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福利、办公费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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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资料来自 - 福利费用管理规定V2。0 版本号:V2.0 附件数:0 密级:机密 撰写人:马慧鸣 审核人:魏秋立、李海燕 审批人:黄光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新开分部员工福利管理工作,为公司各级单位福利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同时为新开分部薪资主管、专员提供相关工作的指导。 2 范围: 2.1 适用范围:国美电器(集团)总部、各大区、各分部 2.2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集团)总部、各大区、各分部 说明:国美电器(集团)总部,以下简称“总部” 3 名词解释: 员工福利: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由公司全额承担费用而给予员工的相关福利待遇。 说明:员工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岗位核定。 4 职责: 4.1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职责: 4.1.1 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各项福利制度,使福利制度更能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有效提升员工士气. 4.1.2 负责各大区、分部的员工福利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大区、分部有效实施. 4.1.3 负责总部员工的福利项目有效实施。 4.2 各大区综合管理部职责: 4.2.1 管理、指导并监督所辖各分部的福利工作。 4.2.2 负责大区本部员工福利的实施。 4.3 各分部职责: 负责实施分部员工的福利计划。 5 福利项目: 法定福利 司付福利 统一福利项目 专项福利项目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餐补 年度体检 春节过节费 节日活动 生日活动 运动会 通讯费 差旅费 春节福利品 车辆配置 交通补贴 员工慰问 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异地补贴 特殊地区津贴 “三.八” 活动 防暑降温费 商业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5.1 法定福利: 根据国家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以及地方法规,由公司负责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5.1.1 社会保险: 5.1.1.1 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5.1.1.2 办理时间:员工入职即可办理。 5.1.2 住房公积金: 5.1.2.1 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5.1.2.2 办理时间:员工入职即可办理。 5.2 司付福利: 5.2.1 统一福利: 5.2.1.1 餐补: 公司给予员工工作期间的餐费补贴. 5.2.1.1.1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不含促销员) 5.2.1.1.2 发放形式:随每月工资,税前列支。 5.2.1.2 年度体检: 公司为体现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关心而组织的集体体检。 5.2.1.2.1 适用范围:入职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不含促销员) 5.2.1.2.2 体检频率:每年一次 5.2.1.2.3 体检标准:按职位、年龄段核定体检项目和费用标准。 5.2.1.2.4 基本项目: 身高、体重、血压、肝功、澳抗、胸透、心电图、内科、眼科、血常规、尿常规等. 5.2.1.3 春节过节费: 春节期间,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项过节费用. 5.2.1.3.1 适用范围:总部、大区及各分部已经转正的所有正式员工(不 含促销员). 5.2.1.3.2 发放形式:现金 说明:过节费发放时已经离职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5.2.1.4 节日活动: 指公司在大型节假日组织的各项活动. 5.2.1.4.1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含促销员) 5.2.1.4.2 活动形式:由公司组织集体聚餐或集体活动. 5.2.1.5 生日活动: 公司为庆祝员工生日而举行的集体活动。 5.2.1.5.1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含促销员) 5.2.1.5.2 组织形式:普通员工:集体聚餐或集体活动 高管人员:贺卡、礼品等 5.2.1.6 运动会: 公司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5.2.1.6.1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含促销员) 5.2.1.6.2 费用标准:根据总部所下方案及预算确认 5.2.1.6.3 活动频率:原则上每两年一次 5.2.1.6.4 组织形式:由各分部集体组织 5.2.1.7 通讯费:见通讯费相关规定 5.2.1.8 差旅费:见差旅费相关规定 5.2.2 专项福利: 5.2.2.1 春节福利品: 公司给予门店员工的春节福利品 5.2.2.1.1 适用范围:分部门店全体人员(含促销员) 5.2.2.1.2 发放方式:由分部集体购买过节生活用品。 