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5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能源公司”)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xx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试行)》(xx规划〔2008〕288号)、《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xx工〔2013〕603号)、《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试行)》(xx工〔2013〕601号)、《xx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xx工〔2014〕154号)、《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编报管理办法(试行)》(xx工〔2013〕552号)及《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办法》(xx工〔2013〕602号),结合xx能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能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实现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三)严格计划管理,建设项目必须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以技术管理为核心,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优质、高效; (五)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 (六)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能源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xx能源公司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在分管基本建设副总经理领导下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 第五条 xx能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即项目部,改、扩建项目的项目所属单位为项目管理单位,两种项目管理机构以下均简称“项目单位”。 第六条 规划发展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项目立项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xx能源公司有关规定; (二)负责xx能源公司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立项核准(或备案、批复),支持性文件的编制、评审、报批; (三)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报审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取得项目支持性文件; (四)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及支持性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协助项目单位办理专项竣工验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六)负责项目后评价工作;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xx能源公司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 (二)负责报请xx集团公司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 (三)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四)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管理情况; (五)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六)负责施工图审查结果的备案管理; (七)审核、审定设计变更及隐蔽工程签认; (八)参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九)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十)负责审核工程项目预(结)算,配合xx集团公司工程决算审计; (十一)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 项目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项目单位是xx能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管理机构,作为建设阶段的管理者,承担部分建设阶段的项目法人职责,对项目建设负总责; (二)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审查;负责设计基础资料的收集、提供; (三)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设计院签订施工图供图协议,负责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外部的关系; (五)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负责合同履行; (七)督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八)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有效控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督查施工单位施工程序、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九)审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十)负责设备技术参数审定表的编制、审核及报批; (十一)负责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工程资料的归档、保管; (十二)制定工程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担负项目基建与生产衔接的职责; (十三)负责建设项目专项竣工验收,并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十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九条 各专业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相关专业的技改工程方案; (二)负责提出对口业务技改项目; (三)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技术审查;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物资供应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履行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二)负责建设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建立管理台账; (三)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一条 财务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设项目资金预算; (二)负责建设项目会计核算,财务竣工决算及资产移交; (三)申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安全监察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考核; (二)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备案;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 设计审查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审查工作; (二)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文件的内部审查工作; (三)负责新建项目的矿建、土建、安装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四)组织审核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环节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单位工程施工图;。 第三章 设计管理 第一节 可行性研究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职能管理部门是xx能源公司规划发展部。 第十五条 xx能源公司拟立项的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方向; (二)符合xx能源公司产业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xx能源公司产业升级及产业、产品结构优化; (四)有利于培育xx能源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增强发展后劲。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程序(详见附件1:《 项目立项程序》): (一)规划发展部申报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并列入xx能源公司发展规划; (二)拟投资的建设项目,由规划发展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需确定主要设计原则,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的需要,xx能源公司规划发展部牵头组织进行内部审查,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审查意见;xx能源公司可根据需要,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四)经xx能源公司研究通过的拟建项目,由规划发展部按程序报请xx集团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批复); (五)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规划发展部进行支持性文件的编制、评审及报批。 