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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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T 水污染 在线 监测 系统 数据 有效性 判别 关键技术 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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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要求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 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条款。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 值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9 水质铵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195 水质水温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HBC 6-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 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91-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和考评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 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取得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确保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和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 指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4 数据质量要求 4.1 和标准方法可比 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个月应对每个站点全部自动分析仪最少进行1 次自动监测方法和试验室标准方法比对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4.1.1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以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方法和试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现场CODCr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确保比对样品均匀一致。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355- 表1 要求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以下: 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试验室标准方法测定值; n—比对次数。 4.1.2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若将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转换为CODCr 时,用CODCr 试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0mg/L)水污染源,试验室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采取HJ/T 70。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确保比对样品均匀一致。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XX-200X 表1 要求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以下: 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试验室标准方法测定值; n—比对次数。 4.1.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若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监测值转换为CODCr 时,用CODCr 试验室标准方法GB 11914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0mg/L)水污染源,试验室化学需氧量分析方法采取HJ/T 70。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确保比对样品均匀一致。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355- 表1 要求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以下: 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试验室标准方法测定值; n—比对次数。 4.1.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分别以氨氮水质自动分析方法和试验室标准方法 GB 7479 或GB 7481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确保比对样品均匀一致。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355- 表1 要求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以下: 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试验室标准方法测定值; n—比对次数。 4.1.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以总磷水质自动分析方法和试验室标准方法 GB 11893 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过程中应尽可能确保比对样品均匀一致。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 对,其中2 对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应满足HJ/T XX-200X 表1 要求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A)公式以下: 式中 A—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 Xn—第n 次测量值; Bn—试验室标准方法测定值; n—比对次数。 4.1.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 pH 水质自动分析方法和标准方法GB 6920 分别测定实际水样pH 值,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绝对误差控制在±0.5pH 值。 4.1.7 温度 进行现场水温比对试验,以在线监测方法和标准方法GB 13195 分别测定温度,改变幅度控制在±0.5℃。 4.2 质控样试验 运行维护人员每个月应对每个站点全部自动分析仪最少进行1 次质控样试验,采取国家认可两种浓度质控样进行试验,一个为靠近实际废水浓度质控样品,另一个为超出对应排放标准浓度质控样品,每种样品最少测定2 次,质控样测定相对误差小于标准值±10%。 5 校验 5.1 日常校验 每个月除进行4.1、4.2要求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和质控样试验外, 每季还应进行现场校验,现场校验可采取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现场校验内容还包含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5.1.1 pH 值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96- 第8 章。 5.1.2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BC 6-。 5.1.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4- 第9 章。 5.1.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1- 第8 章。 5.1.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03- 第8 章。 5.1.6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校验方法详见HJ/T 191- 第7 章。 5.1.7 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亦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 5.1.8 校验结果应满足HJ/T 355- 表1 技术要求。 5.1.9 在测试期间保持设备相对稳定,作好测试统计和调整、校验、维护统计。 5.1.10 此处未提及校验内容,参摄影关仪器说明书要求实施。 5.2 反复性试验 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季应对每个站点全部自动分析仪最少进行1 次反复性检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光度法6次量程测定值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10%。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电极法6 次量程测定值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5%。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6 次量程测定值相对标准偏差控制在±4%。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pH=4.00、pH=6.86 和 pH=9.86 标准液6次,仪器所表示pH 值改变幅度控制在±0.1pH 值以内。 6 数据有效性 6.1 未经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自动监测数据无效,不得作为总量核定、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依据。 6.2 当流量为零时,所得监测值为无效数据,应给予剔除。 6.3 监测值为负值无任何物理意义,可视为无效数据,给予剔除。 6.4 在自动监测仪校零、校标和质控样试验期间数据作无效数据处理,不参与统计,但对该时段数据作标识,作为监测仪器检验和校准依据给予保留。 6.5 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数据误差大于1%时,上位机接收到数据为无效数据。 6.6 监测值如出现急剧升高、急剧下降或连续不变时,该数据进行统计时不能随意剔除,需要经过现场检验、质控等手段来识别,再做处理。 6.7 含有自动校准功效自动监测仪在校零和校标期间,发觉仪器零点飘移或量程飘移超出要求范围,应从上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合格到此次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合格期间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处理,按本标准7 缺失数据处理。 6.8 从上次比对试验或校验合格到此次比对试验或校验不合格期间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按本标准7 缺失数据处理。 6.9 有效日均值 有效日均值是对应于以每日为一个监测周期内取得某个污染物(CODCr、NH3-N、TP)多个有效监测数据平均值。在同时监测污水排放流量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为权某个污染物有效监测数据加权平均值;在未监测污水排放流量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某个污染物有效监测数据算术平均值。 有效日均值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以下: 式中 Ci—某污染物有效监测数据(mg/L); Qi—Ci 和Ci+1 2次有效监测数据中间时段累积流量(m3)。 7 缺失数据处理 7.1 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 缺失 CODCr、NH3-N、TP 监测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和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前一时间段监测值算术均值替换,缺失pH 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和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前一时间段pH 值中位值替换。如前一时间段有数据缺失,再依次往前类推。 7.2 缺失流量值 缺失瞬时流量值以缺失时间段上推至和缺失时间段相同长度前一时间段瞬时流量值算术均值替换,累计流量值以推算出算术均值乘以缺失时间段内排水时间取得。如前一时间段有数据缺失,再依次往前类推。缺失时间段排水量也可经过企业在缺失时间段用水量乘以排水系数计算取得。 7.3 缺失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 同时缺失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值和流量值时,分别以上述二种方法处理。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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