5.2.2.2 车辆配置: 根据高管人员工作需要,同时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公司为部分高管人员提供的专用车辆配置福利. 5.2.2.2.1 适用范围:总部中心总监(含)及以上人员、大区总经理和分 部总经理。 说明:1)实习期、代理期人员按实习、代理岗位享受配车。 2)享受配车人员,不重复享受交通补贴。 5.2.2.2.2 车辆调配: 分部总经理可以在分部现有车辆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车辆,对分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的用车进行调配,即上下班专车接送,上班时间车辆集中由行政部管理,统一作为公司行政车辆调配使用。 5.2.2.3 交通补贴: 为满足高管人员上、下班交通需要,在不配备车辆的情况下,公司为部分高管人员提供的交通补贴福利。 5.2.2.3.1 适用范围:总部各中心副总监级人员 说明:1)实习期、代理期人员按实习、代理岗位享受交通补贴。 2)原则上,总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均享受配车,如本人申请不享受配车的,可以享受交通补贴. 5.2.2.3.2 发放形式:每月持有效票据报销。 票据包括:出租车票、汽车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汽车相关费用。 说明:1)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将不再报销任何补贴标准外的本 市交通费用(如:加班交通费等). 2)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工作期间因公外出,按公司规定申请用车。上、下班时不得使用公司公务车(因外联活动特殊需要的,按公司规定申请). 5.2.2.4 员工慰问: 公司对员工生育、直系亲属去世、生病住院等给予的关心慰问。 5.2.2.4.1 适用范围:入司后生产的女员工、生病住院员工、直系亲属(配 偶、父母/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去世的员工. 5.2.2.4.2 慰问方式:由公司购买相关慰问品予以探望。 5.2.2.5 “三.八” 活动: 公司在每年“三。八”妇女节给予女员工的节日慰问。 5.2.2.5.1 适用范围:全体女员工(不含促销员) 5.2.2.5.2 发放方式:由公司集体购买生活用品 5.2.2.6 防暑降温费: 公司在夏季给予门店员工提供的福利. 5.2.2.6.1 适用范围:保安、物流系统库工、库管、安装工等。 5.2.2.6.2 发放方式:由公司集体采购防暑降温用品 5.2.2.7 异地人员相关福利: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调动愈来愈频繁,为了保证公司各地业务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费用的管理,公司给异地调动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异地补贴、异地假期、特殊地区津贴等。 5.2.2.7.1 本着节约人工成本的原则,主管级以下(不含)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短期或长期异地借调及异动(本人申请除外)。如确须异地借调支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支援期间,由行政中心统一安排公司的宿舍或者指定的协议酒店,不再享受差旅费标准。本人在外租住房屋和超出规定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借调支援后确需留用总部的,主管级以下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异地补贴,如申请住公司宿舍并有空床位的情况,自行承担200元/月费用。(特殊情况,须由所在中心上报特殊申请理由,并由人资中心和行政中心汇签意见再予特殊批复。) 5.2.2.7.2 异地补贴: 公司为解决异动调动人员住房及生活等问题而提供的福利补贴。 5.2.2.7.2.1 适用范围: 5.2.2.7.2.1.1 由公司派往原工作地点以外(不含境外)的人员。 5.2.2.7.2.1.2 出差(不含境外)时间超过叁个月的人员。 5.2.2.7.2.1.3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主管级(含)以上人员。 5.2.2.7.2.1.4 任命在“非招聘地”的新入职高管人员。 说明:1)符合上述情况,但员工在当地落户的(包括但不限于 户籍迁到当地、结婚、全家在当地生活等),不享受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待遇;以上人员,如已经享受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则自信息变更之日起取消异地相关福利待遇。 2)员工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调动或任命的人员不享受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3)总部及各分部通过招聘录用的外地人员均视同为本地员工,不享受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4)蓄水池人员在实习期及培养期内调动,是公司给予蓄水池人员的更多培养机会,因此不享受异地福利。培养期满后,由公司派往异地的主管级(含)以上人员,可享受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5)公司为照顾员工的生活而调动的,不享受异地相关福利待遇. 