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工作总结(通用4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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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总结(通用 4 篇)第 1 篇:清理工作总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市政府委托,现向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近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南通市农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至 2015年底,我市国土、发改、水务、农业、农发等部门共建成高标准农田 50.84 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 47.73%,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起到了应有的基础性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与成效(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从 1994 年起,我市农发部门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当时称为中低产田改造,每亩投入量为 350800 元,建设标准很低,至 2010 年,累计建设 21.1 万亩,年均 1.24 万亩,这个数据已被上级列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统计。2011 年至 2015 年,我市农发、农业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别为 2、2.15、2.5、1.8、5.6 万亩,共计 14.05 万亩,建设标准为 13001500 元/亩。余下的 15.69 万亩分别由发改、国土、水务部门实施。2015 年度,我委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 7 个计 5.6 万亩,是前四年平均数 2.1 万亩的 2.7 倍,项目资金总投入 8400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家农发项目 6 个计 3.1 万亩,农业部项目 1 个计 2.5 万亩。共新建电灌站 26 座,地埋干管32.59,100KVA 变压器 20 座,配套输变电线路 10.55km;新建田间机耕路 51.2km,机耕桥 27 座,路下涵 482 座;新建仓库1700 平方米,晒场 2070 平方米;新建河道护岸 6.66Km;栽种女贞、广玉兰、香樟等优质树木 32660 株。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考虑到我市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贯通机耕路的农田占比不足 40%、严重制约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实和仅依靠上级项目资金改造农田周期过长的情况,2015 年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水务局在北新、寅阳、东海三镇开展机耕路建设试点,重点解决农机入田通道不畅问题。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 4000 多万元,建设机耕路 277.47 公里,新增可机械化作业面积 6.96 万亩。2016 年度,我委已着手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 5 个计4.5 万亩,项目资金总投入 6750 万元。其中国家农发项目项目3 个计 2.5 万亩,启东市农发项目 2 个计 2 万亩。目前已通过选项入库、立项审查、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上报年度计划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招标,部分工程已开工建设。为顺利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我市农发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2016 年,我委在按计划实施当年项目的同时,对 2011 年以来涉及 9 个区镇的未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突击扫尾,排除一切障碍,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扫尾工程的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和资金拨付工作。(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举措 1.高度重视,努力争取上级农发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地形地貌呈现水网交错分割、农宅布局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的特点,农田单幅田块平均面积不足 30 亩,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委积极争取上级农发项目,2015、2016 年共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0 个,新建高标准农田 8.1 万亩,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12150 万元。另承担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2 万亩,工程投资额 3000 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平均工作量是往年的 3 倍以上。2.定向规划,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基础条件。为改变我市只能种植旱熟作物、土地产出率偏低的现状,我委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十分重视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一是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充分听取村组干群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项目镇水文地质条件、田块走向、水流方向及产业布局等基础资料,对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配套设计,在普遍建设路、桥、涵、电、树等常规设施的同时,突出专项建设内容。以高标准设施农业为导向,重点建设管道灌溉、喷滴灌等设施;以水旱轮作为导向,重点建设泵房、渠道、田埂等设施;以粮食生产为导向,重点建设烘干房、农机库、粮食仓库等设施。从而不断提高农田的适应性,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创造条件。二是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充分了解项目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布局及下步设想,倾听群众呼声,在道路及桥涵的定位上,尽可能地将农业生产需要与农民生活出行需要相结合,让农民充分体验项目建设给他们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三是坚持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在不打破现有村组行政区划、保证田间灌溉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村组内现有不规则田块、沟渠进行整合、填平、疏浚,将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农业精准开发目标。3.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我市明确项目所在区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市农发部门为规划、指导、督查单位,市财政局为资金监管单位。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招标关。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代理公司负责,全部进入启东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制,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市政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实施现场监理,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每月召开监理公司负责人和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程质量建设监管工作例会,监理公司及时提交监理月报,通报监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建立农业开发项目农民监督员制度。每个村聘请 1-2 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农业开发项目监督员,代表项目区群众对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我委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开发部门的所有人员都深入项目区,包片包乡,抓工程进度,抓施工质量。