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上源化工有限公司利用磷矿伴生氟资源年产20000吨氟化氢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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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上源化工有限公司 利用磷矿伴生氟资源年产20000吨氟化氢铵项目 简本 二○一三年九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 氟化氢铵主要用作玻璃蚀刻剂、防腐剂、氧化铍制金属铍的溶剂、化学试剂、锅炉给水系统和蒸汽发生系统的清洗剂、发酵工业消毒剂和制造陶瓷和铝镁合金的氧化剂、有机合成氟化剂、电镀液、提取稀有元素的溶剂、油田沙石的酸化处理剂等, 硅素钢板的表面处理剂和铝型材表面处理时的腐蚀剂。在玻璃刻蚀方面,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玻璃加工基地,每年需消耗大量氟化氢铵用于玻璃蒙砂。目前氟化氢铵国内每年需求量约为23万t,国内氟化氢铵生产厂家约25家,年生产能力19万t,全部以萤石为原料进行生产,采用氢氟酸与液氨反应、再进行冷却结晶工艺,这些企业生产装置普遍偏小,仅山东东岳化工、福建邵武华新化工产能较大,产能达到10000吨/年。 河南省近年来也一直把铝材加工作为扶持重点,以求将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更好的经济效益。目前,河南还没有与型材产业配套的氟化氢铵生产企业。焦作市上源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成功开发了利用磷矿加工过程中伴生氟资源副产的35%氟硅酸生产氟化氢铵技术。通过市场调研,该公司拟投资21000万元在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新建利用磷矿伴生氟资源年产20000吨氟化氢铵项目,解决了磷矿伴生氟资源副产品氟硅酸的综合利用问题。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解决30万吨高浓度磷肥副产氟硅酸的利用问题、节约对我国具有战略地位的萤石资源3万吨。 1.2 工程概况 1.2.1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利用磷矿伴生氟资源年产20000吨氟化氢铵项目,位于沁北产业集聚区内,占地约60亩,本工程基本情况见表1-1。 表1-1 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备 注 1 工程厂址 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 工程设计 2 占地面积 60亩 工程设计 3 工程投资 总投资21000万元 工程设计 4 劳动定员 共计150人,其中生产人员120人,管理及服务人员30人 工程设计 5 工作制度 300天,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7200h 工程设计 6 生产规模 年产20000吨氟化氢铵,副产活性二氧化硅7561t/a 工程设计 7 工程构成 主体工程 氟化氢铵装置 工程设计 辅助工程 罐区、仓库、锅炉房、循环冷却水塔、配电站、办公楼、职工食堂 工程设计 环保工程 造粒废气处理装置、干燥废气处理装置、洗涤水处理装置 工程设计 含氨废气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固废临时贮存间、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非正常工况治理措施 评价建议 1.2.2 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本项目生产产品方案为20000吨氟化氢铵,同时副产7561t/a活性二氧化硅,产品质量指标见表1-2~1-3。 表1-2 氟化氢铵产品质量指标一览表 产品名称 质量指标 含量 硫酸盐 加减热量 灼烧减量 氟硅酸铵 氟化氢铵 ≥99% ≤0.1% ≤0.5% ≤0.2% ≤1.0% 表1-3 副产活性二氧化硅产品质量指标一览表 产品名称 质量指标(GB25576-2010) 含量 干燥减量 灼烧 减量 重金属 含量 铅含量 砷含量 可溶性解离盐 含量 二氧化硅 ≥96% ≤5% ≤8.5% ≤30mg/kg ≤5mg/kg ≤3mg/kg ≤4% 1.2.3 原辅材料消耗 表1-4 工程原辅材料消耗及动力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消耗定额 产 地 吨耗(kg/t) 年耗(t/a) 1 氟硅酸 35% 2461.31kg/t 49226.2t/a 秦皇岛 2 液氨 100% 305.73kg/t 6114.6t/a 沁阳 3 石灰 工业级 12.73kg/t 254.6t/a 沁阳 4 煤层气 国家标准 259.9Nm3/t 519.8万Nm3 集中供气 5 电 / 360Kwh/t 720万Kwh 沁阳 6 新鲜水 / 2.8787t/t 57564t/a 自产 7 蒸汽 / 2.43t/t 48600t/a 自产 1.2.4生产工艺概况 氟硅酸法生产氟化氢铵工序包括氨解、压滤、蒸发结晶、高温分解、喷雾干燥以及氨回收和洗涤水处理,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如下所示。 (1)氨解 将35%氟硅酸溶液和氨回收工序回收的14%浓度稀氨水泵入密闭的氨解反应釜中,并通入液氨,连续反应,反应温度控制在60℃,反应压力为常压,氨解工序反应体系中采用电磁流量计及电动调节阀控制氟硅酸和氨投料摩尔比为1:6.3,经四级连续反应生成氟化铵与二氧化硅悬浊液进入压滤工序。反应方程式如下: NH3+H2O→NH4OH H2SiF6+6NH4OH→6NH4F+SiO2+4H2O (2)压滤 将氨解反应生成氟化铵与二氧化硅悬浊液泵入压滤机进行一次压滤得到粗氟化铵溶液,然后将粗氟化铵溶液泵入二次压滤机进行二次压滤得到精氟化铵溶液,精氟化铵溶液泵入精氟溶液过渡槽。一次压滤采用三台压滤机并联运行,当进料压力达到0.6Mpa,表明压滤机已满负荷,可进行洗涤操作,更换另一台压滤机继续进料,二次压滤采用单台运行,压滤机中剩余固体物质即为活性二氧化硅,项目压滤均为密闭操作,压滤设备为箱式聚丙烯板框压滤机,采用暗流可洗式,滤布密封进行涂胶处理,以降低氨解工序中过量的氨的无组织散失。 