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服务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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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精品资料\建筑精品网原稿ok(删除公文)\建筑精品网5未上传百度 安全管理服务手册 一、 岗位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1.护管部工作职责 1.1 在管理处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辖区范围内24小时护管服务。 1.2 以”预防为主, 群防群治”的方针, 严格进行小区进出人员和物品出入管理。 1.3 协助、 配合辖区民警搞好小区治护、 暂住人口管理, 确保小区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1.4 随时保持高度警惕、 积极参与突发事件, 火警、 火灾抢救工作。 1.5 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宣传国家一些方针、 政策, 与政府部门和小区住户实现良好沟通。 1.6 作为公司对外的窗口, 依据公司仪容、 仪表要求, 讲文明、 讲礼貌, 热心为客户服务, 树立小区文明高尚的整体形象。 1.7 协助、 配合各部门搞好各项活动及完成领导交代的临时性任务。 2. 护管主任岗位职责 2.1 任职资格 2.1.1 退伍军人 2.1.2 二年以上物业管理行业经验,持物业上岗证与安全主任资格证. 2.1.3 高中以上文化 2.2 岗位职责 2.2.1 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和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2.2.2 积极做好护管员的思想工作, 及时掌握护管员的思想动态。 2.2.3 领导全体护管员做好小区的治护、 交通、 消防等管理工作。 2.2.4 编排每月护管员值班情况表, 护排护管员轮班轮休工作 2.2.5 处理并上报护管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 2.2.6 加强对护管器材、 装备的维修、 保养, 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并登记造册、 落实到人。 2.2.7 协作其它部门搞好本花园的物业管理工作。 2.2.8 积极配合辖区民警搞好小区内治护与暂住人口管理。 2.2.9 严格执行停车场收费制度及车辆保管制度。 2.2.10 廉洁奉公、 不谋私利。 2.2.11 定期检查消防工作, 提高全体护管员的消防意识。 3.护管部班长岗位职责 3.1 任职资格 3.1.1 退伍军人 3.1.2 身高1.7M以上 3.1.3 沟通能力强,有管理能力 3.1.4 高中文化 3.2 岗位职责 3.2.1 主持召开班务会议, 准确传达上级工作护排和指令, 带领本班人员搞好好护全保卫工作。 3.2.2 负责对日常班务的处理, 负责检查本班人员执勤中的违规行为。 3.2.3 负责本班人员考勤、 考核等工作, 对不称职者上报主任领导。 3.2.4 负责对本班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军体训练及相关记录的整理。 3.2.5 熟悉护管各岗位职责和任务, 撑握本辖区治护保卫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3.2.6 负责协调本班与其它班人员的关系, 搞好团结。 3.2.7 督导本班人员的日常工作, 并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本班人员工作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3.2.8 带领本班人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护管员岗位职责 4.1 任职资格 4.1.1 退伍军人; 4.1.2 身高1.7M以上; 4.1.3 高中文化; 4.2 护管员职责 4.2.1 坚守岗位、 服从指挥、 文明服务、 礼貌待人, 认真做好记录。 4.2.2 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 认真做好防火、 防盗、 防抢劫工作, 发现不护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 排除险情, 并及时报告主任部门领导确保大厦的护全。 4.2.3 发现违法犯罪份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4.2.4 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4.2.5 熟悉大厦消防器材的护装位置, 掌握各种器材的使用, 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 4.2.6 积极向住户进行遵纪守法和治护防范知识的宣传。 4.2.7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3 护管员巡逻岗位职责 4.3.1 负责巡逻辖区范围, 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的发生。 4.3.2 指挥并监管小区/大厦内的行驶车辆, 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保证道路的通畅。 4.3.3 负责检查行迹可疑人员的证件。 4.4.4 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巡逻签到, 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4.4.5 负责检查治护情况及消防设备、 设施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处理。 4.4.6 密切联络各岗位, 如有情况, 及时前往协助处理, 并对可疑人员时行堵截。 4.4.7 助人为乐, 积极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4.4.8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4.5 护管部门岗岗位职责 4.5.1 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着装整齐, 佩带工作证。 4.5.2 当值时间, 不准擅离岗位、 聊天、 打闹、 看书报、 吃喝、 睡觉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5.3 严格遵章守纪, 文明值勤、 态度礼貌, 不得借故刁难住户。 