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doc
《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doc(2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上海市房屋买卖协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二年印制特别告知一、本协议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二、除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合用本协议。三、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协议。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协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协议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协
2、议内签字盖章。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与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协议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达批准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协议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批准出售的其他证明。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2、定金。买卖协议定金是双方履行协议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3、房屋交接是卖售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
3、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协议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5、房地产买卖协议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告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协议。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抵押权人,并就有
4、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1)居住房屋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协议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协议第三条第(二)项。(2)非居住房屋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协议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
5、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有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协议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6、规定,房地产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四、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五、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一房多卖,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协议后,
7、当事人应及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协议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协议内容。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别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承担,乙方批准甲方按下述第 项解决:(一)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批准的前提下,乙方认可并继受该项权利,并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
8、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补偿责任。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协议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八、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批准,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九、为保护买卖双方利益,通过网上操作系统签订协议后,系统将分别给予协议双方密码保护,请买卖双方妥善保存密码以备查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协议编号: )立房地产买
9、卖协议人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 (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四)房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海市 房屋买卖 合同范本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