第十七条 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程序: (一)xx能源公司项目所属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或技改方案,阐明技改必要性、技术方案、效益(经济、安全、环境、社会); (二)项目单位向xx能源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确立申请; (三)xx能源公司对口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通过后报xx能源公司; (四)xx能源公司组织进行会审; (五)确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发展部进行项目立项工作,项目单位配合。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后,规划发展部向工程管理部、项目单位及档案室移交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节 初步设计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职能管理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项目单位协助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第二十条 委托初步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原则; (二)基本工艺路线、核心技术、重大技术方案、重要设备选型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致; (三)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限额内,若设计概算超出上述投资控制额10%(含)以上时,要重新履行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程序。 (四)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第二十一条 初步设计编制过程中,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单位应与设计单位随时沟通,对重大技术方案可进行中间审查和论证。论证结果应有会议纪要。 第二十二条 初步设计阶段,应同时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第二十三条 初步设计内部审查: (一)初步设计编制前需确定设计指导原则,编制完成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的需要,xx能源公司设计审查中心牵头组织进行内部审查,对初步设计提出审查意见;xx能源公司可根据需要,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审;对关键设计问题,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题论证; (二)与初步设计配套的专项设计应进行专项审查; (三)工程管理部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初步设计内部审查意见; (四)设计单位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初步设计内部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订,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单位审核修订内容。 第二十四条 初步设计报批(详见附件2:《初步设计审批程序》): (一)工程管理部向xx集团公司报审初步设计。 (二)设计单位根据xx集团公司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修订初步设计文件。 (三)需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规划发展部按规定程序报审,工程管理部、项目单位协助完成取得政府有关批准手续。 (四)安全专篇经xx集团公司审查后,规划发展部按规定程序报请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工程管理部、项目单位协助完成取得政府有关批准手续。 第三节 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五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对相关业务进行协调、指导。 第二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遵循原则: (一)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改变初步设计确定的工艺及技术方案; (二)关键设备选型、重要建(构)筑物建设规模、标准等应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不得随意突破; (三)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批准设计概算之内,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制定施工图提交计划,与设计院签订供图协议,并设专人与设计院联络、协调,保证施工图按期提交。 第二十八条 施工图审查前,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二十九条 施工图审查由项目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形成审查意见;对于重要单位工程或技术较复杂的工程,可报设计审查中心组织审查;审查意见,由设计审查中心、工程管理部备案(详见附件3:《图纸审查备案表》)。 备案时报送下列材料: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施工图设计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三十条 设备技术参数审批: (一)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的设备清册、设备招标技术条件,项目单位编制设备技术参数审定表,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二)设备技术参数审定表经xx能源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审核,作为招标采购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应对设计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审查把关不严、不按程序审批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四章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 第一节 变更管理原则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十三条 变更设计分为重大变更设计和一般变更设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变更设计: 1.变更项目规模、技术标准、工艺方案的; 2.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外新增内容的; 3.变更初步(基础)设计主要批复意见、提高主要设备档次的。 4. 设计变更一次增加投资在500万元(含)(或累计达到项目投资概算的5%)以上的; (二)其它变更为一般变更设计。 第三十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遵循“先审批,后变更;先设计,后实施”的原则,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的,不予办理变更结算。 第三十五条 变更设计必须在符合初步设计技术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强制性设计规范。 第三十六条 变更设计要杜绝同一地点或同一原因引起的多次变更。严禁将变更设计合并或分拆。 第三十七条 工程变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管理部备案。逾期不办理签证的,视为无效变更,不予办理变更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变更设计与审批程序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执行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第三十九条 变更设计增减概算投资的计算,设计单位应按原批准初步(基础)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计算。承包单位因变更设计的承包费用调整,变更预算的审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条 经xx集团公司批准的重大变更设计增加概算投资,按批准意见执行。 第二节 变更管理程序 第四十一条 变更设计严格按照“提议、批准、设计、实施”的程序进行。所有变更设计由项目单位报工程管理部。 第四十二条 变更设计程序(详见附件4:《变更设计流程》): (一)变更设计无论由哪方提出,应由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 (二)项目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概算或施工单位编制变更设计预算; (三)按xx能源公司规定审批权限程序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 设计变更均须书面形式提出,注明原设计文件编号、变更内容、变更理由等(详见附件5:《变更设计申请单》)。 第四十四条 工程变更签证程序: (一)施工中由于工程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如冒顶、涌水、建筑物基础变更等隐蔽工程,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在第一时间现场查证,及时通知工程管理部派驻人员到现场办理签证,签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审签。 (二)需设计单位出施工图的变更签证,按变更设计程序执行。 (三)施工中非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3天,否则不予签认。 第四十五条 所有工程变更签证资料必须详实清楚、图文完整,并附实物照片,签字盖章齐全。 第四十六条 任何违背程序的工程变更签证或后补签证均为无效签证,一经查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七条 工程变更签证按照审批程序,在实施工程变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审批完毕。 