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主权财富基金的控股公司路径.docx
《中投:主权财富基金的控股公司路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投:主权财富基金的控股公司路径.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中投:主权财富基金的控股公司路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9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管理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了相当于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作为中投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中投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基于经济和财务目的,在全球范围内对股权、固定收益以及多种形式的另类资产进行投资。其经营宗旨是持有、管理和投资其受托资产,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中投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确定的方针政策运作,并对国务院负责。 中
2、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由国务院设立,现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央汇金投资并持有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股权,并代表国务院行使股东权利,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1 以上就是中投公司及现已被其收归旗下、全资附属之中央汇金的简单自述。当然,自诞生起即相伴的神秘色彩并非籍这两家公司的如是宣称而消弭,相反,随着对百仕通集团、摩根士丹利、Reserve Primary基金等的投资,中投公司正在日益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关注及争议。同时,由于中央汇金所控股的几大国有控股银行相继在境外特别是美国拓展,使我们有机会通过审视其美国法下的属性,
3、来观察和反思这两家公司的定位与未来走向。 一、背景: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准入审批 中投公司章程表明:“中央汇金以其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体现国家在大型金融机构的控股地位,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国银行目前在美国纽约州设有两家经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分行,在加州设有一家未经保险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在纽约设立分行的申请于2008年8月5日被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批复,获准开展批发存款、贷款、贸易融资及其他银行业务。中国建设银行也在申请于纽约设立分行。 外国银行在美国运营往往要受到州和联邦的双重监管,如选择在纽
4、约注册的中国工商银行还需获得纽约州银行局的批准。1978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针对外国银行的联邦法律,只由各州负责管辖。这使得外国银行不受许多制约美国本土银行的联邦法规约束,令后者深感不公。1978年美国国会制定国际银行法( Interna-tional Banking Act),结束了外国银行的超国民待遇,首次创设了规范其设立和运作的联邦法律,促进外国银行与本土银行公平竞争。1991年的外国银行监管强化法(Foreign Bank Su-pervision Enhancement Act)修订了国际银行法,增强了美联储监管外国银行的职能,并对违反美国法律的外国银行规定了更严厉的制裁惩罚措施。
5、因此目前,联邦层面的监管显得更为重要。前述中国工商银行等设立分行的美联储批准程序即是修订后国际银行法第7(d)条的要求。 不仅如此,国际银行法第8条还要求将“控制”( Control)该外国银行的公司视为银行控股公司,接受银行控股公司法(Bank Holding Company Act)的约束。最早通过于1956年的银行控股公司法要求欲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的任何公司,事先向美联储进行申请,接受审查并获得批准。触发审查批准要求的门槛为下列条件之一:(1)拥有或控制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2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2)控制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的选任;(3)有能力对银行或银行控股