组织督查、观摩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施工单位处罚的依据。三是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复检,区镇初验,县级组织监察、财政、农委、设计进行复验,最后报请上级验收。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备有卷尺、测距仪等工具,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实地丈量;对涉及强度、厚度等关键性指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四是把好资金关。所有工程竣工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合同规定根据施工进度、质量考核、审计结果拨付项目资金。(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我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土地流转。项目建成区土地流转率由 20%提高到 70%以上,为推进全托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提高了农机应用水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畅通了农机入田通道,建成区粮食生产机械化率提高到 90%以上。三是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项目建成区的土地后,或兴建大棚发展设施农业,或种植可以全程机械化的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使种植结构得到了优化,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耕作条件显著改善,土地租金普遍提高 300500 元/亩,农业合作组织通过规模化集约经营,节省了农本,提高了效率,增加了收益。二、主要存在问题(一)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低。我市现有总耕地面积 106.5 万亩,至 2015 年底,高标准农田占比仅 47.73%,在南通市各县(市、区)中居末位,与南通市提出的十三五末占比达到 80%的要求,差距较大。(二)部分农户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不高。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在 1 亩左右,平均每个农户的承包田面积仅为 5亩左右,且分散在 35 处。已流转或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而无流转意愿的农户主要种植旱熟作物,作业方式以人工为主,改善农田设施条件的迫切性不强,所以这部分农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成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阻力。在以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时,一些农户以自家承包地因道路、场地、仓库、泵房、配电间建设被固化为由,阻碍施工,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程。(三)建设定向难以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定向应根据将来该地块的种植模式和种植品种而定。从过去的经验看,已流转并落实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地块,建设定向和内容容易确定,建成后设施的利用率很高。而未流转的土地,经营主体仍是一家一户,种植的作物品种各不相同,建设定向和内容难以确定,编制计划时矛盾很大,建设方案上报批准后仍要求反复改动,造成很大被动。建成后设施利用率也不高,甚至出现擅自损毁设施的现象。(四)农发技术力量相对薄弱。2014 年底我市实行机构改革,把农业、农发、农机三个单位合在一起。合并前农发局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二线人员)12 人,合并后调离 6 人,留下的 6 位人员中,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只有 1 人,年近 60 岁的老同志有 2人。为了充实农发线力量,我委已将其他条线的 6 位同志借用到农发线。农发工作需要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借用的人员主要是农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技术一窍不通,政策业务又不熟悉,严重影响农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十三五”工作安排 2016 年 9 月 19 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根据南通会议精神,9 月 20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了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一)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 43.5 万亩,其中2016、2017、2018 三年每年建设 10 万亩以上。至“十三五”期末,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突破 80%。新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达到 1%以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 1%左右,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 50%左右。(二)建设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整体推进。依据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在留足城镇建设、工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成片推进、规模开发,快速形成一批连片高标准农田集中区。2.坚持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形成合力。3.坚持综合开发、高效利用。突出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电科学配套,综合运用水利、科技等措施,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建设,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开发与利用相互协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填平废沟呆塘,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4.坚持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坚持各级党委、政府上下联动,相关部门和实施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四)工作举措 1.进一步强化领导,整合力量。市委、市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同时,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配合,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从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抽调领导力量和技术力量,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进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区镇是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主体,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加以落实。2.进一步加强统筹,有序推进。一是统筹规划。在严格遵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规划等的基础上,统筹谋划,以村为单元、镇为单位统一制定“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建设期超过 10 年且原建设标准不高的农田,可纳入建设规划。二是整合项目。实行八个结合,即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村庄环境整治相结合,与美丽乡村、特色村镇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绿化造林相结合,与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相结合,与省投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与泯沟填小拓大、宅垅整治项目相结合,与小农水项目、河道疏浚项目相结合,与农村建筑物拆旧、拆废、拆闲相结合,对上述各类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实行统一安排,统筹使用,整体推进。三是连片推进。要按照规划,每年选择 23 个区镇实行整镇推进,其他有建设任务的区镇实行整村推进,形成规模效应。3.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标准。一是加大投入。