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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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示范文本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 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示范文本由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附件三个部分组成。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表示(采用WORD编辑时用鼠标选中“□”然后单击鼠标右键点击“■”或“●”即可替换),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 3.“[ ]”及“ ”为填写项,除了备案编号及备案日期之外,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及“ ”。 4.“X”为相应内容对应的附件编号或内容序号,招标人应当根据局具体情况填写的正确的附件编号或内容序号。 5.示范文本采用模块的方式编制,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选择相关模块进行组合从而形成一份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如:专用条款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附件当中应当组合《联合体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当中应当组合《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6. 示范文本的文本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或公路、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招标具有特殊专业要求需要加以说明的,招标人可以在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当中的其他说明或其他重要事项当中予以说明。 备案编号:[ ] 备案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资格预审文件目录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招标方式 3.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4.招标议程安排 5.投标资格 6.必要合格条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投标人参加评审会议人员 9.资格预审评审及合格通知 10.废除投标资格 11.附件列表 12.其他重要事项 二、通用条款 1.总则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招标方式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5.招标议程安排 6.投标资格 7.必要合格条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投标人参加评审会议人员 10.资格预审评审及合格通知 11.废除投标资格 三、附件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 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1.3 项目名称 [ ] 1.4 项目地址 [ ] 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化工石油/□市政/□通信/□机电安装/□其他[ ]。 1.6 招标内容 [(说明与投标资格相关的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 1.7 招标金额 [ ]元。 1.8 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预算外(财政)/□非财政(企业)。 1.9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1.10 勘察单位 [ ] 1.11 设计单位 [ ] 1.12 监理单位 [ ] 1.13 预算编制单位 [ ] 1.14 可以提供的 勘察设计文件 □地质资料[ ]份[ ]页,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编号:[ ]。 □勘察文件[ ]份[ ]页,编号:[ ]。 □设计文件[ ]份[ ]页,编号:[ ]。 □其它说明:[ ]。 1.15 可以提供的 施工现场条件 □施工用水:□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用电:□220V/□380V□,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道路:□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施工场地:□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 □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其它说明:[ ]。 2.招标方式 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3.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3.1 招标公告 □详见http://网站(适用公开招标)。 □其它说明[ ]。 3.2 邀请投标人 参加投标 □邀请[ ]个(不超过公开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个数30%)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适用公开招标)。 □邀请[ ]个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它说明[ ]。 4.招标议程安排 4.1 招标议程安排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说明:[ ]。 5.投标资格 5.1 专业资格条件 (投标报名)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承包/□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 ]级或以上□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联合体投标人须知》。 □其它说明:[ ]。 5.2 拒绝投标范围 □招标人将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效时间为招标之前的三年,有效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适用公开招标): □存在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处罚的记录; □存在重大仲裁、诉讼的败诉记录。 □存在与招标人进行的仲裁、诉讼或其他不良合作记录。 □招标人将拒绝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效时间为招标之前的五年,有效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适用公开招标): □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诚信企业的记录; □存在因为行贿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 6.必要合格条件 6.1 必要及特殊 机械设备要求 □[(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 □其它说明:[ ]。 6.2 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之内具有一项以上已竣工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其它说明:[ ]。 6.3 工程质量业绩 □近3年之内建设的项目曾获地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 □其它说明:[ ]。 6.4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业绩 □近3年之内建设的项目曾获地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 □其它说明:[ ]。 6.5 财务信用评价 □具有银行授予的尚在有效期限之内的A级或以上信用证明。 □其它说明:[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1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组成份数 及包装 □资格预审申请函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必要及择优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评审会议现场需要核对的材料原件,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其它说明:[ ]。 7.2 格式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其它说明:[ ]。 7.3 基本内容及 编制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申请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其它说明:[ ]。 8.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评审会议人员 8.1 参加资格预审 评审会议的 人员及要求 □法定代表人。本地企业及经过备案的外来企业分支机构须持有投标IC卡;外来企业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办理临时投标IC卡。 □被授权委托人。本地企业及经过备案的外来企业分支机须持有投标IC卡;外来企业须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办理临时投标IC卡。 □其它说明:[ ]。 9.资格预审评审及合格通知 9.1 招标人 工作人员 □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名。 □其它说明:[ ]。 9.2 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 ]名评委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1名评委。 □其它说明:[ ]。 9.3 评审办法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及附加择优条件的评审标准,首先就投标人是否满足必要合格条件进行评审。满足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6个的将重新招标;6个以上12个以下的,满足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超过12个的,按照附加择优条件得分由高至低排列依次选取[ ] (≥12)个投标人作为合格投标人。 □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等时,按照[ ]得分高的在前确定合格投标人排列顺序。若以仍然相等,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小号在前确定合格投标人排列顺序。 □其它说明:[ ]。 10.废除投标资格 10.1 废除投标资格 责任 由于投标人原因被废除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其它说明:[ ]。 10.2 废除投标资格 处理办法 由于投标人原因被废除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符合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作为合格标人。 □不再增补合格标人,继续进行招标。 □其它说明:[ ]。 11.附件列表 11.1 投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人须知》,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1.2 资格预审评审及合格通知 □《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细则》,附件编号:[ ]。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1.3 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附件编号:[ ]。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附件编号:[ ]。 □其它说明:[ ]。 12.其它重要事项(可附加页) 二、通用条款 1.总则 1.1 除特别注明之外,资格预审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资格预审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 1.3 资格预审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每次通讯双方都应当在收到或应当收到之日起24小时之内予以答复或确认。 