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招标文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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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备案编号:XX 北京XX大学办公楼工程招标文件(共两册 第二分册:专用部分)招 标 人: 北京XX大学日 期: 二一五年 七 月 使 用 说 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两部分组成,详见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市【2009】53号)。本册为专用部分。通用部分请在“XX网”或“XX网”查询下载。目 录第七章 投标须知专用部分第八章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第九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第十章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格式专用部分第十二章 图纸第十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十四章 其他
2、文件第七章 投标须知专用部分投标须知专用部分1.招标工程概述1.1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北京XX大学办公楼工程(2) 建设地点:校园广场(3) 建设规模: 913.34平方米(4) 工程类别: 施工总承包 1.2相关单位:(1) 招标人: 北京XX大学 (2) 设计人: 北京XX建筑设计研究院 (3) 监理人: 待定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2落实情况: 已到位 4.招标方式4.1本工程采用 公开 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10.现场踏勘10.3(1) 踏勘现场时间:2015年 7月1 上午 9 时 00 分(2) 踏勘地点:校园广场(3) 各投标人可派 3 位代表参
3、加11.招标文件组成11.4图纸押金金额: 500 元(大写: 伍佰元整)13.招标文件澄清13.1(1) 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 2015年7 月 3 日12 时00 分(2) 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XX 电子信箱: XX16.投标文件编制16.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16.1.1第一部分:商务标。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函及其附录;(2) 投标保证担保复印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时,投标保证担保原件按照18.5款规定封装);(3) 联合体投标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投标时);(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
4、人签署时)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时);(5) 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表格见第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专用部分;(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具体名称及格式详见“第十一章 投标文件格式专用部分”。 商务标包括的其他内容及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计日工不需报价,发生时由发包人、监理、设计确认后,调整工程量。 计价原则按本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条执行。 16.5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上述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投标文件修改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
5、人签字或盖章。特别提醒:任何情况下,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16.7本招标工程关于技术标的编制要求和格式见(北京电大毕业设计文本格式要求):(1) 不允许设置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编流水页码号(不包含扉页和A3图纸),页码号采用仿宋5号阿拉伯数字,统一编在正中下方。采用A3纸打印的图纸不编页码。(2) 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3) 各章节之间须分页编排,且不用加隔页纸;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当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予以缩减。16.
6、9(1) 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的全部内容。 (2) 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要求:不得设置密码,可读取,可复制;商务标的电子版编制须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及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版本编制;载体为U盘或光盘。 电子版本投标文件需要提交 1 份18. 投标文件装订与签署18.1投标人应将编制的投标文件按照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左侧书本式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8.2根据16.1款有关要求和规定,投标人为增加其投标竞争性而编制的必要的其他资料,应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
7、要求和原则,按照商务标、技术明标部分予以分类,分别装订在相应部分中。18.6电子版本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时)应单独放入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外标明“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字样。19.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见北京电大毕业设计上交要求)20.投标文件提交20.1(1) 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即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专用部分第16.9款规定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提交地点。(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7月 25 日 10 时30分(3) 提交地点:班主任办公室(4) 联系人:班主任22.投标有效期22.1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23.投标保证担保23.1(1) 招
8、标人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2)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 / 元整;大写: / 元整 ;(3) 投标保证担保形式: /。23.3本招标工程投标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至时间:/。 25开标时间及地点25.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在本须知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2015年7 月 25 日 10时 30 分。25.2 通用部分第25.2款调整为: 开标时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则应如实记入开标
9、会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特别提醒:即使投标人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也得参加开标会。26.开标26.4原通用条款26.4不适用.修改为:唱标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后,当场采集本工程开标当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所有投标人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同时记入开标记录表,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授权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当场核对。26.7其他要求:26.7.1参加开标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10、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参加开标会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并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特别提醒:即使投标人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也得参加开标会。26.7.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查询并采集本招标项目开标当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所有投标人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并记入开标记录表;(5).投标人
11、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经投标人授权代表、招标人授权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当场核对后,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31中标公示:313增加: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关信息中,将信用标评分有关情况同时公示,特别是联合体信用标得分情况。补充条款声明: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住房和城乡
12、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提前查询所有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企业开标当天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以确保如期进行开标。但是,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标现场仍然无法采集到已经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将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立即终止已经进行的开标程序,并当场宣布开标推迟;(2)如实记录推迟开标的具体原因,由招标人授权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和各投标人的代表当众签字确认;(3)宣布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时,重新组织开标,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4)投标人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封存在交
13、易中心;(5)重新组织开标时,除被招标人封存的投标文件外,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新的投标文件,也不接受任何投标人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第八章 评标办法专用部分评标办法专用部分4.评标委员会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 5 人(2)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 1 人;技术专家人数: 2 人;经济专家人数: 2 人6.评标依据6.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依据性文件包括: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评标委员会要求而递交的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及补正文件等 。8.评标程序8.1原通用条款8.1不适用,修改为:(1)评标准备;(2)技术标评审;(3)对投标文件基础性分析和整理;(4
14、)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5)商务标评审;(6)技术标、商务标加权得分汇总;(7)信用标评审;(8)汇总评审结果;(9)推荐中标候选人;(10)编写评标报告。9.评标准备9.2.2原通用条款9.2.2不适用,修改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二)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实行暗标评审的应除去能够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等。(三)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质询并对投标
15、人的答复进行评审。(四)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五)查验评标用表格和评标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六)组织对评标结论进行复核确认。 (七)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10.评审内容和方法10.1.110.1.2原通用条款10.1.1不适用,修改为:技术部分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本评标办法中不设置技术部分量化评审标准和分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三项因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即通过合格制评审。技术标评审记录表格式及具体评审内容见附表3:技术标评审记录表。原通用条款10.1.2不适用,
16、修改为:评标专家在技术标评审中应当独立评审,发现上述三项评审因素中任意一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即为未通过合格制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未通过合格制评审的原因。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评审结论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未通过合格制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0.2.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编制要求:按评标委员会发出质疑函的内容及格式要求逐项、逐条进行编制。 10.4.3增加:资格评审内容资格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阶段按照附件2进行。其具体评审内容如下:1)营业执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地
17、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正在年检,需提供行政主管机关的证明资料原件。2)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公司资质证在年检,需提供行政主管机关的证明资料原件。3)资质等级:对于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同时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所发的加盖法人公章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提醒投标申请人注意:鉴于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无权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考虑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主要
18、成员的相关资料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提醒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务必确保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主要成员均能到位。4)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所发的加盖法人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若证书正在年检,需提供行政主管机关的证明资料原件。5)企业经营状况:有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6)履约情况: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包括现阶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
19、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名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备注:以上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将不再进行后续程序评审。10.5.1(3) 有效投标商务标量化得分计算时采用区间 (区间/内插)法。10.6.4增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就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澄清和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不含)。(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组成明显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进行评审,并依法判定是否低于成本或者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如果出现仍然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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