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统计报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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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 200 -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报表制度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 - 1 - 二、报表目录 - 3 - 三、调查表式 - 5 - (一)综合年报表 - 5 -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 6 -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7 -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1 -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5 -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7 -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18 -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0 - 各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22 -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4 - 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25 - 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7 - 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 28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源基本情况 - 29 -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 31 - 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 32 - 各地区垃圾处理情况 - 34 -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 36 - 各地区环境管理情况 - 38 - (二)基层年报表 - 42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3 -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7 -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49 -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1 -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3 -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 5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55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56 -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运行情况 - 58 -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运行情况 - 61 - (三)基层定期报表 - 64 -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 65 -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 67 - 四、指标解释 - 69 - 五、附录 - 111 - 各类代码 - 112 -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环境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范围 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制度和定期报表制度。年报制度的实施范围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等。 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的年报范围为有污染物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 2、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的年报范围为没有纳入”三同时”项目管理的老工业源施工的污染治理投资项目,以及当年完成”三同时”环保验收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3、农业源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的年报范围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的废水污染物排放。 4、城镇生活污染情况的年报范围为城镇的生活污水排放以及除工业生产、建筑、交通运输以外的生活及其它活动所排放的废气中的污染物。 5、机动车的年报范围为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 6、生产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实施集中处理处理情况的年报范围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 7、定期报表制度的范围为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 (三)调查方法 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年报的调查方法为对重点调查单位逐个发表填报汇总,对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情况实行整体估算。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是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地区(以地、市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全年排放总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 重点调查单位的筛选原则为:(1)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满足定义要求。(2)有废水或废气重金属(砷、镉、铅、汞、六价铬或总铬)产生的工业企业,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等。 非重点调查单位的估算方法:以地市级行政单位为基本单元,根据重点调查企业汇总后的实际情况,估算非重点调查单位的相关数据,并将估算数据分解到所辖各县(市、区、旗)。估算方法采取:①排放系数法。结合非重点调查单位的产品、产量等数据,运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得出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量数据。同时,使用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量占总排污量的比例进行审核,并酌情修正数据。②比率估算法。当无法使用产品、产量等数据进行估算时,按重点调查单位排污量变化的趋势,等比或将比率略做调整,估算出调查年度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量。③总量估算法。参照辖区内当年人口数量、GDP或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费量等数据的变化情况核定的排污总量,调整统计调查年度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量。 2、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年报的调查方法为对有未纳入”三同时”项目管理的老工业源施工的污染治理投资项目,或有当年完成”三同时”环保验收的工业类建设项目的工业企业逐个发表填报汇总。 3、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年报中畜禽养殖业的调查方法为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个发表调查养殖量、养殖方式和污染处理、处理情况,并结合相关基础数据和技术参数进行排放估算;水产养殖业、种植业和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业调查方法为依据相关基础数据和技术参数进行估算。 4、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年报的调查方法为依据城镇人口、能源消费量等相关基础数据和技术参数进行估算。 5、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年报的调查方法为依据相关基础数据和技术参数进行估算。 