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合同文本公示--大学毕设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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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合同文本公示2016年10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2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4第3条. 声明和保证5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5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6第6条. 政府主体6第7条. 社会资本主体8第三章 合作关系12第8条. 合作内容12第9条. 合作期限14第10条. 排他性约定14第11条. 合作履约担保15第四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16第12条. 项目总投资16第13条. 投资控制责任16第14条. 融资方案16第15条. 融资成本及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17第16条. 投融资监管17第1
2、7条.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17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18第18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18第19条.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18第20条. 前期工作经费20第21条. 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20第22条. 前期工作监管20第23条. 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21第六章 工程建设21第24条. 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21第25条. 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21第26条. 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24第27条. 工程变更管理24第28条. 实际投资认定25第29条. 征地、拆迁和安置28第30条. 项目验收28第31条. 工程建设保险29第32条. 缺陷责任期及工程保修29第33条. 建设期监管29第34条. 建设
3、期违约和处理31第七章 政府移交资产32第35条. 移交前准备32第36条. 资产移交32第37条. 移交违约及处理32第八章 运营和服务32第38条. 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32第39条.运营33第40条. 运营服务标准33第41条. 运营服务要求变更33第42条. 运营维护与修理33第43条. 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34第44条. 主副产品的权属34第45条. 项目运营服务计量34第46条. 运营期的特别补偿34第47条. 运营期保险34第48条. 运营期政府监管34第49条. 运营支出41第50条. 运营期违约事项和处理41第51条. 项目移交前过渡期42第52条. 项目移交42第53条. 移交
4、质量保证46第54条. 项目移交违约及处理46第55条.回报方式46第56条 股东回报47第57条.付费定价机制47第58条. 财务监管51第59条. 违约事项及其处理51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51第60条. 不可抗力事件51第61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51第62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52第63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52第64条. 法律变更53第十二章 合同解除53第65条. 合同解除的事由53第66条. 合同解除程序54第67条. 合同解除的财务安排54第68条. 合同解除后的项目移交55第69条. 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56第十三章 违约处理56第70条. 违
5、约行为认定56第71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57第72条. 违约行为处理57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59第73条. 争议解决方式59第74条. 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60第十五章 其他约定60第75条. 合同变更与修订60第76条. 合同的转让61第77条. 保密61第78条. 信息披露62第79条. 廉政和反腐62第80条. 不弃权62第81条. 通知62第82条. 合同适用法律63第83条. 适用语言63第84条. 适用货币63第85条. 合同份数63第86条. 合同附件63PPP合同附件一:64股 东 协 议64第一条公司之设立65第二条 注册资本及其出资66第三方 双方的权利、义务66第四条 承诺
6、与保证67第五条 股东会68第六条 董事会69第七条监事会70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71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72第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72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股权转认、退出72第二十条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清算72第十三条 税务、外汇、财务会计及审计73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74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74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74第十七条 协议的解除74第十八条_通知74第十九条 其他75PPP合同附件二:76章程76第一章总则77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77第三章注册资本77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77第五章股东会78第六章董事会80第七章监事会83第八章高级管理人员85第九章财务
7、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86第十章股权转让87第十一章工会87第十二章公司的合并、分立87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终止88第十四章章程的修改89第十五章附则89PPP合同附件三:90施工总承包合同90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911. 一般约定912. 发包人义务953. 监理人964. 承包人975. 材料和工程设备101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027. 交通运输1038. 测量放线104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410. 进度计划10611. 开工和竣工10612. 暂停施工10813. 工程质量10914. 试验和检验11015. 变更11116. 价格调整11417. 计量与支付1
8、1518. 竣工验收119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120. 保险12221. 不可抗力12422. 违约12523. 索赔12724. 争议的解决12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301一般约定1302发包人义务1333监理人1344. 承包人1345材料和工程设备139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397交通运输1398测量放线140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4010进度计划14311开工和竣工14412暂停施工14613工程质量14614试验和检验14715变更14816. 价格调整14917. 计量与支付15018交工验收151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5220. 保险15321不可抗力15
9、422违约15523. 索赔15624争议的解决156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81. 一般约定1582. 发包人1623. 监理人1624. 承包人1625. 材料和工程设备166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677. 交通运输1678. 测量放线168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6810. 进度计划16911开工和竣工16913. 工程质量16914. 试验和检验17215. 变更17216. 价格调整17317. 计量与支付17418. 交工验收175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7620. 保险17625补充条款17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237附件1 合同协议书237附件2 廉政合同2
10、39附件3 安全生产合同240附件4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243附件5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244附件6 项目经理委托书245附件7 违约承诺函格式246附件8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247231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的方式建设运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本合同由项目实施机构: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07号被授权代表: 职务: 社会资本合作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1、地址: 被授权代表: 职务: 于2016年 月 日在中国江苏省徐州市签署。鉴于(1)徐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以PPP的方式实施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政府指定政府方股东徐州市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 1.1术语定义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项目”指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
