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39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青岛市某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doc

  • 上传人:二***
  • 文档编号:4568963
  • 上传时间:2024-09-30
  • 格式:DOC
  • 页数:39
  • 大小:201KB
  • 下载积分:5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青岛市 刑侦 技术 综合楼 场地 平整 工程 招标 文件
    资源描述: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2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3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7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22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26 第六部分 有关文件……………………………………………………………………30 第一部分 综合说明 一、招标说明 招标单位 青岛市*** 项目名称 青岛市***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 工程地点 市北区***118号北侧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 单 位 山东***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单位资质 乙级 发标时间 2008年3月 日 17时 地 点 建设工程***路121号 勘察现场 时  间 2008年3月 日 9时 地 址 市北区***118号北侧 送答疑时间 2008年3月 日 15时 地 点 建设工程***路121号 取答疑时间 2008年3月 日 11时 地 点 招标文件 送达时间 2008年3月 日 14时 地 点 投标截止 时  间 2008年3月 日 14时 工本费 200元 开标时间 2008年3月 日 14时 地 点 建设工程***路121号 注:投标人的疑问须以书面的形式(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应综合所有投标人的疑问,并形成书面材料,经招标办审查后送至投标人。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青岛市***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 2、建设单位:青岛市*** 3、工程内容:约四万二千立方米土石方挖运,其中坚土约占30%,弱风化岩约占30%,强风化岩约占20%,岩石约占20%。 4、建设地点:市北区***118号北侧。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 四、最高限价 1、招标单位所能接受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 土方工程综合单价:20.00元/立方米。 石方工程综合单价:32.50元/立方米(含爆破)。 2、投标单位所报综合单价若超出最高限价,招标单位则拒绝其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青建管字〔2008〕15号) 8、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土石方或工民建专业叁级及以上。 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如有,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本招标文件一份39页; 2、技术投标文件封面五张。 (二)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须按招标说明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RMB:200.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RMB: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最迟不得晚于招标文件开始发放5日内,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七日内无息退回。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单位不参加开标会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或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工作要求 (一)查勘施工现场 摸清工程场地情况,收集施工需要的各项资料,包括施工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河流、气象、运输道路、邻近建筑物、地下基础、管线、电缆坑基、地面上施工范围内的障碍物和堆积物状况,供水、供电、通讯情况,防洪排水系统等等,以便为施工规划和准备提供可靠的资料和数据。 投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招标说明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自身费用。 (二)编制施工方案 1、研究制定现场场地整平施工方案; 2、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板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以及挖去的土方外运地点; 3、提出需用施工机具、劳力、推广新技术计划; 4、针对本工程特殊地质条件的施工方案措施。 (三)平整施工场地 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范围和标高平整场地,余土外运; (四)清除现场障碍物 1、将施工区域内所有障碍物进行清除; 2、对附近原有建筑物、电杆、塔架等采取有效地防护加固措施,可利用的建筑物应充分利用。 (五)做好排水设施 1、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排水沟,将地面水排走或排到低洼处,再设立泵排走;或疏通原有排水泄洪系统; 2、排水沟纵向坡度一般不小于2%,使场地不积水; (六)设置测量控制网 1、根据给定的国家永久性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现场。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水平基准点。 2、场地整平应设方格网,在各方格点上做控制桩,并测出各标桩处的自然地形、标高,作为计算挖、填土方量和施工控制的依据。 (七)修建临时设施及道路 1、根据土方和基础工程规模、工期长短、施工力量安排等修建简易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如工具库、材料库、油库、机具库、修理棚、休息棚、茶炉棚等),同时敷设现场供水、供电管线路,并进行试水、试电。 2、修筑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主要临时运输道路宜结合永久性道路的布置修筑。道路通过沟渠应设涵洞,道路与铁路、电讯线路、电缆线路以及各种管线相交处、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设置平交道和标志。 (八)准备机具、物资及人员 1、作好设备调配,对进场挖土、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进行维修检查、试运转,并运至使用地点就位; 2、准备好施工用料及工程用料,按施工平面图要求堆放; 3、组织并配备土方工程施工所需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4、组织安排好作业班次; 5、制定较完善的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网络; 6、建立技术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 7、对拟采用的土方工程新机具、新工艺、新技术,组织力量进行研制和试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需招标单位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招标单位。无论是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投标单位提出的所有疑问作出的综合答复,招标单位都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报招标办审查通过后统一发给所有投标单位。 (二)企业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企业报名参加资格预审时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一致。如确需更换,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单位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预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资格预审评定分数(若本工程未进行资格预审则不记此项)不得低于原报名项目经理,否则取消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三)投标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前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议,以招标单位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 (四)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五)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直至工程完工止,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工程,否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100%承担。 (七)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应当拒收。 (九)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 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单位不予接受;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 (十二)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单位所编招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投标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两部分,应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一式 伍 份,其中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技术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 (四)招标文件形式及内容: 1、技术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下: (1)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面,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行28字,每页28行,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目录一页28行。所有字体、表格不得加粗、加黑、倾斜、加下划线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不得侧包。 (2)技术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②计划开工、竣工时间,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工程总进度图表,总工期; ③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 以上①-③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投标文件中。 (3)技术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 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4)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投标文件不得分。 2、商务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文件综合说明、企业简介资信证明等; (3)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本工程预算书。预算书必须加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等级水平章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 (5)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职责、简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6)为承担的工程提供的优惠条件; (7)其它说明。 3、资格证明 3.1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 3.2项目经理证副本原件;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中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单位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三、投标报价 1、报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按实结算。 3、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等,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 4、投标单位应对本工程现有状况做详细了解,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本招标文件仔细报价。一旦做出承诺将不予调整。 5、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进行综合报价。 6、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地质条件变化、施工降水产生的余土、垃圾(工程量按时结算)等一切的费用,并承担政府规定的一切费用,负责办理运输道路开通、市政、交警、城管、环卫、污水排放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罚款 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7、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8、投标单位应自行选择弃土弃石地点、保证该弃土地点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土石方外运、回填土运回费用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因运距的变化而变化。 9、土石方工程包括开挖、装卸、运输、降水、爆破等全部工序。 10、报价中应考虑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费、文明施工等费用。 11、施工用水源、电源现场已具备,投标单位自行安装计量和配电设备、接至投标单位需要的位置并在投标价中包含此部分费用,所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青岛市建委要求,水电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投标单位负担,投标单位应在报价中包含此部分费用。其他本工程所需临时设施的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 12、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土石方量按照设计图纸尺寸计算(不考虑支护面层和支护桩挖土体积,不考虑基坑支护工程产生的余土、垃圾,不考虑开挖后的松散体积),现状标高以双方实际测量标高为准。 四、投标报价书格式 投 标 函 致:青岛市*** 根据 青岛市***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最终以总价人民币 (小写)元, (大写) 元 ,其中土方综合单价人民币 (小写)元 ,(大写) 元,石方综合单价人民币 (小写)元 ,(大写) 元的投标报价承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任务。 我方在详细阅读完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相关附件后做出如下承诺: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定标后五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供工程最终报价的 10 %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2、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的90天,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已进行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我方将对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所做的解释及不对任何投标单位做单独解释的做法,充分理解并认可。 5、我方金额为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递交。 投标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 报 价 书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青岛市*** 工程名称:青岛市***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2 3 合计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率 金额 1 分部项工程量清单报价 2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3 其他费用项目报价 4 规费前合计 5 甲方供材金额 6 工程排污费 7 工程定额测定费 8 住房公积金 9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0 安全施工费 11 规费 12 税金 13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组成 工程内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工程名称 编号 单位 数量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利润 小计 不可竞争费用汇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率 金额 1 措 施 费 环境保护费 2 文明施工费 3 临时施工费 4 规 费 工程排污费 5 工程定额测量费 6 社会保障费 7 住房公积金 8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9 安全施工费 10 合计 注:本工程安全施工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独列项。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上述费用均不得让利和优惠。 违反本条规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两次平均的计算。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一)开标时间:2008年3月 日14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文件无效,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招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委托书); 3、投标单位投标项目经理逾期参加开标会或未参加开标会的。 (四)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开标时投标单位未提供项目经理副本原件或所提供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按相关规定更换的; 9、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0、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 11、未按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二、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单位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二)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时应当符合下述原则: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投标费率与报价不一致的以费率为准,若费率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报价为准,并修改费率。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对于投标单位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投标文件准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益,不得考虑进评标综合分中。 三、定标 (一)评标定标说明 我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及复杂程度,采用合理范围内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评标办法 执行青建管字[2008]15号文之规定。 1、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或有关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项目经历资质证书等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投标文件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可参照附件二中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标准),技术投标文件合格的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投标文件,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投标文件,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3、投标报价评审: (1)确定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2)随即抽取报价下限:由相关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在投标单位唱投标报价前公开从评标基准价的95%、96%、97%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报价下限。