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原理.pptx
《城市总体规划原理.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总体规划原理.pptx(12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第一章 城市与城市规划概论第一节 城市概述1.城市的法律定义(1)人口规模 瑞典、丹麦:200人;澳大利亚、加拿大:1,000人;法国、古巴:2,000人;美国:2,500人;比利时:5,000人;日本:30,000人;中国:非农业人口:2,000人以上设镇;非农业人口:60,000人以上设市。(县以上)(2)城市特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乡规划法将城市、镇分开)设镇条件(任一条件)(1984):县政府所在地;非农人口2000人以上的乡政府所在地。设市条件(同时满足)(1986):非农人口60000人以上的镇;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以上的镇。3.城市规划对城市的理解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城市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大系统。经济子系统:涉及资源分配、财富的生产与分配;政治子系统:以权力的形成、分配和作用为基础;这两个子系统决定了城市社会系统的性质。交通通讯子系统:城市系统内外部相互作用的媒介与途径;空间子系统:使各系统相互作用的物质基础,也是这种作用的结果。这两个子系统是社会系统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础。早期城市:农业革命,出现剩余产品 导致:政治中心或军事中心城市 文化中心城市现代城市:工业革命,大规模的工厂化生产;工厂规模不断扩大(规模经济效应);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导致:工业城市、大城市当代城市:后工业革命,经济全球化,信息化 以制造业为主转为服务业为主 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空间经济结构由水平型向垂直型转变等 导致: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 大都市连绵区(波士华希、芝匹兹、圣圣、东京名古屋大阪神户、长三角等)1.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职能 现代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管理职能,是以城市建成环境为对象、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公共干预。第二节 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特征目的是要:(1)克服城市建成环境开发中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2)确保城市建成环境能够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3)同时保障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2.城市规划体系构成 规划法规体系 规划运作体系(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其中,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和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 规划行政体系。3.规划编制体系3.1 战略性规划 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以及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原则和空间策略,为实施性规划提供指导框架,但不足以成为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3.2 实施性规划 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地块开发控制(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于开发行为具有法定约束力,又称为法定规划,必须遵循法定的编制内容和编制程序。4.规划体系的发展趋势4.1 民主意识 城市建成环境的开发过程涉及社会各方的权益,规划编制和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是确保城市规划民主性的必要保障,城市规划法为此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4.2 公正意识 规划上诉是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维护行政相对方的正当权益的必要机制,规划上诉的仲裁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4.3 环境意识 越来越注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的保护。5.结论: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属性(1)技术性(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资源、空间布局、道路和交通、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2)艺术性(城市形态的和谐性:城市天际轮廓、城市公共空间、如街道/公园/广场/滨水地带、城市街区特色、标志性建筑等)。(3)政策性(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过程: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4)民主性(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代表最广大的人民利益)(5)综合性(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第二章 城市总体规划概论第一节 城市规划阶段的划分 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划分为两个阶段: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第二节 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一、总体规划的任务、期限与内容1、总体规划的任务(参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2、总体规划期限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规划法17条第三款)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规划法34条)总体规划的制定程序1、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2、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1)基础资料收集;(2)城市规划纲要;论证城市规划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3)方案阶段;(4)方案论证与评审;(5)方案审批;(6)公布。