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京市 建设 工程 安全生产 文明 施工 不良行为 红黄牌 警示 实施细则
- 资源描述:
-
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 7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联动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宁政发〔 〕1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工程。 第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管理混乱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负有责任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以下简称红黄牌警示)。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够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实施黄牌警示: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造成一定安全生产隐患的; (二)工程有关文件未经签署及由无签署资格的人代签的; (三)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桩工机械、场内机动车辆未经检测即使用的; (四)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 (五)未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辨识、报告的或未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的; (六)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实施的; (七)工地围挡、场地硬化、土方覆盖、车辆冲洗、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社会通道等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未及时整改的; (八)中标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的; (九)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 (十)被市民投诉或媒体曝光,造成一定影响,经查负有责任的; (十一)同一工程项目同类问题一个月内被监管部门两次责令整改的; (十二)在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十三)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 (十四)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文明施工行为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够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实施红牌警示: (一)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材料,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二)伪造检测(监测)数据,提供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 (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即实施的; (四)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管线损坏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未采取有效文明施工措施,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 (六)被监督部门责令停工,拒不整改,仍继续施工的; (七)同一工程项目同一责任单位在六个月内第二次达到黄牌警示情形的; (八)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或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九)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文明施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够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实施黄牌警示: (一)在监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 (二)对施工过程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未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或未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的;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存在问题,下达整改或暂停令后责任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未按规定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的; (四)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或对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五)中标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的; (六)未按规定配备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取样人员的; (七) 同一项目的监理单位一个月内两次被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或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的; (八)在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九)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能够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实施红牌警示: (一)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理的; (二)在监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监理负有重要责任的; (三)同一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在六个月内第二次达到黄牌警示情形的; (四)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管线损坏或未采取有效文明施工措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负有监理责任的; (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红黄牌警示时限: (一)黄牌警示时间为60天。同一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同项目在黄牌警示期内被再次黄牌警示的,黄牌警示时间为上次黄牌结束后顺延60天。 (二)红牌警示时间为30天。同一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同项目在红牌警示期内被再次红牌或黄牌警示的,红牌警示时间为上次红牌结束后顺延30天。 (三)责任单位(责任人)同一项目在黄牌警示期限内,再次被亮黄牌的,自动升级为红牌警示,红牌警示时间为30天(原黄牌警示自动解除);被红牌警示的,红牌警示时间为60天,自红牌警示之日起计算。 (四)情节特别严重的,按上级部门批准要求执行。 第九条 红、黄牌警示发布与解除流程: (一)红、黄牌警示的发布 红、黄牌警示信息经过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对外公布。 (二)红、黄牌警示的解除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的红、黄牌警示信息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条 红黄牌警示惩戒措施: (一)被红、黄牌警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良信息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信息库。 (二)对因施工单位责任被红牌警示的工程项目,其施工部分一律不得参评文明工地。 (三)被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由招标人自主选择是否允许参与投标报名;被红牌警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被警示期间禁止在我市建设工程市场参与投标报名。 第十一条 各区(园区)监管部门在执行本细则时,应向我委提出申请,批准后统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对外公布。 第十二条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建基字〔 〕397号)和《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宁建规字〔 〕1号)关于红黄牌警示相关内容同时废止。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docx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782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