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规范涉企信息公示行为,原工商总局于 2014 年 8 月颁布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总局 71 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 6 年多来,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为手段,推动企业自觉守法守信,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 2020 年底,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462.52 万条。在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各地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公示期限的问题。暂行规
2、定第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 5 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但不再公示”,即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 5 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信息公示和失信惩戒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企业名下的行政处罚记录可能影响其投标、贷款、获得政府荣誉等。在实践中企业普遍反映 5 年的公示期限过程过长,可能导致过度2惩戒;并且缺乏信用修复的途径,企业即使积极改正错误、履行行政处罚义务,也不能将处罚信息公示撤下。激励措施的缺位客观上可能导致企业怠于履行法定义务,不利于其重塑信用。同时,暂行规定 只规范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为,市
3、场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包括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业务职能,各业务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示,暂行规定的适用面也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相对应。基于以上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拟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同时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在信息公示期限方面,拟对原来的十四条进行修改,并增加两条,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作出调整,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 3 年;公示已满 3 个月至1 年的基础公示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停止公示,同时规定了申请条件和不得申请的情形。这样的规定兼顾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惩戒、震慑作用和督促、激励作用,契合了统筹信用监管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为企业提供了重塑信用的机会。在适用范围方面,考虑到地方和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知识产权管理、药3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权,拟明确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纳入调整范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市场 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 信息 公示 规定 修订 草案 征求意见 起草 说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二***】。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二***】,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