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课程.docx
《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课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课程.docx(8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课程81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 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研究第一节董事民事责任理论 ”股份公司的经营,例由董事会处理。董事会在执行业务上固不免受股东大会的支配,但股东们对公司的业务多无所知,如果她们没有派别,她们大抵心满意足地接受董事会每年或半年分配给她们的红利,不找董事会的麻烦。因此,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合伙人那样用意周到,是很难做到的。”英亚当斯密:(下卷),郭大力等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03页。在一个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里,在崇尚自由之理念的同时,也应强化社会个体责任之观念。”一个自由社会很可能会比其它任何形式的社会都更要求做到下述
2、两点:一是人的行动应当为责任感所引导,而这种责任在范围上远远大于法律所强设的义务范围;二是一般性舆论应当赞赏并弘扬责任观念,亦即个人应当被视为对其努力的成败负有责任的观念。”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上),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9页。责任概念之因此日渐演化成了一个法律概念,”其原因就在于就一个人的行动是否造成了一项法律义务或是否使她接受惩罚而言,法律要求有明确无误的标准以资判定”。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上),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9页。民法理论认为,责任为义务不履行的结果或义务不履行的担保。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和法典化的欠缺,未将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严格区分,obli
3、gation,duty,liability,responsibility等很多都包含了责任或义务的术语。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予以区分,认为民事责任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组合成民事法律关系,责任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障。但不论对于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区分与否,欲研究民事责任,必考察民事义务。欲考察作为董事责任保险理论基础之一的董事的民事责任,亦需考察其民事义务。 一、董事之义务 (一)董事义务产生之法理基础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不但决定了其所享有的权利,同时也决定了其所应承担的民事义务。现代公司多由董事会享有公司事务的经营管理权和具体业务执行权,作为董
4、事会成员的董事经过权力委托而享有对公司具体事务的管理权。对于董事在公司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因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学说很多。关于董事身份的学说有董事代理人说、董事受信托人说、董事雇员说、董事管理合伙人说以及董事机关说等不同看法。关于各学说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张民安:,法律出版社 ,第2846页。但不论学说的观点如何不同,围绕的重心都是关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董事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决定了董事在公司中的身份与地位,决定了董事应对公司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因此,董事的法律地位以及其在公司中的身份成为研究董事义务的前提。 董事的法律地位亦即董事与其任职的公司之间的关系,这不但是确立董事权利的依据,也是
5、确立董事义务与责任的基础。关于董事与公司的关系,由于观察问题的着眼点不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的理解不一样,各国(地区)的立法以及学者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学说: (1)委任说。该说认为董事仅仅是公司的受任人,董事根据委任人(公司)的委任管理公司事务。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关于受任人与委任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此说以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立法为代表。如日本第254条(3)之规定,”董事与公司的关系从有关委任的规定”。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参照日本立法之规定,认为”公司与董事间之关系,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以民法关于委任之规定。”根据民法理论,委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委托相对人为某种
6、法律行为,相对人表示承诺而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受任人在处理委任事务时应承担善良管理者的注意义务。董事作为公司的受任人,对公司承担注意义务。日本在1950年修改时,在该法的第254条之三借鉴英美公司法中董事与公司信任关系的理论,增设了董事的忠实义务,”董事负有遵守法令或章程规定及股东全会决议,为公司忠实执行其职务的义务。”自此,日本的公司立法较为完善地规定了公司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意大利第2380条之规定亦认为,公司的管理”也能够委托不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在委托数人管理公司的情况下,上述受托人应当组成董事会。”第2392条第1款规定”全体董事应当以受托人的注意程度履行法律和设立文件规定的义务
7、”董事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尽善良家父般的勤谨注意”(意大利第1176条),”受任人负有以善良家父般的注意实施委任活动的义务”(意大利第1710条第1款)。中国内地亦有学者认为,”公司与董事的关系适用委任规定”。王保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载1994年第1期。”董事的义务应根据委托及准委托关系的法理去界定。”刘俊海:,法律出版社 第2版,第426页。 (2)代理说。该说认为,董事对外进行活动时是公司的代理人。坚持此说的国家以大陆法系的德国为代表。关于董事的身份,英美法系国家除了认为董事是基于信托关系而为公司的受托人外,也认为董事具有代理人的身份,下文对此予以详细论述。根据民事代理理论,