1.6 资格预审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申请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申请资格无法继续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8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资格预审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除招标公告之外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文字表现所载内容的方式,下同)发放给所有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 1.9 招标公告以及招标人发出的适合在网站公布的其他与资格预审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将在网站公布(适用公开招标), 1.10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11 投标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前至少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前至少提前2天集中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 1.12 投标报名(适用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6个的,招标人将适当延长投标报名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3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评审或重新组织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具有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资格预审完成之后,由于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或投标人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数量达到合格投标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 1.14 重新招标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具有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仍然少于3 个的,经发展改革部门批准之后将改变招标方式或不再进行招标,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5 参与资格预审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6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投标人关于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前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超过规定期限之后,除了资格预审文件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之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关于资格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超过规定期限之后,除了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存在违反《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或资格预审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之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资格预审结果的异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招标方式 3.1 招标方式已经发改部门核准。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 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关于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申请或疑问。 5.招标议程安排 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 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 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 6.投标资格 6.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不在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拒绝范围; (2)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3)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4)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6.2 招标人的任何附属机构,或向招标项目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必要合格条件 7.1 投标人只有符合必要合格条件之后才具有成为合格投标人的可能。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彩色图表除外)墨水打印或书写。 8.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应当分别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应当各自装订成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若不一致将以正本为准。 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使用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照同样格式扩展)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装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及说明进行密封及标志的,招标人将不承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后仍然可能存在的丢失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8.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有修改应当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8.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的所有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8.7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8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前,可以书面方式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已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除了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关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之外,还应当在“补充”、“修改”的封面及封装表面注明“补充”或“修改”。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可以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 8.9 评审结束之后,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将由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封存,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后将移交招标人。 投标人需要取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与招标人联系。否则,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9.投标人参加评审会议人员 9.1 代表投标人参加评审会议的人员应当在评审会议开始之前完成签到。未签到的,视为未能按时参加评审会议处理。 9.2 投标人参加评审会议的人员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未能按时参加评审会议会议的、未能提供相关文件或提供不全的,作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10.资格预审评审及合格通知 10.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参加资格预审评审会议(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0.2 资格预审完成之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之内向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是否合格的通知,同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3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废除投标资格 11.1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已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1)弄虚作假骗取合格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2)放弃投标资格或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出之后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参加投标; (4)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附件X 联合体投标人须知 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允许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了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均应当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或类别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按照资质等级或资格较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资格。 2.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签订由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指定一名主办人,授权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投标人各方负责资格审查、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将共同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未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招标人将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及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之后,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人进行投标。 6.联合体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获得通过之后,联合体投标人组成的任何变化均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变化之后的联合体投标人竞争能力降低或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审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7.联合体投标人应当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 附件X 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细则 1.评审工作原则 1.1 资格预审评审会议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公开进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人委派的评委资格进行核查,记录、宣读检查情况, 1.2 资格预审评审会议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3 招标人或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可以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作为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负责有关评审事项的组织协调。 1.4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应当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之前保密。 1.5 评审活动应当封闭进行。 评审结果公布之前,参与评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私下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活动的任何信息。 1.6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各自独立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对每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各自作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7 评审过程当中需要就就资格预审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表述不一致的评审标准、方法等可能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价的事项进行讨论的,应当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集体讨论。 