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承包合同.doc
《项目总承包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总承包合同.doc(4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合同条件甲部-总包合同条款合同条件索 引条款1.总承包商的义务2.业主代表的指示3.合同文件4.法定责任、通知、费用及收费5.工程的标高和放线6.材料、货物和操作工艺应符合规定、测试及检查7.专利权税与专利权8.施工负责人9.业主代表进入工地现场的权利10.工程监督11.工程变更、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12.工程量清单13.承包金额14.尚未安装或现场以外的材料及货物15.实际竣工和缺陷保修责任16.分段竣工17.转让和分包18.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业主的保障19.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20.建筑工程一切险21.接收工地现场、竣工和延期22.拖期违约赔偿金23.延长竣工期限24.工程正常进度受到干扰所引
2、起的损失和费用25.业主终止合同26.总承包商终止合同27.指定分包商28.指定供货商29.独立施工承包商30.证书和付款31.履约保证书32.战争爆发33.战火破坏34.古物古迹35.诉讼36.行贿37.工地现场材料38. 总承包商主要员工的更换附录1.总承包商的义务1.1按照并根据本合同条件, 总承包商应为合同图纸所显示与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本合同条件所说明或提及的工程施工, 完全负责工程的照管和完成工程, 并在各方面满足业主代表合理的要求。1.2由本合同生效日直至竣工证书发出日止, 总承包商须完全负责保护本工程在工地上或送抵及安放在工地上, 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使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
3、机械、物料或任何其它对象。1.3除上述第1.2款的规定外, 总承包商仍须完全负责保护在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未完成工作, 直至该工作完成为止。总承包商亦须负责按本合同条件第15条在履行保修责任而执行工作的期间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坏。1.4若总承包商发现合同文件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和/或歧异时, 应立刻以书面通知业主代表指明不一致和/或歧异的地方, 而业主代表应就此发出有关指示。唯该等不一致和/或歧异可能引致的费用被视为已含于承包金额内。总承包商不得就此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及延长工期。2.业主代表的指示2.1总承包商应实时遵守及执行本合同条件明确地授权予业主代表就有关任何事项而发出的一切指示, (惟须受
4、本条第2.2和第2.3款的规定所限)。若总承包商在接获业主代表要求遵守及执行指示的书面通知后七天内仍未遵照及执行时, 则业主可雇用和安排其它人士执行该等指示所须的任何工作, 而有关此等雇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业主可视为债务向总承包商索偿或在根据本合同内应付或届期应付与总承包商的款项内扣除。2.2总承包商在收到业主代表的指示时, 可以要求业主代表书面说明合同授权与其发出所述指示的条文。业主代表应立刻按此等要求回复。若总承包商其后遵守及执行该指示(任何一方在该等遵守及执行前均未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按本合同条件第35条委托仲裁人, 以决定业主代表所说明的条文是否授权他发出该等指示), 则在本合同条件的
5、一切应用上应视该指示乃根据业主代表答复总承包商要求时所说明的条文而发出的。2.3所有业主代表的指示必须以书面发出。任何口述指示不会立即生效, 而总承包商须在收到口述指示后七天内向业主代表书面确认, 若业主代表在收到总承包商确认书后七天内未有书面反对, 则该指示应在后述的七天期限届满时自动生效。2.业主代表的指示 (续)2.3 (续)惟规定:(a)若业主代表在发出口述指示后七天内自行书面确认该指示, 则总承包商无须按前述确认, 而该指示应在业主代表确认的日期起生效。(b)若总承包商及业主代表任何一方均未有按前述方式确认前述口述指示, 但总承包商已遵守及执行指示时, 业主代表则应在发出最终证书前予
