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工作制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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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工作制度 48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目 录 机构与职责 党工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1 党工委组织部各股室办主要工作职责………………3 政务类工作制度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5 党工委组织部部办公会议制度………………………6 党工委组织部服务承诺制度…………………………7 党工委组织部考勤制度………………………………10 党工委组织部公文制发规定…………………………11 党工委组织部文书处理规定…………………………12 党工委组织部文印工作规定…………………………13 党工委组织部传真电报管理规定……………………14 党工委组织部文书档案管理规定……………………15 党工委组织部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19 党工委组织部保密工作规定…………………………20 党工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制度…………………………21 党工委组织部部机关调研工作制度…………………24 事务类工作制度 党工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25 党工委组织部公产管理规定…………………………27 党工委组织部车辆管理制度…………………………29 党工委组织部接待工作制度…………………………32 党工委组织部安全制度………………………………33 党工委组织部环境卫生( 整脏治乱) 管理制度……34 党务类工作制度 党工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5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36 党工委组织部中心组学习制度………………………37 党工委组织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39 党工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 干部人事、 工青妇路线、 方针、 政策; 贯彻落实人大、 政协的路线、 方针、 政策,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对组织、 干部人事、 人大、 政协、 工青妇工作进行有效的检查、 督促。 二、 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 干部人事、 人大、 政协、 工青妇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机关、 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认真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负责参照试行工作; 负责人大、 政协、 工青妇有关工作。 三、 负责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 提出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党工委管理干部的任免、 工资、 待遇审批手续; 负责全区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津补贴管理工作; 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负责各乡组织员和股级干部的备案管理; 承办部分干部调配、 交流及安置事宜; 协助管理属地委和地直局为主管理的干部; 负责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四、 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的建设、 规划、 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 管理和发展工作; 抓好远程教育站点建设; 负责党员电化教育; 指导组织员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 五、 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 负责全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负责人才资源开发; 组织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种交流与合作; 负责乡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 统一管理录( 聘) 用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 六、 负责党员、 干部的统计和全区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 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 制定或参与制定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 办理全区干部的退休手续。 八、 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 负责规划、 指导、 协调、 督促和检查干部教育工作; 组织乡局级后备干部、 部分中青年干部、 部分村级干部的培训; 加强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承办干部监督的有关工作; 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九、 承办党工委、 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承办地委组织部、 地区人劳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工委组织部 各股室、 远教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 办公室 负责文字综合、 信息、 会务组织、 文电处理、 督办检查工作; 负责草拟全区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 及时编发每月工作情况; 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及协调部内各股的有关业务工作; 主管信访、 机要、 秘书、 文印、 文书档案和机关保密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 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及计划生育、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承办部机关干部人事、 工资等工作事宜; 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负责干部年报工作; 负责组织史、 人事志编纂工作;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 职位设置; 负责组织、 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 二、 组织股 承担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承办区出席全省党代表大会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及有关事宜; 办理各乡召开党代会、 人代会的有关手续; 了解和指导各乡、 党工委各办委、 管委会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了解和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管理、 协调、 指导; 负责工、 青、 妇、 团等群团工作; 负责人大、 政协有关工作。 