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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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项目编号:EY2002-070-SJ 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 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二○○ 年元月 评价单位: 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院 长(副): 高 级 工 程 师 院总工程师: 高 级 工 程 师 环评所所长: 高 级 工 程 师 (上岗证号A26030002) 所总工程师: 高 级 工 程 师 (审 核 人) (上岗证号A26030003) 项目负责人: 工 程 师 (上岗证号A26030007) 报告书编制人员名单 编 制 内 容 编制人及上岗证号 校核人及上岗证号 1.0 总论 2.0 工程分析 3.0环境概况 5.0环境影响评价 11.0综合结论与建议 4.0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0事故风险影响分析 7.0 公众参与 8.0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控 9.0防治污染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10 环境经济技术论证 评价协作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协助完成社会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提供工程区域已有现状监测资料等。 目 录 前 言 1 1.0 总 论 2 1.1 评价目的 2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 1.3 评价依据 3 1.4 评价标准 4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6 1.6 环境保护目标 7 2.0 工程概况 9 2.1 工程地理位置 9 2.2 工程现状概况 9 2.3 工程建设概况 14 2.4 工程分析 21 3.0 环境概况 27 3.1 自然环境基本特征 27 3.2 社会环境概况 29 4.0 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 32 4.1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 32 4.2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4 4.3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质量评价 36 5.0 环境影响评价 38 5.1 水环境影响评价 38 5.2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40 5.3 声环境影响评价 47 5.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9 5.5 码头建设对河势、行洪和航道的影响分析 49 5.6 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49 5.7 项目选址合理性与可行性分析 50 5.8 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53 6.0 事故风险分析 57 6.1 煤炭事故入江风险分析 57 6.2 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污染分析 57 7.0 公众参与 59 7.1 调查范围及内容 59 7.2 调查方法 59 7.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 59 8.0 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 63 8.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63 8.2 环境监测计划 64 9.0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67 9.1 环境保护措施 67 9.2 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70 10.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2 10.1 环境损益分析 72 10.2 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2 11.0 结 论 74 11.1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74 11.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4 11.3 工程选址论证分析 76 11.4 清洁生产水平评述 76 11.5 公众参与意见的落实 76 11.6 总量控制 77 11.7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77 11.8 总结论 77 11.9 建议 78 附 件 附件1: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基础发(2003)100号《关于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附件2: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附件3:环评工作委托书; 附件4:《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评审意见》; 附件5: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苏环咨(2003)184号《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技术评估意见》; 附件6:《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和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 附件7: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文件张政发(2001)176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8: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12号《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的批复》; 附件9: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03号《关于对江苏沙钢“十五”发展规划区域环境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10: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64号《关于对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数据资料质量保证单; 附件12:委托协议 附件13:协议 附 表: 附表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前 言 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受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二○○三年九月编制完成了《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二○○三年十月九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在张家港市主持召开了《大纲》专家评审会,形成了《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评审意见》(见附件4)。