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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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简本 仅供公众参与用 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 (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简 要 本) 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 目 录 一、 项目概况 1 1.1 项目由来 1 1.2 工程概况 1 1.3 项目合理性分析 3 二、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 2.1 环境质量现状 5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2.3 环境保护目标 5 三、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7 3.1 主要污染源强分析 7 3.2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7 四、 污染防治措施 13 4.1 污染防治措施 13 4.2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 4.3 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16 五、 公众参与 18 5.1 环境信息公开 18 5.2 公众调查 18 5.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9 5.4 公众参与总结 19 六、 结论 20 17 一、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杭甬之间,境内交通便捷,沪甬铁路、杭甬高速公路、104国道、浙东大运河横贯东西。绍兴历史悠久,名人荟萃,素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的美誉,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点开发开放城市。随着绍兴越城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口逐渐增多,城镇化的脚步也日渐加快。城中村已成为一种历史阶段的产物,相对落后的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已与周边城市建筑群的面貌格格不入,所以加快推进越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举措,对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89979万元,在绍兴市府山街道叶家堡公寓附近实施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67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65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环保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审查。 1.2 工程概况 1.2.1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府山街道叶家堡公寓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1.2.2项目建设地点及现状 建设地点:绍兴市府山街道叶家堡公寓附近。 建设地现状:根据调查,现状为农用地,该地块无遗留的土壤污染问题。 1.2.3项目技术经济指标 (1)建设规模: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89979万元,规划总用地67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650平方米。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表1-1所示。 表1-1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67000 2 总建筑面积 m2 174650 其中 地面总建筑面积 m2 132000 其中 住宅用房 m2 130094 商业用房 m2 620 物业用房 m2 923 社区用房 m2 263 地下建筑面积 m2 42650 地下车库面积 m2 34120 3 建筑占地面积 m2 9727 4 容积率 / 1.97 5 建筑密度 % 14.6 6 绿地率 % 33.6 8 机动停车位 地面机动停车位 个 150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个 853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1336 表1-2 公共及环保设施布置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设置位置 1 地下车库出入口 3个 分别位于1#与2#楼之间(小区出入口);11#楼东侧; 10#楼南侧; 2 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库房通风口 10个 位于高层屋面 3 物管用房 1个 共1层,位于1#楼东侧,小区主出入口西侧 4 配套商业用房 3个 每个1层,位于1#,2#,3#第一层 5 篮球场 1个 位于9#楼东侧 6 箱式变电所 9组 位于公共绿化用地地面 7 开关站 1座 7#楼东南侧 8 垃圾收集点 若干 不设垃圾收集房,采用有盖垃圾桶分点收集, 结合小区绿化带设置 9 消控室 1个 地下室北面 10 风机房 10个 地下室 11 配电房 4个 3个位于地下室北面,1个位于地下室南面 12 电信房 1个 地下室北面 1.3 项目合理性分析 1.3.1选址合理性分析 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东临叶家堡公寓;南临树下王路,隔路后为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西临直塘江;北临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用地,隔地后为鉴湖主体。经实地踏勘,项目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办公场所、市政道路及河流,综上,项目周边现状环境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经环评分析,周边环境对项目影响较小,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比较合理。 1.3.2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项目在树下王路设置1个小区出入口,小区内主要道路宽度控制在6.0-7.0米之间,其他道路控制在3.0-5.0米之间,项目主要为住宅,均匀分布,利用区内道路,形成相对独立的空间。配套用房、配电房、燃气调压站等分散布置于小区之中,商业房设置在地块南侧,物业管理用房位于项目1#楼的底层。配电房和燃气调压站集点主要位于绿化带或绿化带旁。 项目设置3个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送至内壁式竖井屋顶高空排放。项目设备房均置于地下室,对上方住宅噪声、振动影响较小,布局合理。对沿交通干线且预测噪声超标的住宅楼,由于较难进行距道路位置的调整,故应在户内布局和售房前告知方面采取措施,并设置隔声窗。 综上,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从环保角度上,项目的布局较为合理。 二、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及TSP、PM10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附近监测点水质类别为IV类水,超出功能要求的III类水。超标因子有氨氮、总磷、BOD5和石油类,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已不能符合规划功能要求,从主要超标因子分析,评价区域河段主要污染源为周边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河道底泥污染物释放所致。 (3)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地现为农用地空地,无工业企业建设过,无重金属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产生,因此,项目不需要进行土壤监测。 (4)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可知,项目所在地昼夜间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划分评价等级有关规则,确定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项目地为中心,直径为5.0km的圆形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兼顾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评价范围: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周围1km的河网水域。 (3)声环境评价范围:项目边界外200m内区域。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建设区域及周围生态环境。 