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应急技术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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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应急技术方案 6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一、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1 前言 霍乱是由O1血清群和O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也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霍乱潜伏期最短3~6小时,最长为数天,一般为12~72小时。主要临床表现为剧烈腹泻(水样、黄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和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 2 部门职责 2.1负责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带菌者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及隔离转送等工作。 2.2 按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相关标本。 2.3 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2.4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3 相关定义及诊断依据 3.1术语和定义 (1) 腹泻(Diarrhea):是指1天排便3次或以上且具有粪便性状改变的一种临床症状。 (2) 霍乱(Cholera):是指因感染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并由此引起腹泻等症状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 (3) 暴发疫情:霍乱暴发是指一定地区一定人群中,在短时间内(一般指霍乱的最长潜伏期)突然出现较多霍乱病例,其发病率超过一般流行年的平均发病水平。 3.2 诊断标准 3.2.1带菌者:无霍乱临床表现,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细菌培养分离到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 3.1.2 疑似病例:具有下列三项之一者。 (1) 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水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脱水或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病例。 (002) 霍乱流行期间,与霍乱病人或带菌者有密切接触史,并发生泻吐症状者。 (3) 出现无痛性腹泻或伴有呕吐,且粪便或呕吐物中霍乱弧菌快速辅助诊断检测试验阳性的病例。 3.1.3 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三项之一者均可视为临床诊断病例。 (1) 疑似病例的日常生活用品或家居环境中检出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者; (2) 疑似病例的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霍乱弧菌毒素基因PCR检测阳性者; (3) 在一起确认的霍乱暴发疫情中,具有直接暴露史且在同一潜伏期内出现无痛性腹泻或伴呕吐症状者。 3.1.4 实验室确诊病例 (1) 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培养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阳性者。 (2) 在疫源检索中,粪便或肛拭子标本检出O1群或/和O139群霍乱弧菌前后各5天 内有腹泻症状者。 4 应急准备 4.1 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根据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科学分析年度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4.2 专业培训与应急演练 在高发季节之前以及流行期内,对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进行专项培训,强化霍乱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和早隔离意识,开展流行病学、临床学等方面的培训,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落实各项疫情控制的技术准备工作,并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演练。 4.3 药械准备 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足量的调查物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1) 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霍乱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 (2) 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子(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棒)、吸管、带盖可密闭的塑料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装有运送培养基的密闭试管、空培养皿和装好选择性(包括强性和弱性)培养基的培养皿、增菌培养基和装有增菌液的培养瓶等。 (3) 现场消杀用药品与器械:①常见消毒剂:包括漂白粉、漂精片、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碘伏、戊二醛、环氧乙烷等;②配备的器械:包括喷雾器、刻度量杯、装药品的消毒箱等。 (4) 现场防护用品:现场工作(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消毒杀虫)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手套、长筒橡皮手套、长筒靴、工作服等。 (5) 预防性服用药物:环丙沙星、氟哌酸等。 4.4 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管理 按有关要求按时开设肠道门诊,注意门诊的相对独立、设置合理,避免交叉污染;并配备经培训合格上岗的专(兼)医护人员。 制订好发现霍乱病人后隔离或转院的有关程序,建立隔离病房(病区)的工作程序,并在霍乱高发季节之前组织检查落实,做好准备工作。 4.5 健康知识宣传 在肠道疾病流行季节,定期或不定期经过媒体、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肠道病的防治方法等。 5 应急调查处理 5.1 组织领导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级别,向乡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现场调查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人,组织协调整个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5.2 疫情报告 医务人员发现带菌者、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霍乱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确诊病例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要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5.3 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5.4 现场调查 5.4.1 核实诊断 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经过查看病例、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以及发病危险因素如可疑水、食物及患同类病人的接触史等。分析临床采样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5.4.2 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掌握霍乱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个案调查,以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水源和可疑食物等)。 5.4.3 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1) 标本的采集 实验室检测应与流行病学调查密切结合,在个案调查开展同时即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采集的标本包括粪便、呕吐物、肛拭子等。在工作能力可及的情况下,要对每个病例收集标本分离霍乱弧菌。病原分离标本的采集最好在使用抗生素之前;必要时,也可对使用抗生素后的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对病人接触的可疑食品、水体等,应规范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分离。因聚餐引起的暴发,除采集可疑食品标本外,对食品清洗水源也需采样检测。怀疑或经病原分离确证感染来源为市售食品或原料时,应对市场相关食品进行采样检测。 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健康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是否为病人密切接触者(如果“是”,则同时记录病人姓名、发病日期、医院名称)、是否有共同餐饮史、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食品或环境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标本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 (2) 标本的运输 所有标本应按照可能有霍乱弧菌对待,注意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置于坚固、防水、密闭、耐压的转运箱中,专人送往实验室。 5.5 控制措施 在发生疫情后,应迅速组织核实诊断,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续发、蔓延,并尽快扑灭疫情。 5.5.1 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 疫点、疫区划定及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对从首例病人检出的埃尔托型霍乱弧菌应及时做噬菌体-生物分型。如为流行株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并按下列规定处理。如为非流行株,按一般腹泻病菌处理。 5.5.1.1 疫点、疫区的划定 (1) 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一般以同门户出入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疫点范围。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2) 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本地一般为以一个村或几个村。 5.5.1.2 疫点处理 (1) 坚持“早、小、严、实”的精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疫点内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 (2) 隔离治疗传染源。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根据上级疾控部门要求就地治疗(主要采用WHO推荐的ORS补液法)或转上级定点医院治疗。