三、 干部股 负责考察党工委管理的干部, 提出领导班子调整充实的建议;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后备干部、 年轻干部、 少数民族干部、 妇女干部、 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 承办地委和风景区党工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 工资、 待遇的呈报、 审批及备案手续, 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 交流及安置事宜; 认真实施《公务员法》; 负责档案管理, 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事计划,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负责人大、 政协工作; 负责拟定全区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工资政策的贯彻意见及措施, 并完成相应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机关、 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与退休手续; 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 负责机关、 事业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承办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交办事宜; 负责工资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有关工作。 四、 远教办 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 维护和管理工作; 承担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件开发、 工程技术的指导和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培训工作; 抓好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 一、 部务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由部长或部长委托副部长召集。 二、 部务会议参加人员为: 部长、 副部长、 部务委员, 办公室负责人列席。研究干部工作时, 干部股负责人列席; 研究其它工作时, 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股、 办负责人列席。 三、 部务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事项是: 1、 贯彻党工委和地委组织部的重大决策、 指示, 讨论党工委和地委组织部交办的重要事项; 2、 党的建设和组织、 干部人事、 人才、 人大政协、 机构编制和工青妇等工作重要政策问题以及贯彻执行的主要措施; 3、 以党工委组织部名义下发或代党工委起草的重要文件; 4、 本部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5、 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调整、 配备、 审查、 任免和优秀专家、 人才的选拔和管理; 6、 本部机构设置、 干部任免、 调整和有关人事问题; 7、 其它重要事项。 四、 部务会议召开之前, 由部办公室提前收集议题。各股、 远教办提请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 应经分管部领导审定同意后, 书面交部办公室汇总并送部长审定。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 会上一般不予研究。 五 、 由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 列席人员参会, 并提前把会议议题发至全体与会人员。有关列席人员只参加与己有关的议题。 六、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 早退和在会议进行中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需要回避时, 应按有关规定回避。部务会议内容, 凡属机密的, 参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七、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 并编写部务会议纪要。 党工委组织部办公会议制度 一、 办公会议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 也能够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副部长召集。 二、 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 部长、 副部长、 部务委员, 各股室、 远教办负责人。 三、 办公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内容是: 1、 传达贯彻地委、 党工委和部务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 学习党的有关方针、 政策; 2、 讨论季度、 半年或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督促检查各股室、 远教办对部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 汇报、 交流各股室、 远教办的工作、 学习情况和经验等, 研究各股室、 远教办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自身建设等问题。 4、 讨论决定其它有关事项。 四、 会议议题、 会议时间由会议主持人决定; 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 并做好会议记录。 党工委组织部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 ”干部之家”、 ”人才之家”, 根据党工委组织部的工作职能和承担的社会责任, 建立党工委组织部部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并向社会公开, 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 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开发扶贫、 生态建设、 人口控制”三大主题, 以推进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 全面建设和构建小康、 和谐景区为目标, 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 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不断提升组织部门服务水平, 面向社会公开, 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牢固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部门。 二、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1、 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对干部群众上门或来电联系工作、 反映情况、 咨询办事, 实行首问责任制。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能立即答复、 办理的, 当即给予解答、 办理; 不能当即答复、 办理的, 应留下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 及时向分管部领导或部主要领导及上级组织部门请示, 并在承诺的规定工作日内办结, 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要热情接待, 按照职责要求, 由各有关职能股室、 远教办具体责任人负责解答、 处理, 不得以任何借口搪塞、 推诿、 拒绝。 2、 执行审批办结制度。对下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请求审批的事项或提出的问题, 严格按照审批手续, 及时作出批复或答复。对要求接转党组织关系的, 及时予以办理; 对问询的事项, 如有政策规定的, 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需要在部内研究或请示上级才能答复的, 先向提出问题的单位说明情况, 并抓紧进行研究和请示上级组织部门予以答复, 答复时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3、 履行信访工作条例。以《国家信访条例》为依据, 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听取意见, 及时、 妥善处理有关组织工作、 干部工作、 人大政协和工青妇等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做到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对合理要求, 按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 尽快予以解决;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 及时与反映问题的单位、 群众联系, 做好解释工作。