活性二氧化硅具有多孔性和较强的吸水性,压滤结束后,需要进行洗涤以去除活性二氧化硅吸附的氟化铵溶液,每批料共进行三次洗涤,其中第一次洗涤采用蒸发结晶污冷凝水进行洗涤,洗涤尾水进入粗氟化铵溶液储槽,后两次洗涤采用逆流洗涤,三次洗涤尾水用于二次洗涤,二次洗涤尾水进入洗涤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水用于三次洗涤,洗至PH达到7.5为合格,最后用清水洗涤结束洗涤单元操作,洗涤后的活性二氧化硅泵入打浆槽,洗涤水进入洗涤水处理工序。 压滤工序污染物产生有压滤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氨、洗涤废水和压滤机运行噪声,为降低压滤工程中的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压滤单元采用密闭设备或对该操作单元进行密封操作。 工程为中试放大,由于压滤机为间歇操作,工程为实现连续生产,采用3台压滤机并联操作,为减少工业化生产非正常工况确保工艺生产连续化,评价建议压滤单元压滤机3用1备。 (3)蒸发结晶 精氟化铵溶液蒸发结晶采用三效蒸发工艺,蒸发温度40~100℃,压力为-0.08Mpa,抽真空采用水环式真空泵。其中一效蒸发器采用燃气锅炉提供的蒸汽为热源,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锅炉;二效蒸发器采用一效蒸发器所产余热蒸汽为热源,三效蒸发器采用二效蒸发器所产余热蒸汽为热源,二效蒸发和三效蒸发产生的污冷凝水用于氨回收喷淋用水和活性二氧化硅一次洗涤。蒸发结晶后所得物料进入高效离心机进行离心分离,离心母液泵入精氟溶液过渡槽,离心得到固体即为氟化铵。 蒸发结晶工序污染物有蒸发器配套的水环式真空泵废水和离心机的运行噪声。 工程为中试放大,为减少工业化生产非正常工况,为确保蒸发结晶单元的真空度,评价建议水环式真空泵1用1备。 (4)高温分解 离心得到氟化铵固体由螺旋输送机送入高温分解釜,分解温度为150℃,采用电加热与蒸汽盘管相结合方式进行加热,工作压力为常压,高温分解釜采用三台串联式,各分解釜温度逐级升高,高温分解得到的熔融态物质即为氟化氢铵。氟化氢铵熔融体经过离心式造粒机造粒形成200目的颗粒产品,造粒机由风机提供新鲜冷风进行降温,风机风量为12000m3/h,颗粒产品温度低于60℃,由旋风集料器收集后包装即为成品氟化氢铵。 高温分解产生的含氨尾气进入氨回收系统处理,氨浓度达到13%后返回(1)工序。返回反应方程式如下: 2NH4F→NH4HF2+NH3 高温分解工序污染物为高温分解含氨尾气、造粒废气、包装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和引风机运行噪声。 工程为中试放大,为减少工业化生产非正常工况,为确保离心分离的连续生产,评价建议离心分离单元连续高效离心机1用1备。 (5)喷雾干燥 经压滤洗涤后所得活性二氧化硅滤饼由料仓通过螺旋输送至打浆罐打浆,然后经喷雾干燥即形成粒径为45μm活性二氧化硅颗粒,二氧化硅颗粒由旋风集料器收集后包装。 喷雾干燥工序污染物为干燥废气、包装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和引风机运行噪声。 (6)氨回收 进入氨回收系统的物料有高温分解含氨废气和洗涤水处理蒸氨塔产生的氨气,回收工艺流程如下:含氨气体先进入空气冷却器,然后进入列管式水冷却器,最后再经过两级逆流吸收塔喷淋吸收后排放。两级逆流吸收塔吸收液采用三效蒸发器的污冷凝水,回收吸收氨水浓度为14%。 氨回收工序污染物为含氨尾气和引风机运行噪声。 (7)洗涤水处理 洗涤水处理采用“二级石灰水沉淀+蒸氨”工艺,将石灰水加入到洗涤水中反应生成氟化钙沉淀,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再进行蒸氨处理,蒸氨采用间接蒸氨工艺,蒸氨脱氨后的尾水回用于活性二氧化硅三次洗涤,脱氨产生的氨气送氨回收系统。 氟化钙沉淀经过压滤脱水后得到氟化钙渣外售综合利用,洗涤水处理污染物为氟化钙渣和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氨。为降低洗涤水处理工程中的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洗涤水处理单元进行密封操作。 1.2.5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相符性 l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以磷矿伴生氟资源氟硅酸和氨为原料生产氟化氢铵,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l 与《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化工项目,评价详细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的相符性,本项目与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5。 表1-5 本项目建设与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 类别 《指导意见》要求 本项目实际情况 相符性 政策与投资 化工项目的建设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禁止建设属于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已经危及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安全的项目。 本项目采用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生产工艺、产品,对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安全影响很小。 符合 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须在5000万以上。 本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8000万元。 符合 对于排污总量已经超过控制指标或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化工项目。 本项目所在地沁阳市尚有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 符合 厂址选址 化工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应有合理的排水去向。