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施工企业集团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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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集团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办法(第二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总承包部工程质量管理,使每项工程从开工直至竣工交付,实现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高整个总承包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对总部经济圈和总部直管工程的管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和各地方的有关规范和规程,树立质量成本意识,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服从和服务于总承包部的经营宗旨。 第三条 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按照“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监控、阶段考核、持续改进”的原则,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坚持“过程精品”的理念,不断完善和创新质量管理方法。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部的各类工程的质量管理全过程。 第二章 管理职责、组织机构和资源配备 第五条 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工作由总承包部经理领导,逐级承担所辖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 总承包部对于总部经济圈和总部直管工程(以下简称直属工程项目)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检查制度。对区域分公司和序号工程经理部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检查制度。 总承包部二级质量管理管理组织机构见图2-1。 图2-1 总承包部二级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一级质量管理——总部 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具体工作由总承包部总工程师负责,质量监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技术设计处、物资管理处、安全监管处分别负责本专业系统中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质量管理——一级质量管理机构所辖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直属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质量职责的划分及落实等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部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项目经理部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法规规定设置具有 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总承包部三级质量管理管理组织机构见图2-2。 图2-2总承包部三级质量管理管理组织机构图 一级质量管理——总部 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具体工作由总承包部总工程师负责,质量监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技术设计处、物资管理处、安全监管处分别负责本专业系统中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质量管理——区域分公司、各专业工程经理部 二级质量管理机构设总工程师一名,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下面可分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负责各专业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发展情况逐步设置质量管理部门。 三级质量管理——二级质量管理机构所辖的项目经理 部及一级质量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质量职责的划分及落实等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部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项目经理部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法规规定设置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第六条 质量管理责任制 1、总部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 总承包部总工程师是总承包部行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负责建立健全总承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领导和组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积极推进总承包部质量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3) 根据北京市和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结合总承包部的发展,领导并组织质量监管处进行企业质量策划,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4) 组织编制重大工程的质量计划,审批京内创优工程、京外国家级奖项工程质量计划以及直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5) 强化质量过程管理,负责重大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审批处置方案。 2、总部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1) 宣贯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组织有关质量方面的业务培训。 (2) 根据总承包部质量发展规划及年度质量计划,分解 落实质量工作目标,每年一季度制定总承包部年度质量工作规划,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3) 根据企业的发展修订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负责所辖直属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对总承包部工程项目质量宏观管理,了解工程质量基本情况,组织严重质量事故处置,审定处置方案。 (5) 组织对质量系统的监督检查,对工程重点、难点及项目管理的薄弱点进行检查、指导。对直属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 (6) 审核京内创优创奖工程、京外国家级奖项工程的质量计划,以及直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组织立项、推荐申报及过程监控工作,组织优质工程的经验交流。 (7) 审查、审核质量过程控制中的重要文件,办理会签审批手续。审核直属工程项目的重要质量文件和资料,并签认。 (8) 参与所辖直属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9) 工程质量过程监督检查、最终检验(竣工检查评定)。 (10) 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动QC小组活动,对外推荐申报优秀QC成果。 3、二级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职责(三级管理模式) (1)贯彻落实总承包(区域)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负责下辖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审核、审批项目部上报的质量计划,其中京内重 点、大型、创优工程质量计划及京外国家级奖项工程的质量计划报总部质量监管处审批。 (3)审查、审核项目上报的重要质量文件和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签认,并对质量文件和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其中,有关质量问题的承诺、整改措施须经总部进行审批时,由申请单位填写《技术质量相关文件审查申请表》(见附录一),重要分部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盖章,由申请单位填写《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预审表》(见附录二),本级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查会签后(其中,涉及重大经济费用的还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送质量监管处办理。 (4)对所辖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 (5)对工程创优创奖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工程创奖立项,组织编制创优规划,实施专题片的策划,加强过程的指导、检查,收集、整理创奖申报资料。 (6)年初根据总承包(区域)部年度质量工作规划制定系统的年度质量规划,年终进行质量工作总结。 (7)参与所辖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4、项目经理部及直属工程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 (1) 贯彻技术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 (2) 统管项目质量体系,主持制定项目的质量计划,明确工程经理部各部门及主要人员的质量职责。 (3) 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检验、验收制度,督促、检查工长和质量师(质检员)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评定,强化自检、交接检和专职检查工作,确保完成质量目标。 (4) 组织质量分析会,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落实具体实施。有关质量问题的承诺、整改措施须经总部进行审批时,填写《技术质量相关文件审查申请表》,上报上级单位。 (5) 负责项目的质量改进工作,组织质量例会。 (6) 组织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参加质量验收。填写《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预审表》,报上级单位核查。 (7) 检查各种方案及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 (8) 组织工程隐检、预检,参加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9) 组织编写工程技术质量总结。 5、项目经理部及直属工程项目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1) 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执行企业的质量评定标准。 (2) 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对重点部位及工序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 (3) 参加隐检和预检,严把质量关。 (4) 负责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对评定等级或结果负责,参加质量验收。 (5) 严格把好原材料及加工订货质量关,对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禁止使用。 (6) 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分包单位的质量情况。 第七条 京内工程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北京市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及总承包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填写《技术质量人员登记表》(附录三),总工程师审批。 第八条 京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及区域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及直属工程项目有关质量管理设备的配备由项目经理部在开工时提出申请,按《计量装置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质量策划阶段 第十条 质量策划是质量预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首先要进行且保证后续工作按部就班的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目标实现的重要工作环节。质量策划工作直接影响着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以及工程质量目标的最终实现。质量策划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整个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质量策划主要包括质量目标的确定与分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计划。 第十一条 质量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1、根据工程合同和企业战略发展要求,确定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可按不同的级别进行划分: (1)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省部级优质工程(各省、部优质工程奖,军队优 质工程奖) (3)各地、市级优质工程 (4)集团优质工程 (5)合格工程 2、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可将一个单位工程做如下分解: 单位(子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子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3、要明确每个目标分解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以便于控制、检查及考核。 4、从检验批的质量控制开始,直至整个单位工程,做到环环相扣,逐级管理,逐级落实。 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1、根据质量目标的分解,建立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每个目标分解环节的质量控制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项目经理部有效的质量管理机制。 (1) 提高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质量意识,在项目经理与总承包部签订的责任状中,要明确对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目标考核内容。 (2) 对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目标的落实和考核,参见北京XX集团总承包部《科技质量考核奖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 项目经理部应树立质量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质量体系能够正常运行。 3、在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计划的制定 1、所有工程在开工前均要制定质量计划,以指导、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计划可以作为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一部分。 2、根据工程质量目标的等级不同,质量计划实行分级会签、审批制度。直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实行项目经理部、总承包部两级会签和审批制度。 3、质量计划的编制要符合以下原则: (1) 明确与合同或企业要求相一致的质量目标。 (2) 明确质量职责。 (3) 确定特殊过程,并有相应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 (4) 对过程的控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 (5) 质量计划的编制要紧密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原有质量管理文件的补充和完善,确实能对工程质量管理起到指导、推动作用,避免“两层皮”现象。 (6) 质量计划管理工作详见《总承包部质量计划管理办法》。 第四章 施工过程控制阶段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国家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工程的《检验和试验计划》,明确全部检验和试验的工作内容及应依据的质量标准,为下一步的现场检验和试验工作做好准备。 