对过高或不合理的要求, 坚持原则, 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不属于组织部门管理权限, 需要转办的案件, 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并负责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需要向上级报处理结果的案件, 在3个月内提出报告; 到期不能结案的, 主动说明原因, 并提出具体上报时间。 4、 建立工作指导制度。转变作风, 改进方法, 深入调查研究, 加强业务指导, 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年初召开风景区组织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 确立组织部门和各单位当年党建工作的重点项目和调研课题。 5、 施行文明办公制度。严格对照”团结、 创新、 务实、 严谨、 公道、 清廉”的要求, 施行文明办公。对上门办事、 来信来访的单位和群众, 接待要热情, 用语要规范, 指导要细致, 服务要优质, 并自觉做到”六个一”: 即一张笑脸相迎, 一声问候让座, 一杯热茶招待, 一阵倾心交谈, 一个合理答复, 一句再见送行。 6、 落实廉洁自律制度。组工干部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真正做到”对己清正, 对人公正, 对内严格, 对外平等”, 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三、 违反服务承诺制的处罚 凡受到群众投诉, 经查实确属承办股室、 远教办及承办责任人主观原因造成延误或失误的, 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1、 对承办股室、 远教办的处罚 ( 1) 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2次以上( 含2次) 的, 提出警告; ( 2) 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3次以上( 含3次) 的, 取消股室、 远教办评优资格, 取消股室、 远教办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并在部机关进行通报批评。 2、 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 1) 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1次者, 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 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 2) 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2次者, 取消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 3) 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3次( 含3次) 以上者, 直接责或失误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作适当的组织调整。 四、 服务承诺的保证措施 为确保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 采取以下措施: 1、 成立由部长为组长, 其它部领导为副组长, 各股室、 远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部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领导小组, 负责推行服务承诺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强化监督检查。对承诺工作及落实承诺制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对违诺问题及时纠正、 处理,并将检查、 处理结果向部机关进行通报。 3、 实行服务承诺责任制。部长为承诺制第一责任人, 承担部机关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领导责任; 分管部领导、 各股室、 远教办负责人承担分管股室、 远教办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直接责任。 五、 服务承诺的监督投诉 为加强监督管理, 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本事, 党工委组织部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接受监督, 投诉电话: 0857—4247159。 党工委组织部考勤制度 为规范工作秩序, 建立正常的工作运转机制,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严肃机关工作纪律, 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有关规定, 结合本部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 工作时间为: 早上8: 00—12: 00, 下午2: 00—6: 00( 夏时制时间为2: 30—6: 30) 。 二、 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 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 00前, 下班签到时间为12: 00后; 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2: 00前, 下班签到时间为6: 00后( 夏时制时间顺延) 。签到在部办公室。在规定时间不签到的, 视为迟到或早退。 三、 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不迟到、 不早退, 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的, 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说明并征得同意。 四、 工作时间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 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项。 五、 干部职工有事请假, 时间在3天以内的, 由分管部长批准; 3天以上的由部长批准。 六、 工作时间内, 必须坚守岗位, 遇事离岗必须在股室、 远教办内说明情况。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时间超过1天或请假愈期不归, 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均按旷工处理。年度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天的, 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屡犯不改正的, 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党工委组织部公文制发规定 一、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公文要负责对以下内容进行校核: 1、 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 是否完整、 准确地体现发文的意图, 并同正在执行的有关公文内容是否相衔接; 2、 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3、 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可行; 4、 公文报批程序、 公文密级、 印发传达范围、 计量单位、 数字用法、 文种使用以及公文格式、 发文字号等是否符合规定, 确定公文主题词及印制份数, 并按部领导要求作文字处理。 5、 已经部领导审批过的文稿, 因特殊情况需作较大修改的, 应重新报原审批的部领导复审。 二、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公文, 要严格审核把关, 确认无误后再送部办公室安排印发。因股室审核把关不严, 出现的失误, 由股室自行承担责任。 三、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公文必须使用文稿处理笺。公文须经分管部领导审批签发; 重要公文由部主要领导签发; 联合发文, 须经所有联署单位的领导会签。 四、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公文, 除以红头文件发文和部份紧急材料以外, 一般由各股室录入, 再交部办公室安排印发。各股室起草的公文, 由各股室负责装订后交部办公室分发。 