6、以书面确认, 该指示因此应被视为于发出日期起生效。3.合同文件3.1 无论在合同文件出现在合同条件或其他任何地方,合同文件应理解为包括以下内容:(a) 协议书(b) 中标通知书及与本合同批约有关的函件(c) 投标人须知(d) 投标书(e) 合同条件(f) 工程规范(g) 合同图纸(h) 工程量清单、综合总计并按上述排列次序,排列在先者优先解释。3.2 在签订本合同后,业主代表应免费向总承包商提供下列合同文件(除非以前已提供外):-(a)一份以业主名义签署证明的协议书条款和本合同条件(b)四套合同图纸和本工程所执行的工程规范的名称3.3本合同文件应包括协议书,业主日后发给总承包商之中标通知书、投
7、标人须知、投标书、与询价有关的适当文件、总包及本合同条款、分包合同条款、合同图纸、工程规范和工程量清单。3.4 业主代表应在工程进行中随着需要免费向总承包商提供四份其合理所需用以解释和进一步说明合同图纸、工程规范名称、资料表或细节, 或令总承包商能按照本合同条件施工和完成工程的变更图纸或详图。3.合同文件 (续)3.5 总承包商应在工地现场保存一套合同图纸、一份未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份按本条第3.3款所指的工程规范、附有说明的计划表或其它类似文件, 和一份按本条第3.4款所指的图纸和详图, 以便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给业主或其代表使用。3.6若业主代表在根据本合同条件第30条第30.6款发出最
8、终付款要求时,倘若业主要求时,总承包商须立即将所有图纸、详图、工程规范、说明本工程用的列表及其它性质相近的文件, 以及其它附有业主代表姓名的类似文件退还给业主代表。3.7总承包商不得将前述的任何文件作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而业主, 业主代表、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估算师亦不得泄漏或使用工程量清单内的任何单价作合同以外的用途。3.8业主代表根据本合同条件发出的任何证书应向总承包商发出。3.9无论业主、总承包商、指定分包商、指定供货商、任何分包单位或仲裁人的国藉、住所或户籍, 及无论本工程所在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应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4.法定责任、通知、费用和收费4.1 总承包商必须遵守
9、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任何法令或法规或命令, 或任何地 方当局或对本工程具有任何管辖权或本工程须与其系统接驳的地方管理机关或将连接的任何法定企业的任何规章或附则及发出所要求的一切的条例和通知。因遵守上述规定而对合同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作出任何工程变更前, 总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该项工程变更和详加解释, 同时业主代表应就此发出指示, 若总承包商在发出通知后七天内收不到任何指示, 便须遵照该政府法令或法规、法律文件、规定、命令、规章或附则施工, 因此而作出的任何工程变更应被视为按业主代表要求的工程变更。(并请参阅本条第4.2款)4.2 总承包商须支付和保障业主免于支付根据政府任何现行法令或法规
10、、或根据政府任何法令或法规制订的任何法律文件、规定或命令、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地方当局或任何法定企业的任何规章或附则在法律上征收的任何费用或收费(包括任何地方税和国家税)。惟任何该等费用或收费(包括任何地方税和国家税)须加入承包金额中, 除非:4.法定责任、通知、费用和收费(续)4.2 (续)(a)该费用或收费是因地方当局或法定企业进行施工或提供材料或货物而引起的, 并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的指定金额包括在内, 或该相应指定金额是由于根据本合同条件第11条第11.3款发出的业主代表指示而引起的, 或(b) 工程量清单内已有准备。4.3 业主负责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地方当局所须的施工许可证,
11、总承包商须配合业主并提供相关资料。4.4若总承包商未有缴纳其应缴的法定费用, 业主可代缴该等法定费用, 并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予总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 或以债项形式向总承包商追讨。4.5 业主须负责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地方当局或对本工程有管辖权或本工程需与其系统接驳的地方管理或公用事业单位作出有关所须申请, 总承包商须预先提交所须一切的文件及资料予业主及全面协助业主作出该等申请。4.6总承包商须负责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所有国家或地方的税费, 须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向总承包商征收的税费。总承包商亦须负上及时向业主出示按本合同规定可从业主收取的所有款项的有效完税发