若确需转送的病人,要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病人之工具要随时消毒处理。 (3) 疫点消毒: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注意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吐泻物和污染过的环境、物品、饮用水等进行消毒和处理。消毒前向疫点内人群进行宣传、解释和介绍消毒知识。随时消毒时向隔离的健康人培训消毒剂使用方法并使之掌握。 ① 随时消毒:具体消毒方法详见《肠道传染病暴发后消毒和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方案》。 ② 终末消毒:在病家向病人家属解释消毒目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请病人家属配合开展工作,了解患者发病时居住和活动的房间区域、触及物品以及吐泻物污染区域,将未受污染而且不能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遮掩或转移。消毒前需要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和手套。消毒时先灭苍蝇、蟑螂,然后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喷雾或擦拭消毒门把手、地面、墙壁、家具、厕所等处;从不同房间以及最后退出时,边退边消毒经过的地面。病人穿过的衣物、吃过的剩余食品、使用过的餐具及其它生活用品、吐泻物等,按照随时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对于室外环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室外环境采集标本的实验检测结果,对污染区域及可能污染区域,特别水井和污水排放处等区域进行消毒。 (4) 接触者管理:调查与传染源发病前5天内及病后有过饮食、生活上密切接触的人,了解健康状况,特别是每日大便的次数和性状,限制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对其排泄物要进行消毒,特别要注意防止污染水源。自开始处理之日起每日验便1次,连续2次;并给予预防服药,可根据各地药敏试验情况选择药物。 (5)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消毒,劝导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严禁使用新粪施肥,应积极杀蛆灭蝇,改进环境卫生。 (6) 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知,紧密配合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7) 疫点的解除: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所有人员验便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如无粪检条件,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可视为暴发流行已得到初步控制,转为常规防治和监测。 在特殊情况下,如新菌型的出现,流行早期,港口、旅游地、对外开放点及人口稠密地区等,可实施疫点封锁并从严管理。 5.5.1.3 疫区处理 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疾病控制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认真处理,防止传播。主要工作如下。 (1)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要点如下: ① 不喝生水(未消毒),不吃直接用生水洗过的食物、不吃生冷变质食物,特别是海产品和水产品,不用生水漱口、刷牙; ② 饭前便后洗手,碗筷要消毒,生熟炊具要分开,要防蝇灭蝇; ③ 不随地大便,不乱倒垃圾污物,不污染水源;发现吐泻病人及时报告; ④ 不到疫区外集镇赶集,不到病家或病村串门,不举办婚丧酒宴和节日聚餐; ⑤ 市场购买的熟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加热煮透; ⑥ 饮用水消毒。 (2) 及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加强腹泻病门诊和巡回医疗,对腹泻病人要做好登记报告、采便送检和及时治疗,发现疑似病人时要隔离留验。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要认真做好查病报病;对疫区人群,要按流行病学指征进行检索,及时发现传染源,特别要及时发现首发病例同期内所有腹泻病人并及时处理。 (3) 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井水地区,水井要有栏、有台、有盖、有公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饮用水消毒;饮用自来水地区,管网水和末梢水余氯含量要符合要求。 (4) 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市贸易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摊要限期达到卫生要求,在未达到卫生要求前可暂时停止营业。饮食从业人员要接受带菌检查,发现阳性者要及时隔离治疗。对集市贸易要加强卫生管理,市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卫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 (5) 做好粪便管理,改进环境卫生,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 (6) 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禁止大型集会,必要时暂停集市贸易。 (7) 限制一切大型聚餐活动。 5.5.1.4 疫情解除后的观察 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疫情,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管水、管食品、管粪便和消灭苍蝇)、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腹泻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地开展人群检索、水体定点采样观察等。