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管理办法.doc
《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管理办法.doc(1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 14 -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履行工学并举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思想的重要环节,是展示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成果的窗口。为了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提高我校学生的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经过引导、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活跃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氛围、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水平、践行素质教育和质量工程。 第三条 根本目的:经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探索创造兴趣和创新能力;培育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 第四条 基本思路:以提高学生科技创新意识,提升创新与实践能力为根本目标,整合校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引导、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全面推进学生科技创新工作。 第五条 适用对象: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是河北工业大学在籍的学生、指导在校学生参与规定科技创新活动的在编教师和各部门辅助和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竞赛的人员。 第六条 竞赛范围:本办法所规定的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指由权威机构组织的、经我校认定有参加价值且有必要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比赛级别界定的原则以比赛通知(邀请函)或获奖证书上的公章为主要依据,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组织论证。 1、国际级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它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国家级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业信息化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委托各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或教育部、财政部公布由国家经费支持的各类大学生竞赛。 3、省部级竞赛:指河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共青团河北省委、共青团天津市委和除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以及由教育部委托其它部门代管的专业性较强的竞赛以外的其它部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下属二级分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 4、校级竞赛:指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认定的,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工程训练中心、各教学单位等承办的各类竞赛,校内竞赛类别设置一般要求对接相应的省市、国家级竞赛。 5、结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对竞赛的认可范围,结合部分“985”和“211工程”院校现行做法,考虑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实际,学校认定出A级、B级、C级竞赛目录,作为各教学单位参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校团委、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处、财务处、国资处、科研院、研究生院、大学科技园等机关部门及相关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规划、领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竞赛实施细则、组织各类赛事、筹措竞赛经费、落实奖励、工作量核算等。 第八条 组建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专家委员会。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各相关专业学有专长的教师担任,参加校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评审,并适当承担校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指导工作。 第九条 设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工作小组。各学院相应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组织协调本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包括组织学生和动员指导教师参加各类省市、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组织相应的校级科技创新竞赛,进行相应的培训;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具体落实工作及组织相应赛事书面申报工作。 第三章 科技创新竞赛组织流程 第十条 校级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采用项目管理方法,管理原则是“学校立项,部门承办,目标管理”。具体立项程序如下: 1、立项按年度集中申报。 2、立项申报由承办单位向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交竞赛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及电子版。 3、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承办单位新增竞赛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含教学和实验室资源配备、专项经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专家论证,报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4、获准立项的校级竞赛一个考核周期为3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其举办效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竞赛级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要求按步骤有序执行:成立组委会→落实负责人→编制实施方案(含预算)→组织申报→组织实施→提交结项报告(含决算)和成果汇编。具体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将举办各级竞赛的实施方案报于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一般应于竞赛比赛前两个月上报)审批(特殊情况可推迟到一个月)。方案应包括:竞赛目的、竞赛组织、竞赛形式、参赛对象、竞赛经费预算、竞赛管理办法、当前的优势和劣势等。竞赛实施方案要求与立项申请书同步提供。 2、承办参加省、市级及以上比赛的单位,应经过组织面向全校相关学科的竞赛来选拔参赛学生或队伍。 3、竞赛项目完成后,承办单位向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交结项报告一式三份(见附件2)及电子版、成果汇编一份。 第四章 科技创新竞赛经费的来源及管理 第十二条 为确保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目的专项经费,由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使用,用于项目所需的宣传费、报名费、资料费、元器件消耗费、实物制作材料费、讲课(讲座)培训费、外聘专家评审费、竞赛期间参赛学生适当的补贴、带队教师的交通差旅,以及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等。 第十三条 获准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承办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预算项目控制经费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获准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批准的预算规划执行,在项目完成后经承办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报账。 第十五条 获准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项目购买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等,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校外竞赛期间参赛师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按学校财务处规定执行,从项目经费中开支。校内竞赛不得列支住宿、差旅费。 第十七条 分段竞赛,如选拔赛和决赛,分区赛与全国赛等,在立项申请书内要加以说明,相关预算要明确划分。 第十八条 执行中的项目如果组织混乱,明显达不到预期目标,学校有权取消项目,中止经费使用。完成的项目如果评估考核不合格,由承办单位组织整改。如果整改方案不能经过评审,将按暂停参赛,直至取消项目的办法处理。 第五章 学生奖励制度 第十九条 根据竞赛主办方的层次、竞赛的影响力、对学生创新能力锻炼程度结合学校、指导教师、学生的投入情况,按照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进行奖励,具体见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奖励办法(校字[ ]201号)。 第二十条 对获得校级、省部级、国家级及国际级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学生,视参赛类别给予荣誉,包括颁发证书、在学生就业时出具相关证明、优先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参加评选奖学金、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荣誉评比,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报道。 