各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同时市财政局通过融资等手段筹集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在达到上级项目投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建设内容,每亩再增加 1000 元左右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和土地平整等。二是利益共享。市财政对新增 1%以内的占补平衡指标给予所在镇每亩 10 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超过 1%的指标,再奖励 5 万元;对新增的增减挂钩指标,由市统筹调度使用,调度最低价格不低于每亩 10 万元。通过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取得的净收益(扣除偿还借款、利息)以及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以及项目区对外的道路、河道的连接提升及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支出等。4.进一步强化建设,提高质量。一是严格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使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全面实施路、桥、涵、电及排灌设施建设,提高农田设施应用的广泛性。二是严格工程管理。认真执行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作。三是严格检查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指标效益的跟踪督查,保证进度和质量。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对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四是严格项目验收。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标准做好项目验收,确保不留隐患。5.进一步强化利用,提高效益。一是注重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以村为单元,先流转、后建设,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凡不愿意流转的农户,其承包田应调整至住宅邻近田块,从而实现高标准农田的连片经营。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全托管”、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二是注重建后管护。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对符合条件的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发挥镇村主体作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畴。三是注重土地利用。对土地整治后新增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包、流转等方式加以利用,发包收入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6.进一步强化考核,落实责任。统一制定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把五年建设任务,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区镇及行政村,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五年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对各区镇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综合考核。要求各区镇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通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各级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决定于 10 月 14 日,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就我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各区镇党政主要领导、各村党组织书记、指挥部全体成员将参加会议。会议将组织参观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有关部门作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各区镇签订责任状,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讲话。会上将下发启东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分村域规划、启东市关于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意见。为配合召开好这次会议,我委在再一次调研、征求区镇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年度、分村域规划。2016 年在原有规划面积 4.5 万亩的基础上,再规划建设 5.7 万亩,使 2016 年建设规模增加到 10.2 万亩,同时确定 2017 年至 2020 年分别规划建设 10.1 万亩、10.09 万亩、9.66 万亩、3.45 万亩,上述目标均已分解落实到村。规划中,明确 2016 年海复、启隆二镇实行整镇推进,2017 年王鲍、合作二镇实行整镇推进,2018 年北新、吕四港、圆陀角三区镇实行整镇推进,2019 年东海、近海、寅阳、汇龙四镇实行整镇推进,2020 年惠萍、南阳二镇实行整镇推进,未实施整镇推进的区镇全部实行整村推进。通过 5 年的建设,使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占比提高到 88.81%。建设标准也由原来的 1500 元/亩提高到2500 元/亩,总投资额达到 10.88 亿元。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尽职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取得应有成效,为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第 2 篇:清理工作总结 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 1 个月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机构、单位 873 户,查出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1 件,责令改正 1件,责令退赔劳动者押金和其他费用 0.09 万元。本次行动,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职介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为了确保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提出了“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具体要求。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采取“双随机”的抽查方式,各市州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听、查、谈、暗”等方式,对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严格细致的检查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资料、台账、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问,调取相关证据。专项执法行动中始终做到现场察看到位、证照查验到位、从业资格审核到位;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的“三到位、三不放过”工作方法。省人社厅还派出督导组对黄南、海北两州四县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职业中介领域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资质、内部制度、收费标准、服务台账建立和按期提交年度经营报告等情况。第 3 篇:清理工作总结 按照 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x 政办传xxxxxx 号x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对“十二五”以来原水务部门、农开部门等单位建设的所有高标准农田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清理检查基本情况(一)清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县通过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走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现状和上图入库等情况,按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摸清每个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和利用现状,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是否损坏,是否进行工程移交,是否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排查和评估工作。