1.8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各自独立量化计分的评审事项,评审委员会成员为七人以上的,应当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之后再进行算术平均或汇总。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明显背离多数成员意见,幅度超过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正负百分之三十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陈述理由。 1.9 需要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评审事项应当进行表决,形成书面决议。 决议经过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决议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及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决议应当经过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确认。 1.10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报告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不同意见。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审报告上签名并且拒绝书面阐述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作出说明。 1.11 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内容,评审程序的相应环节将自动略过。 2.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 2.1 评审委员会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或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条款进行澄清的,可以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背离资格预审文件的实质内容(不得超出资格预审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资格预审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 2.2 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表述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 2.3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将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 3.细微偏差 3.1 细微偏差是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不利的结果。 3.2 存在细微偏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在评审结束之前要求投标人书面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 书面承诺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现场签名确认。 投标人书面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取消投标资格及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认定 4.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 (2)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 (3)除获得招标人工作人员或评审委员允许之外,存在其他任何对招标人工作人员或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4.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相关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参加评审会议,但资格预审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及人员;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进行密封; (4)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具有明显的串通投标行为; (5)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6)投标人存在违反资格预审文件通用条款第6条规定的情形; (7)联合体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名,但规定为暗标的技术标书除外;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虚假的文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补充、修改、替代使之成为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评审程序 5.1 招标人工作人员邀请参加评审会议的相关人员进入会场,主持人宣布评审会议开始,宣读招标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评审会议注意事项。 5.2 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检查签到的投标人数量,记录、宣读检查情况。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主持人宣布招标失败;投标人数量3个以上的,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所有投标人参加评审会议人员的证明文件,记录、宣读检查情况。 5.4 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所有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情况,记录、宣读检查情况。 5.5 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交评审会议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检查情况记录,宣读参加评审会议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 剩余合格投标人数量3个以上的,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记录、退回参加评审会议人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离开会场; 剩余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主持人宣布招标失败。 5.6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检查情况。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符合规定的,主持人组织推荐或选举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组成或评委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请所有投标人暂时离开会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人就是否延期或改期评审或重新招标进行商议,确定延期或改期评审或重新招标的有关事项之后,请所有投标人进入会场,主持人宣布延期或改期评审的有关事项,决定重新招标的,主持人宣布招标失败。 5.7 主持人介绍招标项目概况。 5.8 主持人解答评标委员会疑问。 5.9 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开启各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函件》,请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预审申请函件》评审。 5.10 评审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内容及评审细则》评审《资格预审申请函件》、《必要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函件》评审应当逐项核查原件、统一评审。 5.11 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复核无误之后向主持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件》、《必要申请文件》评审意见。 5.12 主持人宣读《资格预审申请函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请招标人工作人员暂存《资格预审申请函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开启《资格预审申请函件》合格的投标人的《择优申请文件》,请评审委员会进行《必要及择优申请文件》评审。 5.13 评审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评审《必要及择优申请文件》,按照评审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名单及排列顺序。 5.14 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复核无误之后向主持人提交《必要及择优申请文件》评审意见、合格投标人名单及排列顺序。 5.15 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通知所有投标人进入会场,宣读《资格预审申请函件》、《必要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5.16 主持人请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撰写《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5.17 主持人请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签名确认评审结果。 5.18 主持人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将评审记录、《评审报告》复印一份交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档,将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移交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封存。 5.19 评审会议结束。 附件X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人名称): 根据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招标人现已接受你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施工投标,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费用(不含勘查、设计文件)[ ]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人可于下列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 地址:[ ]。 2.借阅勘查、设计文件押金[ ]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勘查、设计文件的同时无息返还。 投标人自愿购买勘查、设计文件[ ]元,由投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人可于下列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查阅、购买勘查、设计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 地址:[ ]。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之后[ ]日之内寄送。 4.邮购勘查、设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之后[ ]日之内寄送。 5.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后,于[ ]年[ ]月[ ]日之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X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1.资格预审申请函件。 □2.必要及择优申请文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般事项评审细则。 1.资格预审申请函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1.1 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有办理备案证明的之外来企业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之外来企业备案证明或投标邀请函。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仅联合体投标人提交)。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资格预审申请函。 □其它说明:[ ]。 1.2 评审细则 □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函件文件齐全,文件实质内容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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