3.城市、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报批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公众监督公众监督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4.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体规划纲要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总体规划内容和强制性内容城乡规划法17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六)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七)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主要工作:确定一化三结构中心城区规划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图纸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和研究报告汇入说明书。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并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 (一)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二)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三)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四)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五)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六)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34条)第三节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三十条第三十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城乡规划施行审批制度两证一书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有,其他项目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节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调查与研究第一节 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法一、调查的目的1、调查是认识城市的手段 城市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2、调查是研究城市的前提二、调查的内容1、城市活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2、城市土地使用状况(已用和可用)3、各类社会的、市政的基础设施4、市民生活方式和使用者的意见与要求5、城市财政原则、政府体制结构三、调查方法1、现场踏勘 这是城市规划调查的最基本手段2、发表格调查 抽样调查的最重要方法 在总体规划阶段的两种主要形式:部门(单位)调查居民调查3、访谈和座谈 运用于两种情况:历史状况描述,无文字记载的内容;解决某些问题和对未来发展的设想与愿望。4、文献查阅5、类比四、研究方法1、分析:就是要把问题一个问题一层一层地分解下去,直至可以具体操作。通过分析,更深入地了解事物的各个方面及其本质。2、综合:就是把分析后的成果进行汇总,重新还原成一个整体。综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特征,是规划师的最基本能力。五、调查研究的成果 一套城市现状图;一套现状基础资料报告。并成为规划过程的出发点。第二节 区域环境的调查研究1、城市化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2、城市化水平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化水平是“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我国城市化水平的统计标准:城市化水平城镇常住人口/总人口3、城市化水平的预测(1)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显著相关(2)预测城市化水平的方法递推法:参照以往城镇人口发展情况推算;参照国内外同类型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推算;按国民生产总值发展速度推算;按商品粮增长的可供量估算;按农村人口转化的数量和可能推算;按城市建设投资推算;等。二、城镇体系与网络1、城镇体系 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城镇体系的内容包括三方面:城市职能:不同职能城市的数量和组合特征;城市规模,不同规模的城市数量和组合;各类各级城市的地理分布,相互关系等。2、我国城镇体系的划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依规模划分:大城市(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中等城市(2050万人口);小城市(20万人口以下)。一般而言,大城市作用大,影响地区范围大,数量少,仅分布在少数地点;小城市作用小,影响地区范围小,数量多,分布比较普遍。3、城镇网络以城市为中心结节,以交通线为骨架,以城镇体系为内容,以城乡之间交往为基础而形成的网状式空间实体。三、城镇体系分析的层次性 经济区域市(县)域城市规划区 对不同类型的城市,选择不同范围的宏观、中观、微观分析的框架。四、区域环境联系程度的量化分析1、引力模型 FCM1M2/R2 其中:F城市间的吸引力 M1、M2城市实力 R城市间距离 C修正系数第三节 历史环境的调查研究一、研究城市形成、发展过程及其动力 TEAM 10:“任何新的东西都是在旧机体中生长出来的,每一代人仅能选择对整个城市结构最有影响的方面进行规划和建设,而不是重新组织整个城市”。二、研究城市历史特色与风貌城市是文化中心,是历史文化遗产积累较多的地方。每一个城市由于其历史、文化、经济、宗教等方面的原因在其发展过程中都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城市历史特色与风貌主要表现在:自然环境的特色:地形、地貌、河道文物古迹的特色:历史遗址城市格局的特色,如北京,构图方正,轴线分明等;城市轮廓景观,主要建筑物和绿化空间的特色;建筑风格;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如土特产、工艺美术,民俗、风情等。三、城市特色的保护与改造城市特色是城市未来发展的依据之一。城市要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活方式变革的要求,改造和创新是必然趋势。“国际保护建筑物遗迹会议”指出:“在具有丰富历史文化建筑群的城市中,创造新的时代建筑,不能单纯模仿过去的样式,而应该用现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最优质的建筑材料建造,在表现形式上,应综合考虑过去、现在和未来”。