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可携带权的消费者数据流通模式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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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公室)(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公室)二二四年二二四年五五月月I前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要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大基本制度。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各环节,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报告显示,2022 年我国数据产量达 8.1ZB,同比增长 22.7%,占全球数据总量的
2、 10.5%。数据具有权利复杂、无形性、非消耗性、非竞争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世界各国在完善数据治理、加强数据保护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数据流通利用的新模式。2016 年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首次明确“个人数据可携带权”,自此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将数据可携带权纳入立法。可携带权是一种新兴数据权利,有助于增强数据主体对其本人数据的控制和转移,实现数据流通、打破数据壁垒、促进商业创新。在上述背景下,可携带权在数据流通利用中的价值作用凸显。欧盟、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纷纷探索基于可携带权的数据流通利用新模式,在保障消费
3、者数据权利的同时,极大地推动商业创新和经济发展。这些国家的成功实践表明,随着技术发展,以及法律、监管、商业模式层面的突破,完全有可能破解个人数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II据保护、持有者权益和数据产业发展这个不可能三角,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21 年 8 月,我国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第 45 条第1 款规定“个人有权向该个人信息处理者查询、复制其个人信息”,第 3 款规定“
4、个人请求将其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这标志着数据可携带权在我国成为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数据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正在加快推进。消费者数据标准化程度高、应用场景丰富、商业变现能力强,是最有活力最具价值的数据类型。消费者数据流通利用是我国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我国应当积极借鉴各国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基于可携带权的消费者数据要素流通利用新模式。本报告介绍了消费者数据及可携带权的相关概念,梳理总结国内外的成功案例和探索经验,分析了基于可携带权的消费者数据流通实现逻辑,提出了我国消费者数
5、据空间(Consumer DataSpace,CDS)的方案构想,旨在凝聚广泛社会共识,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参考。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III目录前言.I一、消费者数据是最有价值的数据要素类型.1(一)什么是消费者数据.1(二)消费者数据分类.31.按权利主体划分:反映利益相关者.32.按识别程度划分:反映伤害风险和再利用性.33.按来源方式划分:反映对数据创建的贡献.5(三)消费者数据
6、商业价值.61.消费者数据是平台经济快速崛起的基础.62.消费者数据商业变现能力最强.73.WEB3加速消费者数据价值释放.8(四)消费者数据流通价值链.8二、数据可携带:消费者数据流通的制度工具.10(一)什么是数据可携带(Data Portability).10(二)数据可携带的积极作用.111.增加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选择.112.促进数据流通和市场创新.123.保障消费者信息自决权.12(三)数据可携带的潜在消极影响.121.增加合规成本.122.加大数据泄露风险.133.降低企业数据收集投入意愿.13(四)国外数据可携带制度建设进展.131.欧盟.132.美国.143.韩国.144.新加
7、坡.155.澳大利亚.15三、消费者数据流通利用实践案例.15(一)韩国普惠金融实践(K-MyData).151.概述.15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IV2.总体架构.163.涵盖数据范围.174.主要成效.185.全面推广 K-MyData 服务.19(二)印度数字健康实践(ABDM).191.概述.192.总体架构.203.应用场景.224.主要成效.23(三)新加坡公共服务实践(My
8、Info).231.概述.232.涵盖数据情况.233.技术架构.244.主要成效.25(四)我国实践探索(温州个人数据宝).251.概述.252.涵盖数据情况.273.应用场景.274.主要成效.27四、消费者数据流通利用的实现逻辑.28(一)基本模型.28(二)法律逻辑:让数据供出来.291.从数据所有权到数据权利.292.可携带权的适用范围.30(三)商业逻辑:让数据活起来.311.消费者为中心的商业闭环.312.激励相容的生态体系.323.产业扶持弥补市场失灵.33(四)技术逻辑:让数据动起来.331.统一 API 实现数据交互.332.数字身份认证建立信任基础.343.消费者同意为前
9、提的三方电子合约.354.加密传输和访问控制保障数据安全.36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V(五)治理逻辑:让生态兴起来.361.法律和监管要求:治理的基础.362.基础设施运营者:治理的依托.373.市场准入认证:建立信任和鼓励竞争.374.消费者隐私保护:遵从场景完备性.38五、我国消费者数据空间(CDS)的方案构想.40(一)发展愿景.401.CDS 定义.402.CDS 基本特征.4