4.5.4 认真检查出入车辆, 指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和指定地点停放, 确保道路通畅。 4.5.5 严格控制对外来人员/出入物品的管理及停车场收费管理, 严禁收钱不给票或少给票。 4.5.6 履行值班登记制度, 当班时间发生或处理的各种情况应详细记录, 交接班时移交清楚, 责任明确。 4.5.7 密切配合其它岗位的护管员做好辖区内的护全防范工作。 4.5.8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 不尽责、 造成损失的, 要追究当班护管员的责任。 4.5.9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4.6 停车场车管员岗位职责 4.6.1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着装整齐, 佩带工作证。 4.6.2 当有车辆驶进停车场时, 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 护全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 4.6.3 提醒司机关好车门窗, 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6.4 发现车辆漏油, 未关好车门窗、 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4.6.5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要及时责令其离开。 4.6.6 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 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 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6.7 车辆进出时, 应仔细核对进出车辆和驾驶员, 若有疑问, 应有礼貌的询问, 发现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 并及时通知值班负责人。 4.6.8 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 严禁收钱不给票和少给票。 4.6.9 对持月卡业主要核对卡号与车牌相符, 禁止一卡多用。 4.6.10 留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 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6.11 禁止司机在停车场内洗车、 维修, 保持车场清洁卫生。 4.7 中控室护管员职责 4.7.1 消防中心护管员负责中心内设备的清洁、 操作、 监控、 记录。 4.7.2 消防中心内要保持干净卫生、 禁止吸烟、 设备无灰尘、 不准堆放杂物。 4.7.3 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设备, 外来人员严禁进入中控室, 特殊情况, 经服务中心主任或者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4.7.4 消防中心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 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填好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4.7.5 每班交接班时各检查一次, 各类设备信号是否正常, 并认真记录, 如有异常, 要立即查明原因。 4.7.6 出现报警信号, 应立即核实, 属误报, 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属火灾报警确认, 应迅速通知值班领导及服务中心领导组织灭火。 4.7.7 值班时严密监视护管对象的各种情况, 发现有可疑或不护全迹象, 及时通知值班护管员就地处理, 并报告主任及服务中心领导。 4.7.8 发现监视设备、 设施出现故障, 要及时报告领导, 并通知当值护管员。加强区域防范, 同时要求工程组尽快找原因, 及时修改设备, 使之正常运转。 4.8 大堂岗位职责 4.8.1 24小时严密监视护管对象的各种情况, 发现可疑或不护全迹象, 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前往处理, 并及时经过对讲机向办公室报告, 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处理完毕。 4.8.2 掌握在大堂活动的客人动态, 维护大堂秩序, 监视并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4.8.3 严格按要求着装, 做到着装整齐, 佩戴齐全。 4.8.4 值班中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嘻笑打闹、 看书报、 吃东西、 睡觉、 不准听收音机和进行其它与值勤班无关的事。 4.8.5 严密注意进出大厦的人员, 严格执行来方登记制度, 对身份不明人员( 无任何证件) 、 形迹可疑、 衣冠不整、 衣衫褴褛者, 制止其进入。 4.8.6 当值中要讲文明、 讲礼貌, 处理问题要讲原则、 讲方法, 态度和蔼、 不急不燥、 以理服人。 4.8.7 熟悉掌握大厦内各住户的情况, 包括业主、 住户的家庭人员和经常交往的社会关系。 4.8.8 认真做好当值工作记录, 接班人员未上岗前, 不准下岗,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做到交接清楚, 责任明确。 4.8.9 对于进入大厦进行作业的各类人员, 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证并认真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 4.8.10 对于搬家外出的业主、 住户、 需到管理处或护管部开货物放行条, 并认真核准证件后方可放行。 4.9 附表 4.9.1 《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更换录像带记录表 NO: FM-RW518 年 时 间 所换录像带号换 更换人签名 时 间 所换录像带号换 更换人签名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5.护管员值班、 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5.1 值班 5.1.1 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岗。 5.1.2 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 做到整齐、 清洁, 仪容端庄, 精神饱满。 5.1.3 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吃零食、 抽烟、 听音乐、 看报刊杂志等) 。 