1、工程试验:工程试验包括物资现场复试和现场施工试验。项目经理部根据质量策划的有关内容和检验试验计划,进行各检验和试验工作。 (1) 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之前负责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试验单位签订委托试验合同。 (2)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及检验规则:参见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263,附录H。 (3) 项目经理部按照检验试验计划进行现场施工试验,施工试验有关内容参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39 C6中的各项要求。 (4) 项目经理部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物资进行复试或试验;规范、标准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 具体工程有见证取样项目的取样原则和比例要求,按监理单位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要求执行。 2、工程检验:工程检验包括材料进场外观检验、工程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 材料进场外观检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随行质量文件及外观进行检查。 (2) 过程检验:包括施工测量、施工记录和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 施工测量、施工记录的项目参见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C3、C5的有关要求,施工中根据规程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2) 质量验收:根据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规范,确定检验、验收的具体实 施办法,依次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3) 最终检验(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3、京外工程可根据当地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工作,无地方标准时,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工作管理制度。 1、“三检制”和例行质量检查制度 (1) 自检:每道工序完成后,由外施队班组长组织外施队班组进行自检,按照工艺设计的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填写自检记录,符合要求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核。 (2) 互检:工长组织同工种几个班组之间相互观摩交流,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查。通过互检在外施队之间形成竞争局面,同时对经培训仍无法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外施队予以清退、更换。 (3) 专职检: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自检记录进行复核,确定实物质量达到要求后报有关各方进行验收。 (4) 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本项目的质量联合检查,有关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资等管理人员参加。 2、样板制 (1) 项目经理部要坚持贯彻样板引路的方针,根据工艺设计,对主要分项工程先做样板,然后再大面积施工。记录表格见附录四《分项工程样板验收记录》。 (2) 通过样板示范,确定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3) 创优工程的装修施工,在项目经理部完成样板间(大型重点公共建筑样板分项)后,应书面上报《单位工程样板间(项)验收记录》(附录五),三天内由总承包部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对样板层(间)进行标准确认。具体执行总承包部《样板管理工作制度》 3、挂牌制 (1) 创优工程应在作业层显著位置悬挂分部、分项工程样板工序卡,包括施工做法、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细部构造。 (2) 明确质量责任区并在该区域显著位置挂牌,牌子上标明质量责任范围、负责人姓名。 (3) 操作者在墙或柱上挂牌,标明工种、操作者姓名及分项施工的质量状态。 (4) 专职检查员在完成竖向结构实测检查后,在竖向结构上用印章的形式予以标识,标明检查人姓名、结构偏差值、检查日期。 4、三工序管理制 即本工序工种要检查上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做好本工序的工作,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 5、技术交底制度 (1) 技术交底应和工艺设计结合起来,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应包括操作方法、技术要点、质量标准等内容。 (2) 技术交底的对象主要是一线操作的外施队班组人员,特别强调交底的可操作性,有文字记录和双方签字。 6、质量例会制和质量台帐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外施队管理层人员参加。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本周的质量状况、找出质量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有记录、有方案、有结果,建立质量台帐。 7、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总承包部《科技质量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制定各自项目内部的质量奖罚办法,奖惩与质量评比挂钩、与一次验收合格率挂钩、与质量联检结果挂钩、与各阶段质量目标考核情况挂钩,同时也与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挂钩,奖罚并举,通过质量奖罚制度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8、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总承包部和项目经理部都坚持执行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9、质量统计制度 为了能随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有准确的量的评价,项目经理部坚持定期对分部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按集团公司优良标准评定)和混凝土试块的强度进行统计。 第十六条 分项、分部工程与阶段质量管理 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经项目经理部评定后,正式报验三日前报上一级技术质量部门复查,直属工程、大型、重点、创优工程通知总部质量监管处复查,检 查合格后方可通知监理和监督机构进行核查。 2、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可依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应技术标准、规范填写。 第十七条 各级质量管理机构过程管理 1、各项目经理部于每月25日前将信息化质量信息提交系统平台。 2、各二级质量管理机构及质量监管处应定期对所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及时收集所属项目经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情况,定期有针对性地对所属项目经理部质量改进工作进行指导,建立质量台帐。 3、质量监管处在年度计划的框架内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和检查要点,重点做好创优工程过程质量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对二级单位、直属工程项目部以及项目部的考核具体执行总承包部《质量系统执行力考核办法》。 4、质量监管处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对直属工程项目经理部均进行抽查,每季度覆盖率达100%。按季度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 5、质量监管处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对京内工程进行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京内工程的质量联合检查,对区域工程实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制度。