第二十一条 在我校认定的A级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或第二名)及以上的作品的前三名完成人(学生)和在我校认定的B级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作品的前三名完成人(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不再受学校推免条件限制,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 第二十二条 在我校认定的A级、B级和C级竞赛中获得省级最高奖项及以上的作品的前三名完成人(学生),符合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时,优先推荐。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校级、省部级、国家级及国际级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学生,可按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与拓展学分实施办法(校政字〔 〕37号)进行创新学分加分。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校级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优秀作品(项目)推荐到省部级比赛参赛;对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优秀作品(项目)推荐到国家级竞赛参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的推荐到国际相应的竞赛参赛。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每年从获得各级科技创新竞赛和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大学生科技之星,并授予证书、奖品,并推荐其参加其它评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六条 大学四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其毕业设计可用于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或学科竞赛,获得奖励后,毕业设计时可优先考虑给予优秀的成绩。 第二十七条 科技创新竞赛获奖作品中,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的作品(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义务帮其联系大学科技园内企业、校友企业或其它社会企业,促进其成果向实践领域转化。 第六章 竞赛指导教师奖励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对于指导或组织学生获得科技创新竞赛或学科竞赛奖励的教师,根据获奖层次和等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见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对在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的奖励规定(修订稿)(校字[ ]201号)。 第二十九条 每年从指导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的教师中评选若干名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条 每年从各教学单位组织科技创新竞赛参赛工作人员中评选出若干名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组织先进个人,在年终评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评比中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十一条 每年从各协同创新基地、学院团委、有关教研室、中心、所等机构中,根据组织和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 指导学生参加认定的A级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认定的B级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可参评校优秀任课教师。 第三十三条 指导学生参加认定的A级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项(或第一名,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优先申报晋升教授职称;指导学生参加认定的A级或B级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项(或第一名,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优先申报晋升副教授职称。 第三十四条 指导学生参加A级、B级、C级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若为教师团队指导的只认定前三名)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时,相当于一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优秀。 第三十五条 指导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立项的第一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审和绩效考核时相当于一项校内调研课题,或一项校级教研项目。 第三十六条 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特等奖(或冠军)等同于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国家级一等奖(或亚军、银奖)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国家级二等奖(或季军、铜奖)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国家级三等奖和省部级特等奖(或冠军、金奖)等同于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此类推。该条款可用于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和工作量核定时的依据和参考。 对于培训考试类竞赛的工作量核定根据参加学生人数和所获成绩情况按原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鼓励有科研项目的教师以科研项目为依托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凡在项目团队中包含两名本科生的项目(以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项目结项批准文件显示为准),其项目负责人能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第三十八条 连续三年(届)指导学生申请科技创新竞赛获得立项或者获奖的教师,再指导申报同领域内校级科技创新竞赛项目时优先资助。 第三十九条 对于获得奖励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经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认定后公示,公示期内如无疑义,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如有异议,由领导小组裁决。 第四十条 奖励政策只限于竞赛体系之内的项目,对于新增项目需要经承办单位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对等于某一类别档次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章所述奖励政策如遇其它特殊情况,交由领导小组裁决。 第八章 监督制度 第四十二条 凡参加校级及以上所有科技创新竞赛作品均需为参赛作者(团队)原创,凡抄袭、盗用她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获得奖励,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一切责任由参赛作者(团队)承担。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 凡获奖或推荐作品一律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公示,若对获奖或推荐作品的选拔、评分等有疑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若解决后仍有疑问的,可直接向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直至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 第四十四条 对获奖或推荐作品是否原创等有疑问或质疑的,可向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行检举,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负责核实。若作品确系抄袭等,参照本《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并对检举同学进行奖励。 第四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开展相关指导工作,并接受师生监督,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每年将组织考核,对于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承办单位和指导老师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取消比赛承办权和指导权。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立项申请书 2、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结报告 3、河北工业大学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奖励办法 4、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对在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的奖励规定(修订稿) 5、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与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12月28日-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 工业大学 大学生 科技 竞赛 组织 管理办法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