第四十八条 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和工程签证结算,应与该工程进度结算同步进行,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逾期不予办理结算。 第四十九条 项目单位必须建立设计变更台账,变更编号连续,通过批准的设计变更资料项目单位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三节 变更设计及工程变更签证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五十条 变更设计及工程变更签证签字、签章齐全,资料完备,项目单位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第五十一条 重大变更设计由项目单位报工程管理部,xx能源公司项目分管副总经理组织专题会研究,形成明确变更意见;重大变更设计上报xx集团公司审批(详见附件6:《变更设计审批单》)。 第五十二条 变更设计履行批准程序后,由项目单位办理设计变更通知书,下发给施工单位进行实施。 第五十三条 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审批权限: (一)变更设计或签证增减投资10万元以内,经监理单位、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工程管理部批准; (二)变更设计或签证增减投资50万元以内,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审签后,报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三)增减投资50(含)万元以上,必须经过工程管理部组织的集体会审,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审签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五十四条 变更设计和工程变更费总计超过中标价或审定预算的,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五十五条 未按本规定履行变更设计和工程变更签证手续的,不予办理结算。 第四节 罚 则 第五十六条 未履行以上规定进行变更设计的,追究项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 第五十七条 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签证把关不严,造成违规变更的,追究项目监理总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的责任,视情节依据合同处以经济处罚。 第五章 招投标管理 第一节 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 第五十八条 xx能源公司是所属招标事项的法定招标人,对招标事项依法行使监督、管理及决策权。 第五十九条 招投标管理工作由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负责。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xx集团关于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相关和规定; (二)审定xx能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审定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四)监督检查xx能源公司招投标活动,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审批招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十条 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设立的招投标办公室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xx能源公司招投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审查招标方案报招投标委员会会议审定; (三)负责招标文件编写及初审工作; (四)组织招标文件审查; (五)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报送的投标人资格初审结果并备案,组织标前投标人资格复审; (六)评标结果报招投标委员会,参与定标; (七)组织招标实施过程产生的竞争性、单一来源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招投标委员会; (八)组织实施xx能源公司自行招标工作; (九)参与合同审查,督促中标单位按时签订合同;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十一条 项目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项目招标计划,并报工程管理部招投标办公室; (二)负责组织招标前设计审查,负责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写、报审工作; (三)对符合条件的招标项目,上报招标方案并办理招标审批手续; (四)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 (五)组织考察工程、设备器材、设计、勘探、监理、技术服务潜在投标人; (六)负责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七)根据定标结果,与中标人拟定、谈判合同,办理合同审批手续,依授权办理合同签订; (八)对不兑现投标文件承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施工、设备供货、设计、勘探、监理、造价咨询、技术服务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建议,并上报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十二条 xx能源公司有关部门参与招标活动(包括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招标控制价审查,参加开标会等),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负责管辖权限内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对招标事项的工程内容、发包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编制原则及依据进行审核,参与评标办法制定; (三)法律事务室负责审核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四)安全监察局负责审查投标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及安全业绩; (五)财务部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合同价款支付是否符合财务核算的相关要求; (六)相关专业部门对招标事项的技术方案及技术参数、标准等进行审核; 第六十三条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二)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三)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节 招标代理机构 第六十四条 xx能源公司应招标的项目需委托中国xx国际工程公司进行招标,严禁委托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招标人委托办理招标业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招标人审定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二)公开招标的事项,依据招标人委托,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负责组织招标答疑会; (四)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 (五)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标前资格复审,主持开标仪式,组织评标活动; (六)编制评标报告,并及时提交招标人; (七)根据招标人的定标结果及授权,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六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从业经历等必须与所代理的招标事项相符。 第六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办理招标事宜。 第六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他人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二)从事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三)向他人透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与他人串通损害招标人的合法利益; (五)其他有损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第三节 投标人 第六十八条 资质、业绩、信誉、综合实力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第六十九条 煤矿专用设备、材料及配件的招标,投标人除满足前款要求外,还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安全标志等证照。 第七十条 生产、销售他人专利技术产品的,应取得合法的生产商、销售商的合法授权。 第七十一条 招标过程中,禁止投标人有下列行为: (一)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二)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三)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竞标; (四)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六)其他应当禁止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以其他方式串通投标的行为; (五)串通投标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擅自分包、转包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七十四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订立书面合同的约定日期内提交。