10、03.CDS 未来图景.41(二)基本原则.421.坚持国际接轨和中国特色.422.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423.坚持数据保护和产业发展.434.坚持统筹规划和场景驱动.43(三)总体框架.431.概念设计.432.功能框架.443.体系模型.464.运行模型.46(四)实施路径.48(五)重要意义.491.增强经济发展动力.492.促进社会包容性发展.493.提升国家数据治理能力.50参考文献.52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
11、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VI图 目 录图 1-1消费者数据利益主体分类.3图 1-2身份关联性对数据再利用性的影响.4图 1-4消费者数据价值链模型.8图 3-1韩国 MyData 生态系统架构图.17图 3-2印度 ABDM 技术架构图.21图 3-3新加坡 MyInfo 技术架构图.24图 3-4温州“个人数据宝”系统架构图.26图 4-1消费者数据流通基本模型.28图 4-2数据 API 流通示意图.34图 4-3消费者同意示意图.35图 4-4CI 理论框架模型.39图 5-1CDS 概念模型.43图 5-2CDS 功能框架.44图 5-3CDS 体系模型.46图 5-
12、4CDS 运行模型.47表 目 录表 1-1消费者数据的分类(按照数据来源).5表 1-2聚合网数据服务价格.7表 4-1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场景下的个人信息传输规范.39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1一、消费者数据是最有价值的数据要素类型(一)什么是消费者数据本报告所称消费者数据,是指消费者在使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企业等组织提供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与本人或本组织相关联的电子数据,这些数据一般
13、由提供服务的组织持有。消费者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一般是中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数据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个人(数据主体)有关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数据:个人基本资料,包括个人姓名、生日、性别、民族、国籍、家庭关系、住址、个人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证、工作证、出入证、社保卡、居住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包括个人基因、指纹、声纹、掌纹、耳廓、虹膜、面部识别特征等网络身份标识信息,包括个人信息主体账号、IP 地址、个人数字证书等个人健康生理信息,包括个人因生病医治等产生的相关记录,以及与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个人教育工作信
14、息,包括个人职业、职位、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培训记录、成绩单等;个人财产信息,包括银行账户、鉴别信息(口令)、存款信息(包括资金数量、支付收款记录等)、房产信息、信贷记录、征信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流水记录等,以及虚拟货币、虚拟交易、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2游戏类兑换码等虚拟财产信息;个人通信信息,包括通信记录和内容、短信、彩信、电子邮件,以及描述个人通信的数据等
15、;联系人信息,包括通讯录、好友列表、群列表、电子邮件地址列表等;个人上网记录,指通过日志储存的个人信息主体操作记录,包括网站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收藏列表等;个人位置信息,包括行踪轨迹、精准定位信息、住宿信息、经纬度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消费者数据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企业(数据主体)有关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数据:登记数据,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在营状态、企业类型等;税务数据,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许可、纳税信用等级、欠税、涉税处罚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交易数据,包括招标、采购、政府合同等;金融数据,包括开立账户、贷款、支付流水等;资信数据,包括
16、行政许可、资格资质、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3(二)消费者数据分类从数据流通利用角度,消费者数据有三种分类方式。1.按权利主体划分:反映利益相关者消费者在享用数字服务过程中,数据被不同组织采集、存储和处理。消费者数据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持有主体(Data Holder)和数据主体(Data Subject),持有主体是消费者数据的实际控制者,包括政府、企业等。数据主体
17、是消费者本人。图 1-1消费者数据利益主体分类无论是政府、企业,其持有的消费者数据受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约束。企业对消费者数据的聚合加工形成的数据资产,通常认为企业应该享有知识产权和财产收益权。而在政府领域,对于匿名化后的消费者数据,通常认为政府应该具有开放义务,对于涉及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消费者数据,应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赋能经济社会创新。2.按识别程度划分:反映伤害风险和再利用性ISO/IEC 20889:2018区分了五个消费者数据可识别性类别或状态,包括(按可识别程度逆序排列):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