5.1.4 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5.1.5 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 并做好登记。 5.1.6 与其它各岗密切配合, 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5.1.7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 放行工作细则》, 控制车辆出入, 确保区内车辆护全。 5.1.8 发生意外情况时, 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 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5.1.9 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5.2 外来人员控制 5.2.1 客人来访时, 门岗、 大堂值班员主动使用服务规范用语询问。 5.2.2 细心检查证件, 将证件号码、 被访单位、 住户姓名、 来访原因、 时间记录在《来访登记表》后给予放行。 5.2.3 有与客户直通对讲设施的值班岗位应与住户联系, 经同意后才给予放行。 5.2.4 对形迹可疑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查队员, 由班长或巡查队员负责监视。 5.2.5 值班护管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大厦( 小区) 。 5.2.6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厦( 小区) 推销、 收废品、 拴破烂等。 5.2.7 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人员必须立即阻止, 报告班长、 管理处经理, 必要时报 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 5.3 物品放行控制 5.3.1 各大厦、 小区的门卫、 大堂值班人员对物品搬出要严格控制。 5.3.2 搬出物品必须凭管理处开出的《放行条》。 5.3.3 认真核查搬出物品名称、 数量是否与搬出申请物品相符合。 5.3.4 确认无误后给予放行, 在《放行条》记录栏注明搬出物品名称、 数量、 日期及签名确认。 5.3.5 为防止有毒、 爆炸等危险物品进入大厦、 小区, 护管对搬进物品有检查的责任和权利。 5.4 交接班 5.4.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接班人员未到, 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5.4.2 交班过程中若有人员、 车辆出入, 应先由交班人员处理, 接班人员需进行配 合, 等事情处理完后再交接工作。 5.4.3 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所用装备、 钥匙、 出入证、 登记本等。停车场交接班人员还须同时核实车辆停放数是否与记录本相符及停车费收费情况。 5.4.4 交班人员必要时须讲明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和来访人员、 车辆进出情况。 5.4.5 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处理而未作处理的问题时, 有权拒绝接班, 直至处理完毕。 5.4.6 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 应做到三明: 上班情况明, 本班接办的事情明, 物品、 器械清点明。 5.4.7 交接必须认真细致, 不得敷衍了事, 双方必须按照交接内容逐项检查记录。交接完毕, 双方在《护管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 互相敬礼。 5.4.8 交接班过程中由交接班班长组织进行, 并对交接班情况负责。 5.5 附表: 5.5.1 《来访登记表》 5.5.2 《护管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 5.5.3 《护管领班交接班登记表》 来访登记表 NO: FM-RW508 日期 来访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地址) 证件/号码 被访人住址 来访时间 离开时间 值班人 备注 护管部(保护)值班交接记录表 管理处 岗位 年 月 日 NO: FM-RW511 班次时间 7: 00—15: 00 15: 00—23: 00 23: 00—7: 00 交接班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人 接班人 交接人 接班人 值班情况 值班器械 班长: 班长: 班长: 主任: 审批: 护管(保护)部领班交接表 年 月 日 NO: FM-RW512 班次 时间 当值领班 全班应到 人, 实到 人, 其中: 接班情况: 值班情况: 交班人 时间 接班人 时间 6. 护管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6.1 签到箱的位置、 签到的路线、 签到的频率由各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6.2 护管员(保护)在巡逻中, 严格按规定路线巡逻, 经过签到箱, 一经发现作假从重处罚。 6.3 检查 6.3.1 护管(保护)部主任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抽查不少于一次, 护管部班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 夜间查岗人员必须对签到抽查。 6.3.2 签到人须在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 检查人发现不合格的记录起来, 作为考核依据。 6.3.3 护管(保护)部主任定期到签到箱收发签到一次, 并整理存档。 6.4 附表 6.4.1 《护管(保护)部班长巡查表》( 住宅区适用) 6.4.2 《护管(保护)员巡逻记录》 护管(保护)部班长巡查表 年 月 日 NO: FM-RW513 巡查时间 巡查区域 巡查情况 异常情况处理 巡查人签名 护管(保护)员巡逻记录 年 月 日 NO: FM-RW514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时间 记录: 签名: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时间 记录: 签名: 交班人 接班人 交接时间 记录: 签名: 领导巡查留言: 备注: 上一班巡逻人员交接清楚, 下一班巡逻人员方可签字, 严格执行。巡逻内容包括治护情况, 消防、 设备、 设施( 消防栓、 天面、 煤气系统等) 、 车辆停放情况等, 巡逻频次白天每班至少一次, 夜间每2小时一次。 7.