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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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盖章) XX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丽水市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编 制 时 间: 2011 年 08 月 22 日 备 案 单 位(盖章) 2011 年 08 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公告…………………………………………………………………………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装表…………………………………………………………… 四、总则……………………………………………………………………………… 五、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开标……………………………………………………………………………… 十一、评标…………………………………………………………………………… 十二、授予合同………………………………………………………………………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十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二)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附件…………………………………………………………………………… 附件一、开标程序…………………………………………………………………… 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六章 图纸………………………………………………………………………… 第2页 第2页 第3页 第6页 第7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2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8页 第20页 第20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1页 第56页 第58页 第58页 第59页 第64页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 公 告 XX县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经松发改初设[2011]171号文件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XX县养老服务中心规划用地内 (2)工程造价:10941710.00元 (3)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4)质要量求:合格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民建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县内)。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县外)。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2011年08月22日起在XX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五、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第一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及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及XX县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将列入不良行为,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中心(公章):XX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XX县XX路36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招标人(公章):XX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发出时间:2011年08月22日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 第1页共3页 工程名称 XX县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XX县养老服务中心规划用地内 招标联系人 电 话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的建筑安装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民建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县内)。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县外)。 规 模 建筑层数二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432.17 m2,其中接待楼524.17 m2、1 #楼1225.56 m2、2#楼1225.56 m2、3 #楼1409.72 m2、4 #楼1047.16 m2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程类别 三类 定额工期 235天(日历日) 招标总 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日) 1 #楼、2#楼、3 #楼、4 #楼和接待楼工程主体结构(指屋面完成)必须在2011年12月25日前完成 工程造价指导价 10941710.00元 (含预留金50万元) 有效报价 下浮率范围 下浮率为8%~15%(含)(预留金计入总价,不作下浮,投标报价大于或小于下浮率8%~15%为无效报价)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交纳时间:2011年09月12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拒绝现金交纳 收款单位: 户名:XX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 账号: 交易席位证 按XX县招投标中心规定办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不退还)。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一套副本,中标后中标单位再提供四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XX县招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地址: XX县XX路36号 接收人: 丽水市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地点: XX县招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2页共3页 序号 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 1 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2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 中 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5 % 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2 % 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 合同总价的 1 % 3 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按XX县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告开工时间 收到开工通知 后 5 天内 5 工期提前、延误 (1)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2000 元/天 (2) 工期延误赔偿限额 合同总价的 2 % (3) 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 2000 元/天 (4) 工期提前奖励限额(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 合同总价的 2 % 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费率 详见招标文件 7 检验试验费 8 规费 9 农民工工伤保险 10 税金 11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 12 预留金 50万元(计入总价但不得下浮) 第3页共3页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 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文 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a、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交易席位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c、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不可为同一人。 否则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详见招标文件 3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e、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职书 f、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g、f、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企业提供) 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 4 投标保证金缴纳 方式 交纳的注意事项: 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交纳时间:2011年09月12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拒绝现金交纳 收款单位: 户 名:XX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 账 号: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5 招标文件工本费 交纳注意事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6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1年08月22日 XX招标投标网 2 发放招标文件 2011年08月22日起 投标人自行在XX招标投标网上下载 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XX县县城城郊麻洋塔村养老服务中心规划用地内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6天 提交方式: 1、传真:XX 2、书面递交:丽水市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投标人自行在XX招标投标网上下载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7 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XX县招标投标中心 8 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开标时间 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XX县招标投标中心 10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XX招标投标网 11 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2 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XX招标投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XX县民政局 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 按XX县招投标中心规定退还 注: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 四、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2)施工用水、电 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 3、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招标 允许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造价指导价、有效报价下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 1、本工程 þ设立 不设立工程造价指导价,þ设立 不设立有效报价下浮范围。 2、工程造价指导价是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经有关造价管理机构审定后得出的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指导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 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是指招标人根据工程造价指导价,按有关规定确定的投标下浮范围。 3、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预算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 XX县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参考单价(2010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主要材料按浙江造价信息2011年第7期和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1年第7期,人工价格按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1年第7期。 