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 5.5.2 阳性水体的管理 对检出流行株的阳性水体,必须加强管理。应树立警示牌,告诫群众暂勿使用。在阳性水体周围检出病人和带菌者时,要引起警惕,防止水型暴发。与阳性水体有关的地区,要加强联防。对周围人群或重点人群进行监测;对水体周边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消毒和粪便管理,教育群众避免接触。在水体阳性期间,禁止在该水域从事捕捞等作业。 5.5.3 阳性食品和管理 对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品,必须加强管理,停止生产及销售,严防发生食源性传播、流行。要尽量查清可能的污染来源以及销售去向,以便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同时加强对同类品种和周围有关食品的监测。 5.6 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6 应急医疗救援 6.1 霍乱病人的医疗救治 初步确诊病人要在医院传染科病房或严格隔离的医疗点治疗。收治霍乱病人后,治疗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病人使用的物品必须进行浸泡或高压消毒,特别应注意病人吐泻物的消毒,防止病原菌随污物排出到医院外。对霍乱病人应就近治疗,避免不必要的转院。若确需要转送病人,转送过程中应严格隔离病人,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和可能污染的物品进行随时消毒处理。 病人入院后在抢救治疗的同时应立即采便送检;如当时已停止排便,可用肛拭采便;如有呕吐物,也可同时送检。对陪护者应同时采便送检。粪便、呕吐物标本的采集一定要在服用抗生素之前,或在第一次口服的当时,但并不是服药后就不再采集标本。 霍乱病人,特别典型病人体内水分和电解质丢失严重,治疗原则是预防脱水、治疗脱水、纠正电解质紊乱、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病人应根据病情轻重立即给以补液。 6.2 出现大量病人时的医疗救援 当一个地区集中出现大量病人时,需要综合组织当地的医疗资源开展应急救治工作;同时,根据暴发流行程度和当地医疗资源状况,考虑协调邻近地区或其它地区的医疗资源,协助救治病人和医学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 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站(点)是应对出现不能及时入院治疗的大批病人的医疗救援方式。对于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站(点),需要会同传染病流行病学人员、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医院负责人员、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共同讨论地点的选择,基本原则是距离暴发点近,周边没有开放的水源水体如池塘、河流、湖泊等,便于卫生管理,有电力供应和防雨、防风、防寒建筑或设施。临时医疗救治站(点)建立和收治病人后,应作为医院传染病房或重要疫点对待,落实隔离、防病、消毒等措施。 7 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 在霍乱疫情涉及地域范围内所有霍乱疫点被解除后,可终止应急响应。符合终止条件时,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二、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鼠疫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本乡鼠疫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3.鼠疫诊断依据 3.1 临床表现 3.1.1 突然发病,高热,白细胞剧增,在未使用抗菌药物或仅使用青霉素族抗菌药物情况下,病情迅速恶化,在48h内进入休克或更严重的状态。 3.1.2 急性淋巴结炎,淋巴结肿胀,剧烈疼痛并出现强迫体位。 3.1.3 出现重度毒血症、休克综合征而无明显淋巴结肿胀。 3.1.4 咳嗽、胸痛、咳痰带血或咯血。 3.1.5 重症结膜炎并有严重的上下眼睑水肿。 3.1.6 血性腹泻并有重症腹痛、高热及休克综合征。 3.1.7 皮肤出现剧痛性红色丘疹,其后逐渐隆起,形成血性水泡,周边呈灰黑色,基底坚硬。水泡破溃后创面也呈灰黑色。 3.1.8 剧烈头痛、昏睡、颈部强直、谵语妄动、脑压高、脑脊液浊浑。 3.2 接触史 3.2.1 患者发病前10d内到过动物鼠疫流行区。 3.2.2 在10d内接触过来自鼠疫疫区的疫源动物、动物制品、进入过鼠疫实验室或接触过鼠疫实验用品。 3.2.3 患者发病前10d内接触过具有3.1.1及3.1.4特征的患者并发生具有类似临床表现的疾病。 3.3 实验室检验结果 3.3.1 患者的淋巴结穿刺液、血液、痰液、咽部和眼分泌物,或尸体脏器、管状骨骺端骨髓标本中分离到鼠疫菌。 3.3.2 上述标本中针对鼠疫菌cafl及pla基因的PCR扩增阳性,同时各项对照成立。 3.3.3 上述标本中使用胶体金抗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反相血凝试验中任何一种方法,检出鼠疫菌F1抗原。 3.3.4 患者的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使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被动血凝试验检测,针对鼠疫F1抗原的抗体滴度呈4倍以上增长。 4 诊断原则 4.1 具有3.1.1项临床表现;或具有3.2.1项接触史,同时出现3.1.2至3.1.8中任何一项临床表现者为急热待查。 4.2 发现急热待查患者具有3.2.2或3.2.3项接触史,或获得3.3.3项实验室检验结果,应作出疑似鼠疫诊断。 4.3 急热待查或疑似鼠疫患者,获得3.3.1项、或3.3.2+3.3.3项、或者3.3.4项检验结果,应作出确诊鼠疫诊断。 5 诊断分型 5.1 按临床表现3.1.2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腺型鼠疫。 5.2 按临床表现3.1.3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败血型鼠疫。 