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模板.doc
《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模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模板.doc(2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9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3月修改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第三章 电子招标第四章 电子投标第五章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六章 信息安全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确保电子招标投标 安全、高效,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 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的 招标投标活动。第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2、、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由招标人自主决 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或者限制。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第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经过符合本办法规定 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第六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实 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第二章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当符合 电子招标投标系 统技术规范 ,确保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安全、高效。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是指为电子招标投标活 动提供软硬件支持的计算机系统,包括电子招标投标业务
3、系 统和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是指实现招标投标 流程电子化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与电子招 标投标业务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向招投标当事人提供信息发 布、数据验证、评标专家抽取等公共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 提供行政监督窗口和通道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及相关设施设 备。第八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得以不合理的技术手段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参与投标所必须的计算机 软件应是常见的软件或者由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机构 免费提供的软件。运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购买其 指定的软件,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注
4、册用户,获 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下载或者查 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提交投标文件等操作支付任何费用。第九条 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 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一运营机构是依法成立的法人;(二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已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测试 和业务测试,并经过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四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五运营系统的服务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建立或者委托 具备条件的机构建立统一的全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
5、督部门共同建 立或者委托具备条件的机构建立统一的本行政区域电子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需要建立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一条 受委托运营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备运营平台所需的资金和人员;(三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已进行了必要的安全 测试和业务测试;(四行政监督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十二条 依法建立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是 国家指定的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信息网络媒 介。第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当经过网络连接本 行政区域的电
6、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规定的时间和 格式向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经过本系统进行招 标的项目信息。省级电子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经过网络连 接全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将获取的电子招标项目 信息发送至全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以下人民 政府建立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应当逐级连接并发 送信息。招标项目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管辖的,电子招标投标业务 系统所在地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经过共同的上 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将招标项目信息发送至项目 管辖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第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提供的资格预审文 件、招标文件格式模板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7、、规章的规定。 对国家规定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招标文件的项目, 应当提供符合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招标文件要求的格 式模板。第三章 电子招标 第十五条 招标人决定进行电子招标的,应当与运营电 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的机构签订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 行招标的协议,并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 书中告知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的网络地 址和方法。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当为招标项目建立电子档案, 记录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 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供潜在投标人
8、免费 下载或者查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当在提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对下载或者 查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信息予以保密; 招标人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将报名作为参加投标前 置条件。第十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允许潜在投标人下载 或者查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 件、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经过电子招 标投标业务系统通知所有下载或者查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以醒目方式在下载或者查阅该资格预 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页面标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和时间。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9、,应当在 修改后的文件中以醒目方式标示修改的内容和时间,并将修 改后的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下载或者查阅原 文件的页面,但不得删除原文件。第十八条 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应 当经过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通知所有下载或者查阅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以醒目方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 内予以公告。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或者对投 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应当经过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提供的验证信息予以验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没有 相关验证信息的,招标人能够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第二十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 采
10、用便于投标人在线提交的方式。第四章 电子投标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经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或者投标邀请函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提交数据电 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以其它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对投标文件 进行加密。第二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收到投标人提交的 投标文件后,应当立即向投标人发出确认通知,并妥善保存 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 允许任何用户提取或者解密。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 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当拒收,并立即提 示投标人。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
11、件的 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应当经过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进行,由电子招标投标业务 系统自动通知招标人。以其它方式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 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投标人应当提交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并以醒目方 式标示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时间,但不得删除原投标文件。 第二十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当在招标文件确 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信息予以保密,不 得向招标人或者任何第三方透露。第五章 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上公开进行。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在电子
12、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上 在线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在线 参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入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招 标项目,招标人应当在交易中心的开标室内登录电子招标投 标业务系统主持开标。第二十八条 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自动提取 所有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 标文件, 提示所有在线投标人插入密钥后解密。 解密完成后,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当在专门的开标页面公布从已解 密的投标文件中提取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它主要内 容。投标人未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参加开标或者未 插入密钥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第二十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应生成开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子 招标 投标 管理办法 模板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