2.3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方位 名称 距项目建筑红线 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1 东 叶家堡公寓 10 声环境2类; 环境空气二级 2 东南 西城广场 35 3 亭山小学 250 4 南 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交警大队 135 5 树下王路 5 6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 7 杨绍公路 380 8 西 树鹅王公寓 75 9 直塘江 21 地表水环境III类,鉴湖支流,属鉴湖水域一般保护区 10 北 鉴湖 40 三、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 3.1 主要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实施前后企业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环境排放量 去向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t/d* 845 0 845 排入树下王路城市截污管网,然后送至绍兴市污水处理厂 t/a 283359 0 283359 COD mg/L 300 / 100 t/a 85.0 56.7 28.3 NH3-N mg/L 35 / 15 t/a 9.92 5.67 4.25 大气 污染物 汽车废气 CO(t/a) 18.65 0 18.65 汽车废气中地面停车位自由扩散外,其余汽车废气与其它废气一起通过风机抽至屋顶排放 NO2(t/a) 2.18 0 2.18 HC(t/a) 2.35 0 2.35 厨房燃料燃烧 废气 SO2(kg/a) 2.46 0 2.46 NO2(kg/a) 328.4 0 328.4 烟尘(kg/a) 41.1 0 41.1 CO(kg/a) 82.1 0 82.1 油烟废气 油烟(t/a) 3.28 1.64 1.64 固废 生活垃圾(t/a) 1614.62 1614.62 0 定期清运,综合利用 噪声 设备噪声源强65~90dB,交通噪声源强59~84dB / *注:废水量为项目最大日废水排放量 3.2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3.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避免建材堆放保存不当引起建材流失,黄沙、水泥、石灰等物资应远离东面小河堆放,防止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粉尘存在。因施工期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影响范围预计不大。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进行高层打桩时,会延长打桩时间,增加噪声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高层施工期前贴出告示。 (4)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须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树下王路城市排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进管污水水质COD为300mg/L,氨氮为35mg/L,符合进管标准。雨水经收集后接入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厨房燃料均采用管道天然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烟,地下车库烟气通过竖直井高层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相对与其它废气排放量较大,本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08要求,利用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可知,地块单个排放口CO、NO2、HC最大地面浓度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4%、0.25%、0.03%,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内不设垃圾收集站房,仅每幢楼前设置垃圾桶(有盖),由专业的人员定期清运,因此垃圾收集点对小区无明显影响。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露天停车位和各住户内车库,车辆进出正常行驶噪声级为61-70dB,怠速行驶时噪声级为59-76dB,鸣笛时为78-84dB,因此小区应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停放时噪声产生,同时在停车位附近种植花木,增加小区绿化,预计小区内停车场(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环评建议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在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坡道两侧安装隔声档板,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同时在出入口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采取以上措施后,2#楼的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各车辆应进入车库固定车位,禁止随处停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管理人员应减少夜间车辆的进出次数,特别是晚上 10:00后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汽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装置,车主应服从管理,遵守停车时间和禁鸣规定,共同创造安宁和谐的环境。使得车辆噪声的影响降到最小。 本项目将设置配套风机房其平均声级分别在80dB-85dB。建设单位虽在设计中采取减振措施,但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建设单位将风机房设置在地下室,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地下室隔声效果较好,其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环评要求项目设备落实减振措施,设备房进行隔声处理,且项目场地较大,主要噪声设备较为分散,预计项目公用设备用房落实减振和隔声措施后,隔声后噪声值已经很小,不构成影响。 (4) 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后按市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内,最终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居民楼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产生的废油烟应定时清理,袋装收集作为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清运。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 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胜利西路截污管网,不排入附近河流,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地下车库按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设有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设计按汽车库容积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过专门的低噪声排烟风机通过高层住宅屋顶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噪声经治理后,场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标;固废经过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的住宅区影响较小。 (6) 项目高压线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项目地块西南角有一条110KV地埋式高压线,地埋高压线离项目居民住宅楼最近距离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直埋电力电缆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的要求,所以高压线对项目的影响较小。高压线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50293-1999)中规定的要求。 (7) 周围污染源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地南面为树下王路,为城市交通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根据设计,在项目南面第一排住宅楼距离树下王路道路中心线最近的为1#楼、2#楼、3#楼,离树下王路道路中心线23米(距离道路红线15米)。本环评主要预测树下王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楼的影响。 由预测结果表及等声线图可知,受树下王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沿路第一排住宅楼噪声值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受交通影响导致噪声值超标住户主要为1#楼第2-9层、2#楼2-11层、3#楼2-10层住户。经过前排建筑的隔声作用,第二排(如4#楼)建筑基本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因此,环评要求项目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对1#楼第2-9层、2#楼2-11层、3#楼2-10层住户安装中空玻璃窗进行隔声处理,中空玻璃窗隔声量至少应达到30dB,经隔声后室内声环境可达《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要求。在户型结构设计上,沿树下王路一侧的住宅房间尽可能不安排卧室,可设置卫生间、厨房或客厅等对噪声敏感程度较低的用房。另外,应当加强项目住宅楼旁边的绿化。此外,环评要求在安置房合同中说明的形式把位于交通干线情况和这些不利因素告知拆迁安置的村民。 项目地块北面为鉴湖主体,西面为直塘江。1#楼离直塘江距离约为35m,其余东侧楼房距直塘江距离均大于50m;北侧住宅楼离鉴湖主体的距离大于50m,且鉴湖和北侧住宅楼楼之间有一排3层楼房。运输船舶经过时,昼间项目住宅楼噪声全部能达标,但夜间直塘江对1#楼的噪声贡献值超标。因此,环评要求需对1#楼全部窗户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进行隔声处理(隔声量达到30dB),以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要求。预计防治措施实施后,直塘江对项目各住宅影响较小。 项目南面为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及几幢办公商务楼,西南面为绍兴西城广场的建设用地(在建),东面为叶家堡公寓,北面和东面为河道,隔河后也无工业企业厂房,所以项目周边附近不存在工业污染。