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经营企业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置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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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省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经营企业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置措施 序 号 违法 行为 违反条款 处理措施 检查方法 举例 检查内容举例 1 未经许 可从事 隐形眼 镜及其 护理产 品(第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 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 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 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 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 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 查看企业的 《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 证》及经营 的产品。 1、对贮存的产品进行照相取证;(注意 产品储存场所整体环境、产品包装细节要 突出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2、调取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三类医关资料。 疗器 械)经 营活动 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 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 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 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 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 3、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 4、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进货 明细)、购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等; 5、调取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包含 购进企业的相关资质); 6、现场检查企业证件持有情况、所经营 产品的名称、注册证号、批号、生产企业 名称、采购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 价格记录等; 经营未 取得医 疗器械 注册证 的隐形 眼镜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 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 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 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活动。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 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取查封、扣押 控制措施。 抽查产品, 1、对抽查产品照相取证;(注意拍摄与 调取该产品 注册信息存在差异的产品细节) 注册证及其 附件,核对 2、调取医疗器械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抽查产品信 息与注册证 3、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 经营无 合格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 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 抽查产品, 打开包装查 1、 2、 件; 明文件 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 看无合格 3、 3 的隐形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 证,且被检 眼镜及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 查单位不能 4、 其护理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提供产品的 细 产品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检验报告。 5、 6、 对抽查产品照相取证; 调取医疗器械产品资质、合格证明文 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 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货明 、购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等; 调取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 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经营过 期、失 效、淘 4 汰的隐 形眼镜 及其护 理产品 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采购 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 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等相关记录; 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 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 7、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取查封、扣押 经营活动: 控制措施。 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查看产品包 1、对抽查产品照相取证;(注意拍摄生 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 装上的生产 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日期) 要求的医疗器械; 日期,产品 有效期或失 2、调取医疗器械产品资质证明; 效日期,超 3、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 过规定年限 为过期、失 4、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货明 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 效。且过期 细)、购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等; 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产品未按照 制度要求存 5、调取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 放于不合格 6、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品区(过期 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日期,记录采购 失效产品未 数量、销售数量(注意记录过期后销售数 有效控制)。 量、价格)、库存数量等相关记录; 7、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 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经营不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抽验产品不 1、查看检验报告; 符合强 七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 合格。 5 制性标 准或者 不符合 经注册 或者备 案的产 品技术 要求的 隐形眼 镜及其 护理产 品 制性行业标准。 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 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 2、调取医疗器械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3、调取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件; 4、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 5、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货合 同等; 6、调取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 7、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产品技术要求、生产企业名称、采购数量、 销售数量、库存数量等相关记录。 8、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 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未按照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 查看企业 1、调取《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 规定办 法》第十五条: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 十九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 理企业 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 本办法规定办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照》《医疗 2、现场检查《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 名称、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 企业负责人变更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器械经营许 营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 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涉及变更 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 可证》;询 企业负责人相关信息等。 表人、 内容的有关材料。经营场所、经营 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问从业人员 企业负 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变更的, 企业负责人 3、针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 6 责人变 更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 不予变更的决定。必要时按照医疗 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 信息。 责人情况对企业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询问 笔录,被询问人签字。 展现场核查。 擅自变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 现场检查企 1、对经营场所、库房进行拍照(注意拍 更经营 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业的实际经 摄标志物、门牌号等信息)对经营产品进 场所、 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营场所、库 行拍照(注意拍摄产品注册证号) 经营范 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房地址,是 2、调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围、经 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 否与许可证 营方 20万元以下罚款: 信息一致; 3、调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式、库 (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 抽查产品确 房地址 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 认是否在许 4、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 7 房地址; (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医 疗器械经营活动。 可证经营范 5、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货合 围内 同等; 6、现场检查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库房 地址,所经营产品的名称、注册证号、批 号、生产企业名称、供货方名称,检查营 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 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与实 际是否一致。 医疗器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械经营 法》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许可证 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 查看企业的1、对经营场所产品陈列情况拍照; 《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 2、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货合 有效期 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证》;查看 同等; 满后, 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 经营场所情 未依法 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 况及销售记 3、调取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 办理延 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 录。 4、现场检查产品陈列、许可证有效期、 续手续 采购数量、销售数量(注意记录许可证过 仍继续 期后销售量)、库存数量等相关记录。 