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实验指导书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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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二 类与对象㈡——对象初始化、对象数据与指针 一、实验目的 1.理解构造函数、析构函数的意义及作用,掌握构造函数、析构函数的定义及调用时间,熟悉构造函数的种类; 2.理解this指针及使用方法,熟悉对象数组、对象指针、对象引用的定义及使用方法,熟悉对象作为函数参数的使用方法; 3.熟悉类与对象的应用及编程。 二、实验学时 课内实验:2课时 课外练习:2课时 三 本实验涉及的新知识 ㈠ 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在C++中,提供了两个特殊的成员函数,即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构造函数用于对象的初始化,即在定义一个类对象时,计算机在给对象分派相应的存储单元的同时,为对象的数据成员赋初值。 析构执行的是与构造函数相反的操作,用于撤消对象的同时释放对象所占用的内存空间。 1.构造函数 ⑴ 构造函数的定义 格式: 类名(形参表) { 构造函数体 } ⑵ 构造函数的调用 构造函数的调用是在定义对象时调用的。 格式:类名 对象名(实参表); 类名 对象名=构造函数名(实参表); ⑶ 说明 ① 构造函数必须与类同名。 ② 构造函数没有返回值,但不能在构造函数前加void类型符(其他没有返回值的成员函数必须加类型符void)。 ③ 在实际应用中,在定义类时通常应定义一至多个构造函数(重载),以对各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假如不给出构造函数,系统将自定义一个构造函数。 ④ 构造函数可以可以带参数,也可不带任何参数(称无参构选函数),还可以使用缺省参数。 ⑤ 不能象普通成员函数同样单独调用。 2.析构函数 ⑴ 析构函数的定义 格式: ~类名(void) { 析构函数体 } ⑵ 析构函数的调用 析构函数是在撤消对象时自动调用的。 ⑶ 说明 ⑴ 析构函数与构造函数的名字相同,但在其前面加上“~”,假如未定义析构函数,系统将自定义一个析构函数。 ⑵ 析构函数没有参数、没有返回值,也不能重载。 ⑶ 对于大多数类而言,可以缺省析构函数的定义,但是,当类的数据成员中使用指针变量,在构造函数中用new动态分派内存空间时,应显式定义析构函数,用delete释放已分派的内存空间。 3.拷贝构造函数(复制构造函数) ⑴ 拷贝构造函数的定义 格式: 类名([const] 类名 &对象名) { 拷贝构造函数体 } ⑵ 拷贝构造函数的调用 拷贝构造函数是在对象间互相赋值时自动调用的。 格式:目的对象名=源对象名; 目的对象名(源对象名); ⑶ 说明 ① 拷贝构造函数无返回值,也不能有void。 ② 假如不定义拷贝构造函数,系统会自定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实现对数据成员的拷贝。 ③ 默认拷贝构造函数是一种浅拷贝,当在类中定义有指针数据成员,用new分派内存空间时,通常应显示定义相应的拷贝构造函数。 ㈡ 对象数组与对象指针 1.对象数组 ⑴ 可以定义对象数组解决多个对象。 ⑵ 可以用缺省参数构造函数为对象数组赋初值。 2.对象指针 可以使用指针来使用对象或对象数组。方法: ⑴ 定义对象指针; ⑵ 将指针指向某一对象(或对象数组); ⑶ 用指针使用用对象(或对象数组元素):对象指针->公有成员 3.对象引用 可以定义对象的引用,其引用名即为对象的别名。 4.this指针 ⑴ C++提供了一个特殊的对象指针,称为this指针。 ⑵ this指针为成员函数所属对象的指针,指向对象的首地址。 ⑶ this指针是一种隐含指针,隐含于每个类的成员函数中,即调用某成员函数时,都将自动产生一个this指针。 ⑷ 调用this指针格式:this->成员名 ⑸ this指针通常采用隐式调用,即在类内部直呼其名。 ⑹ this指针是系统自定义的,用户不能再定义 ㈢ 对象作为函数的参数 在C++中,可以用对象作为函数的形参或实参。重要有以下形式: 1.形参、实参均为对象,其参数的传递为对象的值,即为传值调用。 2.形参为对象指针,实参为对象指针或对象地址,其参数的传递为对象的地址,即传址调用。 3.形参为对象引用,实参为对象,形参是实参对象的别名,即传址调用。 4.形参、实参为对象指针或对象数组,为传址调用。 四、实验内容 ㈠ 验证及认知实验 按规定调试下列程序,并回答相关问题。 程序1(exp_201.cpp) #include<iostream.h> class Myclass { public: Myclass (void) { cout<<"constructing!"<<endl;} ~ Myclass (void) { cout<<"destructing!"<<endl;} }; void main() { Myclass ob;} 问题: ⑴ 运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 ⑵ 该输出结果说明构造函数Myclass ( )是在 执行的,而析构函数~ Myclass ( )是在是在 执行的。 ⑶ 将main( )中的“Myclass ob;”改为:“Myclass ob[2];”后,运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 ⑷ 将main( )中的 “Myclass ob[2];”改为:“Myclass *ob;ob=new Myclass[2];”后,运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 ⑸ 在⑷的基础上,在程序的末尾加入:“delete [ ]ob;”后,运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 ⑹ 比较⑶—⑸的输出结果,说明: 。 