6、生产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处理情况年报的调查方法为对集中处理处理单位逐个发表填报汇总,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 污水处理厂统计范围为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废水处理厂)、其它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7、定期报表的调查方法为对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逐个发表填报汇总。 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名单由环境保护部基于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库筛选并征求各地意见后汇总整理后印发。 (四)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1、年报报表的报告期为当年的1月至12月。报送时间为次年的3月31日前。 2、定期报表的报告期为季报,即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 (五)资料来源和报送内容及方式 1、资料来源 (1)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统计资料根据基层年报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以及综合年报表”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的数据汇总。 (2)工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统计资料根据基层年报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汇总。 (3)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中发表调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情况统计资料根据基层年报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汇总。 (4)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统计资料来源于基层年报表”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综合年报表”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的数据汇总。 (5)城市污水处理情况统计资料根据基层年报表”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汇总。 (6)垃圾处理情况统计资料根据基层年报表”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行情况”汇总。 (7)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统计资料根据基层年报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运行情况”汇总。 2、报送内容及方式 (1)各地区报送的年报资料,其中全部数据库资料[基层表和综合表(包括县、市、省各级)]经过环保专网上报;年报打印表、数据逻辑校验打印表及年报编制说明等文本材料用邮寄的方式报送。 (2)各地区报送的定期报表资料,其中全部数据库资料[基层表和综合表(包括市、省各级)]经过环保专网上报;打印表、工作总结等文本材料用邮寄的方式报送。 (六)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代码,各填报单位和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根据需要在本表式中增加少量指标,但不得打乱原指标的排序和改变统一编码。 (七)本报表制度由各地区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布置,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一)综合年报表 综100表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6 综101表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10 综102表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14 综103表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16 综104表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17 综105表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19 综106表 各地区制浆及造纸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1 综107表 各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3 综108表 各地区非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4 综201表 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6 综301表 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年报 市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7 综302表 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 年报 市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8 综401表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源基本情况 年报 市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29 综402表 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 年报 市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31 综501表 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33 综502表 各地区垃圾处理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35 综503表 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36 综601表 各地区环境管理情况 年报 县级及以上各级行政区 各地区环境保护厅(局) 次年3月31日前 38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二)基层年报表 基101表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43 基102表 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行业代码为4411的所有在役火电厂、热电联产企业及工业企业的自备电厂 火电厂、热电联产企业及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47 基103表 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行业代码为3011有熟料生产工序的水泥企业 水泥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49 基104表 钢铁冶炼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有烧结/球团、炼焦、炼钢、炼铁等其中任一工序的钢铁企业 钢铁冶炼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51 基105表 制浆及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行业中类代码为221和222的制浆、造纸企业 制浆、造纸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53 基106表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 年报 辖区内重点调查对象中调查年度内有污染治理投资项目、工程的企业 有污染治理投资项目、工程的重点调查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54 基201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55 基501表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年报 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集中处理装置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集中处理装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56 基502表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运行情况 年报 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58 