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
《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依照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订本细则。 制订和实施石家庄市、县级市、建制镇城市规划以及在上述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用地选址和工程建设,必须恪守本细则。 石家庄市规划局主管市域内城市规划工作,并详细行使以下规划管理权:负责主城区、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建设区规划管理。 负责本条第一项所列区域以外市区详细规划技术审查,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20亩以上(含本数)建设用地选址技术审查。 负责石家庄市规划区内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历史文化名城详细规划技术审查和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 负责市域内省级以上公路、
2、铁路、南水北调工程、35KV 以上高压输配电工程以及列入市以上审批计划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市域内与主城区联网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负责审查县级市总体规划纲要并转报审批机关,审批县、矿区人民政府所在镇总体规划纲要。 法律授予其余权力。 规划分局在石家庄市规划局领导下,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权。县(市)、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规划管理工作,但本细则第三条另有要求除外。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编制城市规划应该采取先进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伎俩,符合关于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进行多方案比较和论证。 编制城市规划应该取得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历史与现实状况等方面准确基础资
3、料。勘查、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测主管部门关于要求和质量要求。 关于部门应配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基础资料。 负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单位,应该具备国家要求规划设计资格。 外市规划设计单位负担市域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须经石家庄市规划局核验资质。 城市规划结果(含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文本格式、内容、图纸、深度,应该符合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编制要求及关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市、县级市和县人民政府在编制所在市(镇)总体规划前,应该成立编制组织,协调、处理编制工作重大事项。 县级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
4、镇总体规划在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必须报经石家庄市规划局进行技术审查。 专业主管部门应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业规划草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主城区可安排第三产业和占地少、无污染、用水量小工业项目,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大中型贮备、中转仓库。主城区内易燃、易爆、污染严重、运输量大工业项目,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逐步迁至工业区内。其中达不到防护或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品仓库和各类工业项目,应在近期内迁出主城区。 工业项目应在依照城市规划确定工业区内建设;乡(镇)工业企业,应依照村镇建设规划集中建设。 农副产品、工业品批发市场用地,应该符合城
5、市规划。主城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应设置在二环路以外。 公路长途客运站应设在市区外围,并与城市公共交通站场相衔接。 市区内公路长途客运站应逐步迁出城市中心区。 旧城区绿地率不得低于 25%,新城区不得低于 30%。公园、风景旅游区内不得修建与之无关建筑物、构筑物,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少于总用地面积 70%。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地率不得低于30%;低于30%(含插建后),不得插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因放射、环境保护、通讯、卫生等特殊要求需防护隔离,应设置防护隔离绿化带;防护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征用。 城市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恪守水源保护要求。 住宅建设应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新建居住规模,
6、应按照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或居住区、住宅组团标准设置。旧城区改建应按照同意改造规划成片、成组团进行;严格控制插建。 建设单位进行住宅建设,应按照要求标准代征(拆)公共设施用地。 代征(拆)面积由建设单位平均分担;插建住宅,按每住宅单元代征(拆)0.3 至0.5亩执行。代征(拆)确有困难,必须缴纳代征(拆)费用。 主城区内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住宅用地应严格限制在村内空闲地或原宅基地内。 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村民进行多层或中高层住宅建设。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同意新征建设用地:有闲置地可利用;经过改造可满足用地需要;国家或省、市限制重复建设项目或扩建项目;不符合统一规划、
7、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要求。 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以下资料和文件: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载明单位性质、申请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及环境保护要求等情况选址申请汇报;同意立项文件、设计任务书或其它关于文件;新进市单位须持有省政府或市政府同意进市文件。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文件齐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应确定选址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和文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方案或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说明书;定线通知书及测绘单位按定线通知书实地测取测量数据。 城市规划行政主