中标人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 招标管理 第七十五条 招标范围和规模,依据《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神乌发〔2014〕141号)执行。 第七十六条 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项目已经批复、核准或备案,初设及概算已批复; (二)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施工图、设备技术参数已按规定程序审定; (三)煤田地质勘探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勘探方案已按规定程序审定; (四)工程监理及设备监造费用投资计划已下达; (五)投资计划未下达的招标事项,必须经xx能源公司审批。 第七十七条 符合招标条件的招标项目,由项目单位编制招标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定。 (一)项目单位编制的招标方案,报xx能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工程管理部; (二)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方案审查; (三)招标方案由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会议审定。 第七十八条 项目单位编制招标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一)工程(设备、器材)概况及招标范围; (二)投资概算及投资计划; (三)施工图(设备技术参数)审查情况; (四)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及合同策略; (五)计划工期或开竣工时间; (六)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其他要求; (八)评标办法; (九)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及依据; 第七十九条 招标方案审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自行招标的项目由招投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第八十条 xx能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文件会审,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特邀专家等参加对商务和技术部分审核。 招标文件经审查且履行完签批手续后方可发售。 第八十一条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执行以下规定: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查,xx能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标前资格复审由招投标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第八十二条 招标结果定标、中标通知书签发以及其他应遵从的招投标管理事项依照《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节 责任追究 第八十三条 未履行完招标前审核手续而进行招标的项目,追究招标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十四条 其他责任追究按《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神乌发〔2011〕232号)、《x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章 合同管理 第八十五条 可以进行合同谈判的各类合同,由xx能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或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指定合同谈判部门商谈、项目申请单位依据xx能源公司会议纪要确定的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提交xx能源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第八十六条 工程项目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合同谈判部门严格按照xx能源公司合同管理的规定履行合同签订程序。 第八十七条 基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各类合同,合同拟定、谈判部门需将完整合同资料交项目单位存档;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移交物资供应中心存档,同时转交相关合同监督部门、财务部和实施部门。 第八十八条 项目单位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实施部门,物资供应中心为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实施部门;合同实施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第八十九条 项目单位建立工程建设各类合同台帐,存档所有包括审批手续在内的完整的合同资料。 第七章 工程实施阶段管理 第一节 施工准备 第九十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批准,项目单位负责进行施工准备。 第九十一条 施工准备期间,项目单位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一)规划发展部办理建设项目的征地手续,项目单位配合; (二)根据征地合同,配合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地界,并标注永久桩记; (三)项目初步设计经审批后一个月内,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并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四)制定施工图提交计划,与设计单位签订供图协议; (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开工顺序,办理招投标事宜; (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工程管理部予以协助和协调; (七)完成“五通一平” (即供电、供水、道路、通讯、排污和场地平整); (八)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 第九十二条 准备期间项目单位应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 第九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需提前开工的工程,项目单位应上报提前开工的原因并制定实施方案,经xx能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十四条 场区内临时建筑或设施,由项目单位统一规划,并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实施。 两个以上项目共用的临时设施,由xx能源公司指定的项目单位负责统一规划,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实施。 第二节 工程项目开工管理 第九十五条 xx集团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开工管理执行《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得到核准或备案(煤炭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 (二)项目法人(或项目筹建管理机构)已经成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项目经理已经过培训,具备所任职工作的条件; (三)项目初步设计(或基础设计)已经批复。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含两年),须重新审批项目初步设计; (四)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已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有关分子公司批准; (五)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主要施工和监理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工程合同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签订; (六)项目法人(或项目筹建管理机构)与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施工图纸交付协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纸至少可满足连续3个月施工的需要; (七)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已办理; (八)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施工场地“五通一平”(即供电、供水、道路、通讯、排污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建筑或施工许可手续。有关外部配套条件已签订协议。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九)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并已备好连续施工3个月的材料用量。物资供应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第九十六条 经xx集团公司批准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由xx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其他项目由xx能源公司负责审批。 需xx集团公司审批开工的,项目单位(或项目筹建管理机构)应按《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报《建设项目开工申请书》,经xx能源公司初审具备开工条件的,由工程管理部上报xx集团公司。 第九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开工申请批准的时间安排项目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要申请顺延。项目自批准开工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开工的,要重新申请开工。 第九十八条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项目单位应当向xx能源公司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xx能源公司报告。