符合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主导产业和规划环评要求的新建及异地改扩建项目,应进入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厂址位于沁北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占地性质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 符合 在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在以上敏感区域内建设。 符合 涉及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项目,不得在黄河、淮河及其它具有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河段两侧1.5km建设。 本项目涉及重大危险源,但项目选址不在黄河、淮河及其它具有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功能的河段两侧1.5km范围内。 符合 严格执行环境防护距离的规定,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搬迁的,应制定可行的搬迁方案,落实搬迁资金。 本项目环境保护距离内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的搬迁。 符合 清洁生产 化工项目需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满足节能减排的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满足节能减排的政策的要求。 符合 化工企业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低污染的设备,实现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设计采用高效、节能、低污染的设备且实行自动化控制。 符合 污染防治 化工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规范化建设技术先进、可靠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治理措施设计及建设确保规范化,技术先进、可靠。 符合 污染物排放同时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同时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符合 含高毒害或生物抑制性强、难降解的有机物的化工废水应设置必要的处理单元;废水经企业内部处理达标后,原则上应进入周边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不含高毒害或生物抑制性强、难降解的有机物的化工废水;项目废水经内部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符合 化工企业工艺废水管线及厂内污染物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不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区实行全部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符合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尾气,不得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应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本项目含氨废气采用两级氟硅酸喷淋装置处理。 符合 企业应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及河南关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贮存、转移,实现安全处置。 本项目洗涤废水处理产生氟化钙渣作为建材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符合 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严格执行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范 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企业,应配备围堰、防火堤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事故应急物品、设备,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必须有足够的收集、处置措施,不得直接向外环评排放。 评价建议本项目建设围堰、防火堤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事故应急物品、设备,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的收集池,废水收集后集中处理。 符合 化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求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评价建议本项目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求援器材、设备,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 符合 化工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其周边安全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评价建议本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项目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安全防护距离。 符合 l 与《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根据《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评价详细分析与集聚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见表1-6。 