12、票的责任。总承包商的雇员应就其薪金、津贴或其它应赋税的所得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法例支付所得税和一切有关税项。4.7总承包商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确定所有本工程需要的临时接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 天然气、电力、供水、电讯和渠务等可于适合的时间设立, 以不阻延本工程的施工进度。但从临时接驳点到施工现场的接驳应由总承包商负责。4.8总承包商须对以下单位提供有关协助及执行以下单位要求的工作 :-(a)与检查及工程监管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当局的部门;(b)业主为获取入津的任何许可证明而委任的顾问。按本合同条件第21条第21.1款及第22 条, 本工程不会
13、被视为已完成直至获取所须许可证。无论一切延误是否由总承包商的过失引致, 总承包商将不会因获取上述入津的任何许可证明或国家或地方当局行使其检查及监管的权力时有所延误而获得工期延长。4. 法定责任、通知、费用和收费(续)4.9总承包商应被视为熟悉清楚政府颁布的所有有关材料进出口和雇用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令、规定和手续。总承包商则应支付所有需缴的关税。对于总承包商因需遵守此等法令、规定和手续而所受的任何阻延、损失、支出或不便, 业主将不予以补偿。总承包商亦应支付自身进口材料(用于临时工程的)、零件、工具、现场办公室设备及其它有关非直接使用于永久工程的仪器、货物和消耗品的进口关税。4.10 总承包
14、商应负责所有其为本合同工程购置的施工机械、工具的进口关税或(如机械在竣工后将会转运出口时)按金。4.11总承包商应负责有关部门对引进钢材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所收的合法费用。该等费用不应被视为进口关税。5. 工程的标高和放线业主代表应决定工程施工所需的任何标高, 并应向总承包商以尺寸准确的图纸提供所需资料, 使总承包商能在地面为工程进行放线工作,同时总承包商应核实复核业主代表提供之标高资料是否合理及准确,除非业主代表另有指示(而在此情况下则须相应调整承包金额), 总承包商应负责修改任何因放线不准确导致的错误并须自付全部此等费用。6.材料、货物和操作工艺应符合规定、测试和检查6.1一切材料、货物和操作
15、工艺在尽可能购置的范围内均必须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工程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种类和标准相符。6.2当业主代表要求时, 总承包商应提供单据证明所用材料和货物已符合本条第6.1款的规定。6.3业主代表可发出指示要求总承包商开启已掩蔽的任何工作, 以便检查或安排或进行任何材料或货物(无论是否已安装)或任何已施工工作的任何测试。除非工程量清单已有规定, 或除非检查或测试证明该工作、材料或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 此等开启或测试的费用(包括事后的修复费用)应加在最终结帐金额内。工期在影响到了施工关键线路时才可相应顺延。总承包商须在工程掩蔽前给予业主代表最少两整工作天的预先书面通知去查验。若总承包商没
16、有发出前述通知, 业主不会支付任何开启, 测试和修复工作的费用, 亦不会给予因此而所需的任何延期。6.4业主代表可发出指示将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材料或货物从工地现场运走。6.材料、货物和操作工艺应符合规定、测试和检查 (续)6.5业主代表可以但不能无理或无根据地发出指示, 要求解雇受雇于工地上的任何人员。7.专利权税与专利权 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或合同图纸所说明或提及的工程中, 所有专利权税或因提供 和使用任何专利物品、工艺或发明而需支付的其它金额应被视为已包括在承包 金额内, 而且总承包商应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因总承包商侵犯或被认为侵犯有 关任何物品、工艺和发明的任何专利权所引起的诉讼、损害
17、赔偿、诉讼费和其 它费用。惟在进行工程中, 若总承包商遵照业主代表的指示而提供和使用任何 专利物品、工艺或发明时, 总承包商不需承担任何侵犯或声称为侵犯任何该等 物品、工艺或发明任何有关专利权的责任, 而且总承包商因此需支付给该专利 权的受益人的所有专利权税, 损害赔偿或其它金额应加入最终结帐金额内。惟总承包商在业主发出该等指示后,应及时提醒业主由于提供和使用上述专利品、工艺或发明将引致之费用。8.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总承包商必须在工地现场雇用一名具资格的施工负责人, 而业主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被视为已有效地发给总承包商。惟规定 :(a)该施工负责人必须能说流利的普通话及能书写中文。(b