(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自评情况 xxxx-xxxx 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建设高标准农田 x.x 万亩,财政总投入 xxxx 万元,累计覆盖 x 个乡镇 xx个村,x 个农场,由县财政局农开办负责实施。两个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检查评估情况如下:按照高标准农田评估要求,xxxxxxxx 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达到了“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设计规范:不存在设计地上水工程而根本没有水源,只有空井房无机井、只有出水口没有管道、只有工程标志而无实质项目建设内容等。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在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明晰产权,及时移交,把管护责任落实到项目村和农民群众。由村级集体组织自行筹集管护资金,结合项目工程产权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作为工程管护经费,以工程养工程。农田机耕路:机耕路及其它公益性设施可采用专业队承包或村集体管护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水利设施:对节水管道、输变电线路采用集体受益集体维修的机制进行管护;机电井的维修管护可采用民用民修、谁承包谁维修的管护机制。林业工程:对于林网树木按照在谁地边、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采用集体与农户签订管护协议,农户承担管护义务、农户受益的管护机制。杜绝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我县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奠定了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二是田间道路的整修,推动了农机具配套使用,生产机制的改变,促进了项目区农业机械化、种植区域化、经营产业化的进程,降低劳动强度,提高项目区生产力;三是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及小农水重点项目的实施,扩大了节水灌溉的面积,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创造了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四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人均收入;五是通过科技培训及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项目区科技水平,形成了 x 县、乡镇、村科技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种植户收入,并以此为辐射源带动项目镇乃至全 x 县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三、存在问题及建议(一)管护经费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大 农田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由村级管理单位负责管护。由于村级无资金来源,管理养护资金只能从水费中提取。一方面加重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资金缺口较大,不能筹集足够的管理费用,造成有些项目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例如路、渠、林等。(二)建设标准不统一,形不成体系 由于多单位实施,不同部门设计标准、规划不一,互相之间缺乏沟通衔接,导致后续开发难度加大,选取项目实施区域难,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三)三县级资金配套难度大 在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地方财政和群众配套较为困难。尤其群众投劳方面,由于我县农村大部青壮年常年外出打工,村中大多为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工程投劳工作难度较大。(四)农作物经济较低 由于近年来,农作物价格下降,造成一部分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也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五)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普及难度大 在我县发展微、滴灌节水方面受到限制较大。主要发展以集体、种植大户为主,大部分散户地块面积小,种植作物经济较底,难以推广实施微、滴灌项目。大部以发展管道和防渗渠为主。四、整改对策措施 一是关于管护方面,管护机制与制定长期有限规划相结合,对达到开发年限的工程再次列入项目计划增强补短,不断提高标准和要求。二是关于项目管理实施方面,在符合政策文件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滚动式开发。统一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标准和建设标准,多征求多方意见,开阔思维创新做法,形成系统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避免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真空地带。第 4 篇:清理工作总结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情况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自 2009 年开展试点,2010 年全面实施。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于 2010 年编制完成了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 年),规划涉及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宿豫区和宿城区等 5 个县(区)、71 个乡(镇),建设总面积为 208.0 万亩,我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将由 2010 年的37.02%,提高到 2020 年的 60%以上,平均每年要建设高标准农田 16.3 万亩。目前,我市每年实际安排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都在 20 万亩以上,到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占比可达到 67.9%,将超额达到预定指标。根据规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分为粮食安全保障区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粮食安全保障区以泗洪北部、宿城南部、宿豫东北部、沭阳东部以及洪泽湖、成子湖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实施粮食标准化生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则以 245省道沿线、宿沭一级公路沿线以及黄河故道沿线为重点区域,大力发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等现代高效农业。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 我市 2009 年至 2012 年共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 62.77 万亩,累计投入资金 8.09 亿元。分部门、年度和县区建设完成情况为:1、分部门完成情况 合计农业开发国土水务农委 投资(亿元)建设 面积(万亩)投资(亿元)建设 面积(万亩)投资(亿元)建设 面积(万亩)投资(亿元)建设 面积(万亩)投资(亿元)建设 面积(万亩)8.0962.774.8837.81.7610.771.198.60.25485.6 2、分年度完成情况 合计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62.77 万亩 1 万亩 15.27 万亩 23.8 万亩 22.7 万亩 3、分县区完成情况 合计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 62.77 万亩 15.06 万亩 12.4 万亩 16.5 万亩 9.41 万亩 9.4万亩 至 2012 年底,我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为 42.74%。目前,201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建设任务为 25.3 万亩,项目总投资 5.33 亿元,其中财政投资4.18 亿元。项目建成后,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将达到 47.95%,高于预期目标 5 个百分点。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和主要实施部门,我市农业开发 2011 年度项目建成了宿城区罗圩乡高标准农田、宿豫区来龙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李恒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众兴镇、李口镇高标准农田、泗洪县石集镇高标准农田等 5 个项目,面积 5.6 万亩。2012 年度建设了宿城区龙河镇高标准农田、宿豫区侍岭镇高标准农田、沭阳县马厂镇、钱集镇高标准农田、泗阳县穿城镇、三庄乡高标准农田、泗洪县城头乡、石集乡高标准农田面积 8 万亩。