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基础施工合同.doc
《油罐基础施工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油罐基础施工合同.doc(2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编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XXXX有限公司XX工程储罐区油罐基础 工程地点:XX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XX大道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XX工程储罐区油罐基础 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XXXX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于XX年4月经邀标、评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当地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XXXX有限公司XX工程储罐区油罐基础; 工程地点: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大道 ; 结构形式:预应力管桩和钢筋混
2、凝土; 资金来源: 自筹 ;1.2 承包范围:XXXX有限公司XX工程储罐区招标图纸(盖有XXXX有限公司报价图章)包含的所有内容,包含且不限于静压桩(包括供桩)、油罐基础、防溢堤、油罐区混凝土地面(含水沟及钢盖板)、防雷接地,以及施工范围、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和本工程的技术要求等。1.3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甲方开具开工令之日;竣工日期:开具开工令后80个日历天。1.4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1.5 合同价款:按定标价含施工技术措施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等 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4,730,000.00 元 。(大写: 肆佰柒拾叁万圆整 )。其中安全生
3、产、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为人民币: 236,500.00 元。1.6 承包方式: 按合同价款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形式。(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涨跌;b、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动引起的价格变动;(2)除合同工程范围内实体本身的造价外,合同造价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a、已考虑乙方对工地现场条件进行过全面考察,故不因乙方忽视现场情况导致造价与工期的索赔;b、已包括承包人应缴纳的一切税金; c、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许可证的费用;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 本合同书2.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附件)及招投标过程中来往
4、的函件;2.3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4 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材料清单2.5 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第三条 图 纸3.1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施工图纸 4 套。3.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3.3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3.4 乙方必须做好图纸的保密工作,严禁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自行深化设计的施工图交给与本工程无关的个人和单位,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四条 工程师4.1 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及监理单
5、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但甲方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职权不得相互交叉。甲方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甲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甲方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甲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甲方批准。如需更换工程师,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4.2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
6、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合同价款变更,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4.3 甲方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第2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4 甲方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 4.5 总监理工
7、程师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监理委托合同附后): 4.6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甲方。4.7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甲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第五条 项目经理5.1 项目经理:姓名: 资质等级: 资质证号: 5.
8、2 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5.3 项目经理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5.4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如果本项目出现进度、质量和现场管理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经工程师发函要求整改后
9、仍无明显改观,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第六条 甲方工作6.1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和用电的联结点,划定施工区域;6.2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第七条 乙方工作7.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临时用水和用电应在联结点设置水表(乙方自备)和电表(乙方自备)。 开工前 3 天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乙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
10、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每月25号后4天内向工程师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作量和工程量);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区域内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手续。以及遵守甲方厂区对施工人员、作业安全、消防和施工环境保护等的规定,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用电、动火、加班等批准手续。 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作好自检工作;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
11、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护。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本工程建筑物周围2米内及2米以外余土、建筑材料、垃圾、临时设施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办理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 本项目施工中所有甲方所需的报建、报批手续均委托乙方代办,甲方协助提供资料,该项正式费用(注:指国家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文件明令由建设
12、单位支付的)由甲方支付; 必须配合本项目相关的油罐制作、机电安装、消防施工等专项施工,服从工程师的总进度计划及工序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拖延和不提供工作面等。如果乙方因配合以上专项施工、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经工程师书面确认后,甲方予以补偿(费用增加纳入合同价款变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2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7.1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延期开工8.1 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8.2 乙方不能
13、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作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第九条 暂停施工9.1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
14、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9.2 因政策调整而停、缓建的工程,乙方必须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倒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等费用,由甲方赔偿给乙方。第十条 工期延误10.1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 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已造成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必须由工程师书面正式确认);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以工程师签证认可为准)
15、;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如停水、停电、下大雨)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工程师现场记录为凭证);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6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0.2 乙方在10.1 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0.3 如果乙方未能在第10.2款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形式报告,则视为该事件不影响施工进度或乙方放弃索赔工期的权利,工程师可拒绝做出任何延期的决定。10
16、.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 壹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伍仟元。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11.1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罚金。11.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1.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XX市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第十二条 检查和返工12.1 乙方按规范、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
17、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合同价款变更,由甲方承担。12.3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如:钢材理化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或原件(均需加盖乙方公章或质量检验章),向工程师
18、报验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因材料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随时要求对乙方进场材料进行材料的物理化学检验,该检验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试验室进行,由此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师监检的差旅和食宿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12.4 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验制度,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验员,做好自检记录。第十三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1 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9、。13.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3.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十四条 重新检验14.1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合同价款变更,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20、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15.1 乙方应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5.2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5.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交安全保护措施,经工程师认
21、可后实施。15.4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15.5乙方必须健全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制度,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做好自检记录。15.6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5.7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变更16.1 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16.2合同价款在下列情况可作变更:
22、设计变更; 甲方正式发文变更(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增加和减少); 甲方正式发文委托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项目;16.3 乙方在16.2款情况发生后,按照合同第18条款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17.1 双方约定:本工程无需支付工程预付款。第十八条 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进度款支付18.1乙方于每月25号后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表(包括合同第1.2条款约定且已完工的工程和合同第16.2条款约定且已完工的变更工程,要求分别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工程师接到报表后7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油罐 基础 施工 合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二***】。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二***】,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