五、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公文, 应按照规范公文格式印制。 六、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公文在分发前, 应将定稿、 正文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 一并送交部办公室归档。未按要求将定稿、 正文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送部办公室的公文, 部办公室不予分发。 党工委组织部文书处理规定 一、 凡发到我部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 省委、 省政府、 地委、 行署、 党工委、 管委会的文件、 资料, 一律由部办公室统一负责签收、 登记、 分办、 传递。 二、 发至本部的上级文件, 按部领导或部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的意见传阅。应发各股室的文件由部办公室直接分发。 三、 党工委、 管委会及其它部门文件需要我部主办的, 由部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意见, 分管部领导审定, 有关股室办理, 部办公室负责催办。 四、 各乡、 各部门的专项请示, 由部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意见, 经分管部领导审批后, 送有关股室、 远教办办理。 五、 凡承办文件的股室、 远教办, 要增强全局观念, 相互支持, 主动配合, 及时办理, 保证公文的时效, 不得彼此推诿、 扯皮。 六、 文件传阅按参阅性、 执行性、 请批性等不同性质分开传送。各类文件一律由部办公室收送、 传递, 领导同志和股室、 远教办之间不横传, 以免延误或丢失。送各股室传阅的公文, 不得随意抽取留用, 当天必须送还部办公室。 七、 办公室对各类文件要及时催阅、 传递。属催办性的文件要单独登记, 及时催办, 不得积压。 八、 对接收的文件、 材料, 一般当天登记分发完毕, 急件随到随办。对承办件除及时送有关部领导阅批外, 同时复印一份送承办股室; 对向外发出的文件、 资料, 要及时办理, 做到不积不压, 无误无漏。 九、 各股室、 远教办应建立严格的收、 发文制度, 加强对公文运转的追踪和管理, 保证收发的公文件件有着落。 党工委组织部文印工作规定 一、 办公室负责打印以下文稿: 1、 以党工委组织部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和材料; 2、 报党工委会议的材料, 部务会、 部办公会议议定的材料; 3、 党工委领导和部领导讲话材料; 4、 组织工作专报信息、 每月工作计划、 每月工作情况及上报材料等; 5、 经部领导批准或部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打印、 复印的其它材料; 二、 各股室、 远教办起草的需打印的文稿, 经分管部领导审签后自行安排打印。 三、 文稿打出后, 经校对无误后方可印制。打印的文稿, 必须按照规范的公文格式印制。 四、 文印时若设备发生故障, 要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联系维修。要合理利用和节约耗材, 需要购买耗材必须提前一周报告办公室负责人, 以免贻误工作。 五、 文印时要严守机密, 对收印的文稿要妥善存放, 不让无关人员翻看, 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文稿内容。用过的蜡纸、 废页要及时清理、 销毁。 党工委组织部传真电报管理规定 一、 传真电报的使用范围 1、 凡向地委组织部上报的属紧急、 重要和带有保密性质的文稿; 向各乡党委发出的属紧急、 重要和带有保密性质的文稿, 来不及经过其它渠道办理的均用密传方式传递。 2、 凡向地委组织部上报和向各乡党委发出的属紧急、 重要、 不涉及秘密性质的文稿, 可用明传方式传递。 二、 传真电报的撰写要求 1、 撰写或打印传真电报, 应使用明传或密传传真电报首页, 各项栏目要认真填写、 准确标注。文字表示要简明扼要, 准确规范。打印要清楚( 不小于三号字) 。 2、 不符合要求的发电稿, 不能传发。 三、 传真电报的管理办法 1、 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稿, 一律不准用明传方式发送, 要坚持”密来密复”的原则, 严禁”密来明复”。 2、 传真电报等级分为”特提”、 ”特急”、 ”加急”、 ”平急”。当日内要办的十分紧急的事项发”特提”, 三日内要办的紧急事项发”特急”, 五日内要办的较急事项发”加急”, 十日内要办的稍缓事项发”平急”, 十天以后要办的事项一般不经过传真传递。 3、 发报股室、 远教办应按电报格式拟好文稿, 电文必须经部领导签发。几个单位联名发电, 必须由联名单位领导会签。 4、 各股室、 远教办发报前应送部办公室进行登记、 编号。发报后要及时送办公室存档。 党工委组织部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一、 办公室文书档案工作职责 1、 对本部各股室、 远教办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整理、 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集中统一管理本部文书档案, 按要求编写案卷目录, 积极提供咨询、 查阅、 利用, 更好地为组织工作服务。 二、 立卷范围与分工 应交部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的材料为: 1、 股室、 远教办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录音、 录像等; 2、 股室、 远教办在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来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 其它股室、 远教办形成的文件材料与本股室、 远教办业务有关的, 由各股室、 远教办自行保管, 不作为立卷归档范围。 三、 案卷质量与立卷要求 1、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 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 区别不同价值和问题, 保持材料之间联系, 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 2、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 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 印件与定稿、 请示与批复、 转发文件与原件立在一起, 文电要合一立卷; 3、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 放在批复年立卷。没有批复的, 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工作计划放在针正确每一年立卷, 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正确最后一年立卷, 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开始年立卷。干审、 信访对有关案件的调查落实, 放在结案年立卷; 4、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 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 请示在后; 正件在前, 附件在后; 印件在前, 定稿在后; 重要的历次修改稿, 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有关案件的结案材料、 结论、 决定性的文件材料在前, 依据、 证明材料在后; 5、 卷内文件材料要按排列顺序, 依次在每页正面右上角编写页码。声像材料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6、 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 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要拟写题名, 没有年月日的要考查清楚, 填入文件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首, 卷内备考表放在卷尾; 7、 案卷标题要简明、 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 一般包括作者( 机关或个人) 、 内容和名称。卷内文件目录抄正无误后复印留存, 作为查找文件的工具; 8、 装订案卷时, 要去掉金属物, 对破损的文件要裱糊, 字迹不清的要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9、 本年度的文件材料, 各股室、 远教办必须在次年2月底前清交部办公室并办理清接手续。 