8、董事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公司对董事会成员经营活动的后果负责。公司与董事之间是本人和代理人的关系,董事享有代理人的权利,承担代理人的义务与责任。张民安:,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312页。德国第26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在诉讼及非诉讼事件中代表社团,具有法定代理人身份。德国第78条规定,董事会在诉讼上和在诉讼外代表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有权以共同的方式代表公司。章程也能够规定,董事会的各个成员有权单独或与一名经理人一起代表公司。董事在其职权范围内,作为公司的代表从事的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负责。 (3)信托与代理说。该说认为,公司与董事之间是信托关系,兼有代理关系。董事处于
9、受托人(trustee)的地位,董事可被视为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受托人系指经授予一项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并为她人利益而管理该项财产的人。R.E.G.佩林斯A.杰弗里斯:,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20222页。美国的Hamilton教授认为,”董事有时也被称做受信托人,她们的义务有时也被类比为信托中的受托人的义务。董事信托义务的说法常常在那些董事与自己的公司达成了某种交易,从而引起利益冲突或者自我交易问题的案件中出现。”Robert W. Hamilton, The Law of Corporations, 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78页。基于信托理论,作为受托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10、来执行信托,忠实于受益人。张淳:,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52页。董事对于公司交付托管的财产,在保管和处理时应尽注意义务,而且,英美的判例法受到董事代表公司签订契约的观念的影响,认为董事还是公司的代理人。如英国的Gower教授认为,将董事称之为受托人并不十分恰当。可是依然以此类推适用。一方面,无论公司是否具有人格,董事们的义务显然相同;另一方面,衡平法院一直倾向于把受托人的特征适用于出于受信托地位的任何人。然而,把董事描述为受托人现在看来既不非常准确也没有持久的帮助。实际上,我们宁愿称董事是代理人而不称其为公司财产的受托人。这种受信托关系所要求的忠实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完全相同的,而且
11、在这一点上,受托人的描述依然有效。L. C. B. Gower, Gower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Fourth Edition, Stevens & Son, 1979, pp.571-572. ”委任说”在解释董事的受托人地位时,不能解释董事作为公司受托人的报酬问题。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受托人原则上是无偿的,而公司法中的受托人董事是享有报酬的。因此,有学者强调,用委托或委任来解释公司与董事的关系时,应理解为做出的特殊性规定,对于有报酬的董事,应调整和充实董事义务(特别是注意义务)的衡量标准。刘俊海:,法律出版社 第2版,第427页。也就是说,有
12、报酬的董事的注意标准要高于一般民事受托人的标准。这一点,意大利第1710条”如果委任是无偿的,则过失责任要在较轻的范围内给予考虑”的规定的反面解释亦持此观点。 ”代理说”能够解释董事代表公司进行交易时的责任问题,但民法代理理论中代理人的代理权与董事的职权之间有一些区别。董事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只能依股东会的意思从事经营活动。然而,在”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情形下,董事享有一定的自由决定权,对于商事交易的迅速、高效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有学者认为,”董事与股东们之间的关系不好描述为代理人与本人的关系,因为本人一般是有权指挥其代理人行为者。”Robert C. Clark,
13、Corporate Law, Little Brown & Company (Canada) Limited, 1986, p.22. 本书认为,在”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为公司的代理人的解释尚有道理,但随着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董事已经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决定权,单纯用代理人来解释董事的地位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信托与代理说”考虑到由于董事在不同场合角色的变化而导致的身份的不同,有一定的合理性。关于董事代理人地位的不足,前面已经论述,但把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关系理解为信托关系也不尽适当。根据信托原理,委托人要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
14、周小明:,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而作为受托人的董事并没有取得公司的财产。美国的Hamilton教授认为,公司的董事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受托人,她们的义务和责任与其它种类的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并不完全相同。受托人的责任一般只是保有和维护其控制的资产,不能用信托资产从事投机性的事业。而董事由于经营的需要,会使企业从事有风险的事业,以便将股东的回报最大化。Robert W. Hamilton, The Law of Corporations, 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78379页。因此,以信托来解释也不是十分科学的。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独特的关系,不能用其它种类的信托关系的标准来分析
15、这种关系。 上述关于公司与董事之间关系的各种学说,”并非是完全对立的主张,而是在不同法律背景下基于不同国家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与董事关系作出的不同说明”。王保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载1994年第1期。本书同意这种观点,就是”把董事看作是公司的受任人或代理人或受托人,只能说董事的身份多样化,基于董事代表公司与第三人从事交易的需要,董事被认为是公司的代理人;基于董事对公司资本和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董事被认为是公司的受信托人;基于公司对董事侵权行为、犯罪行为等不法行为承担责任的需要,董事被认为是公司的机关;基于董事为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董事被认为是公司的雇员。”对于现代公司法而言,重要的
16、是一个人所从事的活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而不是这个人在公司中被冠以何种称呼。”张民安:,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315316页。 (二)董事义务之类型化 在大陆法系法学理论上,一般基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把董事的义务分为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董事的善管义务是指董事在履行其职责时,对公司负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忠实义务是指董事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从积极意义上说,还包括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大陆法系国家并没有出现对于董事义务的概括性总结,以至于说起董事义务的规定,始终是列举善管义务、竞业禁止、自己交易禁止、董事报酬原则等对于董事义务的规定的具体内容,原因在于商法原来就不是大陆法的强项,对这
