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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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七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原则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节 常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节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一节 消防基础知识 第二节 火灾发生的原因 第三节 火灾扑救的方法 第四节 火场逃生“七十二字口诀”第五节 如何正确拨打火警119第四章 电气安全 第一节 防触电安全知识 第二节 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 第三节 触电急救的方法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Contents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学教材01060823343613465556575859614216182063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同时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以上几种关于安全培训的规定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第五章 机械设备安全 第一节 机械设备常见的伤害事故 第二节 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三节 机械伤害的急救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一节 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七章 危险作业 第一节 动火作业 第二节 高处作业 第三节 临时用电作业 第四节 有限空间作业第八章 职业健康安全 第一节 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第二节 常见的职业病 第三节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第四节 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常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66687876818389919497100101Contents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学教材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为保障安全生产行动的落实,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同时告知其应尽的义务,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培训教材0184108117一、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四项义务”赋予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02培训教材03(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作业中必须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3)发现事故隐患有义务及时报告单位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新进企业员工应意识到,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防线,最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本条对从业人员规定了报告义务,报告内容应包括两点:一是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如拖延报告,则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增大。二是要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责任人报告,以此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从业人员有权利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要制定检查的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查。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生产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这里的处理包括个人亲自处理,也包括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一起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有些重大安全隐患,因财力困难等原因,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在短期内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组织实施。所有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以备今后查阅。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04培训教材05中的很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相关,在生产过程中若未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就有可能引起火灾。公民有义务和权利保护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备设施、阻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是指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用于灭火以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其不得随意破坏,消防通道应畅通。发现火情后,每一个人都有义务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0”报警。保障消防安全是每个企业员工应尽的义务。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不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乱扔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引发火灾,甚至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不管在任何时候,每一个员工都严禁在张贴有“禁止烟火”等标志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消防法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国家一直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制建设。每一个人都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人们生产活动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06培训教材07消防法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国家一直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制建设。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处于难监管、难鉴定、难维权“三难”局面,直接原因是企业对于职业病防治无投入、无制度、无保障。而各个行业、各个工种都有造成职业病的可能。在面临职业病时,大多数人不知从何下手,我们应该从根源上防治职业病的发生。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08培训教材09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可以选择哪些地方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坚持便民的原则,即有利于患病劳动者方便、及时地得到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可以选择哪些地方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诊断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也能保障诊断结果可以得到有效的承认。每一个员工都有在入厂“三级教育”之时获得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的权利,有权被告知自己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存在职业危害,或是哪方面的职业危害。存在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每年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或没有个人防护用品保障的前提下工作,可以拒绝在不具备工作条件的环境下工作。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本条是关于职业病病人在治疗期间能够得到哪些保障的规定。一、党和政府一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职业病病人十分关心。针对职业病病人待遇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如工伤保险就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本条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保障。