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也都按照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 2012 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中,泗阳众兴镇高标准农田和泗洪县石集乡高标准农田被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评为全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各县区分别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级农开、农委、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县(区)农开局,具体负责、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推进及验收等工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全市上下采取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有效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从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定期组织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二)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公开竞争选项、立项,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中介审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严格项目评估程序,加强对项目规划、工程设计等方面的评估,提高了项目选项的公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三)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和市招投标中心紧密配合,根据农业开发业务特点,共同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招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程招投标工作。同时,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我们全面推行“群众监督、部门监管、专业监理、审计监察”四位一体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的管理。(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为保证年度项目按要求圆满完成,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农开、农委、国土、水利等部门实行重点工程联系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突击月”、现场观摩会、集中检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推进的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五)加强验收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的原则,市各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推进和验收工作。并定期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项目完成验收后,报经市高标准农田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予以确认。同时,市级组织对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六条标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项目区群众的广泛认可。(一)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大提高,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做强了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始终坚持把扶持壮大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抓手,重点对花卉苗木、特色蔬菜、优质稻米等主导产业进行连续扶持。通过项目实施,我市的农业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项目区的农民收入得到增长。如泗阳县众兴镇项目区沿 245 省道,连续 2 年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 3 万亩,在项目区重点扶持花卉、苗木、休闲旅游观光等特色产业,吸引了大禾庄园、龙窝塘鲜切花基地、城南植物园、绿羽苗木、天彩园林、美好园林草花基地等多个观光农业项目成功落户。(三)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依据当地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突出扶持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扶持了泗阳现代农业产业园、泗洪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一大批现代农业园区,有力促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四)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要求,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加强项目区农民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在项目区着力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和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农业科技水平,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和综合效益,对非项目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了传统农业的改造和产业升级。(五)促进了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项目区的田容田貌和农村生态环境。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年人均收入比非项目区一般高出 300 元以上,高的达到 700-800 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一)投资及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与农业生产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投资及建设标准较低问题。同时,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项目建设内容不一、建设标准不一、投资标准不一,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六条标准”,不同程度存在建设标准没有完全达到要求的现象。(二)农民筹资投劳有难度。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要求项目区亩均自筹资金 120 元以上,全部由农民筹资投劳解决。由于项目区所在乡镇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农民收入较低,让农民筹资投劳有一定困难,同时与农村“一事一议”政策、与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政策不相适应,建议取消农民自筹资金。(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小城镇建设等专项规划有待进一步加强衔接。近年来,由于各地小城镇建设发展较快,在个别项目区出现高标准农田农田项目建成后,由于小城镇建设规划,将建成的农田配套建筑物拆除,造成财政投资的浪费。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县区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对接工作,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四)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需要进一步加强。因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健全、农民管护意识不强等多种原因,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项目区的建筑物得不到有效管护,致使部分工程损毁,不能长久发挥应有的效益。建议项目区乡镇进一步加大工程建后管护力度。不断增强项目区广大干群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形成爱工程、管工程、护工程的共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工程建后管护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机构。设立工程管护基金,保障管护经费渠道通畅。同时多渠道地筹措资金,激励项目乡镇、村、群众投入资金加强项目的运行管护。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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