四、 文书档案保管的原则与保管期限 1、 凡是反映本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 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 主要包括: 本部制定的属政策性重要文件和召开重要会议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请示、 报告、 批复、 总结、 综合统计报表、 机构演变情况、 任免干部的文件材料,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部主管业务并要遵照执行的重要文件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部主管业务颁发并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均属永久; 2、 反映本部一般工作活动, 在较长时间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主要包括: 本部在职能范围内一般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干部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部主管业务并要遵照执行的一般文件, 下级报送的重要工作总结、 报告和统计报表均属长期; 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 对本部工作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主要包括: 本部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 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部主管业务但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 统计报表等均属短期。 五、 档案保管期限 1、 会议文件材料 ( 1) 本部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包括: 通知、 名单、 日程、 报告、 讲话、 决定、 纪要、 重要的声像材料属永久; ( 2) 典型材料、 代表发言、 简报、 记录、 总结属长期; 2、 本部召开的一般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 1) 通知、 纪要、 总结、 讲话、 报告、 重要的声像材料属长期; ( 2) 典型材料、 代表发言、 简报、 名单、 日程属短期; 3、 上级机关召开的与本部业务有关的重要会议文件材料 ( 1) 重要的、 遵照执行的属长期; ( 2) 一般参阅的属短期。 4、 本部制发的( 包括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 文件材料 ( 1) 方针政策性的文件及重要业务指导性材料属永久; ( 2) 干部、 党员及其与业务范围有关的统计报表, 年度或半年以上报表以及报表说明属永久; ( 3) 季度、 月份报表属短期; ( 4) 本部和与本部有关的机构设置、 撤并、 名称更改、 工作条例、 人员编制、 启用印信的文件材料属永久; 5、 干部任免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 1) 贵百组干呈、 贵百组干任、 干部呈报表、 任免通知( 应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等有关文件材料均属永久; ( 2) 干部录用、 转正、 调资、 定级、 离( 退) 休、 职务聘任、 抚恤、 死亡等文件材料( 应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均属长期; ( 3) 本部职工调动工作时的行政、 工资、 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属长期; ( 4) 本部干部、 党员花名册及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形成的工作报告、 总结、 会议记录等属长期; ( 5) 本部组织沿革史、 大事记属永久; ( 6) 本部编辑的并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物、 定稿和样本属永久。 6、 本部处理来信来访的信件材料 ( 1) 有处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并有处理结果的属永久; ( 2) 有上级机关和部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有处理结果的属长期; ( 3) 其它有处理结果和虽经处理但无结果的属短期。 六、 文书档案的查、 借阅 1、 股办室查、 借阅文书档案, 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 查、 借阅过程中, 不得涂改、 拆散、 抽取、 撤换、 圈划、 污损档案材料。外单位查阅档案还需持单位介绍信。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如因工作需要要继续借用的, 应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2、 对已借出的文书档案, 要及时检查、 催还, 严禁缺损、 丢失、 泄密等事故的发生。如有违法, 要按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 七、 文书档案的销毁 需进行销毁的文书档案, 必须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 造册登记, 并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 加强档案室安全保卫工作 要经常对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 要注意防火、 防盗、 防潮、 防鼠、 防蛀。 党工委组织部 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 组织部的印章由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各股室、 远教办的印章及有关专用业务印章由各股室、 远教办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未经领导批准, 不得擅自委托她人代管和使用印章。 二、 使用”中国共产党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部”印章的范围: 以党工委组织部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 如贵百组发、 贵百组通、 贵百组干函、 贵百组干任、 贵百组干呈等; 组织部与其它单位会签的文件; 属党工委管理的干部以及部内干部任免呈报表、 干部工资审批表、 离退休干部审批表; 以部的名义办理的干部工作调动审批表。加盖”中国共产党贵州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部”印章的文件材料, 必须经部领导同意。 三、 使用印章必须严格手续, 绝对禁止盖空白信笺。 四、 印章要妥善保管, 严防丢失和盗用。使用印章必须在管理印章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内, 不准拿到其它地方使用。 五、 部内所有印章的启用、 废止, 由股室、 远教办提出书面申请, 经部领导签批, 由部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 部内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 严格执行用印规定。如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印章或因此而出现问题, 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工委组织部保密工作规定 一、 每个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保密规定, 时时处处关心国家秘密的安全, 勇于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 每个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守则, 做到不该说的秘密, 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 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 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 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 子女、 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 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 参观、 探亲、 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 各股室、 远教办要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并严格遵守。