表1-6 项目建设与集聚区规划要求对比分析及结果一览表 序号 评价指标 集聚区规划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 相符性 1 占地性质 占用三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 符合 2 行业类型 能源化工、有色金属及加工 化工 符合 3 投资强度 ≥865万元/公顷 5250万元/公顷 符合 4 生产工艺及清洁生产 采用国内先进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采用国内首例生产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5 基础设施的配套要求 供水:集中供水 供水:采用自备井供水,待集中供水完成后,采用集中供水 不矛盾 供电:集中供电 供电:由集聚区电网集中供电 符合 供热:集中供热 供热:蒸汽由自备1台10t/h燃气锅炉提供,待集中供热完成后,采用集中供热 不矛盾 6 污染物治理 废气: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废气:含氨废气采用两级氟硅酸喷淋吸收装置处理,造粒废气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包装粉尘采用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干燥废气采用袋式除尘装置处理;锅炉以煤层气为燃料 符合 废水: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废水集中处理率100% 废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符合 工业固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固废临时堆场和贮存设施,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处理处置 符合 7 环境准入条件 杜绝入驻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或受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限制发展的项目类别,禁止入驻铅冶炼、电解铅项目,在某些区域禁止新建电解铝、氯碱化工 本项目为无机氟化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符合 项目入驻应满足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区分布 符合 由表1-6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选址、投资强度、生产工艺和清洁生产水平、基础设施的利用、污染物治理要求和环境准入条件均符合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周围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的PM10和TSP日平均浓度、SO2、NO2、氟化物日平均浓度和小时平均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 NH3小时一次浓度可以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有关居住区大气中有关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的要求。 2.1.2 地表水环境 根据地表示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安全河与沁河汇流处沁河上游1500m处pH、COD、BOD5、NH3-N监测数据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沁河西王贺断面COD、NH3-N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据调查,超标原因主要为目前该区域沁河水体主要为上游来水、沿途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影响了沁河水体的水质。经了解,2月、3月为枯水期,上游来水量减少,下游稀释能力降低,造成沁河水体COD不同程度的超标; 4月、5月、9月、10月份为平水期,7月、8月为丰水期,但沁河5月、8月、9月为农灌时期,沿途农田使用沁河河水进行灌溉,致使沁河上游取水量增加,枯水期、平水期上游来水量减少,下游稀释能力降低,造成沁河水体NH3-N和COD不同程度的超标。 2.1.3 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东逯寨、西紫陵和赵寨水井监测因子NH3-N、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2.1.4 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氟化物监测浓度范围为685~758mg/kg。 2.1.5 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2.2 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分级结果,结合工程特点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工程各环境因素的评价范围,评价范围情况见表2-1。 