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以苏环咨(2003)184号《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技术评估意见》(见附件5)对大纲进行了批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依据《大纲》、大纲专家审查意见及大纲批复文件,编制完成了《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在南京市主持召开了《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形成了《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和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见附件6)。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对应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呈报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和江苏省环保局审定批复。 报告书主要增修改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 进一部阐述后方堆场基本情况; ⑵ 重新核算船舶废气排放源强,提出码头船舶事故应急预案; ⑶ 进一步核实码头污染物排放总量; ⑷ 细化说明后方生活污水处理和冲洗废水处理设施的配备情况,论证处理后尾水回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⑸ 对照江苏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2001年张家港三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论证码头码头建设与之相容性。 1.0 总 论 1.1 评价目的 受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委托,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评价拟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从工艺等角度论述工程清洁生产水平,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工程施工及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⑴ 根据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九龙港至十一圩之间长约3100m的岸线为规划的钢铁港区,该段岸线水深极好,水域条件十分优越,宜建设2.5万吨级以上的大型深水码头工程。 拟建的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位于九龙港上游约1.2公里的沙钢集团岸线内,是张家港市岸线利用规划中钢铁港区的延伸段,与已通过苏州中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价的《江苏沙钢集团港区岸线利用规划》(见图5.7-1)相吻合。 ⑵ 由于沙钢集团生产能力不断扩大,其原辅料及产品的进出口量也越来越大,根据吞吐量预测,2005年沙钢集团港区吞吐量将要达到3723万吨。其中煤炭进口642万吨,而目前港区煤炭通过能力仅有427万吨。为了适应沙钢集团生产能力的扩大,解决煤炭进口问题,建设宏昌钢板码头煤炭1号、2号泊位是十分必要的。 ⑶ 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正在建设之中,计划在2003年底建设投产。为了满足其大量煤炭进口运输的需要,建设与之配套的煤炭进口码头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⑷ 钢铁冶金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之一,宏昌钢板热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符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0年7月27日发布的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规定,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不属于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9日14号令颁布的“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项目”中列举的201种重复建设项目之列。作为服务于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的热轧薄板项目的拟建码头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某钢板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和现有岸线,建设与200万吨热卷板工程配套的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3 评价依据 1.3.1 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⑽ 交通部2003年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⑾ 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苏环委(98)1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⑿《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 ⒀ 江苏省政府38号令《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 ⒁《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⒂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张政发(2001)176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的通知》(见附件6); ⒃《张家港市地面水水域功能区划分与实施规定》; ⒄《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 ⒅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2000年7月27日发布的7号令“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⒆ 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9日14号令颁布“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项目”。 