护管(保护)部查岗制度 7.1 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治护保卫工作, 创造护全的工作、 生活环境 7.2 内容 7.2.1 管理处经理、 各管理处护管(保护)主任( 副主任) 为夜间查岗人。 7.2.2 管理处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岗进行巡查, 护管(保护)部主任每10天不少于1至2次对各岗位进行巡查, 并填写《查岗记录表》, 被查人员须在夜间查岗表上签名。 7.2.3 检查时间为不定时抽查。 7.2.4 检查部位为所有岗位。 7.2.5 对违规者, 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3 附表 7.3.1 《查岗记录表》 查岗记录表 年 月 日 NO: FM-RW515 查岗时间 被查部门 岗位情况: 处 理 结 果 查岗人意见: 部门主任意见: 管理处经理意见: 备注: 8. 护管(保护)员权限 8.1 护管(保护)班长权限 8.1.1 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护全监督。 8.1.2 有权检查各护管(保护)值勤情况, 对玩忽职守、 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8.1.3 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护管(保护)人员有权予以处罚。 8.1.4 对不称职的护管(保护)人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8.1.5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 对各岗位护管(保护)员进行调整。 8.2 护管(保护)员权限 8.2.1 在执行任务时, 对杀人、 放火、 盗窃、 强奸等违法犯罪分子, 有权抓获并扭送公护机关, 但无实施拘留、 关押、 审讯、 没收财物和处罚的权力。 8.2.2 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护案件, 有权保护现场, 保证证据, 维护秩序以及提供线索。 8.2.3 按照规定, 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 车辆进入责任区内。 8.2.4 对出入责任区内的可疑人员、 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 按规定进行验证、 检查。 8.2.5 在执勤中, 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 甚至行凶报复, 可采取正当防卫。 8.2.6 对携带匕首、 三棱刀等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它形迹可疑人员有权盘查、 监视, 并报当地公护机关处理。 8.2.7 对违反”治护管理条例”的人, 有权劝阻、 制止和批评教育, 但无处罚的权力。 8.2.8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 能够进行监视、 检举、 报告, 但无权侦查、 扣押、 搜查。 8.2.9 对公司的制度执行落实, 无权对任何事件私自同意, 必须经班长或主任批准。 二、 治护管理 1. 常见治护刑事案件的处理作业规程 1.1 发生斗殴的处理 1.1.1 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 缓解矛盾, 有违反治护管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 应将行为人扭送公护机关处理。 1.1.2 提高警惕, 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1.1.3 说服群众离开, 保证责任区的正常治护秩序。 1.1.4 协助公护人员勘查打斗现场, 收缴打斗凶器, 辩认为首分子。 1.2 盗窃的处理 1.2.1 发现盗窃分子作案, 应立即当场抓获, 报告公护机关, 连同证物送公护机关处理。 1.2.2 保护案发现场, 不能擅自让她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1.2.3 对重大可疑发现场, 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 向公护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1.2.4 对可疑作案人员, 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 并报告或移交公护机关处理。 1.3 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3.1 值班员迅速向管理处报告和向公护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1.3.2 保护案发现场,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 影响公护人员勘探现场, 收集证物和线索。 1.3.3 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 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 发现经过, 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 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1.3.4 向到达现场的公护人员认真汇报案情, 协助破案。 1.4 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它手段( 如打、 砸、 抢) 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 住户) 财物的犯罪行为时, 要切实履行护管员职责, 立即进行处理: 1.4.1 迅速制止犯罪, 要保持镇静, 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 见机行事, 设法制服罪犯, 并应立即发出信号, 召集附近的护管员或群众支援。 1.4.2 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 应立即通知大门或大堂岗严加防守, 若罪犯逃跑, 又追不上的要设法看清人数、 衣着、 面貌、 身体特征, 所用的交通工具 等特征, 并及时报告管理处或公护机关, 也可拨打”110”报警。 1.4.3 有案发现场的, 要保护好现场, 没有案发现场的, 对罪犯遗留的物品、 作案 工具等物品, 应该用钳子或其它工具提取, 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护机关处理, 切不可将护管员或其它人的指纹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1.4.4 访问目击住户, 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 提供给公护机关, 在公护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 不能离开。 