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10培训教材11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到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线员工,我们在生产中经常需要接触到一些化学品,其中大部分是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如果储存使用不当,不但会给人体带来危害,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二、本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健康。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强令职业病患者继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在经济上给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以必要的补偿。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12培训教材13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具备安监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为通风,且达到相应防火防爆等级的场所,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场所应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照明及电器开关等应使用防火防爆的产品。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备专人看管,做到双人监管,对新进员工,应有有关危险化学品基本常识、使用、储存相关的培训,应通过企业或是有关部门的考核才能上岗。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就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进行公告,让从业人员对生产活动中所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清楚的认识,从业人员有权知道,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危害,以此,减小因对危险化学品不了解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此外,保证从业人员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现场的救护,以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人员的伤亡。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14培训教材15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中劳动者一方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广泛征求过意见、反复修改论证、获得高票通过的重要法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条是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16培训教材17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负有责任。从业人员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的具体了解,有助于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时,也更好的履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18培训教材19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对于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顺利开展事故调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地方政府、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事故,或者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采取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甚至转移尸体等恶劣手段。有的是不负责任,造成迟报、漏报。有的则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追究,故意谎报或瞒报。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什么人,这种行为都是不允许的。针对实践中事故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条例从正反两方面,对事故报告提出了上述总体要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按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实践中,阻挠、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可以表现在多个环节。比如,在事故调查组组成过程中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的过程,包括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有关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做伪证、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为事故调查设置障碍;干涉对事故性质的认定或者事故责任的确定;阻挠和干涉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等。对阻挠、干涉依法调查处理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处分。培训教材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20培训教材21第七节 工伤保险条例作业过程中没有绝对的安全,从业人员怎样在作业过程中受伤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业人员做了详细的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应当参保的用人单位是指经过工商注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具体的企业名称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以上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及雇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工作场所”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22培训教材23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一、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第一”是对一切工作的要求,把安全放在生产过程中的第一位,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的基本保障,通过事先的防范和准备工作,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综合治理”是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文化、科技、责任等多管齐下,实现综合防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后者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将安全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才能做到有效的预防;“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手段和方法。安全生产是人类社会和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躲避危险,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但识别危险并有效防范危害却是后天形成的。懂得安全知识是我们正确行动和防范危险的前提。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原则安全第一 预防主为二、安全生产“三不违原则”三不违是指: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三违”是事故的根源,是安全的大敌。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作业等于自杀。“三违”不除,安全不保。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其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三违”源自三大重点人群: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青年职工。事故案例:事故点评: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张某随意将易燃化学品带进吸烟室(吸烟区),违反了易燃化学品管理规定,最终导致了烧伤事故的发生。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无辜员工。2006年7月某一天,深圳某电子厂一名化学溶液搬运人员张某,在去吸烟房的时候,将自己正在搬运中的异丙醇容器(里面装满异丙醇)随手带进吸烟房中,导致异丙醇溶液被点燃,结果不仅致使张某严重烧伤,而且还导致同在吸烟房内的陈某和李某轻度烧伤。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24培训教材252、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行为后果不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在多人同时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就可能导致现场周围的人受到伤害。