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在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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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在即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务院(国发20035号)文:“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建造师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施工活动的管理”等有关规定,自2003年2月27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项目经理资格,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在5年的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与建造师同时使用,过渡期满后,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作废。 2008年以后,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
2、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一项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这就标志着在我国已实行了十多年的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制度将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 项目经理与建造师的关系 作为一种执业资格制度,建造师需经全国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并经主管部门注册,取得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后,才能单独从事建造活动,同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它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准入的一种执业行为。同时,提供工作服务的对象有多种选择,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施工单位,还可以是政府部门、融资代理、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相关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活动。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一个特定的项目管理者。正如
3、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过渡办法中指出的:“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项目经理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一次性授权管理者和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管理活动,通过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接受企业的监督考核。项目经理的聘用由企业决定,是一种行业规范化管理的企业行为。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项目经理何去何从?关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过渡办法中明确指出:
4、“在全面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仍要坚持推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更明确强调,“企业实行项目管理必须坚持项目经理责任制。”这里所指项目经理的范围不仅仅停留在过去的建筑施工企业或施工阶段的项目经理,而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项目经理。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运用哪种模式,只要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都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度。 综上所述,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的关系,一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是改革项目经理资质的行政审批制度,并不是取消项目经理。二是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整体素质要求、完善项目经理知识体系、加快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与国
5、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三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一定都有能力担任项目经理,但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从具有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的人员中挑选。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现有的具有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中,既有正规院校的毕业生,又有低学历或无学历的人员,这些人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专业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总体偏低。今后,建筑施工企业聘任经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有利于提高企业项目经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助于促进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保证企业工程质量安全。 有利于建筑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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