五、投 标 人 资 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民建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县内)。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县外)。 (六)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资格审查在T开标前 R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须提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 (七)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 标 文 件 (八)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十)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有效。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二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XX招投标网发布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S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核对清单;工程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方式进行核对和修改。 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5日前通过XX招投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 日,招标人通过XX招投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XX招投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 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其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十二)投标担保 1、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 标 报 价 (十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综合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 2、投标报价按综合单价方法计价: 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综合费用单价。综合费用单价是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综合费用,但不包括措施费、规费、税金。 3、综合单价报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投标人对工程施工周围建筑、构筑物、电力等一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作正确估计计入报价,以后工程实施,招标人概不负责相关费用,如造成周边任何设施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付。 5、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值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规定的弹性费率的下限值,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报价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在施工期间,主材价格(具体指钢筋、水泥)浮动幅度超过±10%时可以调 整,在10%(包括10%)以内部分按中标价不调整,超出±10%以外部分,结算时按XX县市场信息价(按合同工期的前80%的信息算术平均价)调整,超出±10%以外部分分摊原则:价格上涨时由招标人承担70%,中标人承担30%;价格下跌时由招标人受益70%,中标人受益30%。其价款调整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2)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 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外的企业提供)(复印件); 5) 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书(复印件); 7) 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负责人(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项目负责人(B类证)和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荣誉(获奖文件及证书的复印件和查询网址)(没有获得荣誉的可不提供); 10) 投标报价书 (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方案 2)保证措施 3)计划与设备配置 4)特点与难点 5)项目部人员配备 注:施工技术方案表式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R提交 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 (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分开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字或盖章。 2、标志: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十八)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开 标 (二十)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2、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交易席位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②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不可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条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市场行为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7、评委会按照下列要求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做好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复审,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作废标处理,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 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 开标前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6)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7)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不在报价范围内的; (8)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 (10) 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十一、评 标 (二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 1-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及XX县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6、下列规定进行投标报价评审,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 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进行报价的; (2)、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4)、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匹配,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 (6)、投标人不按投标报价注意事项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第(一)款第6条规定报价的; 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9、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0、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12、投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值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规定的弹性费率的下限值。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表决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该资料的权力,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如该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该投标人不为预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注: 1、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2、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十二、授 予 合 同 (三十)中标 1、招标人按《XX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及XX县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十一)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施工合同签订前:按 (2) 提交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1)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银行保函或合同总价 / % 的 / ,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同时, / 支付担保。 (2)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现金,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 担保。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和中标候选人,其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十三、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结算采用 (2)、(3) 方式确定。 (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经招标人同意工程变更的工程量除外),结算时不得调整。若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召集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复核单位进行复核。若工程量清单误差累计引起中标价格变化在3%(包括3%)以内,仍按原工程量清单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超过3%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承担。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县招管办、监察局、审计局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投标的工程量清单。但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单价按招标文件(三十三)条规定结算。 (2)、工程结算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核准。 (3)、其他:工程量按实际结算,综合单价按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调整。在施工期间,主材价格(具体指钢筋、水泥)浮动幅度超过±10%时可以调整,在10%(包括10%)以内部分按中标价不调整,超出±10%以外部分,结算时按XX县市场信息价(按合同工期的前80%的信息算术平均价)调整,超出±10%以外部分分摊原则:价格上涨时由招标人承担70%,中标人承担30%;价格下跌时由招标人受益70%,中标人受益30%。2、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款增(或减)按照工程款支付比例支付(或扣除)。 (三十三)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 1、工程量变化占本项10%以内的,结算单价仍按中标报价单价结算; 2、工程量变化占本项大于10%的,变化部分的结算单价由业主和承包商重新议定,但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浙江省及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3、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其结算单价应采取类似套用原则,套用中标报价中类似项目单价组成;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业主和承包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中标价的下浮率确定。但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单价不能高于浙江-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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