5.3 按临床表现3.1.4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肺型鼠疫。 5.4 按临床表现3.1.5诊断的鼠疫病例,为眼型鼠疫。 5.5 按临床表现3.1.6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肠型鼠疫。 5.6 按临床表现3.1.7诊断的鼠疫病例,为皮肤型鼠疫。 5.7 按临床表现3.1.8诊断的鼠疫病例,为脑膜炎型鼠疫。 6 排除鼠疫诊断 6.1 在疾病过程中,确诊为其它疾病,能够解释所有的临床表现,且针对鼠疫进行的所有实验室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6.2 在疾病过程中未确诊鼠疫,发病30d后,针对鼠疫F1抗原的抗体检验结果仍为阴性,或达不到滴度升高4倍的标准。 7 鼠疫实验室检测 包括细菌学、血清学和分子生物学等方面的检测,具体的检测方法和结果判定详见WS279- 鼠疫诊断标准,附录A、B、C、D、E、F。 7.1 鼠疫菌检验程序:鼠疫菌特异抗原及基因检测、鼠疫菌培养、鼠疫噬菌体裂解试验以及动物接种 7.2 鼠疫血清学检验:间接血球凝试验(IHA)测定鼠疫F1抗体、反相间接血球凝集试验(RIHA)测定鼠疫菌F1抗原、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鼠疫IgG抗体及鼠疫菌F1抗原以及胶体金纸上色谱方法检测鼠疫抗体及抗原。 7.3 鼠疫分子生物学检测: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鼠疫菌特异性基因。 8. 组织机构与职责 8.1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级别,向乡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 8.2 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鼠疫疫情的监测、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8.3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8.4 做好鼠疫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9. 监测与预警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鼠疫的主动监测,并加强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10. 信息管理与报告 10.1 信息管理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乡鼠疫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核实辖区内疫情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资料。 10.2 信息报告 10.2.1 各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均是鼠疫疫情的责任报告人 10.2.2 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立即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0.2.4 在开展鼠疫疫情监测期间,向区疾病中心随时进行报告有关情况,或按规定报告阶段性监测数据,当月监测数据于次月15日前报告完毕。发现异常情况时,相关数据及时上报。 11.一般鼠疫疫情的应急措施 11.1 发现疑似鼠疫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必须进一步核实疫情发生的地点、时间、范围、病例数等基本情况,并在2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及乡政府报告。 11.2 根据政府和卫生行政要求,立即成立鼠疫控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疫情处理组接到工作小组命令后必须在2小时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11.3 专业人员到达疫区后,在乡政府领导下,开展有关调查处理工作。应重视和加强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核实诊断、确证暴发的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特点,制订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疫情发生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取材检测等,尽快对疫情做出初步判断,同时制定疫情处理方案。 11.4加强对疫区及周边地区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鼠防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11.5 鼠疫病例的治疗 对鼠疫患者应采取及早治疗、正确用药、精心护理、消毒隔离的治疗原则。各型鼠疫的特效治疗首选链霉素。 腺鼠疫:成人第1日用量为2.0~3.0g(肌注),首次注射1.0g,以后每4~6h注射0.5g,直到体温下降。退热后继续给药3天,每天1.0~2.0g,分2-4次肌注。腺肿局部对症治疗。 肺鼠疫和败血型鼠疫:成人第1日用量5~7 g,首次用2.0g,以后每1.0g /4~6h,直到体温下降,在体温正常,全身症状显著好转后,应持续用药3~5天,每天用量2.0g。 其它型鼠疫的治疗可参考腺鼠疫治疗方法。 皮肤鼠疫按一般外科疗法处理皮肤溃疡,必要时局部滴注链霉素或敷磺胺软膏。 眼鼠疫可用金霉素、四环素、氯霉素眼药水点眼,1日数次,点后用生理盐水冲洗。 有脑膜炎症状的危笃病人,可向脑脊髓腔内注射链霉素,1次用0.1~0.2g。但必须注意用药不能过久,症状减轻后立即停止。鞘内注射一定要慎重,用药时严密注视肾功能衰退的出现,防止后遗症。 对鼠疫中毒性休克患者,应及早采用抗休克治疗,包括输液、升压、保护心脏功能、补充能量以及使用激素等。 预防性投药:对接触鼠疫患者的人应进行预防性投药,诊查病人及解剖尸体的参与者必须事前服用磺胺制剂。成人首次2.0g,其后4~6h服1.0g,一般连服5日。被隔离的观察者亦需预防性服药,口服磺胺制剂或抗生素。 11.6 人间疫区处理:诊断为鼠疫病例(或尸体)的疫区,必须划定大、小隔离圈和警戒圈分别进行处理。凡确定为疑似鼠疫病例(或尸体)者,在排除鼠疫之前,均需按鼠疫病例处理。 