表2-1 工程各环境因素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因素 评 价 范 围 环境空气 以无组织排放源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区域,面积为25km2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1m 地表水 项目排污口—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安全河—沁河西王贺断面,约21km 地下水 厂址周边20km2区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项目排放情况 l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治理及排放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全厂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废水污染源 废水量(m3/d) pH COD BOD5 氨氮 SS 氟化物 处理措施 1 洗涤废水 190.67 6~7 64 / 3350 7 3040 处理后回用于活性SiO2洗涤 2 真空泵废水 1.0 9~10 44 / 4000 164 4010 3 设备及地面冲洗水 0.6 6~7 32 / 410 4 402 4 生活污水 12 6~9 350 220 30 250 / 处理后排放 5 污水处理站进口 5.8 6~9 350 220 30 250 /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6 污水处理站出水 5.8 6~9 105 44 15 50 / 7 循环冷却水排水 45 6~7 50 / 0.97 22 0.95 直接排放 8 酸碱废水 14.3 6~7 20 / / 40 / 中和后排放 9 全厂总排口 65.1 6~9 48 4 2 28 0.7 / 10 排水标准 / 6~9 150 30 25 150 10 / 11 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 / 330 145 35 290 / / l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造粒废气、包装废气、干燥废气、含氨尾气、锅炉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治理及排放状况见下表。 24 表3-2 本项目全厂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废气量(m3/h)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排放参数 去除效率(%) 治理措施 mg/m3 kg/h t/a 废气量 (m3/h) mg/m3 kg/h t/a 高度 (m) 温度 (℃) 直径 (m) 锅炉烟气 4260 SO2 14 0.06 0.43 4260 14 0.06 0.43 8 150 0.4 / 直接排放 NOx 146 0.62 4.46 146 0.62 4.46 / 造粒废气 12000 颗粒物 2245 26.94 194 12000 11 0.13 0.97 15 150 0.5 99.5 旋风除尘器+脉冲式袋式除尘器 氟化物(折算) 1497 17.96 129.3 7.5 0.09 0.65 99.5 氟化氢铵包装粉尘 750 颗粒物 1107 0.83 6 750 11 0.008 0.06 15 60 0.3 99 单元密封,脉冲式袋式除尘器 氟化物(折算) 733 0.55 4 8 0.006 0.04 99 活性二氧化硅包装粉尘 250 颗粒物 1120 0.28 2 250 12 0.003 0.02 15 120 0.3 99 单元密封,脉冲式袋式除尘器 干燥废气 7500 颗粒物 1329 9.97 71.8 7500 13 0.1 0.72 15 150 0.4 99 脉冲式袋式除尘器 氨 37 0.28 2.02 37 0.28 2.02 / 氟化物(以氟计) 8 0.06 0.43 8 0.06 0.43 / 含氨尾气 / 氨 / 8.92 64.2 4500 27 0.12 0.86 15 40 0.4 99 两级氟硅酸喷淋吸收 无组织排放 压滤 / 0.28 2 洗涤水处理 / 3.05 22 装置区 / 氨 / 0.54 3.86 / / 0.54 3.86 / / / / / 罐区 / 氟化物(以氟计) / 0.027 0.19 / / 0.027 0.19 / / / / / l 噪声 工程主要噪声设备主要有压滤机、离心机、空压机、引风机、冷却塔和各类泵等,工程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详见表3-3。 表3-3 工程主要高噪声设备源强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数量 (台) 声源 [dB(A)] 工作方式 治理措施 治理后源强 [dB(A)] 1 压滤机 5 80~90 连续 减振、厂房隔声 80 2 离心机 2 90~95 连续 减振、厂房隔声 80 3 空压机 1 90~100 连续 减振、厂房隔声 85 4 引风机 4 90~95 连续 减振、消声 80 5 冷却塔 2 85 连续 / 85 6 各类泵 若干 75~85 连续 减振、消声、隔声罩 75 l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涤水处理氟化钙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4。 表3-4 工程固废排放情况 项 目 产生来源 产生量(t/a) 主要成份 废物性质 去 向 氟化钙渣 洗涤水处理 500.6 CaF2、水 一般固废 外售做建材 污 泥 污水处理站 1.5 微生物、水 一般固废 送垃圾填埋场 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该项目拟建厂区位于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焦枝铁路以北、仙神河以西,项目厂区占地面积60亩,厂址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1。 宋寨 项目厂址 仙神河 济晋高速 焦枝铁路 1600m 400m 废弃炼铁厂 焦克公路 东逯寨 1350m 紫陵镇 1250m 600m 940m 紫陵镇 N 350m 500m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图1 厂址周边环境示意图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通过预测可知: (1)环境空气 ①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最大地面NH3浓度一次平均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 ②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最大地面氟化物浓度小时平均值和日均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 ③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最大地面PM10浓度日平均值和年均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 ④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最大地面SO2浓度小时值、日平均值和年均值均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 ⑤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最大地面NO2浓度小时值、日平均值和年均值均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 ⑥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防护距离为300m。