12、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 “本合同”指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政府股东方之间签订的本PPP合同,包括附件_至附件_,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入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生效日期”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法律适用”指适用所有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所有的强制性要求。“法律变更” 指:a在本合同签署之后,本合同适用的法律被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以及新颁布的任何法律;或者b项目实施机构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后修改、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的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
13、,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i)适用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由社会资本合作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ii)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工作日”指法定的工作日。“项目实施机构”指政府授权的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机构,即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方股东”指政府授权代表政府出资的国有企业法人,为:徐州市政府授权的*政府方 。“现场监督机构”指由项目实施机构成立的现场监督机构或指定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资本合作方”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项目公司的社会资本方出资人。“合作期限”除PPP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项目公司合作期届满 “项目公司”指由
14、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为实施本项目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批准”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社会资本合作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审批、审查、许可、登记、核准、核备、备案等。“融资完成”指项目公司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社会资本合作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社会资本合作方应一并收到本合同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
15、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开工日期”指颁布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或按约定方式确定的日期:(a)本合同生效后_天,或_(b)_年_月_日,或_(c)其他条件。“最终竣工日”指实质上完成项目施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后,在交工证书中标明的日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移交保函”指社会资本合作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的保函。其中运营维护保函包含移交保函。“运营期”指自开始运营日起至运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运营期包含试运行期和运营维护期。“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
16、在运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运营月” 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运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移交日”指运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其它在本合同中:(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b)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
17、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各方;本合同、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d)所指的合同是指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包括对该合同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2.1徐州市人民政府经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可承受力评估, 决定采用 PPP 方式(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建设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投资人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2016年 月,徐州市人民政府通过了同意徐州市交通
18、运输局提交的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426省道京台高速贾汪互通连接线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授权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授权徐州市政府授权的*政府方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负责代持政府股份,参与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及后期运营管理等工作。2.1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方签署本合同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权利。待社会资本合作方按照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与徐州市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在徐州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通过补签合同,全面承继社会资本合作方在本合同项
19、下的权利和义务。2.3项目公司是社会资本合作方为实施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4为实施本项目,以及明确后续的运营管理相关事项,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 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本项目PPP实施方案,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第3条. 声明和保证 31 项目实施机构的声明 项目实施机构在此向社会资
20、本合作方声明,在生效日期:(1)项目实施机构已获徐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本项目,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2)项目实施机构已经获得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3)如果项目实施机构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项目的顺利进行,社会资本合作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2 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声明 社会资本合作方在此向项目实施机构声明,在生效日期:(1)社会资本合作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合法机构,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其它项目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利;(2)社会资本合作方已经获得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21、;(3)如果社会资本合作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机构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报请市政府审核通过,并由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合作方签署。4.1完成融资交割(1)项目公司依约设立;(2)项目公司提交了所有有效融资文件;(3)获得项目审批。4.2获得项目相关审批项目实施机构应保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将项目实施所需审批办理完毕,使项目推进不存在政策瑕疵。4.3保险已经生效社会资本合作方依本合同约定购买相关保险,且保单已经生效。4.4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主要合同已经签订社会资本合作方已与项目施
22、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4.5社会资本合作方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社会资本合作方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向银行申请出具项目建设期履约保函,同时该保函已获银行同意,并提交给项目实施机构。4.6本合同已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的文首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合同约束。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本项目PPP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等。优先次序如下: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正文。合同附件包含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施工总承包合同、PPP实施方案等。 第二章 合同主体 第6条. 政府主体 1.主体资格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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