1.3.3 环境评价工作依据 ⑴ 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基础发(2003)100号《关于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煤炭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见附件1); ⑵ 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见附件2); ⑶ 环评工作委托书(见附件3)。 1.3.4 项目规划和设计资料 1.3.4.1 规划资料 ⑴《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省计经委,1999.11.8); ⑵《关于加强江苏省长江港口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1998.9.4); ⑶《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4.14); ⑷《苏州港总体布局规划》; ⑸《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⑹《江苏沙钢集团港区岸线利用规划》; ⑺ 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3)12号《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的批复》(见附件7); ⑻《江苏沙钢集团十五规划》; ⑼《江苏沙钢“十五”发展规划区域环境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 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03号《关于对江苏沙钢“十五”发展规划区域环境环境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见附件9); ⑾《中外合资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⑿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苏环管(2003)164号《关于对张家港宏昌钢铁有限公司热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见附件10)。 1.3.4.2 设计资料 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3.5 大纲专家评审意见和批复文件 ⑴ 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评审意见(见附件4); ⑵ 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苏环咨(2003)184号《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大纲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大纲技术评估意见》(见附件5); ⑶《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和原料码头1号、2号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纪要》(附件6)。 1.4 评价标准 1.4.1 水环境 ⑴ 张家港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其中水源一级保护区还应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一级保护区外长江水域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1和表14.-2。 ⑵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应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3、表1.4-4。 表1.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序号 项目 Ⅱ类 Ⅲ类 1 PH 6-9 6-9 2 化学需氧量 ≤15 ≤20 3 BOD5 ≤3 ≤4 4 石油类 ≤0.05 ≤0.05 5 挥发酚 ≤0.002 ≤0.005 6 DO ≥6 ≥5 表1.4-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PH 6.5~8.5 2 Pb 0.05 mg/l 3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 mg/l 表1.4-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值(一级) 1 COD 100 2 BOD5 30 3 石油类 5 4 氨氮 15 5 总磷酸盐 0.5 6 SS 70 7 硫化物 1.0 8 挥发酚 0.5 表1.4-4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船舶油污水 生化需氧量 内河石油类最高容许浓度≤15 内河,生化需氧量≤50 1.4.2 大气环境 ⑴ 港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见表1.4-5。 ⑵ 码头煤炭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船舶废气排放执行《MARPOL73/78》公约标准,具体见表1.4-6。 表1.4-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取样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NO2 日平均 小时平均 0.12 0.24 SO2 日平均 小时平均 0.15 0.50 TSP 日平均 0.30 表1.4-6 船舶废气排放标准 SOx NOx(g/kw.h) N<130 2000>N>130 N>2000 硫份小于4.5% 17 45*N-0.2 9.8 注:N代表船舶轮机转速(次/分) 1.4.3 声环境 ⑴ 码头现状评价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标准,影响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Ⅳ类标准, 噪声值分别见表1.4-7和表1.4-8。 ⑵ 施工期影响评价采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噪声值见表1.4.-9。 