6、公司的管理或政策施加控制性影响。在判断是否拥有控制性影响的能力时,美联储的考虑因素包括:投资规模、投资者介入管理的程度、投资者与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的业务关系、显示重大影响管理或经营之意图或能力的其他相关因素。银行控股公司法推定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不会对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施加控制性影响,而实践中美联储通常不会针对持股10以下的投资者,认定控制性影响的存在。 对于未触发上述银行控股公司法审批门槛的投资,特别是对其中持股10以上的投资者,美联储则援引银行控制变动法(Change in Bank Control Act),要求其事先报批。该法规定了美联储在审批时关于竞争影响和信息披露的标准,并要求其考虑
7、此投资是否会危及银行的财政稳健性,及对银行储户或存款保险基金产生的负面影响。不过,该法并未像银行控股公司法一样,规定类似下述的持续监管和限制。 中国银行在美国设立分行早于中央汇金成立,因此当后者经国务院决定组建并注资改制中国银行时,做出了批复,明确了两公司在美国法下的定位。 二、定位:附条件下受豁免的银行控股公司 美联储批复表明:中投公司与中央汇金受银行控股公司法管辖,但同时美联储基于该法第4(c)(9)条,在规定条件下豁免两公司在该法下的某些限制和义务。11原则上,除了事先申请报批,所有银行控股公司仍须接受美联储其他监管,包括检查、报告、资本要求等,特别是银行业与工商业的混业限制,例如未经豁
8、免,其在全球范围内不得收购从事非银行业务的公司5以上的股份。在审批申请时,银行控股公司法要求美联储考虑竞争、监管、财政和管理等因素,管理因素中包括审查该公司及其下银行董事、高管、主要股东的能力、经验和操守。同时,该法还授权美联储在某些情形下豁免银行控股公司所本应承担的限制或义务。 两公司主张援引、并为美联储最终认可的豁免条款是银行控股公司法4(c) (9)条。该条规定,“当该公司依外国法设立,其主要业务在美国境外开展,美联储理事会可通过规则或命令豁免其所受限制或义务,如果理事会认定在规则或命令所设定情形和条件下,该豁免不会与本法目的存在严重出入并符合公共利益。”12根据美联储的豁免,中投公司可
9、以免受非银行业务限制,投资于任何公司,包括美国公司或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中央汇金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地投资于上述公司。该豁免亦及于中投公司或中央汇金所控股、尚未在美设有分行、办事机构或商业信贷机构的银行。但是如果该银行此后获准在美开设分行、办事机构或商业信贷机构,则其将不再享受豁免,在活动和投资方面须满足美联储的监管要求,对这两家公司享有控制性投资的其他公司的交易受到限制。14具体限制为:对单一受控公司的交易额限制在美国分行信贷基准的10以内,对全部受控公司的交易额限制在美国分行信贷基准的20以内,15并且必须获得全额担保,必须依照市场条件进行,在美国境内相互之间不得交叉营销产品或
10、提供服务。 第二,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必须遵循4(c) (9)条的要求,继续保持其主要业务在美国境外开展。 第三,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一家在美国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企业,取得控制权或实施控制性影响,除非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符合标准并选择作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美联储监管。 第四,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任何公司如果要取得一家美国银行控股公司或银行5以上的股份,或者要控制一家依照联邦储备法( FederalReserve Act)第25 (a)条设立的公司,16或一家享受存款保险的美国存款类机构,必须取得美联储的事前批准。 此外,美联储还豁免了中投公司和
11、中央汇金依银行控股公司法及美联储规章本应向美联储提交定期报告、备案和维持规定资本充足率的义务。这些豁免附带有两项条件: 第一,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如果要收购在美开展业务的任何一家公司25以上的股份,或者收购在美从事金融控股公司业务之公司5以上的股份,必须通知美联储。但是,如果该投资是受银行控股公司法管辖的受控银行做出,并已由其通过常规要求报告美联储,则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不必再单独通知。 第二,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必须监控其所控制各公司的对外投资,以决定如将这些投资合并计算,是否会触发有关控制某存款类机构的信息披露或事先审批义务。 三、思虑:新情况下的同与不同 整体上,美联储的豁免批复没有对中投公司