程序2(exp_202.cpp) #include<iostream.h> class A { private: int a,b; public: A(void) { a=0;b=0;} A(int x1,int x2) {a=x1;b=x2;} A(A &ob) { a=ob.a;b=ob.b; cout<<"拷贝构造函数被调用!"<<endl; } void print(void) { cout<<"a="<<a<<" b="<<b<<endl;} }; void main() { A ob1(20,30),ob; A ob2(ob1); ob2.print(); // ob=ob1; // ob.print(); } 问题: ⑺ 运营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 ⑻ 程序中的成员函数A(A &ob)称为 ,该函数的执行时间是在执行 被调用的。 ⑼ 将main()中的“A ob2(ob1);”改为“A ob2=ob1;”,重新运营程序,观测输出结果,说明拷贝构造函数也可在 时调用。 ⑽ 将main()函数中加注释的语句去掉前面的“//”,重新运营程序,观测输出结果,说明执行“ob=ob1;”时 调用拷贝构造函数,因素是“ob=ob1;”只是对象的 。 ㈡ 知识应用实验 1.分析下列程序,写出程序的输出结果,再上机运营程序验证其对的性,假如不对的,请认真分析犯错因素。 你分析的程序输出结果是: 程序3(exp_203.cpp) #include<iostream.h> class Myclass { private: int a,b; public: Myclass(int x1=0,int x2=0) {a=x1;b=x2; cout<<"构造函数被调用!"<<endl; } ~Myclass() {cout<<"析构函数被调用!"<<endl;} Myclass(Myclass &ob) { a=ob.a;b=ob.b; cout<<"拷贝构造函数被调用!"<<endl; } void print(void) 程序的实际输出结果是: { cout<<"a="<<a<<" b="<<b<<endl;} }; void func1(Myclass ob) { cout<<"func1: "; ob.print(); } void func2(Myclass *ob) { cout<<"func2: "; ob->print(); } void func3(Myclass &ob) { cout<<"func3: "; ob.print(); } void main() { Myclass ob(10,10); cout<<"main: ";ob.print(); cout<<"调用func1:"<<endl; func1(ob); cout<<"调用func2:"<<endl; func2(&ob); cout<<"调用func3:"<<endl; func3(ob); cout<<"main: ";ob.print(); } 2.完善、调试通过下列程序,并按所规定回答问题。 程序4(exp_204.cpp) #include<iostream.h> #include<string.h> class person { private: char *name; public: person(char *pn);//构造函数声明 ~person(void); //析构函数声明 person(const person &ob);//拷贝构造函数声明 char *get_name(void) { return name;} void print_name(void); }; ① ::person(char *pn) //定义构造函数,为name提供值 { name= ② ; if(name!=NULL) ③ ; } ① ::~person(void)//显示定义析构函数 { delete []name; } ① ::person(const person &ob) //定义拷贝构造函数 { name= ④ ; if(name!=NULL) ⑤ ; } void person::print_name(void) {cout<<name<<endl;} void main(void) { person p1("张三"); person p2=p1; cout<<"姓名:";p1.print_name(); cout<<"姓名:";p2.print_name(); } 问题: ⑾ 程序中①处应为 ; ②处应为 ; ③处应为 ; ④处应为 ; ⑤处应为 ; 程序5(exp_102.cpp) //头文献“hscore.h”内容:定义一个成绩类:最多可以解决10科成绩及平均成绩 const int M=10; class score { private: float sc[M],aver; //表达M科成绩的数组及平均成绩 int m; //表达实际考试科数 public: score(void); //无参构造函数 score(float x[],int n); //构造函数重载——初始化成绩 void set_score(float x[],int n); //提供成绩 float get_score(int i) //得到第i科成绩 {return sc[i];} float get_aver(void) //得到平均成绩 {return aver;} void print_score(void); }; score::score(void) //无参构造函数 { int i; m=M; for(i=0;i<m;i++) sc[i]=0; aver=0; } score::score(float x[],int n) //构造函数重载——初始化成绩 { int i;float sum=0; m=n; ① ; aver=sum/m; } void score::set_score(float x[],int n) //提供成绩 { int i;float sum=0; m=n; ② ; aver=sum/m; } void score::print_score(void) //输出成绩、平均成绩 { int i; for(i=0;i<m;i++) cout<<" "<<sc[i]; cout<<" "<<aver<<endl; } 问题: ⑿ 完善类的定义,程序中,①处应改为: ② 处应改为: //程序“exp_205.cpp”:用成绩类“score”解决成绩:任意个学生,任意科(不超过10科) #include<iostream.h> #include"hscore.h"//调入成绩score类的定义头文献 void input(score *p,int n,int m); //普通函数:输入学生成绩 void print(score *p,int n,int m); //普通函数:输出学生成绩 score &average(score *p,int n,int m); //普通函数:平均成绩计算 void sort(score *p,int n,int m);//普通函数:按平均成绩排序 void main(void) { int n,m; cout<<"学生人数:";cin >>n; cout<<"考试科数:";cin>>m; score *p,aver; p= ① ; //动态数组:用于解决n个学生成绩 if(p==NULL) { cout<<"内存分派失败!"<<endl; return ; } input( ② ); //调用输入成绩函数 print( ② ); //调用输出成绩函数 aver=average( ② ); //调用平均值计算函数 aver.print_score(); //输出各科平均成绩 sort ② ); //成绩排序 print( ② ); //调用输出成绩函数 ③ ; //释放内存 } void input(score *p,int n,int m) { int i,j;float x[M]; for(i=0;i<n;i++) { cout<<"第"<<i+1<<"个学生成绩:"<<endl; for(j=0;j<m;j++) { cout<<"第"<<j+1<<"科成绩:"; cin>>x[j]; } ④ ; //为某个学生对象提供成绩 } } void print(score *p,int n,int m) //成绩输出函数 { int i; for(i=0;i<n;i++) ⑤ ;//输出某学生的成绩 } score &average(score *p,int n,int m) //用返回引用的方法 { int i,j; float s[M]={0}; static score aver; //返回的对象必须是静态的 for(j=0;j<m;j++) { for(i=0;i<n;i++) s[j]=s[j]+p[i].get_score(j); s[j]=s[j]/n; } ⑥ ; //对平均成绩对象提供值 return aver; } void sort(score *p,int n,int m) //选择法排序: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 score t;float a; int i,j,k; for(i=0;i<n-1;i++) { a=p[i].get_aver();k=i; for(j=i+1;j<n;j++) if(a<p[j].get_aver()) { ⑦ } if(k!=i) { ⑧ } } } ⒀ 完善main()函数,程序中 ①处应为 ; ②处应为 ; ③处应为 ; ④处应为 ; ⑤处应为 ; ⑥处应为 ; ⑦处应为 ; ⑧处应为 ; ㈢ 程序设计实验 模拟一个裁判给比赛选手打分。 1.规定如下: ⑴ 裁判人数为UMPIRE; ⑵ 参赛选手为任意人; ⑶ 裁判给选手打分; ⑷ 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为选手得分; ⑸ 按参赛选手的序号显示选手得分; ⑹ 按名次显示参赛选手得分(用插入法排序)。 2.提醒: ⑴ 定义一个类名为Result的记分类为选手记分,数据成员至少涉及选手编号(用整型)、姓名(用字符数组)、裁判为选手的打分及得分(用实型数组)等,成员函数自定(必须有构造函数),将类的定义保存在“result.h”中; ⑵ 测试程序(保存在exp_206.cpp中)采用交互方式: ① 提醒输入参赛选手人数; ② 提醒输入所有参赛选手的编号及姓名; ③ 显示比赛开始,请为选手打分; ④ 显示: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选手得分; ⑤ 比赛结束,按编号显示选手的得分; ⑥ 按名次显示选手得分。 四、实验收获与创新 自已拟定一个解决实际题目,分析并抽象为一个类,然后编写类的测试程序(类的定义放在头文献中,测试程序用exp_207.cpp保存),规定: 数据成员不少于三个,至少有一个数组成员或指针成员; 成员函数(方法)自定,但必须显示定义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拷贝构造函数。-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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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面向 对象 程序设计 实验 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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