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本工程有效报价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过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后,将剩下的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再次进行平均(若剩余投标报价少于五家则不去最高最低),所得到的算数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 (4)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随机抽取的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 4、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到两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单位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应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当两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单位可任选其一做为中标单位。 当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中标。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单位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三)定标后,招标单位于5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青岛市建管局备案。 (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单位于 30 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青岛市建管局备案。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1、招标工期: 25天。 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 4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前:2008年 4月 29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为开工日期的变更而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中标单位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工期长。 3、中标单位所报工期,除招标单位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二、工程质量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执行。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 2、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1)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准备工作达到施工要求后7日内,招标单位标单位拨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工程进度完成50%,工期满足计划要求,拨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30%;工程进度完成75%时,工期满足计划要求,拨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拨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在承包方提交完整齐全、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后拨付至工程造价的90%,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竣工后一年返还)。每次付款施工单位需提供正规发票,发生的水电费和其他应扣费用均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2)工程完工经招标单位、监理共同验收签字后进行工程结算,中标单位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上报招标单位标单位本工程结算资料,招标单位在收到合格结算资料后30天内组织完成审计。 3、施工中的设计变更 3.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招标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中标单位四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3.2中标单位收到设计变更24小时内如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报给招标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应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3中标单位如对设计变更无异议,须在3天内将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报监理、招标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 4、工期奖罚: 工期以合同为准,工期每延误一天罚工程造价的千分之 五 。 四、双方责任 l、招标单位标单位责任: 1.1 招标单位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招标单位解决的问题。 1.2 由于招标单位原因造成中标单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招标单位标单位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3 工程变更,招标单位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招标单位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4 工程竣工后,招标单位应组织专门人员在5 日内进行验收。 1.5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5‰支付滞纳金。 2、中标单位责任: 2.1 中标单位在进场后7日内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以及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计划中必须说明主要施工机械、车辆的配备情况,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并经招标单位、监理同意后施工。 2.2 中标单位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3 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运输道路开通、市政、交警、城管、环卫、污水排放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罚款均有中标单位负责。 2.4中标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若中标单位发生事故或人身伤害责任与招标单位标单位无关,所有责任及相 关费用应由中标单位负担。 2.5中标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6中标单位应按照青岛市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进出施工机械、车辆的清洁,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避免扬尘和道路及环境的污染,由于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责任及罚款由中标单位承担。 2.7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工地代表和监理的统一指挥。 2.8施工用水源、电源现场已具备,中标单位自行安装计量和配电设备、接至投标人需要的位置并承担此部分费用,所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青岛市建委要求,水电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中标单位负担。 2.9中标单位负责开挖标高控制,本工程基底开挖标高允许误差±15厘米,如开挖超深大于允许误差,超过部分须用C20砼填补,此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其它 1、中标单位交付的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的要求执行。 2、工程临时设施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必须承诺协调好周边关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单位不再另外负担任何费用;若因此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单位要求的开工日期进入现场施工,中标单位将被视为违约,并对招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将自动解除。 4、现场垃圾清运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垃圾清运费由中标单位按规定缴纳。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否则罚款由中标单位承担。 5、本工程由招标确定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理。 6、中标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月和周施工计划,列明本月、周的计划工作,机械、车辆配备数量和计划完成的工作量,计划必须满足总工期要求,具有可实施性,计划必须得到招标单位标单位、监理批准。如中标单位连续二周不能按照计划配备施工机械和车辆、未完成计划工作量,招标单位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退场,由此给招标单位标单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 附表:技术标书评分标准 技 术 标 11 分 工期目标 1分 满足招标工期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质量目标 1分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文明施工 1分 有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得力措施,得1分。 施工方案 8分 工期安排合理得1分,工序衔接合理得1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1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2分;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劳动力组织均衡得1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1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技术投标文件去掉最高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6.6分以上(包含6.6分),技术投标文件为合格;技术投标文件去掉最高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6.6分以下,技术投标文件为不合格。技术投标文件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投标文件评审。技术投标文件分数只作为评审技术投标文件是否合格的标准,不计入投标单位最终的得分。 第六部分 有关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青建管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青岛市某刑侦技术综合楼场地平整工程招标文件.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568963.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