11.6.1实施封锁隔离 (1)划定小隔离圈 以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住所为中心,将其周围可能被污染的场所或区域划定为小隔离圈。对小隔离内人员严格隔离,严禁其它无关人员出入。 (2)划定大隔离圈 以发生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住所为中心,将其所在村、居住楼的一部分或全部划定为大隔离圈,将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院落或帐篷划为大隔离圈。 大隔离圈以内的居民在疫情处理临时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从事生产活动,但不允许外出,禁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必要时由临时指挥部决定停课、停产等。 (3)划定警戒圈 根据鼠疫临床病型、传染源、流行情况、污染范围等,以大隔离圈为中心,周围5-10km范围内所有居民点划为警戒区。 警戒区内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限制旅游及人群聚集活动。 (4)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健康隔离 隔离对象包括:小隔离圈原住人口;与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9日内有密切接触或接触鼠疫尸体的所有人员。 腺鼠疫接触者可在原住宅单室隔离,限制活动。 肺鼠疫接触者须单室隔离,隔离场所须设在村镇一相对孤立的处所,周围设岗,严防出入。 密切接触者已去外地者,应经过各种方式立即通报追查,就地隔离留验。 所有接触者预防性治疗9天,隔离期间出现鼠疫症状时,立即隔离治疗。 (5)在人口密集地区发生鼠疫多点暴发时,可不划分大隔离圈,视具体情况划定隔离区。 11.6.2疫区的消毒、灭蚤、灭鼠 (1)消毒 用5%来苏或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鼠疫患者房间,所需消毒液300ml/M2,每天消毒一次,肺鼠疫房间为每天消毒两次。 棉衣、被褥等棉制品用蒸气或高压消毒。单衣、夹衣可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24小时,洗净后晒干。不能用浸泡或蒸气消毒的衣物、皮毛类、书籍,可用甲醛熏蒸,药量为50ml/M3,密闭24小时;或用环氧乙烷熏蒸,所需药量为1.5~2.0ml/ L,方法是将待消毒的物品装入塑料袋内倒入环氧乙烷,用铝夹封好袋口,于高于15℃的室温作用16-24小时,自然气化消毒。手表、收音机等贵重物品用75%酒精擦拭,或用环氧乙烷熏蒸,作用16-24小时消毒。 餐具进行煮沸消毒;粮食、食品用炒、煮和曝晒方法消毒。 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或漂白粉(200~400g/kg)搅拌均匀消毒24小时后掩埋。垃圾焚烧后掩埋。 运送患者的车辆用5%来苏水溶液喷雾消毒。 患者入隔离室前用0.1%新洁尔灭擦洗全身,穿上专用服装。换下的衣物按上述消毒。解除隔离时,换上消毒过的服装方可出院。 鼠疫尸体消毒用5%来苏水浸泡的棉花堵塞尸体有孔处。用5%来苏水溶液浸泡过的布单包裹尸体。原则上鼠疫尸体应火葬,如土葬(边远地区、无条件火葬地区),必须远离水源,深埋2米以上,尸体周围撒入生石灰后立即掩埋。 出隔离室的医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个人防护,离开隔离室用5%来苏或5%石炭酸水溶液喷雾消毒,依次脱下防护服装,装入指定容器,按上述第二点规定消毒。 解除隔离前,衣物、用具、污物必须按上述要求消毒。房间密封后用甲醛或环氧乙烷消毒。 (2)灭蚤 大小隔离圈同时进行灭蚤。 对患者及直接接触者衣、被及住所进行重点灭蚤。 灭蚤工作可重复进行,直至到用粘蚤纸法或集土法检测达到无蚤。 选用高效低毒的灭蚤药物,如0.05%溴氰菊酯150-200 ml/m2 喷洒,或0.1%灭害灵150-200 ml/ m2喷洒。 猫、狗等用0.05%溴氰菊酯逆毛喷洒灭蚤,并一律拴养,必要时处死。 (3)灭鼠 灭鼠工作须在灭蚤后或与灭蚤同时进行。 对大小隔离圈内的室内、室外均进行灭鼠。 选用高效安全灭鼠剂进行化学灭鼠,严禁器械捕打。 灭鼠药选用 1~3%磷化锌或5/万溴敌隆等毒铒。 灭鼠同时进行堵洞,灭鼠后大小隔离圈达到无鼠无洞的标准。 已证实鼠疫患者的感染来自当地动物鼠疫疫区时,疫情处理组与当地疾控人员一起,对动物疫区进行灭鼠、灭蚤处理。 灭鼠、灭蚤达到标准后,在解除疫区封锁前,疫情处理组与当地疾控人员一起指导当地居民彻底清理环境卫生、清除鼠、蚤孳生地。 11.6.3 检诊、检疫及预防接种 大小隔离圈的检诊可由当地卫生、疾控机构工作人员承担,每天检诊2次。 发现可疑发热等病人时立即隔离,及时作出细菌学及血清学诊断并同时进行预防性治疗。 车站及交通要道由当地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设立检疫站,对过往行人进行检疫,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请乡政府安排有关部门疫情处理组禁止车辆等交通工具在疫区内停留,限制货物外运。 警戒区居民在疫情发生后随时进行预防接种,大小隔离圈须经疫区处理第7日后进行预防接种。 11.6.5解除疫区封锁 疫区处理已按《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的要求,全面彻底地完成疫区处理工作,经验收大、小隔离圈内均已达到无鼠、无蚤及环境卫生标准,连续9天无继发病人,疫区处理指挥部能够提出解除疫区封锁并报告上级政府批准,疫区处理工作即告完成,宣布解除封锁。 11.7 动物鼠疫疫区处理 (1)人口密集地区发生动物鼠疫流行时,应等同于发生人间鼠疫疫情,按人间鼠疫疫区处理原则进行疫区处理。 划定隔离圈,彻底灭蚤、灭鼠。 首先进行环境与鼠洞灭蚤,然后进行全面灭鼠。 隔离区内的人员10日内不得外出。 隔离区内达到无鼠无蚤标准后,方可解除疫区封锁。 (2)鼠疫自然疫源地内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或较大范围流行时,疫情处理组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当地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对重点地区如交通要道、居民点、工矿、城镇等进行动物间鼠疫疫区处理。 (3)未查明鼠疫自然疫源性的地区出现大批死鼠时,疫情处理组应立即赶赴现场,与当地疾控机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鼠疫细菌学和血清学检测,确定疫情性质,并制定处理方案并进行疫区处理。 