“世界名胜和古迹理事会”(ICOMOS)1987年10月发表了一份保护城镇历史地区的宪章。提出:“为了彻底实施法规(威尼斯法规),保护历史城镇必须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与城镇各级计划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四节 自然环境的调查研究自然环境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一、自然地理因素1、地理位置2、地理环境3、地形地貌地形分类,见城市规划原理P.77,表4-2-4城市各项建设用地适用坡度,同上,P.78,表4-2-54、地质(1)地质构造(2)地质现象黄土湿陷大孔性土壤;滑坡与崩塌喀斯特现象石灰岩溶洞;冲沟沼泽地、泥石流、砂丘等(3)地震成因: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震级:地震强度大小的等级烈度:地震后受震地区地面影响和破坏的强烈程度。(4)地基承载力地耐力指地基单位面积上容许承受的荷重,在此荷重下,地基不会发生大的变形和破坏。(5)矿藏5、水文和水文地质(1)地面水包括由城市用地范围外流来的河流泾流量以及城市范围内降雨形成的地面水。城市水源的选择洪水 百年内洪水发生的状况,及河段的变化情况 绘出洪水的淹没线图(2)地下水分为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地下水的大量开采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甚至枯竭。长期大量抽取地下水,会引起地面下沉,对防洪、排水、市政工程带来问题。6、建设用地适用性评定以用地为基础,综合各项用地自然条件以及整备用地的工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用地质量进行的评价。用地适用性评定将用地分为三类用地(参阅城市规划原理P79):一类用地:适合建设用地;二类用地:需采取一定工程措施;三类用地:不适宜修建用地。二、自然气象因素1、风象(1)风向 风向频率:一定时期内,各个风向所发生的次数。(2)风速(3)风玫瑰图 包括风向玫瑰和风速玫瑰。(阅城市规划原理P.73,表4-2-3,图4-2-17)(4)污染系数表示自然状态下的可能污染程度污染系数与风向频率成正比,与平均风速成反比。(5)静风 山谷风 海陆风 城市风(见城市规划原理P.75)2、温度(1)气温 平均温度(年、月);最高和最低温度;昼夜平均温度差;霜期(始、终);冻期(始、终)及最大冻土深度等。(2)热岛效应(3)逆温层3、降水 包括雨水、雪量。降水量及降水强度影响突出。暴雨量公式。4、湿度5、太阳辐射(日照)三、自然生态因素生态圈:地球上一切有生命的有机体和维持他们生存的各种系统的统一。生物资源野生动植物种类与分布植被城市废弃物的处置可持续发展第五节第五节 社会环境的调查研究社会环境的调查研究 雅典宪章:“对于从事于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马丘比丘宪章:“人与人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依据”。“一般来讲,规划过程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解释和反应”。一、人口1、人口的自然变动(1)人口年龄结构人口百岁图 (见城市规划原理P.178,图5-3-1)年龄组划分(2)人口性别构成 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人口数为100,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的比例。如男性120(3)人口年龄中位数 指从零岁起依次将各年龄人口数累积,当累积数达到总人口数的一半时的年龄。(4)人口自然增长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一年内的(出生人口数死亡人口数)/年初总人口数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控制要求,各省市的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2、人口迁移变动机械增长来源: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城市间人口的迁移。机械增长率一年内(迁入人口数迁出人口数)/年初总人口数。3、人口的社会变动(1)部门构成人口就业的产业结构 中国 法国 英国 美国 日本第一产业 60%6.8%2.2%2.9%7.9%第二产业 21.4%30.4%29.4%26.9%34.1%第三产业 18.6%62.9%68.3%70.2%58.0%上海:1982年1990年变动状况第一产业25.68%12.43%-13.25%第二产业51.05%58.02%+6.97%第三产业23.27%29.55%+6.28%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指标体系: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地质普查和勘探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2)人口的劳动构成 基本人口:指在工业、交通运输以及其他不属地方性的行政、财经、文教等单位的职工总数;服务人口:为当地服务的企业、行政机关、文化和商业服务机构中的职工总数;被抚养人口:指未成年人、老年人、没有劳动力或未参加劳动的人口总数。(3)人口的文化构成(4)人口的民族构成第六节第六节 经济环境的调查研究经济环境的调查研究一、聚集经济城市活动的聚集性是城市经济的根本特征之一。规模经济:随着生产规模的增加,生产单位产品的成本呈下降趋势。聚集经济与聚集不经济。城市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指那些能左右城市经济发展规模、推动全市整体经济发展的部门,主要是对城市以外地区提供商品产品的部门。确定城市主导产业的依据(三条缺一不可):1.产值在全市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2.产品中外销部分的比重;3.与其他经济部门联系的深度与广度。二、城市土地的研究1、城市土地的特征(1)土地是财富的第一源泉,任何社会的生产和生活都要依托于土地。马克思:没有土地,“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或者不能完全进行”,“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点,给他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2)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城市活动的集聚性,导致了土地的高竞争,导致了高地价。(3)土地资源的差异性 在城市中,位置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对交通运输的依赖性。(4)土地资源的固定性,都有固定的地理位置在城市中,土地的使用都是经过高成本开发,具有固定性。2、城市土地的使用城市土地本身既是一种自然物,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物。(1)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并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国有土地可以依法有偿出让和转让。(2)城市土地的有偿使用是合理使用土地的经济杠杆n绝对地租:指不区分土地的优劣条件,对一切使用土地都必须支付的地租。n级差地租:指凭借土地自然条件和人类对土地开发经营上的差异而形成的地租。