12、和中央汇金设置额外的障碍,也遵循了以往类似审批中的做法。其豁免特别是非银行业务限制豁免所附带之条件,旨在保障美国银行机构的稳健性、降低利益冲突的可能性、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和不当银行行为,增强透明度与美联储监管能力,并减缓平衡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及所控公司因豁免而可能获得的竞争优势。例如,条件之二是该豁免授权条款本身的要求,条件之四反映了美联储对外国银行控股公司的惯常要求。17条件之一其实不仅适用于所有外国银行在美分行,也类似于对美国本土银行的要求。如美国联邦储备法( Federal Reserve Act)第23A条规定,18美联储会员银行与单一关联公司的交易总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资本的10%,对其所
13、有关联公司的交易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20%;全部交易都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担保。第23 B条则强调银行所从事的一切关联交易都必须按照“市场公平交易条件”( Arms-length terms)进行。19显然,这些条件意在限制银行的控制者为其他附属机构而损害银行的利益,并非专门针对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 纵向观察,美联储的这次豁免批复及附带条件也符合其一贯做法。类似问题最早出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20特别是在1988年面对一家意大利政府全资金融公司申请时,美联储明确重申:银行控股公司法不适用于外国政府,适用于公司形式的政府投资机构;同时考虑到国会立法时的意图,给予其豁免从而适当限制美国监管框架的域外
14、效力,尊重他国对经济结构的选择,符合公共利益。美联储还表示愿意将此等豁免适用于与IRI性质类似的他国政府投资公司,只要其所控股银行在美国是以分行或办事机构,而非法人银行形式开展业务。21 美国方面的相关疑虑则主要有三个方面:(1)对空前规模国外主权财富基金的整体担心;(2)对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特殊戒备;(3)对中国金融监管水平的信心不足。在美联储对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申请豁免、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分行等两项批复及其在国会听证时的证言中,22美联储都将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定义为主权财富基金政府拥有的、与官方外汇储备分隔管理的投资基金,其最早诞生于1953年科威特所成立的科威特投资局。主权投资基金的来源和
15、目的大致有三种:(1)一些国家依靠出售资源的收入来帮助稳定财政,如卡塔尔、挪威、智利、博兹瓦纳;(2)部分发达国家运用当下社保、政府养老金盈余、税收等,投资于境内外资产,以补充满足未来的社保和养老需求,如法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3)一些国家利用外汇储备进行保值获利,如新加坡、韩国和中国。目前全球拥有的主权财富基金数目约有近40家。23 其规模、快速增长、及对美国金融机构的广泛投资,引发了美国对他国主权财富基金的不安。目前,主权财富基金的资产总额约为万亿美元,挪威主权基金的规模超过3500亿美元,中国和新加坡亦高达千亿级;而从2003年到2007年,其资产总额膨胀了四倍。近来,科威特投资局、阿
16、布扎比投资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等参股花旗银行、韩国投资公司、科威特投资局、新加坡淡马锡人资美林、中投公司持股摩根士丹利,都备受瞩目。一部分人因此担心,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是为了获取最大回报,而是为了实现外国政府的政治或战略目的,这些担忧在主权财富基金上尤其突出,特别是当投资对象涉及关乎一国经济命脉的金融机构时。 美国对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格外忧虑主要源于两个方面。其一,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的资金来自中国的外汇储备,而西方一直有人指责中国贸易不平衡和中国政府操控汇率。知名的如美国参议员舒莫等2006年所提交的威胁向中国额外征收27. 5惩罚性关税的国会议案。24又如,英国金融时报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
17、尔夫不久前在名为亚洲的报复的评论中提出,中国在2007年是最大的贸易盈余国,而全球盈余总额的44都流向了美国;同时,他援引美国马里兰大学卡门莱因哈特和哈佛肯尼思罗格夫的估算,称有约1万亿美元流入了美国的次贷市场,从而暗示中国等国的美元盈余、“过度储蓄”助长了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资产泡沫乃至金融危机。25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也曾从学术和政策角度表达过较温和但类似的观点。26其二,尽管中投公司一再声明其境外投资以盈利为目的,但美欧仍有不少主张将其视作可能吞噬、劫掠东道国公司的秃鹜、蝗虫,是服务于中国政府意志的工具,就其承诺持怀疑态度,并对其透明度提出质疑。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栏目对中投公司