8、管部门对申请文件齐备、测量数据准确完整,应绘制建设用地图,并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安全防护等需要暂时用地,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暂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暂时用地期限不得超出二年。需延期使用,必须办理延期手续,但延长久限不得超出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暂时用地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暂时用地单位必须停顿使用,并自选清理场地,恢复面貌。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6个月内,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出让或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逾期未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拔手续。 以单位享受使用权国有土地与外商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变更土
9、地使用规划要求,应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商建设项目,中方建设单位应持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单位需预留发展用地,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计划部门同意设计任务书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初步设计。预留期不得超出二年。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城市规划预留京广高速铁路、南水北调工程及市以上大型建设项目标建设用地。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住宅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多层住宅建筑长度应控制在80米以内;主城区内不得建设低层住宅(私房除外)。 多层以上住宅楼应建设半地下仓储室;封闭沿街阳台;住宅单元门和垃圾道口不得面向道路。住宅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10、门同意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禁止私自改变居住区内公共建筑用性质、缩减建筑面积或降低公建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在公共建筑基地内按照要求标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达不到要求标准,应缴纳停车场(库)建设差额费。 城市主干路两侧公共建筑楼前广场,应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建设建筑小品、雕塑,绿化或铺装地面。 沿街围墙应为绿篱或高度在1.8米以下空透墙;确需建设实体墙,高度不得超出2米,并全部装修。 大型广场、主要城市道路交叉口周围建筑,应统一规划,布局友好。原有建筑物不得再行扩建、改建。 铁路管理部门应按照城市规划建设与铁路客货
11、运输站场配套各类辅助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设置对应交通广场和停车场。 严格控制分散锅炉房建设,推行集中供热、联片区域供热方式。供热锅炉房及其隶属设施,必须退离道路红线25米以上。 禁止以下违法建设行为:在规划道路红线或绿化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原有建筑物;在广场或道路红线内,插建永久性或暂时性建筑;在规划及现有高压供电走廊控制范围内,建设影响安全建筑物、构筑物;压占地下管线;遮挡城市空中微波通道、传输通道;在城市绿地或河道保护范围内建设与绿化、河道工程无关建筑物、构筑物;在教育设施用地内插建非教育设施;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与文物保护无关工程。 沿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以下标准退让道路红线(
12、按建筑物、构筑物最凸出部位计起):沿街围墙,不得小于0.5米;建筑高度在10米以下(含本数),不得小于3米;建筑高度10至15米(含本数),不得小于5米;建筑高度15至24米(含本数),不得小于10米;大型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大于15米。 交叉路口周围或特殊地段建筑工程,需要增加退让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建设单位地界外为空地,建筑物退让地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点式建筑与地界南北间距大于建筑高度0.65倍,与地界东西向侧距大于建筑高度0.4倍;条式建筑与地界南北间距大于建筑高度0.75倍,与地界东西向侧距大于建筑高度0.2倍。 界外是河流、道路、绿地、高压供电走廊,由城
13、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关于要求核定退让距离。 多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建筑高度1.5倍;旧城区多层住宅建设,可依照详细情况适当增加建筑密度。 多层住宅底层为公用建筑,建筑间距不得缩小。但旧城区住宅改建工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可扣除底层公建高度(仅限一层)。建设工程与医院病房、门诊部,休、疗养设施,学校(含托儿所、幼稚园)教学设施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建筑高度 1.5倍。 供热建筑物与四面建筑物建筑间距不得小于 10米;公厕、垃圾站与四面建筑物建筑间距大于6米,其中开窗一侧大于8米。 其它非居住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划设计、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程管线、人防疏散、建筑
14、保护、施工安全等要求和关于要求详细核定。 相邻单位建筑物,应分别自本单位地界后退建筑间距二分之一。 与农田毗邻围墙,应自北侧地界后退 1.5米,自东、南、西侧地界后退 1米。 山区城镇建筑物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要求日照时限确定。 旧城区房屋改造项目标拆迁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筑间距要求确定。 建筑设计(含环境美化、绿化设计,路面辅装设计)应符合城市环境景观和建筑空间艺术要求,遵照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并执行防灾、抗震、消防、人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机场净空、军事设施保护等要求。 建筑物室外地面绝对标高,应符合所在区域详细规划要求;还未编制详细规划区域,由城市规划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石家庄市 城市规划 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