13. 总结报告 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在2天由鼠疫控制应急工作小组写出详细、全面、真实和科学的调查总结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暴发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口、暴发原因、发病以及感染人数,调查方法、控制措施及防治效果,以及对暴发流行的分析与建议等,并向上一级做报告。 三、炭疽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炭疽是一种由炭疽芽胞杆菌引起的急性人兽共患传染病,病畜是主要的传染源。二战至今,炭疽芽胞杆菌多次被作为生物战剂或生物恐怖材料用于生物战或生物恐怖活动。为防止发生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炭疽疫情或生物恐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1、上级人民政府发出炭疽疫情预警后,可启动本方案。 二、疫情级别 1.14天内全省发生10例以上皮肤炭疽或3例以上肺炭疽或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省辖市的称为特别重大疫情。 2.14天内全省发生6-9例皮肤炭疽或1-2例肺炭疽或范围波及1个省辖市的2个及以上县(市、区)的称为重大疫情。 3.14天内全省发生1-5例皮肤炭疽且范围局限于1个县(市、区)的称为一般疫情。 三、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 (1)、皮肤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皮肤局部出现红斑水疱,继而呈溃疡和黑痂及周围组织的广泛无痛性非凹陷性水肿。 (2)、肺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寒战、发热、呼吸困难、气急、咳嗽、咳血样痰、胸痛、休克。 (3)、肠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呕吐物及粪便为血性。 2、确诊病例 (1)、病前半月内有牛、马、羊等牲畜及其分泌物、排泄物频繁接触史,或接触死家畜及其污染物,剥死畜皮,食死畜肉,或从事皮毛加工、屠宰及兽医工作。 (2)、从病人的分泌物、呕吐物、粪便、血液及脑脊液涂片检查到革兰氏阳性两端平齐的大杆菌或分离到炭疽杆菌。 (3)、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菌苗接种除外)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 实验诊断:疑似病例加(2)或(3)。 四、疫情报告 各医务人员发现可疑人间皮肤炭疽的疫情后,要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填写报告卡片,发现可疑肺炭疽疫情或炭疽生物恐怖材料要在2小时内报告。 五、应急处理 ㈠、组织领导、 发生炭疽疫情时,根据需要请乡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疫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炭疽应急处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炭疽应急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治疗、预防、控制疫情的措施,防止疫情或生物恐怖的扩散。 ㈡、应急处理程序 1、采集流行病学资料 接诊疑似病人时,须尽可能地询问其发病前的接触史,从而发现可疑的感染来源。 2、确定感染来源 对可疑的感染来源应采样进行微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检验,以确定是否为炭疽芽孢杆菌感(污)染。在动物组织标本中,镜检发现炭疽芽孢杆菌;或在各种来源的标本中分离培养出炭疽芽孢杆菌,或用PCR技术检出有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核酸;能够确定为感染的来源。 3、感染来源的处理原则 对已确定的感染来源,进行以下处理: A.隔离与治疗病人; B.捕杀或隔离治疗病畜; C.消毒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物体和环境; D.对在污染地区内或其周围活动的所有牲畜实施免疫接种,每年早春进行一次。 4、高危人群的防范 从事炭疽病人、病畜治疗、护理、检验及处理污染环境的医疗卫生、畜牧兽医等专业工作者,应穿着防护服装,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如来不及接种疫苗,可采取药物预防。 近年来国内外邮政系统成了恐怖分子的主要袭击对象,从业人员也成了炭疽高危人群,应特别注意从事分拣、开拆信件和包裹等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穿着工作服,佩带手套和口罩。接到可疑信件或包裹不要拆开,应立即封存并迅速报告。 5、炭疽病人处理原则 (1)、隔离:炭疽病人特别是肺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立即就地隔离,避免长距离运送病人,避免无关人员与其接触,以免疫情扩散。 (2)、治疗病人 首选青霉素G钠盐静脉滴注,恶性皮肤炭疽用量为800-1000万u/日。治疗肺炭疽、肠炭疽及并发败血症、脑膜炎用量为1000- 万u/日,静脉滴注,并可加用氯霉素2g/日,分3次静脉滴注,或环丙沙星250mg,2次/日,静脉滴注或口服,两种抗生素联合治疗,疗程两周以上。 对症治疗措施:A、皮肤炭疽,局部用1: 高锰酸钾湿敷,不用油纱布,或涂以1%龙胆素,2%碘伏,切忌挤压或切开引流,以防细菌扩散;B、败血症,能够给激素,如地塞米松10-30mg静脉滴注,缓解中毒症状,防止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和感染性休克;C、脑膜炎、按化脓性脑膜炎处理,积极降温止痉、脱水、降颅压等,防止呼吸衰竭和脑疝;D、高热,一般均需从静脉补充液体,发现DIC时,在监视凝血时间情况下,给予肝素及潘生丁;E、重症炭疽病人,及早预防心功能不全,优先考虑预防性给予快速强心制剂毒毛旋花子甙丙。 6、接触者的管理 对被确定为炭疽病畜接触者的家畜,立即分群隔离观察,-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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