17、方面的研究集中的精力比较少;另一方面,对于董事义务列举的项目原来也比较少,即使用穷举法,也能够轻易地罗列出来,没有能够促使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家们去归纳总结。杨继:”公司董事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辨”,载 第3期。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董事的义务是在判例法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早期法律中并没有关于董事义务的成文法规定。这些判例虽然明确规定了董事的义务,但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董事义务与责任制度。由于公司经营多种多样,行业分类愈来愈细,这要求判例能够适应于解决不同类型、不同营业的公司所遇到的问题,有必要对涉及董事义务与责任的判例进行系统的归纳与整理,进行详尽的区分和归类。为了商事交易的快捷和安全,即使是在以判
18、例法著称的英美法国家,商法一般也要制定成文法律规范。在对董事义务进行归纳与整理的过程中,立法机关依据法官的判例和法学家们对董事义务的归类,把董事义务类型化。类型化的结果就是将董事义务分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并将它们统称做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ies)的理论反映到立法之中。这种立法思想的影响深远,更为有意义的是,这种分类方式是一种开放的体系。因为从理论上分析,董事对公司所负的义务,从积极的方面讲要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为,从消极的方面讲不能从事有害于公司的行为。前者主要是由注意义务所规范,而从后者之中导引出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杨继:”公司董事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辨”,载 第3期。随着社会
19、经济生活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的多样化,董事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一些新的义务,如韩国中规定了董事的监视义务,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而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可是,这些新的义务也是能够被预期包括在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之中的。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的角度来看,显然英美法对董事义务的分析和概括都是比较科学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美公司法制度伴随着美国的经济成功和适宜的国际环境在世界上取得较高的地位,公司法相关理论被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其中,董事义务的分类和有关理论正好填补了传统大陆法在这方面的空缺,因此,其很快为日、韩等大陆法国家接受,并反映在本国的立法实践当中。即使
20、没有在立法上加以仿效的国家,也为了理论的体系化和研究的方便,在学术研究中普遍采用了将董事义务加以分类的方法,而分类的基本依据和类型都不能脱出英美法上所概括的两大类型。杨继:”公司董事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辨”,载 第3期。 日本公司立法虽然早已引进”忠实义务”的概念并对董事义务采取二分法,但学术界大多数还是主张”忠实义务只不过是把谨慎义务详细加以明确的东西”,日龙田节主编:,谢次昌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2页。认为注意义务的应有之意中自然而然地包括忠实义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公司立法在立法和法律理论上都比较多地接受了美国法的影响,不但在日本的成文法上出现了”善管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
21、”的用词,而且更为关键的是,日本公司法理论界已经普遍承认将董事义务划分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必要。日末永敏和:,金洪玉译,人民法院出版社 ,第136页。当然,日本学者对上述划分的具体含义也有一些争议:有的认为,董事的注意义务是最基本的义务,忠实义务只不过是注意义务在股份公司中强化后的特别规定;也有学者认为,这两种义务是并列的关系,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与公司交易和董事报酬的特殊规定,都属于忠实义务之内,这样,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就能够涵盖董事的各种具体义务。日末永敏和:,金洪玉译,人民法院出版社 ,第137页。 中国并没有对董事予以定义,也没有对董事的身份及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做出明确的规定。
22、但中国现行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亦把董事的义务分为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此种分类方法类似于英美国家的分类法。 从上述各学说来看,由于对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不同,对董事的法律地位的认识也不一样。但从大多数国家的公司立法以及学者的研究来看,董事的义务能够类型化为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 (三)董事之注意义务(duty of care)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普遍的义务,始终要把她人的利益与我们的自身利益视为同等重要。”美德沃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页。人们在活动中,一般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一个理性的人总是使自己这样地行动,以便无论事情后来会变得如何她都
23、永远不需要责备自己。”美约翰罗尔斯:,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24页。因为,”理性人运用逻辑推理和所有相关的能够获得的信息,去实现愿望和价值,决定如何行动,以及接受法律原则。”美迈克尔D.贝勒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她必须根据审慎的合理性(deliberative rationality)选择经过仔细的反思的结果而被决定采取的一项计划。美约翰罗尔斯:,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18页。”按照审慎的合理性来行为只能保证我们的行为不受责备,只能保证我们作为一个存在于时间中的人对我们自己负责。”美约翰罗尔斯:,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董事 责任保险 制度 研究 课程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