但远处的浙江科盛饲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可能会对项目产生污染。 本项目西南面1620m处有浙江科盛饲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气中有异腥味等臭气,根据绍兴县环保局对浙江科盛饲料有限公司《年产中高档通用膨化及颗粒配合饲料2万吨项目》的环评报告,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因此本项目场界距离符合环评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周边工业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 四、 污染防治措施 4.1 污染防治措施 表 4-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措施类型 主要污染因子 对策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NH3-N、动植物油等 ①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②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厕所废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入网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水质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其他单位一级标准 。 废气 燃烧废气、油烟废气 SO2、颗粒物、CO、NOx、油烟 各户居民自行安装脱排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集中排放;每幢房屋在设计时应在墙内留有集中排放的烟道,住户需将脱排油烟机的排风口接入烟道;同时避免燃煤户的产生。 燃料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HC、CO、NOx 地下车库通过设置风机及竖直井对地下车库进行机械通风,收集的废气经高层屋顶排放。 装修废气 装潢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标准,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 达到环保法规要求。 垃圾桶 环卫部门派专人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桶周围良好的卫生状况。 噪声 车库出入口 噪声 环评建议适当调整1#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附近住宅楼的距离,或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入口两侧面和顶部铺设吸声材料,在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同时在出入口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设备噪声 ①消声措施:对引风机的进出风口应安装与其匹配的消声器; ②隔声措施:对引风机等通过设置单独的隔声间以有效降低其噪声强度; ③隔振措施:设备安装时,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隔振吊钩,对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水泵进出口可用橡胶软接管连接; ④低频噪声降噪措施:变配电设备的低频噪声容易引起人群的烦恼,因此可在变配电房中的变压器做好隔振处理,室内壁进行吸声处理,可降低低频噪声烦恼度; ⑤为减小水泵房噪声、振动会对其上方的建筑的影响,环评要求将水泵房设置在正上方非建筑位置。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交通噪声 为有效降低树下王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1#楼第2-9层、2#楼2-11层、3#楼2-10层住户需安装中空玻璃窗进行隔声处理,隔声量至少应达到30dB,经隔声后室内声环境可达《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要求。 在户型结构设计上,沿面向道路侧的住房尽可能不安排卧室,可设置卫生间、厨房或客厅等对噪声敏感程度较低的用房。 此外,环评要求绍兴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以公告或在安置房分配合同中说明的形式把这些不利因素告知拆迁安置村民。 居民活动噪声 ①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在休闲广场位置及规模的安排要考虑到对广场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建设健康、安全、舒适的环保型人居环境。 ②加强对住户房屋装修时限的控制,夜间21点以后不得进行噪声强度大的装修活动。 ③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中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道,并把空调冷凝水接入雨水管中。 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4类标准。 绿化降噪 项目四周绿地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总体上乔、灌、草相互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以起到吸音降噪的作用。 固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不排放环境 4.2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4.4.1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42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89979万元的1.58%。 4.4.2社会经济损益分析 作为安置房建设项目,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取得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其经济效益,项目的建成对于集聚人气,吸引投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技术进步,减少污染,改善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等都将产生一定的作用,使人居、环境协调发展,更利于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1)项目的建成有利于解决安置户的要求,提高安置户的生活档次 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的建设,将直接满足当地城中村改造涉及拆迁安置户的安置需求,完成安置后,村民将住进宽敞明亮的公寓。项目的建设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城中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的旧貌,完善配套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优美的绿化环境,有利于村民自觉改变生活陋习,有利于提高安置户的生活档次,为安置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打下物质基础。 (2)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推进相关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绍兴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我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在7%左右,能适应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户均一套房”的目标,城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3平方米以上,农村人均生活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绍兴中心城市居住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在推进我市住宅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对策与措施中指出要继续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既有利于城郊农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也有利于城郊的土地增值,还能够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同时,政府加快“城中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为城郊的开发创造条件。 “城中村”改造能有效地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城中村”改造对于有效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扩大投资需求,尤其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对住宅、耐用消费品和服务业的需求,拉动相关产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项目的建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要求各地区加快改革的步伐,并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城中村改造是各级政府的目标任务,“城中村”改造的是社会系统工程,“城中村”问题的妥善解决关系着居民基本生活,关系着城郊结合部的长治久安。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民心所向,政府工作之重。