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与司法公开的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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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与司法公开的研究论文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科技已渗透到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成为人们生活中沟通交流的信息平台。新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是挑战也是机遇,要求人民法院尽快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挑战,既要重视法院本职工作,也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人民法院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和特点,由传统工作模式向创新型工作模式转变,化被动为主动,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倾听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运用新媒体技术和平台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论文关键词 新媒体 司法公开 法院信息化 微博 微信近年来,各级法院不断推陈出新,将信
2、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笔者将从法院开通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角度阐述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对于司法公开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一、 新媒体的概念媒体一词来源于拉丁语 “Medium”,是指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从信息源到受信者之间承载并传递信息的载体和工具。关于新媒体,在学术意义上目前并没有清晰的定义,一般意义上,新媒体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媒体及其各种应用形式,通常认为的传统媒体是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那幺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体类型及应用都可以被称为新媒体。二、 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及司法公开的现状2014年5月
3、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重庆法院调研时强调,要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提高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水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拓展司法为民领域,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通过信息系统为执法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化的监督,保障司法公正。要充分运用审判云计算,挖掘审判信息大数据,为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和民事审判类案裁量权行使规范化提供依据。要以信息化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增强司法公开的效果。要以信息化促进
4、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审判执行业绩实时评估,加强网络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设置信息化工作机构,配齐人员力量,加强工作协调与制度保障,以“天平工程”为载体,努力构建工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法院信息化工作网络。从各地各级法院开通官方微博来看,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正式上线,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发布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新闻信息等内容。同日,福建省高院也在新浪微博上开通了自己的官方微博。之后福建省各级法院陆陆续续开通了官方微博。从整体上来看,大多数法院都已开通官方微博,系统化规模已形成,但是各个微博发布的内容却不尽相同,多为
5、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等官方微博内容的转发,原创微博的内容也仅限于当地法院的新闻性信息。对于法院的其他信息,比如统计信息、行政信息及文件信息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却少之又少,使法院官方微博仅起到司法宣传作用,司法公开效果十分有限。三、 开展新媒体平台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根据CNNIC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近年来,新媒体平台成为人们生活中了解资讯、沟通交流的新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对于增强法院在新媒体中的宣传力度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法院新媒体平台的不断发展,使得法院的舆论宣传工作面临前所
6、未有的挑战。一些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容易与办案人员发生矛盾沖突,这些事件很有可能通过互联网被传播扩散于新媒体平台上,不明真相的群众可能就此对法院产生误解,对司法机关产生不信任感。为此,新媒体时代下,开展信息化建设成为维护法院声誉树立司法形象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四、新媒体时代下法院信息化面临的问题及原因法院态度保守,交流互动效果不理想由于网络时代新媒体平台具有对外性和传播性,若微博主所发微博具有瑕疵,公众对其贬损可能产生放大效应,由此导致很多法院不敢过多的发表言论,担心引发不良效果。因此,法院在新媒体平台上多持保守态度,不仅法院的官方微博微信内容过于形式化,多为领导讲话、工
7、作动态等内容,与审判、执行相关的内容则甚少,这就使得以新媒体平台为载体的司法公开模式流于形式。在发生舆情事件时,第一反应是如何将其删除,而不是正面引导,主动解释。长此以往,将会透支公众对法院新媒体平台的好感,使之丧失群众的支持和与信任。对新媒体的思想认识不足很多人认为新媒体平台只具有传播法律知识、法院动态的作用,实际上,它还可以起到一个沟通交流的作用。新的社会意识形态下,对于法院而言,只有通过真正切实有效的创新型改革,才能让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真正树立起来。司法公开正是几代法律人通过不断研究摸索得出的必然要求,而新媒体不仅是具有创新性的司法公开平台,还是一个高效的司法服务、司法为民的平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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