 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 120 小时以内;2022 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 100 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0 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 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 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 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6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为企业服好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开展“送服务上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较好实效。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幅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环评手续。将大批治理技术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放到分局,大幅度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查效率。原报告书审批由法定的 60 天压缩为 20 天,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 30 天压缩为15 天,实行登记表的即时办理,全过程在网上公开,并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我市已对年出栏 5000 头以下的生猪项目环评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创新环评服务机制,促进项目绿色发展。对重大项目,逐一建立环评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创新项目环评服务机制,统筹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对有关项目提前介入,逐一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或选线,优化生态环保措施,协调解决环评突出问题。对重大项目还提供环评技术评估“保姆式、管家式”服务,尤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通过公开环评信息,每年开展环评技术复核,及时通报处理存在问题的技术机构和人员等措施,督促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压缩编制时间,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便捷有效的服务。对重点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开展“送服务上门”专题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带队走访,实施精准帮扶,为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具体问题。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推进相关环境数据接入和共享,对面向企业的相关办理事项、办事程序作出指引,公开相关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直接交流。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灵活环评审批,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临时豁免制度,对湖南省元卫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医用口罩、防护服生产线项目先予网上环评登记备案。四是围绕科学管理、精准治污,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和登记 213 家排污单位,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 162 张,完成 51 家排污单位登记备案。我局还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先后分两次抽取了 138 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全面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核实排污许可符合程度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无证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持续开展预约审查、集中审查,为项目排污许可的核发和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为企业当好“服务员”和“环保管家”。2020 年底,全市将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实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目标。街道营商环境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 7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9 月 30 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 50 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14 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 5 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 3 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 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 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 110 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 22 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 101 件次,合并检查事项 4 件次,否决检查事项 10 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 80 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 9 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 5000 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 1-25 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 13200 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 130 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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