基503表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运行情况 年报 辖区内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要求自定 61 (三)基层定期报表 季S1表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季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工业企业 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 每季度结束后10日 65 季S2表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季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水处理厂 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 每季度结束后10日 67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各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表 号:综 100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134号 有效期至: 12月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一、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排放总量 工业源 农业源 城镇生活源 集中式治理设施 废水 万吨 1 —— COD 吨 2 氨氮 吨 3 总氮 吨 4 —— —— —— 总磷 吨 5 —— —— 石油类 吨 6 —— —— 挥发酚 吨 7 —— —— 铅 千克 8 —— —— 汞 千克 9 —— —— 镉 千克 10 —— —— 六价铬 千克 11 —— —— 总铬 千克 12 —— —— 砷 千克 13 —— —— 二、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甲 乙 丙 区域总量 工业源 城镇生活源 机动车 集中式治理设施 二氧化硫 吨 14 —— 氮氧化物 吨 15 烟(粉)尘 吨 16 铅 千克 17 —— —— 汞 千克 18 —— —— 镉 千克 19 —— —— 六价铬 千克 20 总铬 千克 21 砷 千克 22 —— —— —— 注:①表中数据均保留整数。②机动车的烟(粉)尘对应为总颗粒物排放量。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表 号:综 101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134号 有效期至: 12月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 工业企业数 个 1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亿元 2 工业用水量 万吨 3 其中:取水量 万吨 4 重复用水量 万吨 5 煤炭消耗量 万吨 6 其中:燃料煤消耗量 万吨 7 燃料煤平均含硫量 % 8 燃料煤平均灰分 % 9 燃料煤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10 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 万吨 11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 % 12 焦炭消耗量 万吨 13 焦炭平均含硫量 % 14 焦炭平均灰分 % 15 天然气消耗量 亿立方米 16 其它燃料消耗量 万吨标准煤 17 用电量 亿千瓦时 18 工业锅炉数 台/蒸吨 19 其中:35蒸吨及以上的 台/蒸吨 20 20(含)-35蒸吨之间的 台/蒸吨 21 10(含)-20蒸吨之间的 台/蒸吨 22 10蒸吨以下的 台/蒸吨 23 工业窑炉数 座 24 综101表续表(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二、工业废水 — — — 废水治理设施数 套 25 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万吨/日 26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27 工业废水处理量 万吨 28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29 其中:直接排入环境的 万吨 30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 万吨 31 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吨 3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吨 33 氨氮产生量 吨 34 氨氮排放量 吨 35 石油类产生量 吨 36 石油类排放量 吨 37 挥发酚产生量 千克 38 挥发酚排放量 千克 39 氰化物产生量 千克 40 氰化物排放量 千克 41 铅产生量 千克 42 铅排放量 千克 43 汞产生量 千克 44 汞排放量 千克 45 镉产生量 千克 46 镉排放量 千克 47 六价铬产生量 千克 48 六价铬排放量 千克 49 总铬产生量 千克 50 总铬排放量 千克 51 砷产生量 千克 52 砷排放量 千克 53 综101表续表(二)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三、工业废气 — — —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立方米 54 废气治理设施数 套 55 其中:脱硫设施数 套 56 脱硝设施数 套 57 除尘设施数 套 58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59 其中:脱硫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60 脱硝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61 除尘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62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3 其中:脱硫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4 脱硝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5 除尘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6 二氧化硫产生量 吨 67 二氧化硫排放量 吨 68 氮氧化物产生量 吨 69 氮氧化物排放量 吨 70 烟(粉)尘产生量 吨 71 烟(粉)尘排放量 吨 72 铅产生量 千克 73 铅排放量 千克 74 汞产生量 千克 75 汞排放量 千克 76 镉产生量 千克 77 镉排放量 千克 78 六价铬产生量 千克 79 六价铬排放量 千克 80 总铬产生量 千克 81 总铬排放量 千克 82 砷产生量 千克 83 砷排放量 千克 84 综101表续表(三)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四、工业固体废物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7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79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8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 万吨 81 其中:处理往年贮存量 万吨 8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8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84 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85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86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87 送外单位综合利用量 万吨 88 其中:送持证单位综合利用量 万吨 89 危险废物处理量 万吨 90 其中:处理往年贮存量 万吨 91 送外单位处理量 万吨 92 其中:送持证单位处理量 万吨 93 危险废物贮存量 万吨 94 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95 内部年综合利用/处理能力 万吨 96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表 号:综 102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134号 有效期至: 12月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 工业企业数 个 1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亿元 2 工业用水量 万吨 3 其中:取水量 万吨 4 重复用水量 万吨 5 煤炭消耗量 万吨 6 其中:燃料煤消耗量 万吨 7 燃料煤平均含硫量 % 8 燃料煤平均灰分 % 9 燃料煤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10 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 万吨 11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 % 12 焦炭消耗量 万吨 13 焦炭平均含硫量 % 14 焦炭平均灰分 % 15 天然气消耗量 亿立方米 16 其它燃料消耗量 万吨标准煤 17 用电量 亿千瓦时 18 工业锅炉数 台/蒸吨 19 其中:35蒸吨及以上的 台/蒸吨 20 20(含)-35蒸吨之间的 台/蒸吨 21 10(含)-20蒸吨之间的 台/蒸吨 22 10蒸吨以下的 台/蒸吨 23 工业窑炉数 座 24 综102表续表(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二、工业废水 — — — 废水治理设施数 套 25 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万吨/日 26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27 工业废水处理量 万吨 28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29 其中:直接排入环境的 万吨 30 排入污水处理厂的 万吨 31 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吨 3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吨 33 氨氮产生量 吨 34 氨氮排放量 吨 35 石油类产生量 吨 36 石油类排放量 吨 37 挥发酚产生量 千克 38 挥发酚排放量 千克 39 氰化物产生量 千克 40 氰化物排放量 千克 41 铅产生量 千克 42 铅排放量 千克 43 汞产生量 千克 44 汞排放量 千克 45 镉产生量 千克 46 镉排放量 千克 47 六价铬产生量 千克 48 六价铬排放量 千克 49 总铬产生量 千克 50 总铬排放量 千克 51 砷产生量 千克 52 砷排放量 千克 53 综102表续表(二)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三、工业废气 — — —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立方米 54 废气治理设施数 套 55 其中:脱硫设施数 套 56 脱硝设施数 套 57 除尘设施数 套 58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59 其中:脱硫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60 脱硝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61 除尘设施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 62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3 其中:脱硫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4 脱硝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5 除尘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66 二氧化硫产生量 吨 67 二氧化硫排放量 吨 68 氮氧化物产生量 吨 69 氮氧化物排放量 吨 70 烟(粉)尘产生量 吨 71 烟(粉)尘排放量 吨 72 铅产生量 千克 73 铅排放量 千克 74 汞产生量 千克 75 汞排放量 千克 76 镉产生量 千克 77 镉排放量 千克 78 六价铬产生量 千克 79 六价铬排放量 千克 80 总铬产生量 千克 81 总铬排放量 千克 82 砷产生量 千克 83 砷排放量 千克 84 综102表续表(三)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四、工业固体废物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8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86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8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 万吨 88 其中:处理往年贮存量 万吨 8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9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91 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92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93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94 送外单位综合利用量 万吨 95 其中:送持证单位综合利用量 万吨 96 危险废物处理量 万吨 97 其中:处理往年贮存量 万吨 98 送外单位处理量 万吨 99 其中:送持证单位处理量 万吨 100 危险废物贮存量 万吨 101 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102 内部年综合利用/处理能力 万吨 103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地区火电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表 号:综 103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134号 有效期至: 12月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企业数 个 1 机组数 台 2 其中:有脱硫设施的 台 3 有脱硝设施的 台 4 有除尘设施的 台 5 装机容量 万千瓦 6 发电量 亿千瓦时 7 供热量 万吉焦 8 燃料煤消耗量 万吨 9 其中:发电消耗量 万吨 10 供热消耗量 万吨 11 燃料煤平均含硫量 % 12 燃料煤平均灰分 % 13 燃料煤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14 燃料煤平均低位发热量 千焦/千克 15 燃料煤含碳量 % 16 燃料油消耗量 万吨 17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 % 18 天然气消耗量 万立方米 19 煤气消耗量 万立方米 20 煤气中平均硫化氢浓度 毫克/立方米 21 煤矸石消耗量 吨 22 煤矸石平均含硫量 % 23 煤矸石平均灰分 % 24 其它燃料消耗量 万吨 25 其它燃料含硫量 % 26 脱硫副产物产生量 万吨 27 综103表续表(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废气排放量 万立方米 28 二氧化硫产生量 吨 29 二氧化硫排放量 吨 30 氮氧化物产生量 吨 31 氮氧化物排放量 吨 32 烟(粉)尘产生量 吨 33 烟(粉)尘排放量 吨 34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地区水泥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表 号:综 104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134号 有效期至: 12月 20 年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企业数 个 1 水泥窑数 台 2 其中:新型干法 台 3 其中:有脱硝设施的 台 4 有除尘设施的 台 5 设计生产能力 吨/日 6 石灰石(大理石)消耗量 万吨 7 水泥总产量 万吨 8 熟料总产量 万吨 9 煤炭消耗量 万吨 10 煤炭平均含硫量 % 11 煤炭平均灰分 % 12 煤炭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13 煤炭平均低位发热量 千焦/千克 14 煤炭含碳量 % 15 废气排放量 万立方米 16 二氧化硫产生量 吨 17 二氧化硫排放量 吨 18 氮氧化物产生量 吨 19 氮氧化物排放量 吨 20 烟(粉)尘产生量 吨 21 烟(粉)尘排放量 吨 22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地区钢铁冶炼行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 表 号:综 105 表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134号 有效期至: 12月 行政区划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企业数 个 1 焦炉数 座 2 高炉数 座 3 高炉总炉容 立方米 4 转炉数 座 5 转炉公称总容量 吨 6 电炉数 座 7 电炉公称总容量 吨 8 烧结机数 台 9 其中:有脱硫设施的 台 10 有脱硝设施的 台 11 有除尘设施的 台 12 球团设备数 套 13 其中:有脱硫设施的 套 14 有脱硝设施的 套 15 有除尘设施的 套 16 炼焦煤消耗量 万吨 18 炼焦煤平均含硫量 % 19 高炉喷煤量 万吨 20 高炉喷煤平均含硫量 % 21 铁精矿消耗量 亿吨 22 其中:自产矿 亿吨 23 自产矿平均含硫量 % 24 外购国产矿 亿吨 25 外购国产矿平均含硫量 % 26 进口矿 亿吨 27 进口矿平均含硫量 % 28 熔剂/黏结剂消耗量 万吨 29 其中:石灰石 万吨 30 白云石 万吨 31 综105表续表(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甲 乙 丙 1 焦炭消耗量 万吨 32 焦炭平均含硫量 % 33 生铁产量 亿吨 34 生铁含碳量 % 35 粗钢产量 亿吨 36 粗钢含碳量 % 37 钢材产量 亿吨 38 焦炭产量 万吨 39 煤气产生量 万立方米 40-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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