1.4-7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4类 70 55 1.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Ⅳ类 70 55 1.4-9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Leq [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静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70 55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1.5.1 评价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综合工程性质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划分工程评价等级如下。 ⑴ 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T2.2-93,排放量Pi<2.5×109); ⑵ 水 环 境:三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 ⑶ 声 环 境:三级(码头前沿为长江,后方为煤堆场及生产车间,工程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⑷ 生态环境:简评(工程后方为煤堆场和生产车间,前沿江段为沙钢岸线水域,评价区域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1.5.2 评价范围 ⑴ 水环境 以码头中心线起算,上游2000m、下游4000m共6Km长江河段南岸半江水域及一干河入江口向内延伸1Km水域。 ⑵ 大气环境 以码头平台中心为圆心,2000米为半径的陆域范围。 ⑶ 声环境 码头陆域设计分界线外1m内范围。 1.5.3 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大气、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 1.6 环境保护目标 ⑴ 水环境 环境保护目标为张家港第三水厂取水口、张家港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沙钢工业用水取水口和一干河评价水域,其具体位置及保护要求见表1.6-1和图1.6-1。 ⑵ 大气环境 码头后方沿江公路北侧锦丰镇集中居民居住区,具体位置及保护要求见表1.6-1和图1.6-1。 ⑶ 声环境 码头前沿为长江干线,后方为沙钢集团厂区,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噪声4类标准控制区域。 ⑷ 生态环境 根据调查,码头水域约5公里江段为沙钢集团规划岸线,目前已建成的泊位数为10个,紧邻沙钢集团规划岸线下游为奔辉码头和越洋化工城岸线,评价水域除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外,其余已密布码头,无水产养殖区和滩涂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 表1.6-1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境要素 名称 位 置 保护要求 备注 水环境 市第三水厂取水口 位于长江南岸,拟建码头上游处,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1.5Km 生产能力30万吨/天 市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 级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200m以内的区域,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最近距离约1.3Km Ⅱ类标准控制 二 级 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1000M以内的区域,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0.5Km Ⅲ类标准控制 1、2号泊位位于第三水厂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内 三级保护区 2号泊位末端下游约1100m至上游渡径港 一干河 水域 入江口位于长江南岸,拟建码头上游处,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3Km Ⅱ类标准控制 张家港市二水厂和锦丰水厂位于一干河内,分别距入江口约5和7公里 沙钢取水口 位于一干河口,距1号泊位上游顶端约1.1Km Ⅲ类标准控制 生产能力2万吨/天,工业用水 大气环境 锦丰镇 居民区 距码头后方港界约1.5Km, 二级标准控制 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 4类标准控制 2.0 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理位置 拟建工程位于长江干流下游澄通河段浏海沙水道右岸,张家港市沿江经济开发区内。该处水路距上海吴淞口146km,公路距上海173km,至苏州113km,至无锡57km。交通十分方便。工程地理位置和区位图分别见图2.1-1和图2.1-2。 2.2 工程现状概况 2.2.1公司简介 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近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江苏沙钢集团公司为其主要股东。目前,某钢板有限公司主体生产项目——200万吨热轧薄板卷工程正在全面建设之中,按现在的设计和正在建设的规模,达产年宏昌钢板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650万吨,与之相配套的焦炭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330万吨,烧结矿的年生产能力将达到1250万吨,转炉炼钢原料-铁水的年生产能力达到650万吨。 2.2.3 200万吨/年热轧薄板卷项目概况 ⑴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长流程紧凑布置的整体工厂(CIP),建设一套以转炉、连铸、热轧为主体并配套炉料生产的宽热带钢轧机厂,最终形成公辅设施齐全的钢铁联合企业。热轧规模230×144t/a(双流)。 工程占地面积178×144m2,厂区绿化面积35.6×104m2,绿化用地率20%,职工总数3610人。 ⑵ 产品钢领 根据市场定位,主导产品以不锈钢薄规格、汽车和家电等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产品纲领见表2.2-1。 ⑶ 总图布局 本工程布置在沙钢北区浦项渡锌厂以西、一干河以东、沿江公路以北、长江大堤以南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内,紧邻拟建的某钢板煤炭码头1、2号泊位后方。 