质量监管处将适当增加创优工程和重点工程的检查频次。 6、质量监管处将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和月报反映出来的情况,在检查中了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的难点,及时 向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重点落实总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及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做好为一线项目经理部服务的工作。 7、总部质量监管处及时汇总各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质量信息,建立总承包(区域)部质量台帐,汇总统计各项目经理部单位工程优良率(按集团公司优良标准核定)、质量奖罚情况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各区域分公司和工程经理部质量改进工作进行指导。 总部质量监管处年底写出总承包(区域)部全年的工程质量总结。 第十八条 总承包部建立并实施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职责 (1) 总承包部质量监管处负责土建施工方面对工程经理部不合格品管理,进行抽查和必要时的不定期检查,保存检查记录,并对相关资料、记录进行收集、存档。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2) 总承包部各专业工程经理部负责各专业施工方面对工程经理部不合格品管理进行抽查和必要时的不定期检查,保存相关检查记录,并对相关资料、记录进行收集、存档。 (3) 总承包部施工管理处负责进行处置工程交付和保修期间的不合格品信息,质量监管处、各专业工程经理部负责验证。 (4) 总承包部物资管理处负责对工程经理部物资采购 不合格品管理进行检查,收集、保存记录。 (5)序号工程经理部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土建方面、机电设备部负责设备安装方面、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工程物资方面对下辖项目部质量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明确管理及检查制度,保存记录。 (6) 项目经理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和处置,保存有关资料。 2、工作流程 (1) 不合格品的识别 施工中或检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的产品,均判定为不合格品。 发生的不合格品首先由项目部质量人员进行识别,构成质量事故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文件的规定处理,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处理。 (2) 不合格品的标识 对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及工程物资检验和试验出现的不合格品,由项目部按《质量管理手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 不合格品的处置 项目部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置:对于能够立即纠正的,由现场提出不合格品的人员提出意见进行 处置;对于不能立即纠正的涉及技术问题的,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进行处置。 供方发现的不合格品按其企业内部规定进行处置,报工程经理部备案。 以上处置措施完成后,应由质量检验人员重新检验。对于以上处置过程中,不能立即纠正的,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表》(见附录六),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报总承包部质量监管处。 第十九条 总承包部实行质量事故逐级上报制度,质量事故等级低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事故等级划分中的一般事故,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总部质量监管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事故等级划分中一般事故以上(含一般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承包部总工程师和质量监管处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 竣工验收阶段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前,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工作,包括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内业资料的检查。 上一级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对所属项目经理部进行竣工前实物质量情况和内业资料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总承包部质量监管处、技术设计处对直属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竣工前实物质量情况和内业资料的准备情况进行检 查、督促、指导。 1、资料要求 (1) 项目经理部需要留存的施工资料:参见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31,附录A。 按照DB11/T69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及其系列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做到项目填写齐全、内容交圈对口,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同时进行系统编目,要有总目录、分卷目录、盒内目录、分册目录和分项目录,既要符合技术要求,又要层次分明,便于快速检索。 (2) 项目经理部根据需要,留存全部原始资料原件,在满足其他各方需要的同时,保证至少留存一套资料原件作为总承包部档案留存需要。竣工前保留在项目经理部。 (3) 为了工程创优的需要,项目经理部在抓好工程实物质量的同时,应从基础施工开始,及时收集各施工阶段的工程音像资料。 (4) 京内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留存的技术资料经技术设计处审查合格后,移交至总承包部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保存和利用。 京外工程竣工后,工程资料由区域分公司总工组织审查后,保存于区域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并向总部技术设计处上报竣工资料总目录和竣工验收资料。 (5) 工程资料管理要求详见《总承包(区域)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6) 工程资料管理要求详见《总承包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2、现场实物质量要求 (1) 已完成各项规定的现场检验、试验工作。 (2) 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已达到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系列规范的有关要求。 (3) 项目经理部要切实做好竣工验收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避免由于破损、污染等原因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十一条 京内工程在项目经理部自检及上级质量管理机构检查的基础上,由总部质量监管处组织对单位工程进行内部的初步核定,核定优良的工程(企业内部标准)上报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并约请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对单位工程进行企业内部的质量核定,以确定单位工程企业内部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流程见图5-1。 京外一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区域分公司总工负责组织,报质量监管处备案。大型及国家级奖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报总部质量监管处,由质量监管处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流程见图5-2。 直属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管处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应报总部质量监管处,由质量监管处检验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流程见图5-3。