18、高西庆总经理的专访,即为双方意见交换提供了一次颇为鲜活的展示。27而有意思的是,中投公司在其网站提供了该专访的下载链接。 此外,审批外国银行在美开展业务时,美联储的重要考虑因素包括:(1)其母国监管机构是否对该银行实施全面的或整体基础上的监管。(2)监管机构如何监控该银行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和交易,后者包括主权财富基金或其他控股股东。(3)银行及其监管机构的反洗钱措施。(4)银行的财务和管理资源。(5)银行及其控股股东是否充分承诺提供就其经营或活动的足够信息。(6)母国监管机构的态度。28所谓“全面的或整体基础上的监管”要求母国监管机构:(1)确保银行设置充分的规程以监控其全球范围内的活动;(
19、2)通过常规检查、审计报告或其他措施获知银行及其附属机构的状况;(3)获悉银行与其境内外关联公司间的关系和交易;(4)能从银行获得可反映其全球整体基础上财务状况的报告;(5)能在全球基础上对银行进行诸如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暴露等审慎性评估,等等。29 在对中国工商银行在美设立分行的批复中,30美联储审查了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包括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认定:中国的银行监管机构“正在积极努力建设”( Activelyworking to establish)全面的或整体基础上的监管。这一批准实际上是借助了上述评价标准的一项扩展性的例外条款“正在积极努力建设”情形。31可资对照的是,当审核
20、东京三菱金融集团类似申请时,美联储的认定直接是:其处于日本金融监管机构全面的或整体基础上的监管之下。32由此可见,美国对于目前中国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和能力,特别是涉及中投公司这类主体时,仍心存疑虑。 四、前景:基于需求和形式的适应与取舍 为达成目前的共识,中国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努力。在 2008年6月的中美第四次战略经济对话期间,中投公司的定位曾是双方高层的议题之一,并直接推动了其进展。7月18日,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宣布改组董事会:由楼继伟、李剑阁、谢平、吴晓灵、金莲淑组成,这五人中除董事长楼继伟兼任中投公司董事长,其余四人均与后者无关。显然,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董事会之间的人员分立,意在强
21、化两家公司的独立性。同时,中投公司高西庆总经理在前述专访中,也反复强调中投公司在美投资将不谋求控制权、回避敏感领域、坚持长期投资、保持高度透明的原则,力图通过美国主流媒体取信于对方。33 应该说,美联储批复中的定性和豁免比较有利于中投公司和中央汇金今后的运作。特别是对非银行业务限制的豁免,对于要“在全球范围内对股权、固定收益以及多种形式的另类资产进行投资”的中投公司至关重要,否则匹配地域、行业、阶段等进行的分散投资都将很难操作。34同时,豁免定期报告、备案和维持规定资本充足率等义务,也非常有利于两家公司自如地把握投资的时机、效率和保密性,客观上助益“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作为美国法下的银行控
22、股公司,中投公司、中央汇金及旗下国有控股银行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遵守美联储“分类监管”下的要求。从1999年起,根据经营规模和复杂程度、大额结算交易量、托管及信托业务量、监管结构的复杂性等,美联储将外国银行组织分为三类:大型复杂、多营业机构、单一营业机构。35 2008年10月,美联储又依据此分类,对外国银行组织及银行控股公司整体基础上的监管提出了进一步要求。36美联储不对外公布某金融机构的归类划分,鉴于其主要考虑在美营业的规模和复杂性,虽然中国工商银行等在全球资产庞大,目前归入大型复杂类的可能性仍较低,所受监管强度不至过大,但应尽早对可能面临的监管环境有所认识。 第二,各主体之间充分沟
23、通协调。中央汇金所属的几大国有控股银行同时在美国拓展,中投公司未来在美还会有更多的投资,合并计算、关联交易、利益冲突,各类问题的复杂性将日益突出。从信息披露到所受限制,各主体承担的义务既有替代又有重合,这就要求中投公司等从一开始就具有系统性的思考,设立起沟通和预警机制。另外,美国倾向于将中投公司投资和中国外汇储备持有美国债券作为整体对待,因此中投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财政部等的协调也非常重要。 第三,重视“实力源泉”原则可能带来的影响。美联储一贯倾向于将银行控股公司作为其控股银行的“实力源泉”,认为银行控股公司不仅应具备管理和财务上的充分资源以防银行不时之需,更有义务在银行实际遇险时切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主权 财富 基金 控股公司 路径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