6)主管级(不含)以下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异地调动;如公司考虑给予基层员工更多锻炼机会,调动主管级(不含)以下人员,则不享受异地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5.2.2.7.2.2 补贴标准: 职务 一类城市 二类城市 三类城市 四类城市 总部副总监、分部总监及以上 2500 2000 1700 1500 经理级(含副经理) 1500 900 800 700 主管级 700 600 500 450 说明:1)各分部可结合二级地区具体情况,按照一级地区标准的一定比例核定二级地区异地补贴标准,并报总部人资中心备案. 2)二级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一级地区标准。 5.2.2.7.2.3 发放方式:持有效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 说明:1)享受异地补贴的人员,公司不再提供住房及家具等。 2)对于调往总部工作人员的住房,按级别及相应标准入住公司在总部的员工宿舍,不再享受异地补贴,如因公司原因无法提供宿舍者,可申请异地补贴。 5.2.2.7.3 异地假期/探亲交通福利: 公司考虑异地调动人员与家人团聚的需要而设定的带薪假期及交通报销福利。 5.2.2.7.3.1 适用范围:同异地补贴人员范围 5.2.2.7.3.2 相关标准: 职位 假期频率 假期时间 可乘交通工具 备注 总部副总监、分部总监及以上 1年2次 每次3个工作日(含路程) 飞机 调往异地工作满半年,即可享受异地假。原则上每半年享受一次异地假,本半年不享受的,不累计到下半年。 经理级、主管级 每次3个工作日(不含路程) 火车硬卧 5.2.2.7.3.3 休假方式:按照请假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按照费用开支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报销. 说明:1)享受异地假的员工可报销往返城市间的交通费。 2)主管级、经理级人员,可以选择乘坐飞机等其他交通工具,持相关票据,以当期火车硬卧票价为上限予以报销。 3)原则上,异地调动人员享受异地假时,应先使用年假及倒休。 4)异地调动人员应按实际在异地工作的天数领取异地补贴,领取补贴应以当月实际天数为基数. 5.2.2.7.3.4 异地调动人员假期申请格式: 异地调动人员假期申请单 姓名: 岗位: 调入时间: 休假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预估交通费用总额: (员工填写) 直属领导: 人力资源部: 授权领导: 实际交通费用总额: (人资填写) 说明:此单据作为员工报销时必备凭证,原件留人资部存档,复印件留财务部存档。 5.2.2.7.4 特殊地区津贴: 公司为鼓励员工支援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如:西藏、青海等 地区)和经营困难地区而给予调动人员的特殊津贴。 5.2.2.7.4.1 经营困难地区:全国综合排名半年累计在后十名的分部 (每半年核定一次) 自然环境恶劣地区:如西藏、青海等 5.2.2.7.4.2 适用范围: 肩负公司使命的主管级(含)以上同级调动的人员。 说明:以下人员不享受特殊地区津贴: 1)工作表现不好,公司再次给予工作机会的人员. 2)公司给予锻炼机会,职位晋升的人员。 5.2.2.7.4.3 享受特殊地区津贴必要条件: 以下1)与2)必须同时满足: 1)从高类别城市调往低类别城市的。 2)以下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A)全国范围内调动人员,调到“全国综合排名半年累计在后十名的分部”的。 B)大区内调动人员,调入本大区内最后一名分部的。 5.2.2.8 商业保险: 公司为体现对安保人员的关怀,特别为其缴纳的商业保险。 5.2.2.8.1 安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5.2.2.8.1.1 投保险种:1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2万元意外医疗保险 5.2.2.8.1.2 适用范围:全体安保人员 说明:员工离职,上述保险自然终止。 5.2.3 地区/城市分类: 5.2.3.1 按分部大小级别分类: A类地区:上海永乐、北京国美、上海国美、深圳国美、广州国美、 天津国美、成都国美、沈阳国美、黑天鹅国美、西安国美、 青岛国美、重庆国美、武汉国美、福州国美 B类地区:南京国美、杭州国美、长沙国美、大连国美、无锡永乐、 厦门永乐、昆明国美、宁波国美、河南永乐、济南国美、 厦门国美、杭州永乐、新疆国美、山西国美、郑州国美、 常州国美、成都永乐、无锡国美、包头国美、宁波永乐、 福州永乐 C类地区:河北国美、广州永乐、贵阳国美、南昌国美、南宁国美、 兰州国美、长春国美、苏州国美、徐州永乐、唐山国美、 吉林国美、温州国美、合肥国美、陕西永乐、安徽永乐 按地区消费指数等综合因素分类: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城市:成都、天津、宁波、无锡、南京、苏州、大连、青岛、 常州、温州、杭州、厦门 三类城市:重庆、济南、西安、武汉、沈阳、昆明、长沙、福州、 哈尔滨、乌鲁木齐、郑州、太原 四类城市:唐山、石家庄、长春、南宁、贵阳、呼和浩特、包头、 南昌、合肥、兰州、徐州、吉林 本资料来自企业管理资源网 本资料来自企业管理资源网 6. 工作流程:参照公司授权相关规定执行. 7. 注意事项: 7.1 本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7.2 以往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7.3 文件中涉及相关费用等标准另行通知. 7.4 本文件解释权在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8. 附件: 无 - 本资料来自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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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器 福利 办公 费用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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