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07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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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江津招标编号:JJGG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HDL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二一六年七月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82. 招标文件203. 投标文件214. 投标235. 开标236. 评标247. 合同授予2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9. 纪律和监督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6第三节
2、、合同附件格式6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4第二卷86第六章、图纸87第三卷8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9第四卷10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1一、投标函部分103二、商务部分1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4三、技术部分115四、资格审查资料12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江津招标编号:JJG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新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投【2015】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3、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2.2建设规模:整个校区一期、二期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2.3计划工期:一期20日历天,二期25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书面通知。2.4招标范围:智能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4、于2016年7月6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 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相府路140号联系人:陈
5、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4楼联系人:戴先生、苏先生电 话:传 真:邮 箱:sh- 2016年7月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校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相府路140号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4楼联系人:戴先生 苏先生电 话:传 真:邮 箱:sh-1.1.4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菜市街小学南城校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
6、1.2.1资金来源区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智能广播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及服务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3.2计划工期一期20日历天,二期25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书面通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财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原件)。4.信誉要求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
8、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申请人单位人员,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9、(或业主证明原件)。(3)项目经理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投标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须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项目(如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及内容投标人自拟。项目经理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6. 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类或通信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申请人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7.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
10、不少于 1 人,造价员(具有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证书)不少于 1 人(以上人员应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的有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特别提醒:1、子母公司的合同和业绩不能交叉使用,否则不予认可。2、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的原件(身份证、资质证书除外)在开标时必须一次性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查验。在评标过程中,若原件不齐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不相符的,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
11、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后,应仔细检查。如有残缺、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投标人应在2016年7月8日12:00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传真: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2016年7月12日17:00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
12、/)发布所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网站。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7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
13、列入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不予以调整。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清单为准,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否则作废标处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暂定金额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工程报价6.1投标报价
14、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6.2报价依据: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2008定额综合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
15、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20163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自主报价。6.3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6.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16、。6.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的,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按技术措施清单自行报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3.3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内:(1)除工程量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
17、位列项的技术措施项目外的所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的土方影响等保护措施)(2)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3)本招标文件承包方式风险;(4)项目清单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场地周边因素、赶工期、高温天气因素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再因以上相关因素增加任何费用。6.4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6.4.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4.2本工程
18、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2008年重庆市相应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综合价格,按实施工程量编报综合单价和总价,综合单价系为完成该工程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和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工程排污费、材料损耗费等除税金、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在整个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所有价格均不作调整,除非
19、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本项目按工程量计价的综合单价为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标后招标人无论任何种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6.4.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以及恶意低报价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
20、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6.5、安全文明施工费:6.5.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6.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 201635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5.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2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 渝建 201635号文计取。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渝建 201635号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6.6.1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由各投标单位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江津地区价格进行报价。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后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6.6.2材料、机械价格由各投标单位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江津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报价。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后计入各分部分
22、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材料价按不含进项税报价)。7、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商务部分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8、最高限价及暂定金额8.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0元(大写; 壹佰贰拾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0,740.99元,进项税额暂定金额为7,485.7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暂定金额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8.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平均价的85%,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总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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