18、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4 识别数据:可以明确地与特定人员相关联的数据,从中可以直接观察到个人身份信息。假名数据:所有标识符被别名替代的数据,其别名分配方式是,除了执行该操作的一方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通过合理努力进行逆转。未链接的假名数据:所有标识符被擦除或替换为别名的数据,其分配函数被擦除或不可逆,以至于包括执行该操作的一方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法通过合理努力重新建立链接。匿名数据: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其属性被更改(例如,属性值被随机化或泛化),仅凭数据本身或与其他数据结合,个人信息主体
19、无法被识别或者关联,且处理后的数据不能被还原。聚合数据:不包含个人级别条目的统计数据,由足够多的不同人员的信息组合而成,个人级别的属性无法识别。五种分类反映了数据可追溯到身份(包括个人或组织)的程度,有助于评估隐私风险的程度,进而确定法律和技术保护的必要程度,包括所需的访问控制程度。数据与身份相关联性越强,隐私风险就越高,再利用性(reusability)也会随之增加。图 1-2 身份关联性对数据再利用性的影响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
20、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53.按来源方式划分:反映对数据创建的贡献在数据的生产过程中,通常会涉及消费者和数据持有者。根据数据的生成或收集方式,可将数据分为四类:1)直接数据(Provided Data),是消费者主动且有目的分享的数据。2)观察数据(Observed Data),在活动被捕捉和记录时创建的。与提供数据不同,数据持有者扮演着积极的角色,数据主体的角色是被动的。3)派生数据(Derived Data)及 4)推断数据(Inferred Data),通过数据分析生成。在这一过程中,数据处理者扮演着主动的角色,数据主体对于他们的信息如何被推断通常毫无所知。表 1
21、-1 消费者数据的分类(按照数据来源)类类别别子子类类别别示示例例主主要要贡贡献献者者消消费费者者感感知知度度直接数据初始产生的申请、注册内容记录填写(如备案和许可证)消费者高交易产生的账单支付调查问卷信息消费者高发布的社交网络中的发帖、照片消费者高观测数据参与的网站上的 Cookie个人设备上激活的位置传感器消费者中未预期的来自车载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屏幕驻留时间消费者低被动的来自视频(或监控录像)的人脸图像建筑物 WIFI 采集的位置信息消费者低派生数据计算的信贷比率每次访问的平均购买量持有者中低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
22、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6类类别别子子类类别别示示例例主主要要贡贡献献者者消消费费者者感感知知度度标注的基于共同属性的分类持有者中低推断数据统计的信用评分持有者低高级分析的 疾病风险的多因素分析持有者低上述分类反映了消费者对数据收集和处理的贡献,以及对隐私影响的感知度。这种区分在政策制定和监管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 GDPR 下的数据可可携携带带权权包包括括直直接接数数据据和和观观测测数数据据,但但并并不不包包括括派派生生(推推断断)数数据据。(三)消费者数据商业价值在数字经济时
23、代的浪潮中,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深度融合,消费者数据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爆炸性增长,其速度日益加快。根据世界经济论坛:“个人数据正在成为一种新的经济资产类别,这是 21 世纪的宝贵资源,将触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据 CNNIC统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10.92 亿人,国内市场上监测到活跃的 APP 数量为 261 万款(包括安卓和苹果商店),网民的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 26.1 个小时。1.消费者数据是平台经济快速崛起的基础平台经济高度依赖大量消费者数据,以支持其业务运作和拓展。平台企业通过收集和分析消费者数据,了解用户需求、行为和偏好,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数据
24、的分析和应用可以帮助平台企业实现精准匹配、交易撮合、物流优化等,提升平台的效率和用户体验。消费者数据推动了平台经济的个性化服务和用户体验的提升,促进了商业模式的创新,支持了数据驱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7动的决策,同时也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提供了动力。中中国国上上市市公公司司市值前十名中,消费者数据驱动的平台公司占据三家,分别是腾讯、拼多多和阿里巴巴,2023 年底市值分别为 3590 亿、
25、1940 亿、1980 亿美元。美美国国上上市市公公司司市值前十名中,消费者数据驱动的平台公司占据三家,分别是 Google、Amazon、Facebook,2023年底市值分别为 1.76 万亿、1.57 万亿、9096 亿美元。2.消费者数据商业变现能力最强消费者数据标准化程度高。比如教育、就业、支付、购物、租赁、通讯等垂直领域,应用场景明确,数据标准化程度高,数据易于规模化处理利用。消费者数据应用场景丰富。消费者数据的广泛应用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发展,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机会。消费者数据可以广泛应用于公共服务、精准营销、雇佣调查、消费信贷等领域,易于商业变现。我国一些市场化运营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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