项目的建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体现其完善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同时“城中村”改造带来城市环境的优化,必然拓展城市资产的增值空间,进一步推动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4.5.3环境损益分析 环保设施落实后,废气、生活污水、噪声都可实现达标排放,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项目的环保投入环境效益显著,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可以保证项目投产后,周围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不致恶化,促进了良性循环,为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值得一提的是,项目的建设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村民生活污水由原先的就地排放调整为经过预处理后收集入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极大地减少了生活污水进入附近水体的量,改善了项目附近的河道水质。 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具有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3 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4.5.1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 ⑴建立环保管理机构 项目实施后,建议配置兼职环保管理员1名,负责小区环保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保养情况与环保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项目的环保管理水平。 ⑵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订项目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实施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记录制,并制定和实行工效挂钩的经济责任制,每月考核,真正使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要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环保运行情况及排污申报表,以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4.5.2监测内容和计划 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应包括两方面:即竣工验收监测和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 (1)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和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联系,要求环保监测站对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组织竣工验收监测,并由环境监测站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方案,报经绍兴市环保局同意后实施。 (2)营运期的常规监测 对场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LAeq,每年一次;废水排放口监测包括pH、COD、NH3-N,每年一次;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监测。 五、 公众参与 5.1 环境信息公开 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采用张贴公示的方式。 第一次公示情况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期,于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28日在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公告栏,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快阁村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介绍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的程序和工作内容等介绍。 第二次公示情况 工程第二次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公示于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4日在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公告栏,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快阁村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张贴公示中说明了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等内容,同时留了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以听取公众来电或来函反映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2 公众调查 5.2.1 调查方式和范围 公众调查主要在项目地附近展开,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村庄、住宅小区,以及附近的企事业、机关单位,采用发放调查表形式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建议及要求。首先向被调查对象介绍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性质、项目规划范围等情况,然后询问被调查对象对拟建项目环境问题的有关意见,最后整理各调查对象的意见和公众调查表,获得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看法和建议,以供决策部门参考。 5.2.3调查内容 项目公众调查主要内容为: 公众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1) 公众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 (2) 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 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4) 公众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5) 公众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6) 公众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负面影响程度; (7)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5.3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5.3.1第一阶段 本次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5.3.2第二阶段 第二次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问卷调查综合公众调查的结果,可以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 ① 大部分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认可周边环境质量,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环境卫生,其次是水环境污染。说明现在公众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渐提高。 ② 大部分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是空气污染和噪声。项目需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并重视营运期的管理维护。 ③ 从公众对项目的总体态度来看,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和大部分个人赞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④ 20份团体调查结果显示,周围团体单位对本项目有所了解,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有利,全部单位都赞成本项目建设。 5.4 公众参与总结 从回收的调查结果和项目两次公示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均不反对工程实施,公示期间也无周围企业和群众的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作进一步宣传,以取得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 结论 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选址于绍兴市府山街道叶家堡公寓附近,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所在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拟建地点内实施是可行的。-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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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绍兴市村庄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越城区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快阁组团)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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