想要做到不伤害他人,应做到以下方面:(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规,正确操作;(2)多人作业时要相互配合,要顾及他人的安全;(3)工作后不要留下隐患;(4)高处作业时,工具或材料等物品放置稳妥;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杜绝残留火种可能引发的火灾;(5)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免其他人误触开关,造成伤害等;(6)拆装电气设备时,电线路接头应按规定包扎好,以免他人触电;(7)起重作业要遵守“十不吊”;电气焊作 业 要 遵 守“十 不焊”;电工作业要遵守电气安全规程等。三、安全生产“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身受到伤害。不伤害自己取决于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是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有效措施之一。身体、精神保持良好状态,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劳动着装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岗位要求;注意现场的安全标识,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对作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1、不伤害自己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26培训教材27的伤害。事故现场不明,不能盲目进入,以免盲目施救,自己被伤害;(4)交叉作业时,要预料他人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做好防范措施。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验电,要防范他人误送电等;(5)设备缺失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时,员工应及时向主管报告,应当及时予以处理;(6)在危险性大的岗位(例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团队中的一份子,作为组织的一员有关心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队的其他人员不受伤害。要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应该做到以下方面:(1)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现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动告知或提示他人;(2)提示他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安全建议,互相交流,向他人传递有用的信息;4、保护他人不被伤害特别提示:每个人养成离岗后对作业现场周围仔细观察,做到工完场清,不给他人留下安全隐患。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过失行为或作业环境及其他隐患对自己造成伤害。要想做到我不被他人伤害,应做到以下方面:(1)拒绝违章指挥,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2)注意观察作业现场周围不安全因素,要加强警觉,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消除险情;(3)要避免因他人失误、设备状态不良、管理缺陷等留下的隐患给自己带来3、不被他人伤害特别提示:一旦发现“三违”现象,必须敢于抵制,及时果断处理隐患并报告,如果想着“事不关己”,不及时制止,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危及自己。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28培训教材29事故案例:5、“四不伤害”的5项保证措施(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应严格地、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2)人人都要牢固地树立起“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思想意识;(3)每一位员工要自觉地学习生产技能和业务知识,只有自己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才能熟练地、严格地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4)每一位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中都要注意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生产首先就是要求“自己的要求自己管”,每个员工在作业前主动自问互问;(5)实施“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现场生产过程中员工互相关爱,互相监督,充分发挥团队精神。某工厂铸造车间配砂组老工人张某,经常早上提前上班检修混砂机内舱,以保证上班时间正常运行。某日07:20,张某来到车间打开混砂机舱门,没有在混砂机的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便进入机内检修。他怕舱门开大了影响他人行走,便将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07:50左右,本组配砂工人李某上班后,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是否有人工作,便随意将舱门推上,顺手开动混砂机试车,当听到机内有人喊叫时,大惊失色,立即停机,然后与其他职工将张某救出,此时张某头部流血不止,事故发生后车间领导立即上报,07:55工厂医务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张某做了止血包扎,随车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头部受伤严重,张某经抢救无效于08:40死亡。(3)视安全为集体荣誉,为团队贡献安全知识,与其他人分享经验;(4)关注他人身心健康。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特别提示:也许你的一个提示就能避免一场事故,甚至挽救一个生命。能及时纠正你违章作业的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30培训教材31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李某上班前未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舱门异常也未警觉,直接合闸启动设备,导致事故发生。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1、张某安全自护意识不足,违章操作,在没有做好防范措施,没有按规定在电闸上挂设备检修告示牌,就进入机体内操作;2、工人李某安全意识淡薄,上班前没有对岗前环境进行观察,发现机舱异常也未进行安全检查,直接启动设备;3、这起事故暴露出车间员工安全自护意识和安全责任心不强,应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上、下班交接班制度管理。四、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原则,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32培训教材33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各层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职责,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并将该工作落到实处。特别要对新进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公司的每一位成员有权在工作中制止不安全的行为。如: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员工未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未经批准进行带有危险的作业;员工在禁止烟火区域点火和抽烟;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等等不安全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请珍惜您的权利。一、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二、员工安全生产的义务公司的每位员工有义务对工作区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如:工作区域有不正常的气味和声响;各类仪表和安全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数据;机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管道和线路明显的跑、冒、滴、漏等等现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要本着:谁分管,谁负责,负全责,负责到底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体现一级为一级负责任,互相监督,齐抓共管,真正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侯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34培训教材35第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1、头部防护用品用于防御冲击、刺穿、挤压、火焰、热辐射、绞碾、擦伤、昆虫叮咬等伤害头部的装备,如安全帽、防护头罩、一般防护帽。2、眼面部防护用品用于防御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和飞屑、尘粒等伤害眼睛或面部、颈部的装备,如防冲击眼(面)护具、防化学药剂眼(面)护具、焊接护目镜、防激光护目镜、防微波护目镜、焊接面罩等。3、听力防护用品用于避免噪声过度刺激听觉、保护听力的装备,如耳塞、耳罩。4、呼吸防护用品用于防御缺氧空气和尘、毒等有害物质吸入呼吸道的装备,由于尘、毒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造成对健康的危害,因此,呼吸防护用品使用广泛、作用巨大,根据保护方法和结构型式主要分为三种:(1)防尘口罩采取靠佩戴者的呼吸克服部件阻力吸入通过滤料过滤除尘的空气,防止尘粒吸入呼吸道,一般纱布口罩不能作为防尘口罩选用。(2)过滤式防毒面具采用靠佩戴者的呼吸克服部件阻力吸入通过滤毒罐(盒)过滤除去毒物的空气,防止毒物吸入呼吸道。