要认真做好保密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堵塞漏洞。 四、 各股室、 远教办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 特别对新调入的涉密人员, 要经教育后才能上岗。调离人员必须认真清退涉密载体后, 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五、 各股室、 远教办要加强文件管理, 对文件的制发、 翻印、 复印、 汇编、 发行、 传递、 传达、 阅读以及查阅档案, 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理。 六、 各股室、 远教办制发的文件, 凡涉及秘密的, 都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 七、 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特别是属于密级文件、 资料, 要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绝密级文件的收发、 传递、 管理, 必须由指定人员担任, 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 未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 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不得复制和摘抄。有关股室、 远教办每年要做好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八、 绝密文件、 密码电报和上级发文部门注明不准翻印的文件, 未经制发机关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复印。上级机关或本部制发的”机密”、 ”秘密”文件,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的, 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并作好复印人员、 复印用途、 复印数量等情况的登记, 严禁将秘密文件拿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对擅自复印秘密文件者, 要追究其责任, 严肃处理。复印的秘密文件要和原件一样严格管理, 认真进行登记、 清还、 销毁。 九、 各股室、 远教办要做好保护党和国家的各项秘密, 包括经济、 科技、 涉外等领域秘密的工作。 十、 加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使用普通电话、 明传电报、 无线电话、 普通邮寄, 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十一、 各股室、 远教办对外提供资料、 稿件或接受采访, 均不得涉密。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把握不准的, 要报部领导审查。 十二、 凡参加涉密会议, 各股室办、 各有关人员都要做好会议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十三、 销毁废旧秘密文件、 资料, 必须符合保密规定, 由两人以上负责销毁。焚烧办公用废纸, 有关人员必须待废纸烧尽后方能离开。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秘密文件、 资料。 十四、 重点涉密部位, 要配备铁门、 铁窗、 铁柜, 不得允许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十五、 未经允许, 任何人不得在她人的办公桌上翻阅文件。 十六、 如发现有失、 泄密现象时, 有关股室、 远教办应立即报告部领导, 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反规定,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情节严重的, 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工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制度 一、 受理范围 1、 反映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 2、 反映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问题的来信来访, 以及有关方面的批评、 建议、 询问; 3、 有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涉及党龄、 党籍、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政治生活待遇和知识分子工作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4、 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 二、 职责划分 1、 反映风景区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问题, 以及反映党工委管理的干部职级和职务变动、 工资和离( 退) 休审批; 有关违反规定选用干部、 干部历史遗留问题、 更改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有关知识分子及人才工作政策方面的信访等有关问题的信访, 由干部股负责受理。 2、 有关党的组织建设、 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问题的信访, 由组织股受理; 3、 办公室负责受理上述职责范围外的信访和科室信访情况的汇总工作。 三、 工作程序及要求 1、 信访件( 除具名收信人或股室的) 由办公室统一收阅登记, 视内容送分管部长和有关股室, 或转请有关部门阅处。股室直接收到的信件, 股室要作好登记, 半年向部办公室提供一次情况, 以便部办公室进行汇总; 2、 上级部门要求报结果或领导交办的, 反映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严重问题的, 要作为要信( 访) 办理, 由办公室登记并提出办理意见, 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分管部长审示; 3、 对不属我部受理的信访件, 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需我部协同办理的, 应积极予以配合; 4、 由部里转办的要信( 访) 件, 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报结, 不能报结的要说明情况并提出报结时限。收到承办单位的报结材料后, 应及时送有关部领导审阅, 转上报的应签署意见, 由部办公室统一上报。有关材料( 包括原信件、 来访记录、 上级来函、 领导批示、 结案意见等) 要立卷归档; 5、 办公室负责完成半年信访小结和年终信访总结, 及时向部领导提供信访综合情况。 党工委组织部调研工作制度 一、 目标任务 1、 各股室每年根据风景区组织工作的要点, 结合工作实际, 研究提出1个以上调研课题。所确定课题要着眼于解决组织工作中的重点、 热点、 难点问题, 努力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各股室课题, 由各股室根据课题内容和各自情况,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独立完成或协作完成。每年要提供一篇以上有情况、 有分析、 有建议的调研材料。 二、 组织领导 1、 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部长任组长, 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2、 由部领导主持, 定期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 对全年或阶段性调查研究任务进行协调部署。 3、 由部领导牵头, 加强对重点课题和其它课题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及时分析、 研究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 成果分析及运用 1、 每年对各股室全年度完成的课题进行分析, 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对调研工作进行总结, 对上报调研报告进行评比。对调研工作开展好、 调研报告质量高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应用。对调研成果所提出的建议能转化成-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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