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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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建设单位: 、物业企业: 青岛市物业管理协会印制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监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4、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
2、所地: ;邮编: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建设部一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高层住宅楼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
3、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 业主自用部位有偿维修服务 ;2、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
4、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的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高层住宅: 1.0 元/月.建筑平方米(含电梯运行费0.4元/月.建筑平方米);商业物业: 1.8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
5、不可预见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七条 业主应于 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按 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物业费期满前一个月预交履行交纳义务。第八条 乙方应每年 两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
6、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露天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车位租用人应按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2、室内停车场车位租用人应按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甲乙双方协商依法制定的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
7、人收取费用。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扣除成本后全部用于补贴物业费支出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1、 ;2、 ;3、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第十六条
8、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公示、制止、诉讼
9、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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