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兴检奖管理办法修订.docx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兴检奖管理办法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兴检奖管理办法修订.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兴检奖管理办法修订40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兴检奖”评审及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自治区质监系统内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进步,全面促进我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奖励在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区局设立“科技兴检奖”,对在自治区质监系统内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第二条 “科技兴检奖”每年组织评审一次。第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区局)成立“科技兴检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区局技术专家
2、委员会构成,根据需要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以下简称质监系统)“科技兴检奖”的评审工作。区局科技信息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年度申报的科技成果涉及的专业,每个专业方向不少于两名专家,确定当年委员会成员。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质监系统“科技兴检奖”的推荐、评审、奖励等工作。第二章 “科技兴检奖”的评审范围第五条 科研项目立项渠道范围限定为国家公益项目、质检总局计划项目、其它部委项目、自治区科技厅项目、质监系统内科技项目、单位自筹项目。第六条 研究内容范围限定:(一)检验和检测技术研究与开发;(二)检测与校准方法研究;(三)检测结果诊断分析研究;(四)计量器具及
3、计量、检测专用设备研究与开发;(五)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产业质量评价规则、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制修订的关键技术研究;(六)节能降耗应用技术研究;(七) 信息化与计量、检验检测融合的应用技术研究;(八)质量技术监督软课题研究。第七条 参评单位限定为区局直属技术机构(含盟市特检所);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委)直属的质计所;各旗县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对质监系统科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系统内行政单位和个人也可列入奖励范围。第三章 “科技兴检奖”的推荐条件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范围,并满足下列条件的,方可推荐参加评审:(一)科研项目必须完成了研究任务,取得了研究成果。本单位自
4、立项目经过区局学术委员会组织的验收,其它项目经过了立项机构组织的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际应用。项目必须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应证明);(二)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等方面的争议;(三)被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四)被推荐奖励的单位和个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科技兴检奖”评审优先考虑:(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成就的;(二)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系统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三)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个人;(四)在科技项目立项
5、、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方面为质监系统科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第四章 “科技兴检奖”推荐方法 第十条 “科技兴检奖”推荐归口管理,所有申报成果的项目(组织和个人),必须经过主管单位进行的审查、初评和推荐。(一)共同完成的成果,由该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与质监系统以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质监系统内的单位完成工作量至少要占全部工作量的60%,申报成果时,质监系统内的单位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二)申报“科技兴检奖”,必须按规定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兴检奖”推荐书,并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应用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区局直属技术机构(含盟市特检所)负责推荐本单位的科技成
6、果;各盟市(旗县)质监局负责推荐本局(委)直属技术机构的科技成果;区局机关、各盟市(旗县)质监局负责推荐本级“科技兴检奖”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十一条 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对该项目的完成做出创造性贡献的研究人员。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提出总体设计、研究方案;(二)直接参与并解决了关键性科研疑难问题;(三)为解决技术难题开展试验和数据分析,对解决技术难点提供重要思路或证明;(四)解决或参与并项目应用或推广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难点或关键问题。(五)对项目科学总结,提出新的经验和创新思路,撰写技术报告。(六)申报“科技兴检奖”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申报“科技兴检奖”二等
7、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申报“科技兴检奖”三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3人。 第十二条 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该项目研制、应用或推广转化过程中组织提供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或组织。 第十三条 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单位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第五章 “科技兴检奖”评审标准 第十四条 “科技兴检奖”奖励等级及数量 “科技兴检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科技兴检奖”受奖项目(成果)的数量: 一等奖不超过2个; 二等奖不超过5个; 三等奖不超过10个。 为系统内科技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获奖数量一般每年不超过1个。 第十五条 “科技兴检奖”按照
8、项目(成果)的创新水平、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进行综合评定。 各奖励等次的评审标准是:(一)科技成果技术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自治区内领先水平,实用价值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可评为一等奖;(二)科技成果达到自治区内先进水平,有一定的实用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明显, 可评为二等奖;(三)科技成果达到自治区内或行业内较高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评为三等奖。第六章 “科技兴检奖”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科技兴检奖”的评审程序如下:(一)形式审查:区局科技信息处组织对推荐项目申请资料符合性进行审查。(二)专业评审:专业评审组对经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分专业评审。1
9、课题负责人或推荐单位向专业评审组介绍其项目的科技水平、技术难度、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2专业评审组组长组织评委对项目的科技水平、技术难度、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质询,听取课题负责人或推荐单位的答辩;3.专业评审组的评委根据课题负责人或推荐单位的情况介绍以及答辩情况,按照第十五条要求对被评审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由组长组织讨论决定是否给予奖励,确定奖励等级,并填写专业评审会签表;4.专业评审委员会一般人数一般不少于9人,确定是否给予奖励和奖励等级时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评委意见统一,评审表决有效,所有评委在会签表签字确认;5专业评审组将专业评审结果报“科技
10、兴检奖”评审委员会。(三)终审1.由“科技兴检奖”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专业评审组的专业评审结果进行审定。2.召开终审会议时应当保证多于当年委员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3.各专业委员会组长在终审会议上介绍各专业评审情况,建议获奖情况,委员会成员独立对各项目逐项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交委员会办公室。4.委员会办公室对专家评审意见表进行统计,每个项目超过半数的委员同意专业委员会推荐意见,计为推荐有效,并对有效推荐的成果按照得票多少进行排序。5.超过当年规定奖励等级的有效推荐项目自动将为下一个获奖等级。第七章 异议处理及经费投入第十七条 终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区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 质量 技术 监督 系统 科技 兴检奖 管理办法 修订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