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上级质量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图5-1 京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图5-2 京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图5-3 直属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流程 第六章 优质工程申报和评审 第二十二条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与评审 结构“长城杯”工程申报要求和检查的重点参见总承包(区域)部《申报北京市“长城杯”工程的有关要求》。 其他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参照相关结构优质工程评审的文件或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建筑(竣工)优质工程申报与评审 1、申报条件 已完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并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有关的申报手续。 2、申报要求与检查重点 (1)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中国建设鲁班奖的有关要求》和《申报中国建设鲁班奖300秒多媒体光盘制作要求》。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有关要求》。 (2)有关建筑“长城杯”工程申报要求和检查的重点、质量的标准参见《申报北京市“长城杯”工程的有关要求》 (3)其他申报优质竣工工程有关要求和检查重点参照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 (4)集团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参照以下企业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Q/BCEG300~308-20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土建卷) 2 Q/BCEG309~312-200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机电及设备安装卷) 3 Q/BCEG102-2005 混凝土结构精品工程实施指南 4 Q/BCEG104-2005 机电及设备安装精品工程实施指南 5 Q/BCEG103-2005 建筑装饰装修精品工程实施指南 第二十四条 建立优质工程学习与交流平台,其中,直属工程、国家级和京内省部级以上质量奖项的申报与获奖材料由质量监管处负责汇总管理;其他质量奖项申报与获奖材料由相应二级质量管理机构负责汇总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引用现行有效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规程,各单位在执行中应以相关最新规范为准,并不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北京XX集团总承包(区域)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区工〔2011〕58号 建承技〔2011〕5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承包部质量监管处负责解释。 附录一:技术质量相关文件审查申请表 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技术质量相关文件审查申请表 【表格编号:JZS003】 工程名称 所属单位 文件名称 事由及文件主要内容: 经办人: 日期: 提 出 单 位 会 签 意 见 项目工程经理部 区域分公司\专业工程经理部\独立核算单位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签字: 日期: 单位负责人(或总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 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所属二级管理机构(区域分公司、专业工程经理部、独立核算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查会签后(其中,涉及重大经济费用的还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提交技术、质量处办理。 2、本表适用于除施组、质量计划、方案外的其他技术文件,如涉及技术质量方面的承诺、技术措施、整改措施、报告、授权、申请等。 3、后附申请审批的文件。 附录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预审表 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预审表 【表格编号:JZS004】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数) 工程项目部自查情况: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签字: 日期: 区域分公司\专业工程经理部\独立核算单位 预验收意见: 1、分项工程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2、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4、观感质量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5、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总工程师签字: (盖章) 日期: 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所属二级管理机构(区域分公司、序号工程经理部、独立核算单位)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填写质量验收预审表。 2、本表适用于重要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3、所有重要分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盖公章时需提供该预审表。 4、后附申请审批的文件。 附件三:技术质量人员登记表 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所属单位 岗 位 姓 名 岗位证书 编号 职称 联系方式 备注 总工/技术 负责人 机电专业 负责人 土建技术员 机电技术员 土建质检员 机电质检员 放线员 验线员 试验员 资料员 PKPM信息员 技术质量人员登记表 填表人: 审核人(单位技术负责人) : 填报时间: 填写说明 1、本表应与技术质量组织结构图对应,开工后及有人员变动时,随月报表同时上报。 2、相应岗位若为分包人员时,请注明分包单位名称。 3、若一人兼任多岗时,应按岗位分别填写,并分别注明岗位证书编号。 上级单位技术负责人: 附录四:分项工程样板验收记录 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分项工程样板验收记录 【表格编号:JZS005】 工程名称 施工队伍 验收部位 工程类别 分包单位验收意见: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鉴定意见: 参加 人员 签字 项目专业工长: 年 月 日 项目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五:单位工程样板间(项)验收记录 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单位工程样板间(项)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队伍 验收部位 工程类别 项目经理部验收意见: 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鉴定意见: 参加 人员 签字 企业电气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设备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土建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六:不合格品处置表 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品处置表 工程经理部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发生部位 标识方法 责任方 不合格品 简 述 不合格品 处 置 处置意见: □返工 □返修 □降级使用 □让步使用 □报废 处置措施(可附页): 提出人: 职务: 年 月 日 检 验 结果: 检验员: 年 月 日 建议采取 □纠正 □纠正措施-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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