表2.2-1 产品纲领一览表 序号 钢种名称 代表钢号 规格 钢卷产量(万t/a) 铸坯产量(万t/a) S×B(mm) 平均宽度(mm) % 1 热轧不锈钢 430 304 (3-8) ×(900-1200) 1100 100 50 51.5 2 热轧超薄钢卷 热轧薄钢卷(管线钢) Q195、Q235、08AL 1.5(1.2) ×(900-1200) 1050 100 17.8 18.4 3 (低碳C≤0.04%) (1.6-2) ×(900-1500) 1290 100 24.9 25.5 4 集装箱卷 SPA-H 1.6 ×(900-1250) 2 ×(1150-1300) (3-6) ×(100-1500) 1150 1250 1350 30 40 30 17.8 18.4 5 冷轧料卷 (汽车—家电) (CQ、DQ、DDQ级深冲钢) Q195(St12) 08AL(St13) 08AL(St14) 1.2 ×(900-1150) (2-3) ×(900-1550) (4-4.5) ×(900-1550) 1050 1400 1450 10 40 50 119.5 122 6 总计 230 235.4 工程厂址概位见图2.2-1。 ⑷ 备煤系统 ● 位置和占地面积 储煤堆场紧靠拟建煤炭码头后方,占地面积约1.2×144m2。 ● 受煤工段 洗精煤通过拟建码头皮带机送至贮煤厂或配煤槽; ● 贮煤工段 由贮煤场、堆、取料机、推土机、轮式装载机和污泥覆盖剂喷洒机组成,贮煤通堆、取料机或装载机卸至皮带机,进入下阶段的破碎、配煤和粉碎等工段,最后进入炼焦系统。 ⑸ 原料场 ● 货种类型 主要为含铁矿石、精矿粉、石灰和白云石等。 ● 位置和占地面积 原料堆场紧靠拟建的原料码头后方,占地面积约6.19×104m2,年转运量997.3×104m2。 ● 受卸设施 受卸码头原料,由皮带机、堆、取料机组成,并设置称量、取样、除杂和检测装置。 ● 一次料场 采用一堆二取三料条配置方式,菱(鳞)形法堆料、分辰回旋取料。堆取料高12米,回转半径37.5米。 ● 供料设施 由皮带机输送矿石、混匀矿、熔剂到2号转运站,直到用户。 ⑹ 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防治措施 ● 贮煤场采用焦化酚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浆覆盖剂喷洒处理抑尘,运煤通廊和转运站采用封闭设计; ● 项目生活污水单独设管输入集水井,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供原料堆场洒水抑尘,烧结湿式除尘以及绿化和冲厕水等。 预计北厂区(含在建和已建原料码头)总排水量为99.8m3/h,建议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按150 m3/h。 ● 统一设计布局给排水管网,实行清洁、污分流,,生产废水循环串联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⑺ 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已经江苏省计委以苏计产业发(2001)502号文予以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1年7月编制完成,于同年9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以苏环管(2003)164号对报告书予以批复(见附件9),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 项目建设期为2.5年,计划2006年投产。 2.2.3 浦沙码头现状 张家港浦沙钢铁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沙码头)于1997年8月22日成立,同年9月25日破土动工,建设一期码头工程,1998年7月6日码头正式对外开放。该码头年吞吐能力为50万吨,主要用于浦项不锈钢一期工程的原材料以及产品的装卸、储运等业务。 2002年3月19日浦项不锈钢二期扩建工程兴建以后,对应的对原一期码头工程的堆场进行了改造,改造后整体吞吐能力仍然为50万吨。2002年浦沙码头实际完成吞吐量50万吨,2003年完成吞吐量63万吨。 2.2.4 现有码头污染防治措施概况 ⑴ 根据沙钢集团提供的资料,公司投入资金在其码头后方堆场或厂区11处厕所化粪池出水口处新建了SBR处理装置,其中一处已建成运行,另10处正在建设中,SBR处理工艺见图9.1-1。污水经处理后可达到中水标准,回水用于冲厕、绿化等。 ⑵ 本码头后方散货堆场正处于设计中,根据设计资料,后方堆场设置了沉淀池,处理堆场地面雨污水,处理后水部分回用于堆场洒水,沉淀池煤炭底泥送烧结厂烧结处理。沙钢集团现有码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概况具体见表2. 2-3。 ⑶ 沙钢在部分散货堆场与后方生产厂区之间设置了档风网(见图2.2-3),可有效防治粉尘对后方的污染影响。 2.2.4.2 措施有效性分析 沙钢集团现有码头货种主要为钢铁、煤炭、矿石等散货和件杂货等,码头营运过程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生活污水和含煤(矿石等)生产废水等,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表明,上述措施后能有效控制工程产生的污染影响,技术上可行有效。 根据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大气、声和水环境现状质量满足评价标准要求,说明沙钢现有码头污染防治措施后能保证工程区域环境功能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行之有效。 图2.2-3 表2.2-5 沙钢集团现有码头环境保护概括 码头名称 货种 运量 (万吨) 污染防治措施 备注 海力钢铁码头1、2号泊位 废钢、罗纹钢、线材 100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不得在码头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若需在码头区域排放,经向海事局提出申请后并经许可后,由海事局废水收集船收集后送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国内船舶垃圾送上岸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场处理,外籍船舶垃圾由海事局收集船收集后焚烧处理。 已投产. 原料码头1号泊位 球团矿 150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球团矿输送廊道为密闭,能有效降低粉尘污染;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堆场设置沉淀池,处理堆场地面雨污水,处理后水部分回用于堆场洒水。 已投产 原料码头2号泊位 球团矿 230 根据设计资料,码头平面和港区道路及时清扫;码头前沿和堆场采用洒水除尘;堆场地面径流雨污水沉淀处理;流动机械油污水采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已投产 宏源码头1、2号泊位(浮码头) 罗纹钢、线材 70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已投产 九龙港港池码头 废钢、焦炭 80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焦炭装卸及其它起尘点采取喷淋洒水抑尘,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已投产 海力原料码头3号泊位 矿石、石灰石 226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焦炭装卸及其它起尘点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码头平台下设置污水收集箱,收集平台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用泵送后方处理,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已投产 海力原料码头4号泊位 煤炭 215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焦炭装卸及其它起尘点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码头平台下设置污水收集箱,收集平台冲洗水和初期雨污水,用泵送后方处理,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已投产 海力钢铁码头3号泊位 钢铁 110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在建 海力钢铁码头4号泊位 钢铁 90 码头平面及时清扫,到港船舶污水和垃圾处理同上。 