级差地租:是由于城市的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的差别而产生的。级差地租:是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而产生的。第四章 城乡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年1月1日施行 详见规范3、中国21世纪议程上海行动计划所确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战略目标:高效繁荣的经济;有序公正的社会;优美和谐的生态。战略重点:(1)以高科技为主导,发展知识经济;(2)推行环境无害化技术,发展循环经济;(3)调整城市布局,改善城市交通;(4)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资源保护;(5)调整能源结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6)强化能力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第二节 城市性质的确定一、城市性质的含义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城市性质代表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二、城市职能及其类型1、城市职能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城市内部各种功能要素的相互作用是城市职能的基础,城市与外部世界(区域或其他城市)的联系和作用是城市职能的集中体现。2、城市职能的类型(1)一般职能与特殊职能一般职能是指每一个城市所必须具备的功能,如为本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特殊职能是指代表城市特征的、不为每个城市所共有的职能,如风景旅游、采掘工业、冶金工业等。特殊职能一般较能体现城市性质。(2)基本职能与非基本职能基本职能是指城市为城市以外地区服务的职能;非基本职能是指城市为自身居民服务的职能。基本职能是城市发展的主动和主导的促进因素。(3)主要职能和辅助职能主要职能是城市职能中比较突出的、对城市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职能。辅助职能是为主要职能服务的职能。3、城市职能的分类(1)各级行政中心城市一般具有行政、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功能。可按行政机构等级划分为:首都城市;省会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县城;片区中心城镇。(2)某种经济职能城市工业城市以工业生产职能为主,工业用地及对外交通用地占城市最大比例。可按工业构成划分为:单一性工业城市:石油化工城市;矿业城市多种工业部门的综合性工业城市交通城市对外交通运输职能决定了城市的性质,对外交通用地及由此发展的工业用地比重突出。按运输条件可划分为:铁路枢纽城市;海港城市;内河港口城市;水陆交通枢纽城市。其他特殊职能城市如:历史文化名城和革命纪念性城市;风景旅游和休疗养城市;边防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等。三、城市性质的确定及其方法一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确定城市的性质:(1)城市的宏观综合影响范围;城市的宏观影响范围往往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综合的区域,是城市的区域功能作用的一种标志。(2)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强调通过对主要部门经济结构的系统研究,拟定具体的发展部门和行业方向。(3)城市的其他主要职能其他主要职能是指以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用为内涵的宏观范围分析和以产业部门为主导的经济职能分析之外的职能,一般包括历史文化属性、风景旅游属性、军事防御属性等。上海的城市性质: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成国家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和国家航运城市之一。江西省吉安市城市性质:江西省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以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和京九铁路沿线的贸易旅游口岸,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第三节 城市规模一、城市规模的含义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模是指“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二、城市人口规模1、城市人口规模计算中基数的确定包括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居住人口:城市非农业人口;居住在城区的非农业人口;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2、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方法(1)劳动平衡法(城市规划原理P183);(2)职工带眷系数法(城市规划原理P1834);(3)综合平衡法(递推法)(城市规划原理P184);(4)一元回归法;(5)城市化水平法;3、对预测结果的检核与综合三、城市用地规模根据人口规模预测的结果和国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用地规模 人口用地指标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第一节 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一、城市发展方向的定义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发展方向是指“城市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地域扩展的主要方向”。二、城市发展用地的综合评定1、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定城市用地的适用性评定2、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定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是指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与它们在近期内建设或改进的可能,以及它们的服务水平与质量。(1)建设现状条件(2)工程准备条件(3)基础设施条件三、城市发展用地的选择1、选择有利的自然条件;2、尽量少占农田、菜地;3、保护古迹与矿藏;4、满足主要建设项目的要求;5、要为城市合理布局创造良好条件;6、考虑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第二节 城市主要组成要素的布局及其原则参看城市规划原理-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 总体规划 原理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