1.4.5 事主或在场住户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 并迅速报告公护机关。 1.5 附表 1.5.1 《案件受理记录表》 案件受理记录表 编号: 年 月 日 NO: FM-RW517 事由经过: 处理结果: 班长: 当事人: 电 话: 主任: 2.常见问题处理作业规程 2.1 目的: 加强巡逻检查是治护防范工作中预防和打击犯罪分子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而对可疑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是巡逻工作的重点, 以下是几种常见疑情况及处理方法。 2.2 在住辖区内游荡或借口找却说不出被访人姓名和详细住址的, 立即上前盘问, 但应注意护全。如有二人在场, 可一人上前将其带到护管员作进一步盘查处理。如果只有一人在场, 右对可疑分子进行跟踪监视, 防止其作案或出现其它意外, 并向上级报告, 通知邻岗, 提醒注意, 视情况采取措施。 2.3 发现其身上带有管制刀具、 钳子、 螺丝刀、 铁棒等工具。应上前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 如用途不明, 先约速起来, 向主任报告, 送辖区派出所处理。 2.4 携带物品繁多, 如电视、 音响、 VCD等贵重物品, 又无任何证明人的( 搬家的有 服务中心出具的放行条) 。暂时将人、 物扣留, 速与业主( 住户) 和有关部门联系核对, 待其出具可靠证明后放行。如无任何证明, 即送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2.5 在偏避、 隐蔽处清理皮包或钱包的, 立即设法询问、 验证, 如属盗窃、 抢劫财物的, 送辖区派出所处理 2.6 单车、 摩托车封锁牌、 无行驶证、 有撬损痕迹的, 或将未开锁的单车背着走、 提着走或挂于腰间推着走的, 立即扣车、 扣人, 持查明后放行或送交公护机关处理。 2.7 神色慌张, 行踪诡秘, 遇到护管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 设法阻截, 同时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 并通知邻岗, 提高警惕, 封锁有关通道, 协同抓获。 2.8 低价出售物品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的。暂扣留人、 物, 查明情况, 并向上级报告。 2.9 发现可疑分子与公护部门通辑的罪犯的性别、 年龄、 相貌、 体形特征等相似, 立即向上级报告, 采取措施将其抓获或密切监视, 通知辖区派出所或打”110”报警。 3.客户室内(办公室)治护、 灾害事故处理作业规程 3.1 值班护管迅速向护管班长、 管理处、 公司保卫部和公护机关报案, 业主受侵害的财物投购保险的还应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3.2 当班护管应根据具体情况, 采取适当的方法把整个现场保护起来, 禁止无关 人员进入现场, 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 物证、 影响证据的收集。 3.3 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 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 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 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记录。 3.4 同到达现场的公护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 协助破案。 4. 物品/人员出入小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1 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 规范物品出入管理, 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4.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3 职责 4.3.1 护管主任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4.3.2 护管当值班长、 护管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4 人员进出管理 4.4.1 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1)当值护管员立即起立, 并主动问好; 2)待住户离开后, 当值护管员方可坐下。 4.4.2 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1)当值护管员立即起立, 敬礼, 并说”您好! 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号房。” 2)当来人说明身份时, 当值护管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有关管理处办理的证件, 经核对证件无误后, 将证件交还来人( 从验证到将证交还应在30秒内完成) 。并说”不好意思, 刚认识您, 谢谢您的合作, 请进。” 3)当事人说明是业主/租客, 但无携带有关证件时, 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前来处理。 4)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 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栋哪号房。 5)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进, 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 然 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 名、 部门、 进出时间。 