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修订版全文).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修订版全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修订版全文).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与国保密法(修订版全文)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与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与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得中华人民共与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月29日中华人民共与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秘密得范围与密级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
2、国家安全与利益,保障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得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就是关系国家安全与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得人员知悉得事项。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得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得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得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得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得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得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得保
3、密工作。第六条 国家机关与涉及国家秘密得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与本单位得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得保密工作。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得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国家秘密得范围与密级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与利益得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得安全与利益得,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得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与武装力量活动中得秘密事项;(三)外交与外
4、事活动中得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得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得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得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与追查刑事犯罪中得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得其她秘密事项。政党得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得,属于国家秘密。第十条 国家秘密得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就是最重要得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得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就是重要得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得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就是一般得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得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
5、安、国家安全与其她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得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得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得具体范围得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得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得国家秘密确定、变更与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与解除本机关、本单位得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得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得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与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得市、自治州一级得机关及其授权得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与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得定密权
6、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得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得,根据所执行得国家秘密事项得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得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得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得,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得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得权限确定国家秘密得密级。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得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得具体范围得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与知悉范围。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得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得性质与特点,按照维护国
7、家安全与利益得需要,限定在必要得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得,应当确定解密得条件。国家秘密得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得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与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得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得,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得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得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得,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得,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得知悉范围以外得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得,应当经过机关
8、、单位负责人批准。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得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得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不属于国家秘密得,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得密级、保密期限与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得密级、保密期限与知悉范围得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得密级、保密期限与知悉范围变更得,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得机关、单位或者人员。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得保密期限已满得,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得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
9、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与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得,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得,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得,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就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得,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得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与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得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与摘抄;收发、传递与外出
10、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得安全措施。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得设备、产品得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与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得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得管理,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她公共信息网络;(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得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密法 修订版 全文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