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通知.docx
《区政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政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通知.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区政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现就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无证无照经营是当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做到“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二、明
2、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如下:对无须办理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对于涉及单个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由前置许可部门负责查处;对于涉及多个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凡未取得前置许可的,由各前置许可部门各自依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查处;对于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申办行政许可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由各相关许可部门负责查处;街道办事处为本行政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的属地化管理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
3、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对现场制售食品,其食品在本店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行为的监督管理。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旅馆、印章刻制、典当、娱乐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民用枪配售企业、信息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爆破作业等须取得公安部门许可或备案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审核合格后
4、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负责对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机关验收、检查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已经取得有关部门许可但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和治安秩序。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须取得国土资源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须取得建设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
5、等须取得房管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并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场所进行查处。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负责查处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音像制品经营、出版物区卫生局负责查处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美容美发、公共场所、医疗按摩、医疗机构等须取得卫生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质监分局负责查处从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管理产品、销售进口计量器具、使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等须取得质监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查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行为;按照省政府有关
6、规定,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负责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前店后坊”的生产加工点的监督管理。环保分局负责查处危险废物、严控废物、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放射源安全许可等须取得环保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查处餐饮、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须取得食品药品部门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为。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负责现场制售食品,其食品在本店销售,并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行为的监督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须取得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区政办 查处 无照经营 通知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