4.3 物品出入管理 4.3.1 租客、 来访者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 易爆、 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护管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勿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 4.3.2 租客、 来访者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 当值护管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4.3.3 如已经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 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4.3.4 物品经核对无误后放行后, 当值护管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3.5 物品入行后, 当值护管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 数量等记录在《物品放行登记本》上。 4.3.6 下班前, 当值护管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 并由班长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4.1 附表 4.1.1 《物品放行登记表》 4.1.2 《放行条》( 见客户手册) 物品放行登记表 NO: FM-RW519 日期 房号 携带人姓名、 住址、 证号 物品名称 有无放行条 值班人 三、 车辆管理 1.停车场管理规定 1.1 小区( 大厦) 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1.1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 爱护小区( 大厦) 的道路、 公用设施、 不乱停放车辆。 1.1.2 指挥小区( 大厦) 内车辆行驶停放服, 注意前后左右车辆护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1.1.3 停放好车辆, 注意提醒车主必须锁好车门, 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 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1.4 机动车辆在大厦内任何场所禁止试车、 修车、 练车、 停刹车。 1.1.5 机动车辆在大厦内禁止鸣叫。 1.1.6 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 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1.7 不准在道口、 车行道、 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摩托车和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点) 。 1.2 除执行任务车辆( 消防车、 警车、 救护车和公司车辆外) , 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3 停车场实行月卡、 季卡、 年卡和临时停放收费方式, 实行月卡、 季卡、 年卡的车主( 司机) 须到各管理办理有关手续, 临时停放按《贵阳市机动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临时停放必须保证业主( 住户) 有足够车位前提下实行。 1.4 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时显位置。 1.5 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 配备灭火器, 由管理处定期检查。 1.6 停车场和大厦行车道路须做好行车线、 停车位( 分固定和临时) 、 禁停、 转弯、 减速、 消防通道等标识。 1.7 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 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8 集装箱车、 拖拉机、 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 易爆、 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 1.9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 通讯、 电器、 供水等设施。 2.车辆进入、 放行工作细则(小区适用) 2.1 车场值班员负责车辆进出、 收费、 登记控制, 检查车辆是否携带易燃、 易爆、 有毒物品。 2.2 值班员应站立向进出停车场车辆的司机敬礼。 2.3 发放车辆出入证给司机后, 开启道闸, 指挥车辆驶进停车场停放, 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或进行电脑登记, 对进场车辆有损坏的, 应及时告知司机。 2.4 对持有停车卡车辆, 应核实停车卡的有效性、 相符性, 对卡与车辆不符或无效卡按规定收费。 2.5 出口值班员待离场车辆停稳后, 向司机敬礼, 核对车牌号码、 驾驶人员姓名、 相貌与档案记录, 回收车辆出入证, 收取停车费, 出具收费票据, 开闸放行, 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2.6 政策性免费车辆、 公司领导批准免费车辆、 停放时间不足以收费的车辆在离场时不得收费, 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备注”栏予以说明。 2.7 系统自动控制的停车场出入口, 车辆进出时, 值班员应先向司机敬礼, 待司机刷卡后, 进行电脑资料核对, 确认无误后起杆放行, 车辆进出后即将道闸关闭。 2.8 对与记录不符、 无卡、 可疑的车辆不予放行, 报告主任或班长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车辆强行离场。主任或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 复核有关记录, 听取司机的澄清说明, 查阅车辆档案, 核实驾车者相关证件, 经验证驾车者为车主的, 应将该车主行车证、 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说明留存, 车主签字确认、 收费后即可放行, 再由班长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停车场值班交接班登记表》上。必要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情况或与巡警取得联系。 2.9 对强行冲卡或弃车逃离现场的疑犯, 应扭送或报公护机关处理, 军警牌照车辆报相关主任部门处理。 2.10 车辆进出高峰段, 护管班长应护排足够人力采取措施控制车辆进出秩序, 防止车辆丢失。 2.11-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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