需报xx集团公司的,由工程管理部上报。中止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十九条 项目单位负责,规划发展部协助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行业管理部门办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开工手续。 第一百条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工程管理部共同审批。 第三节 工程质量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项目单位是xx能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监督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百零二条 项目单位检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履职及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执行状况。 第一百零三条 由项目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工程管理部等对施工图进行会审,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第一百零四条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出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须详尽并可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一百零五条 进场的物资材料必须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报告或复检合格的报告,并由监理单位、项目单位确认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第一百零六条 项目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个环节、工序、步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图纸设计的要求严格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实行签证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有自检记录。 第一百零七条 工程质量检验检查记录以及设备、材料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整理存档,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移交项目单位归档管理。 项目单位日常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资料管理情况,并进行检查记录。 第一百零八条 建设项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按照国家规定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节 工程进度管理 第一百零九条 项目单位是xx能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管理的责任主体,监督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百一十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组织制定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上报xx能源公司,批准后按工期计划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总体计划工期进度的要求,并且施工组织措施能够保证按期完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报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查、批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按照项目单位提供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部门物资供应必须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需要。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要检查、监督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机具、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完好、机具齐全、人员配置合理、物资准备充足,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 第一百一十四条 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要及时掌握各项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协调、调整、安排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防止某项工程的施工滞后影响整个工程进度,确保总体工程进度。 第一百一十五条 项目单位负责施工图纸的催办工作,要求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供图时间和设计质量,要满足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一百一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依据项目施工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合同,对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节 工程安全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xx能源公司安全监察局为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工程安全管理执行xx能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一百一十八条 项目单位负责人是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 第一百一十九条 项目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负责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 (二)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五)严格检查施工单位按照行业安全规程及操作规范施工;禁止其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工人上岗;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作业机具检验合格情况; (六)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对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一百二十条 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xx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履行应承担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xx能源公司安全监察局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第八章 工程监理管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监理制。依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制造的监造。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要通过招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资质应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一百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与该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一百二十五条 项目单位依据监理合同,负有对监理单位工作、履职进行检查和监督的职责,及时了解监理过程和监理手段,要求监理机构按时提交《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监理工程总结等监理文件。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和委派的其他监理人员资格进行确认、检查,对不称职人员以书面形式可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更换。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由于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确需更换总监或监理机构中主要监理人员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单位,征得同意后,才能更换。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监理机构的行为有损监理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廉洁性时,或监理机构工作不力、不到位、不在岗、不履行职责时: 建设单位通知监理单位整改并暂停支付或扣减监理酬金。扣减监理酬金额从5000元至50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并进行通报;本条款需在招标文件中列入主要合同条款。 当情节严重时,经xx能源公司批准可终止合同。 第一百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进场,项目单位即建立工程例会制度,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每周召开,安排周施工计划、通报计划完成、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例会纪要。 第一百三十条-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