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软件系统开发需求.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一般 程序 行政处罚 案件 信息 公示 软件 系统 开发 需求
- 资源描述:
-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软件系统开发需求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软件系统开发需求 2014年6月23日 目录 1、建设依据 2 2、建设目标 2 3、建设任务 2 4、业务分析 3 4.1 用户管理 3 4.2案件公示信息录入 4 4.3 案件公示信息审查 6 4.4案件公示信息查询 7 4.5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标注 7 4.6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更正 8 4.7撤销案件信息公示 8 4.8 待审查提醒 8 4.9 非工作日管理 9 4.10 案件信息公示 9 1、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工商标字【2014】110号)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定(征求意见稿)》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GS41—2014)(征求意见稿) 《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代码集》(GS 14—2013)(征求意见稿) 2、建设目标 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扩大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将我省各级工商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案件信息,通过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3、建设任务 3.1、在贵州省业务应用集成系统中增加“案件信息公示”模块。此模块含案件公示信息录入、案件公示信息更正、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标注、撤消案件信息公示、案件公示信息审查、查询。 3.2、在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上增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功能。通过该功能,社会公众可按案件当事人名称(被处罚自然人姓名或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市场主体负责人两项条件进行查询案件公示信息。 4、业务分析 用户管理、案件公示信息生成、案件公示信息更正、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标注、撤消案件信息公示、案件公示信息审查、公示案件查询、工作提醒。 4.1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使用业务系统的用户管理,增加相应的权限、角色。 4.1.1权限:案件公示信息录入、案件公示信息更正、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标注、撤消案件信息公示、案件公示信息审查、公示案件查询。 4.1.2角色:案件公示信息维护、案件公示信息审查。案件公示信息维护角色含案件公示信息录入、案件公示信息修改、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标注、撤消案件信息公示、公示案件查询权限。案件公示信息审查含案件公示信息审查、公示案件查询权限。 用户:一个用户,由以下信息组成:用户名+密码+承办机构+处罚机关+角色 4.2案件公示信息录入 4.2.1 案件公示信息数据组成。由案件公示信息编号+案件编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案件分类+行政处罚决定书+流程标识+公示信息拟文人+送审日期+送审说明+审查人员+审查日期+审查意见+审查说明+撤销公示标识 4.2.1.1案件公示信息编号:编码方法:采用特征组合码,代码共分4部分,长度18位,从左至右依次为: 1)作出行政处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码,用6位数字表示。。 2)登记日期(用8位数字表示),采用“YYYYMMDD”的格式表示;如2004年3月5日的代码为“20040305”。 3)流水号,用4位数字表示(从“0000”到“9999”)。 4.2.1.2案件编号:如果案件公示信息是由已录入案件信息导入生成,则赋值以所选案件的编号,如果案件公示信息是用户手工录入的,则案件编号为空。 4.2.1.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注册号、负责人、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行政处罚机关、行政处罚日期。 页面显示上,可如下显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当事人 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 注册号 负责人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信息录入页,有“从结案案件信息案导入”、“临时保存”、“提交审查”、“退出”按钮。 对临时保存的,不检查数据项。 以上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可直接录入,也可“从结案案件信息导入”的按钮,供用户从已录入的案件信息中导入生成。导入生成的公示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可修改,但其他项的内容不可修改。 4.2.1.3 案件分类 案件分类可多选。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增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两个分类。 案件分类不作为统计指标,方便查询使用。一个案件,既可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同时也可是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因此需同时勾选。 4.2.1.4 流程标识lcbz 流程标识有信息录入‘01’、待审查‘02’、已审查‘03’。 4.2.1.5 公示信息提交审查 对“提交审查”的,要进行数据项检查,检查通过后,弹出承办机构所属机关的案件公示审查人名单,用户选择确定后,保存所有信息,lcbz=’02’ 。 4.3 案件公示信息审查 对需要进行审查的拟公示案件信息,采取工作提醒的方式引导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当然,也可以提供给用户两个列表:已审核案件公示信息、待审查案件公示信息。 4.3.1待审查意见scyj 同意公示‘1’、不同意公示‘0’。当scyj=’0’时,必须录入“审查意见说明”。 注意:审查人员可修改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其他项目的内容不能修改。 审查保存后,lcbz=’03’ 4.3.2 如何同步公示信息到互联网 当lcbz=’03’ and scyj=’1’时,案件公示信息即同步到互联网上数据库。 4.4案件公示信息查询 用户可通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中的项目作为查询条件进行查询,除此之处,增加以下几个查询条例:流程(信息录入、待审查、已审查)、审查意见(同意公示、不同意公示)进行查询。 4.4.1当查询案件公示信息的用户不是生成该公示信息的用户、审查用户时,只能查看,不能进行相关操作。 4.4.2当查询案件公示信息的用户是生成该公示信息的用户时,如果lcbz=’03’,则不能再进行修改。如果lcbz<>’03’ 则可修改处罚决定书内容,当案件编号为空时,还可修改案件信息摘要。 4.4.3当查询案件公示信息的用户是该公示信息的审查用户时,如果lcbz=’02’,则进行审查页面进行审查操作。如果lcbz<>’02’,则只能查看不能操作。 4.5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标注 被变更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标注信息构成: 案件公示信息编号+变更决定作出机关(手工录入)+内容、作出日期+流程标识+送审人员+送审说明送审日期+审查人员+审查日期+审查意见+审查说明 当lcbz=’03’ and sjyj=’1’时,该标注信息同步到互联网上数据库,在显示案件公示信息处,以醒目方式标注变更决定信息。 4.6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更正 该功能不是修改功能。当公示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更正。 更正也需要进行审查,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对更正的信息,显示更正原因:原公示信息存在错误、原公示信息有遗漏,还要显示更正日期。 4.7撤销案件信息公示 撤销案件信息公示信息构成: 案件公示信息编号+撤销原因+流程标识+送审人员+送审说明+送审日期+审查人员+审查日期+审查意见+审查说明 说明:“撤销原因”手工录入。 当lcbz=’03’ and scyj=’1’时,将互联网上该条案件公示信息的撤销公示标识cxgsbz赋值‘1’。 4.8 待审查提醒 当lcbc=’02’: 1) (系统日期-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期间的非工作日+1<19,显示“待审查(距离行政处罚日期有??个工作日)”; 2) 18<(系统日期-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期间的非工作日+1<=20,显示“待审查(紧急,距离行政处罚日期有??个工作日)”; 3) (系统日期-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期间的非工作日+1>20,显示“待审查(超期,已超过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个工作日)” 4.9 非工作日管理 在“系统管理”中,增加“非工作日设置”模块,供省局管理员标注非工作日。 4.10 案件信息公示 4.10.1 案件信息公示:应用和数据库部署在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 在贵州省工商局门户网站、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设置“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的链接。 1)LOGO: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2)查询条件:请输入当事人名称或负责人姓名 说明(当事人名称为被处罚自然人姓名或被处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3)要输入验证码 4)搜索结果最多列出5个案件。 5)只有当(系统日期行-政处罚日期)<5年 and cxgsbz<>’1’ 时,符合查询条例的案件才列出在搜索结果中。列表显示的项目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当事人、负责人、行政处罚日期,点击列表后,进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页。 6)“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窗口,按格式显示以下内容: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当事人 被处罚企业或其他组织 注册号 负责人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在末尾处设置链接“查看行政处罚决定书”,点击后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商 字( ) 号 (一)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 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四) 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五)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在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页附说明: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已删除涉及商业秘密内容以及自然人住所(与经营场所一致的除外)、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等个人信息。 12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软件系统开发需求.docx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4548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