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全文).doc
《XX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全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全文).doc(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XX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全文) 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规定,欢送大家阅读借鉴! 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安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平安法互联网信息效劳管理方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
2、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效劳、为社会主义效劳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视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安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的监视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的监视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包括互联
3、网新闻信息采编效劳、转载效劳、传播平台效劳。 第六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主要负责人、总是中国公民; (三)有与效劳相适应的专职新闻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 (五)有健全的信息平安和平安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六)有与效劳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效劳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方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还应
4、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效劳许可或备案手续。 第七条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平安评估。 第八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第九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
5、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批准的,核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许可受理和决定情况。 第十条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主要负责人、总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
6、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管理制度; (四)信息平安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平安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和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提供者应当设立总,总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总人选应当具有相关从业,符合相关条件,并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 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承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互联网 新闻 信息 服务 管理 规定 全文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二***】。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二***】,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