18、)该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业主代表批准并不能在未得业主代表书面同意前任意更换。9.业主代表进入工地现场的权利无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 业主代表及其代表均应有权随时进入工地现场, 或总承包商为合同作准备工作的车间或其它地方。若准备工作是在分包商(无论该分包商是否为根据本合同条件第27条定义的指定分包商)的车间或其它地方进行时, 总承包商必须尽可能在分包合同条款内确保业主代表及其代表有进入该等车间或其它地方的类似权利, 并必须为使该权利有效作出一切合理必需的措施。10.工程监督业主有权委任一名工程监督或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代表委任一名代表(此后统称“工程监督”), 专责按业主代表的指示作为代表业主的检查人员
19、在业主代表指示下代表业主对本工程执行检查、监察、工程付款核算等职务, 总承包商应为执行该职责提供各种合理的设施及协助, 若该工程监督或业主代表的代表向总承包商或其工地现场负责人发出任何指示, 则该指示应属无效, 除非该指示属于本合同条件明确授予业主代表发出指示的权力范围之内而业主代表在发出该指示的两个工作天内已书面确认。若任何该等指示依此发出和确认, 则从确认当日起应被视为业主代表的指示。11.工程变更、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11.1 业主代表可发出指示要求工程变更。除获得业主代表指示外总承包商不能擅自作出任何变更, 惟在特殊情况下, 业主代表可书面批准总承包商除遵照业主代表指示以外而作出的任何工
20、程变更。任何业主代表要求或 获业主代表随后追加的工程变更不会使本合同失效。11.2本合同条件内所用“工程变更”一词应指随后发生的施工图纸与合同图纸之间的本工程在设计、质量或数量上的变更或改变,并应包括任何工作的增加、减省或替换,本工程所用的任何材料或货物种类或标准的改变及从工地现场运走任何由总承包商为本工程完成或送抵工地现场的任何工作、材料或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材料或货物除外)。11.3业主代表应对已在工程量清单内包括的指定金额、指定项目暂定单价和暂定金额, 及因使用暂定金额而发出的指示所引起的指定金额的有关使用发出指示。11.4由业主代表要求, 或继后以书面批准的一切工程变更及总承
21、包商为工程量清单内的暂定金额所完成的一切工作的费用应由总承包商提供一切计算明细供业主代表审核、估算及确定(根据本合同条件第27条第(g)款而中标的工作除外)。当进行该审核工作时, 业主代表应给予总承包商在场及作可能所需笔记和计量工作的机会。除另有协议外, 对工程变更及总承包商为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暂定金额所完成工作(按前述中标的工作则除外)的费用估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工程量清单内的工作项目相同的工作应以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款计算;11. 工程变更、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续) 11.4 (续)(b) 若工作属类似性质或在类似条件下施工时, 则应尽可能在合理范围内以工程量清单内的价款作为
22、该项工作的价格换算基础, 否则按投标人须知第5.19条款进行估价计算;(c) 对于新增项目的单价按投标人须知5.19条执行。(d) 零星用工总承包商应被允许采用计日工单价计算。惟必须在任何情况下, 总承包商须于该等工作施工后的一周内将注明每天花于该项工作所用时间(如业主代表要求, 还包括工人名单)和所用材料单据送交业主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核实。(e) 工程变更不计取开办费,总承包商填写之开办项目的款项或单价应被视为包含根据本合同进行施工的全部工程,包括设计单位、工程师、业主代表根据本合同条款所指令的任何增减变更。(f) 总承包商须立刻执行业主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指示。若总承包商未有在发出指示日期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项目 承包合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二***】。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二***】,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