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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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定稿15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 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实施范围和原则(一)我院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院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二、岗位类别设置设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
2、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确定。院级领导正职为四级职员岗,副职为五级职员岗。2、中层领导管理岗位数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确定。中层领导正职为六级职员岗,副职为七级职员岗。3、八级职、九级职员岗位为一般管理岗位,根据内设机构数量设置。(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0:48:22,分别设置高级岗位123个,中级岗位205个,初级岗位100个。2、三、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6,设置三级岗位7个,四级岗位16个。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
3、:4:4,设置五级岗位20个,六级岗位40个,七级岗位4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62个,九级岗位82个,十级岗位61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50个,十二级岗位50个。(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1、设置技术工岗位34个。其中,二级岗位2个,三级岗位10个,四级岗位22个。 2、我院不设普通工岗位。四、岗位任职条件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管理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2、管理岗位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身体健康。3、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
5、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经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经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经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能够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五、岗位聘用与管理(一)岗位聘用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我院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2、管理岗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
6、规定和权限组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实行分级评选聘用,三级至七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十一级至十二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学院组织评选和聘用;八级至十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各系(部)组织初步评选推荐,报学院组织审评和聘用。工勤技能岗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聘用。3、对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将经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5、学院适当控制专业技术高等级岗位的聘用数量,用于学院选拔和引进急需人才。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
7、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二)管理岗位聘用条件1、由河南省委组织部任命担任校级正职、省农业厅党组任命担任校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级、五级职员岗位。2、由学院任命担任处级正职、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七级职员岗位。3、由学院任命担任部门二级机构的领导、副主任科员对应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岗位。4、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在管理岗位工作且见习期满可聘用在九级职员岗位。(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条件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河南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
8、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省有关规定执行。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为受聘教授职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4、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评聘条件为受聘教授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评聘条件为受聘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本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成绩优秀,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本次评聘需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7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具备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评选条件(附件1)中的三条及其以上。6、专业技术六级岗
9、位评聘条件为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本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7、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评聘条件为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8、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基本条件为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符合相应层级的规定,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本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学院根据各系(部)基本情况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及比例将其岗位指标分配至系(部),各系(部)按照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岗位系(部)控制指标分配表(附件2)执行。由各系(部)根据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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