从事医 疗器械 活动 未在其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查看企业主 1、对企业从事网络经营的网页进行拍照 主页面 理办法》第十条:从事医疗器械网 第四十条第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页面上《医 (注意拍摄网页的企业证照展示情况,网 显著位 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 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疗器械经营 络销售产品(医疗器械)信息展示情况及 9 置展示 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罚款。 许可证》展 医疗器 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 示情况;抽 械经营 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 取网络经营 许可证 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 的医疗器 或者备 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 械,并查看 案凭 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 注册证展示 证、医 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 情况。 疗器械 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 注册证 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 或者备 时更新展示内容。 案凭证 描述); 2、调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调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4、调取网络销售记录; 5、现场检查企业网页信息、证照展示、 销售产品的注册证展示情况,销售数量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 1、对相关产品照相取证;(注意拍摄的 三十九条:医疗器械应当有说明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 说明书和标签内容完整性) 经营说 书、标签。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 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 抽取产品, 明书、 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 查看产品的 2、调取医疗器械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标签不 一致,确保真实、准确。 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 说明书、标 3、调取供货方资质证明; 符合规 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应当 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 签是否符合 定的隐 标明下列事项: 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 《医疗器械 4、调取供货方送货单据、发票、购货合 形眼镜 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 说明书和标 同等; 及其护 (一)通用名称、型号、规格;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 签管理规 理产品 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 定》。 5、调取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 (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 处所获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 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以 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6、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10 及联系方式; (三)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 者失效日期; (四)产品性能、主要结构、 适用范围; (五)禁忌、注意事项以及其 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 (六)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 示; (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 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 (三)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 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日期、标签说明 书,采购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等相 关记录。 7、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 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方式。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规定 的,不得进。 未按照 隐形眼 镜及其 护理产 品说明 书和标 签标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四十七条: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 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度等环境 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 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抽查产品, 查看实际储 存场所的硬 件设施是否 满足产品说 明书或外包 装标签上的 1、对相关产品照相取证;(注意拍摄的 产品的储存要求); 2、对产品储存环境、温湿度表显示数据、 温湿度记录情况等进行取证; 3、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11 要求运 输、贮 存医疗 器械 储存条件; 温湿度表显 示数据及温 湿度记录等 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存储要求,库存数量 现有存储条件,温湿度表显示数据,温湿 度记录及运输途中的温湿度记录等信息。 I 是否与产品 说明书或外 包装标签上 的储存要求 一致。 未按照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 法》第四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 十八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按照要求提 查看企业的 要求提 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按 交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或者违反 医疗器械质 现场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质量管理自查 交质量 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 本办法规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 量管理体系 制度,是否按照要求提交医疗器械质量管 管理体 求进行自查,每年3月31日前向 业专门提供贮存、运输服务的,由药品监 自查报告提 理体系自查报告。 系自查 所在地市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交情况。 报告 的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 抽查产品, 四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 查看产品的 从不具 用单位应当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 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 供货票据及 备合法 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 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供货者的资 资质的 企业购进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 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质(《营业 13 供货者 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 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执照》《医 购进医 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 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疗器械经营 疗器械 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 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 许可证》《医 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 疗器械生产 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 许可证》 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万元以下罚款: 等)。 1、抽查产品,索取供货方供货票据;复 印、照相取证;(注意产品注册类别及产 品分类); 2、索取供货方资质证明和医疗器械的合 格证明文件,复印、照相取证;(注意供 货方经营范围及类别); 3、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生产企业名称,供货企业名称,现场提供 的供货者资质情况,供货者证件标注的经 营类别及范围,采购数量、价格等。 隐形眼 (一)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 查看是否建 1、对抽查产品进行拍照(注意产品注册 镜经营 自查报告; 立并执行进 证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 企业未 货查验记录 依照本 (二)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 制度;抽查 2、索取供货方供货票据; 条例规 进医疗器械; 产品,查看 3、查阅企业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及 定建立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进货查验记 库存情况,确认是否做到账货一致;核对 并执行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 录、销售记 进货验收记录、销售记录的记录事项是否 医疗器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录,确认记 符合规定; 械进货 录的事项内 查验记 (四)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容是否符合 4、现场检查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批号、 录制度 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 规定、记录 生产企业名称、记录采购量,入库数量、 或销售 的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 的保存时限 销售量、库存数量等记录;查看进货查验 14 记录制 行销售记录制度; 是否符合要 记录及销售记录的记录事项和保存时限是 度 (五)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 求。 否符合要求。 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 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未按照要求 报告不良事件,或者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监测技术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 门、卫生主管部门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不 未依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予配合; 查看企业的 规定配 六十二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 医疗器械不 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合开展 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 良事件监测 体系,是否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 医疗器 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不 (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 上报记录。 测报告相关记录。 械不良 良事件监测机构和人员,对其产品 营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按照规 15 事件监 测上报 工作 定告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主动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按照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报告调查、分析、评价、产品风险 控制等情况。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 单位应当协助医疗器械注册人、备 案人对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 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发现医 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 件,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的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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