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厂界设防距离为东厂界225m、南厂界240m、西厂界250m和北厂界190m。 ⑦根据预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排放氨、氟化物对神农山风景名胜区、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植被及猕猴影响均较小。 (2)地表水 从收水范围、水量、水质及时间衔接性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进入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水影响,沁河西王贺断面预测值较现状值无变化。 (3)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预测分析:本项目取水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很小;污水管道破裂事故状态下,地下水污染范围10d将扩散到100m,180d将扩散到200m,1年将扩散到400m,2年将扩散到500m,5年将扩散到800m,地下水中污染物最大残留倍数为0.743459倍。因此,事故排放情形下,影响范围较广,累积性较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浅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4)声环境 经噪声预测分析,厂址四周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3.4 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 (1)废水 本项目洗涤废水、真空泵废水和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经过“两级沉淀+蒸氨处理”后回用于洗涤工段,公用工程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酸碱废水,混合后再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由总排口排放,全厂总排口排水量为65.1m3/d,COD48mg/L、BOD54mg/L、NH3-N2mg/L、SS28mg/L、氟化物0.7mg/L,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pH6~9、COD≤150mg/L、BOD5≤30mg/L、NH3-N≤25mg/L、SS≤150mg/L、氟化物≤10mg/L)和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造粒废气、包装废气、干燥废气、含氨尾气、锅炉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废气。 ①造粒废气 氟化氢铵造粒工序产生的造粒废气拟采用旋风除尘器+脉冲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1mg/m3,排放速率为0.13kg/h,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15m,颗粒物排放量≤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②包装粉尘 氟化氢铵和活性二氧化硅均采用塑料袋包装,包装粉尘为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氟化氢铵和活性二氧化硅包装单元均进行密封车间操作,配套微负压抽风装置,对无组织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粉尘后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脉冲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设计为99%,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为氟化氢铵颗粒和活性二氧化硅颗粒,直接作为产品和副产品出售。 氟化氢铵包装单元废气量为750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1mg/m3,排放量为0.008kg/h,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15m,颗粒物排放量≤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活性二氧化硅包装单元废气量为250m3/h,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mg/m3,排放量为0.003kg/h,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15m,颗粒物排放量≤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 ③干燥废气 活性二氧化硅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干燥废气拟由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配套7500m3/h引风机,脉冲式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则干燥废气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3mg/m3,排放速率为0.1kg/h,氟化物排放浓度为8mg/m3,排放速率为0.06kg/h,氨排放浓度为37mg/m3,排放速率为0.28kg/h,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15m,颗粒物排放量≤3.5kg/h,排放浓度≤120mg/m3;氟化物排放量≤0.1kg/h,排放浓度≤9mg/m3)和GB15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排气筒15m,氨排放量≤4.9kg/h)的要求。 ④含氨尾气 为回收氟化铵高温分解工序产生大量氨气,工程设计采用空气冷却+列管式水冷却+两级洗涤水喷淋吸收工艺进行氨回收,根据物料衡算,氨回收尾气含氨量为8.92kg/h。 为进一步降低氨的排放量,评价建议高温分解含氨尾气和压滤单元、洗涤水处理单元无组织排放氨采用两级氟硅酸喷淋吸收装置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氨排放量为0.12kg/h,尾气气量为4500m3/h,排放浓度为27mg/m3,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GB15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排气筒15m,氨排放量≤4.9kg/h)的要求。 ⑤锅炉烟气 本工程用蒸汽由1台新建10t/h的燃气锅炉提供,锅炉房产生的烟气量为4260m3/h,SO2和氮氧化物产生量分别为0.06kg/h、0.62kg/h,产生浓度分别为14mg/m3、146mg/m3,由1根8m高的烟囱排放,可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和2标准(SO2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400mg/m3)的要求。 ⑥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产生为压滤、洗涤水处理、管线输送和罐区储存过程中等产生一定的无组织排放。 压滤、洗涤水处理无组织排放为氨,产生量为0.28kg/h和3.05kg/h,为降低项目无组组排放量,评价建议针对压滤工序采用密封板框压滤机或对压滤单元进行密封操作,用集气装置将无组织排放氨收集后送含氨尾气处理装置;针对洗涤水处理工序进行密闭,对跨度较大的构筑物,采用氟碳纤维膜吊棚密闭方案,跨度较小的构筑物,采用桁架加横梁敷设玻璃钢盖板的方式进行密闭,用集气装置将无组织排放氨收集后送含氨尾气处理装置。 装置区在物料输送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无组织排放,涉及物质为氨,参考化工行业某种物质无组织排放量约为该物质年用量的0.3‰左右,综合生产区的氨用量,其无组织排放量为0.54kg/h。 罐区储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液氨采用带压储存方式,储存过程中不会产生无组织散失。35%氟硅酸采用常压储存,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无组织散失氟硅酸酸雾,根据计算本项目氟硅酸酸雾产生量为0.034kg/h,折算氟化物(以氟计)为0.027kg/h。 (3)噪声 本项目项目工程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压滤机、离心机、空压机、引风机、冷却塔和各类泵等,在采取了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高噪声设备噪声值均下降10~1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废物,其中氟化钙渣出售至沁阳市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处置,由此本次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3.5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风险预测 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通过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评价将氨泄漏作为最大可信事故,并进行了详细的预测和分析。在设定条件下,事故的预测结果表明: ①本项目出现液氨槽车泄漏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没有人员死亡;100m范围内可超过中度危害;在200m范围可超出IDLH限值;在350m范围可造成轻度危害;在1400m范围内可超出阈限值;在4000m范围内可超出嗅阈值;在5000m范围内可超出厂界标准。本项目氨泄漏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主要表现:太行山猕猴保护区实验区内部分区域的氨浓度超出阈限值,经咨询猕猴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目前项目厂址2km范围内没有猕猴活动;紫陵镇、东逯寨空气中氨浓度超出阈限值;紫陵镇、东逯寨、宋寨、西逯寨、仙神庙、西紫陵空气中氨浓度超出嗅阈值,因此本项目氨泄漏对周围保护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在出现氨泄漏事故后,对于事故源350m范围内区域迅速进行疏散、转移,对于项目厂址周围3000m范围内的居民敏感点,应告知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②本项目出现高温分解装置氨泄漏时,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评价范围内没有人员死亡;150m范围内可超过中度危害;在200m范围可超出IDLH限值;在400m范围可造成轻度危害;在1600m范围内可超出阈限值;在5000m范围内可超出嗅阈值。本项目高温分解装置氨泄漏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主要表现:太行山猕猴保护区实验区内部分区域的氨浓度超出阈限值,经咨询猕猴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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