(3)长管面具采取靠佩戴者的呼吸或借助机械力吸入通过导气管引入的作业环境以外的清洁空气,防止尘粒、毒物或缺氧空气吸入呼吸道。一、劳动防护用品通常是按人体防护部位划分为十大类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36培训教材375、手臂防护用品用于防御作业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手、前臂部的装备。如电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焊工手套、防放射性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防昆虫手套等。6、躯体防护用品用于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躯体的装备。如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焊接工作服、防水服、防放射性服、防尘服、防热服等。7、足腿防护用品用于防御作业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足部、小腿的装备。如保护足趾安全鞋(靴)、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鞋、导电鞋、耐酸碱鞋(靴)、高温防护鞋、焊接防护鞋和防振鞋等。8、坠落防护用品用于防止人体坠落伤亡的装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9、皮肤防护用品用于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经皮肤引起疾病的装备:如遮光型护肤剂、洁肤型护肤剂、驱避型护肤剂等10、其他防护用品如水上救生衣、反光警示服等。根据管理方便需要,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两大类: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冲击眼护具、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靴)、胶面防砸安全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鞋、导电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鞋、耐酸碱塑料模压靴等二十种。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为除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外的所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38培训教材39二、如何配置劳动保护用品1、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坠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2、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用于需要登高时(米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3、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镜、眼罩或面罩。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镜、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4、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保温、防滑等手套。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冻伤防护;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5、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6、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高温或低温作业时体温的保持;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7、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用的通讯设备;8、呼吸防护:根据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选用。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及其污染种类、特点、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40培训教材41第四节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一、安全色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义。应用安全色使人们能够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和环境,做出尽快的反应,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色的应用必须以传递安全状态为目的和有规定的颜色范围。安全色应用红、蓝、黄、绿四种,其含义和用途分别如下:红的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险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红色的标记。如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停止按钮和停车、刹车装置的操纵把手、仪表刻度盘上的极限位置刻度、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气槽车的条带及文字、危险信号旗等。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或环境涂以黄色标记。如警告标志、交通警告标志、道路交通路面标志、皮带轮及其防护罩的内壁、砂轮机罩的内壁、楼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42培训教材43二、安全警示标志GB2894-1999安全标志 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 禁止标志:白底黑字图案,红色轮廓线,如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合 闸等;指令标志:蓝底白色图案,如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安全帽等;警告标志:黄底黑色图案,黑色轮廓线,如当心爆炸、当心坠落、当心触电等;提示标志:绿底/红底白色图例或 文字,如紧急出口、灭火器等。其他提示标志:根据需要用文字表 述的工作警示,如设备在运行,小心有电等。梯的第一级和最后一级的踏步前沿、防护栏杆及警告信号旗等。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指定标志、交通指示标志等。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况涂以绿色标记,如表示通行、机器启动按钮、安全信号旗等。培训教材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44培训教材45培训教材第三章 消防安全46培训教材47第三章 消防安全第三章 消防安全第三章 消防安全第一节 消防基础知识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装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显示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探测器。一、火灾发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了解并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可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丙酮、苯等。2、助燃物。如空气、氧气、氯气、氯化物以及高锰酸钾等。3、引火源。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如明火焰、烟 头、电(气)焊 火二、消防设施设备2、消防水系统:消防水池、水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喷头、消防水带、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直流水枪、水带接扣、消防水炮、消防水泵、气压给水装置、消火栓箱、消防水喉、气压给水装置。花、炽热物体、自燃发热物等。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消除,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3、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剂、气体灭火控制器、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集流管、喷嘴、驱动装置、气体输送管道及附件。4、防火分隔设施:卷帘帘板、卷门机、卷帘门控制器、防火门。5、送风、排烟系统:风机、风口、排烟风道、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挡烟垂壁。6、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消防应急电源。7、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泡沫消火栓、固定泡沫炮、泡沫液贮存罐、泡沫泵。8、其他消防产品: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梯、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的设置、专用水龙头,消防专用水管(指皮管),消防水管接头,感烟装置、报警器、安全出口警示灯、消防栓、一般还有应急灯。9、常用灭火器出现火情,我们首先选用灭火器灭火,灭火器种类较多,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扑救不同种类的火灾,因此,正确使用灭火器前,必须先了解引起火灾的燃烧物类型,才能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灭火。依据物质燃烧特性的不同,将火灾类型分为A、B、C、D、E、F六类。A类-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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