已投产 2.3 工程建设概况 拟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平台、后方栈桥、装卸机械等主体工程和通讯、给排水等相应配套工程等建设内容,堆场及相应生活辅助设施直接依托后方,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组成见表2.3-1,工程建设概况具体如下: 表2.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工程拟建设50000DWT及5000DWT泊位各一座,年吞吐量为427万吨, 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0DWT和5000DWT散货船。 主体 工程 总图 土方工程 疏浚工程 码头平台下方和前沿丁坝拆除水域需疏浚,疏浚量为15.1×104m3 后方堆场 不属于本工程内容 水工结构 码头平台和引桥均采用高桩梁板结构,码头平台由三座引桥与后方联系,引桥尺寸为30×9m,码头平台为378×22m。 工 艺 方 案 工艺流程 设计提出了两个方案,推荐一方案,具体见2.3.1.5。 装卸机械 推荐方案码头前沿采用3台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物料输送系统采用4条皮带机与后方两个转运站衔接 储运 货种 码头货种为进口煤炭300万吨/年,进口焦炭127万吨 货种流向 见表2.3-1。 配 套 工 程 土建 工程建构筑物主要为皮带机栈桥 电 本工程主要负荷为卸船机、皮带机及码头照明用电,装机容量将达2800KW。 给排水 码头用水量主要为船舶上水,最高日用水量为1043.8m3/天。 消防 码头前沿设置船舶上水栓作为消火栓使用。 2.3.1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拟建设50000DWT及5000DWT泊位各一座,年吞吐量为427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装卸工艺设施及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和通信等配套工程。 工程设计分界点除皮带机栈桥部分以陆域1号、2号转运站入口(外缘)为 界外,其它均以陆域坡顶线为研究分界线,设计分界线以外工程内容不属本评价范围。 2.3.1.1 泊位吞吐量 拟建码头年吞吐量为427万吨,其中进口煤炭300万吨,进口焦炭127万吨。 2.3.1.2 货物流量流向 根据沙钢集团统计,进口煤炭和焦炭主要来自北方沿海港口和长江下游港口。依流量流向分析看,北方沿海港口—沙钢,适宜选择30000~50000DWT散货船,长江下游港口—沙钢,适宜选择5000 DWT散货船。 吞吐量、货种及流量流向预测结果详见表2.3-2。 表2.3-2 货 物 流 量 流 向 货种 发出地 发出港 到达港 达到地 流量(万吨) 备注 煤炭 山西陕西内蒙等 北方沿海港口 沙钢 沙钢 300 进口 山西、陕西、河南等 长江下游港口 沙钢 沙钢 127 进口 2.3.1.3 设计代表船型及滞港时间 ⑴ 设计代表船型 工程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0DWT和5000DWT散货船,兼顾船型30000DWT和10000DWT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详见表2.3-3。 表2.3-3 设 计 船 型 表 船 型 主尺度(长×宽×型深×吃水)(m) 备 注 50000DWT散货船 230×32×17.5×12.7 设计代表船型 30000DWT散货船 190×26×14.6×10.8 兼顾船型 10000DWT散货船 150×20×11×8.5 兼顾船型 5000DWT散货船 112×17×9.2×7 设计代表船型 ⑵ 到港船舶滞港时间 根据码头装卸机械平均装卸船效率及设计代表船型等资料,以设计代表船型为例,估算得到设计船型到港艘次和滞港时间,见表2.3-4。 表2.3-4 船舶到港艘次和滞港时间 设计方案 到港艘次(艘/年) 滞港时间(小时) 50000DWT 5000DWT 50000DWT 5000DWT 第一方案 67 282 2820 3216 第二方案 67 282 3384 3886 2.3.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别见表2.3-5。 表2.3-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第一方案 第二方案 1 吞 吐 量 万吨/年 427 427 2 泊 位 数 个 2 2 3 设计通 过能力 近期 50000DWT泊位 104t/a 402.7 346.3 5000DWT泊位 147.3 129.3 远期 50000DWT泊位 432.8 371.0 5000DWT泊位 147.3 129.3 4 泊位利用率 50000DWT泊位 % 52.6 61.2 5000DWT泊位 52.1 59.3 5 占用岸线长度 m 398 398 6 挖方总量 m3 151000 151000 7 抛填袋装沙 m3 97000 97000 8 护岸抛石 m3 55800 55800 9 装卸设备装机总容量 KW 2900 2800 10 日最大用水量 m3 990 990 11 工程总投资 万元 15821.14 15430.99 12 建设工期 月 12 12 14 财务 分析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 14.42 13.64 财务净现值(ic=8%)(税后) 万元 8290.70 7155.42 投资回收期(税后) 年 7.50 7.85 2.3.1.4 总平面布置 根据码头装卸工艺方案,平面布置提出了一个方案。 拟建煤炭码头两个泊位顺岸布置在一干河河口下游至现有沙钢海力原料码头4号泊位之间的张家港某钢板有限公司既定的规划岸线内,本码头下游端距在建的沙钢海力原料码头4号泊位上游端约195.5m,距拟建的宏昌钢板1号原料码头上游顶端约1.4公里。 ⑴ 水域布置 ● 码头前沿线布置 拟建某钢板煤炭码头1号、2号泊位,位于现有4、5、6号丁坝群区域,岸线凸凹不平顺,水下地形不规则。码头前沿线布置在-30m~-10m等深线附近,码头前沿部分水域水深条件不够,需进行疏浚,挖方量为15.1×104m3。 ● 码头泊位长度确定 码头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结构,码头泊位长度为398m。 ● 码头平面尺度 本码头采用架空结构型式,码头平台长度为398m、宽度为22m。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通过三座分别为9×30m的钢筋混凝土固定引桥相连-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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